廣東建築法規
『壹』 廣東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的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民用建築節能,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築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含改建、擴建)民用建築節能、既有民用建築節能改造、民用建築用能系統運行節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築中的應用及其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築,是指居住建築、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築。
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築節能,是指在保證建築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採取節能措施,降低建築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民用建築節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民用建築節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建築節能規劃應當執行國家和本省的節能標准,對新建建築的節能、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建築用能系統運行節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應用等提出目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築節能工作的領導,積極培育民用建築節能服務市場,健全民用建築節能服務體系,推動民用建築節能技術的開發應用,做好民用建築節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財政、經濟和信息化、稅務、城鄉規劃、環保、科技、消防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民用建築節能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省地方民用建築節能標准,會同有關部門發布推廣使用民用建築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目錄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產品的目錄。
省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綠色建築和綠色社區的標准,開展綠色建築和綠色社區的評價標識,推廣綠色建築。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和鼓勵建築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推行建築節能示範工程制度;普及建築節能知識,提供有關建築節能的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
『貳』 廣東省建築工程驗收規范和國家的建築工程驗收規范是否有點差別的
廣東省建築工程來驗收規范和國源家的建築工程驗收規范從根本來說沒大的區別,但地方性法規規范根據地方條件、特色,與國家的建築工程驗收規范有不同之處。原則上,地方法規規范與國家的建築工程驗收規范兩者都要遵循,在兩者有矛盾時,以國家的建築工程驗收規范為准。
你提出的GB50202-2002《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2002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均為國家標准驗收規范。
『叄』 法律(運輸建築垃圾)(廣東省)
你如果僅僅是運輸的話是沒有觸犯了《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第回32條第2款規定,第答十九條規定的是經營服務單位,如果你是經營服務單位,那麼你需要領證照。
你僅僅是運輸的話,你可以掛靠在有資質的經營單位,你車輛持有《城市垃圾運輸准運證》,說明你有這項服務的營運權。
按照第十九條這事服務單位必須具備的資質,而你個人的話,可以適用第二十一條。
為了保險起見,我個人認為你可以掛靠,這樣就解決了你的後顧之憂。如果監察部門認為你違反了相關規定向你開出罰單,而你有認為你沒有違反,再去提起行政訴訟就麻煩咯。
『肆』 廣東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招標人未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民用建築節能要求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未編制建築節能專項監理方案的。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未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民用建築節能內容進行審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出具虛假審查合格證明文件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撤銷對審查機構的認定;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民用建築能效測評機構出具能效測評虛假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撤銷對能效測評機構的認定;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交付使用的房屋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一至二的罰款;情況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一)未在銷售現場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設計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節能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的;
(二)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所售商品房能耗設計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節能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的;
(三)所售商品房的能耗設計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節能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
第四十四條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築工程,核發施工許可證、予以竣工驗收備案的;
(二)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建築節能資金的;
(三)未依法履行民用建築節能監督檢查職責,對應當制止和查處的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
『伍』 廣東省城鄉建築限高是多少城鄉建築規定.
好像是20左右吧
『陸』 廣東省勞動法地方性法規有哪些
太多了,你可登陸「廣東人大網-立法專網」或「廣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官網(可容網路一下)查詢,主要有《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廣東省企業職工勞動權益保障規定》、《廣東省勞動監察條例》、《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
『柒』 廣東省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策和法規有哪些
——工作協調機制基本建立。先後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省級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出台《廣東省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工作方案》,明確建設工作任務和步驟。各市相應建立了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機制。
——制度建設取得積極進展。2007年,在全國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條例》,開啟地方信用立法先河,並先後出台《廣東省企業信用信息收集和公開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文件,為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證。
——行業和部門信用建設穩步推進。依託「金信」、「金稅」、「金質」等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推進相關行業和部門信息系統建設,推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在全國率先建立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建立了公安、司法信息公開、發布和查詢系統,推行「黑名單」制度;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加快推進;行業自律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平台建設及應用取得良好成效。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采錄我省的信用主體數量和我省信用報告查詢量均居全國前列。大力推進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截至2013年底,累計為36萬戶中小企業和253萬戶農戶建立信用檔案。開通運行「廣東省企業信用信息網」,初步建成事業單位跨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平台。
——信用服務市場初步形成。信用服務業加快發展,初步形成了信用徵集、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擔保等多種業態並存發展的良好格局,形成了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本土評級機構品牌。截至2013年底,融資擔保機構發展至362家,在保余額1545億元;在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備案的信用評級機構有6家,年營業收入達2.26億元。
——地方信用建設進展順利。各市積極開展企業信用建設,雲浮等地的信用體系創建活動得到國家有關部門充分肯定。大力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探索,廣州、珠海、汕頭、惠州、雲浮、順德等地和信貸、地稅行業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捌』 求一篇關於建築法規的論文
建築法規對建築市場的規范作用 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建築和法律的關系、我國建築業的一些混亂現象以及通過 出台《建築法》對於這些現象的約束作用體現建築法規對建築市場的規范作用,並 於結尾處提出想法:發揮建築法規的作用重在執行。 關鍵詞:建築法規法律手段制度 在現代社會里,法律在建築市場中起著不可估量的監督 和規范作用,協調整個建築市場的有效運轉,促進建築行業的 健康發展。法律法規是一個國家市場准入的門檻,也是政府進 行行業管理的重要手段。 但一直以來,由於市場的不規范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 度,建築領域里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嚴重危機,我國建築 市場混亂現象嚴重: (一)轉包及承包不合法。在中國,很多時候都講究「社 會關系」,加上建築市場呈現「僧多粥少」的現狀,建設方往往 在招投標過程中亂用發標權,利用對施工單位壓級壓價,提出 墊資施工等不合理要求;其次,建設方在承發包過程中往往會收 取「介紹費」、「中介費」,違法分包「管理費」,大量工程款被 揣到個人腰包里,不僅使得整個建築市場變得混亂而無序,而 且使得工程質量也難以得到保證,造成重大的事故隱患。 (二)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 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為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而困擾,從而給本 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層層經濟壓力最後 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 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首先建設單位的無理性膨脹導致監理 公司的質量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監理公司因承攬不到 業務而又必須要承攬業務便產生了不正常的競爭,過低的報 價使監理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同時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缺乏 信任,缺乏配合,使監理工作難上加難。 面對以上眾多問題,如何建立嚴格的法律責任體系和制 裁體系顯得尤為重要。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 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 發展,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7年n月1 日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一次把建築市 場的規范運作納入法制軌道。 一、工程承包、發包須依法行事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工程的發包方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才有資格進行發包。這些條件至少應包括:有法人資格或者系 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有與建設工程相適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 有與建設工程管理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或者委託 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承包、發包代理機構代理發包;法 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是對發包方一個基本的要求。 其次,就承包方來說也應具備一定條件。承包單位從 事建設承包活動,並在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包建築工 程。另外省市的承包單位還應當向當地的建管辦辦理申請登 記手續,獲得從事勘查、設計業務的批准文件或者施工許可 證後,方可在本市從事建設工程承包活動。境外企業也需向 市建管辦辦理申請登記,並經批准後方可從事承包活動。 建設工程的承包、發包是非常嚴肅的商業活動,其規 范必須嚴格。在建設工程的承包、發包過程中,任何單位 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介紹建設工程,有關管理部門及其 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定承包單位。 二、要用法律手段解決清收工程款問題 首先要嚴把建設工程合同簽訂關,盡量完善合同條款。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專門擬定了一套新的《建設工 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用於簽訂合同,但在套用合同範本的同 時,要根據企業和業務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做到具體問 題具體分析,讓合同在開始的時候就能貼合企業和業務的需 求,對於財務方面的問題要做好全面的設想和明確的規定,以 免發生糾紛時無據可依。 另外,可以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為 了使建設單位即發包方一開始就能夠及時支付工程款,雙方可 以在合同中約定由發包方對應付的工程價款提供相應財產作為 擔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來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可以是連帶責 任保證。這樣將來萬一發包方無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時,承包方 即可用發包方用以擔保的財產來清償債務,或者要求第三方承 擔保證責任,從而使承包人的風險盡可能地降到最低。 誠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們不僅僅要用 法律來防範和治理失信行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來支撐誠信 制度,維護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建議在建築業逐步建立和完善 企業信用體系系統,將企業身份、工程質量安全和服務情況等信 息記錄在案,打造「誠信建築』,,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 關系來完成市場主體行為的互相約束和自我約束,這將大大緩 解由於供大於求造成的嚴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惡意壓價 等行為。最後,通過立法來確保工程保險和擔保的事實。 三、用法律手段規范監理市場 1 . 明確監理人工作水平的衡量標准 國家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要求同時達到三個條件:一 是應在建設崗位上工作;二是經過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得到資格, 三是應經過注冊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制度」,缺一不可。 同時,根據人員素質,資金數量,專業技能,管理水平和 建立業績等,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等,且 三級均由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在職高級工程師、高級建 築師或者高級經濟師做單位負責人,或者由取得監理工程師資 格證書的在職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築師作技術負責人。另外 建設工程監理制度還規定,監理單位必須在核定的監理范圍內 從事建立活動,不得擅自越級承接建設監理業務。 2.明確監理人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設工程監理制度中,對建立在各階段的工作依據和 內容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包括立項階段、設計階段、施工 招標階段、材料物資采購階段、施工階段以及合同管理階 段,建設工程師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要求建設單 位在工程中必須聘請監理工程師,這是對監理工程師重要性 的肯定,同時也是對監理工程師的信任。 但是由於我國的監理行業是個新興的領域,使得建設 公司要在心理上真正重視它,承認它的權威性確實需要一 定的時間。針對這種情況,一方面應該對建設單位進行 開導和教育,明確監理工作的重要性、專業性和公正 性,要與時俱進,轉變觀念。現在的工程監理不只是技 術工作,更是結合了管理、法律、經濟、技術的綜合 性工作,是工程質量的有效保證力量。另一方面,應該 加強監理工程師的自身素質和專業水平。因此監理公司要 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認真履行合同,保證工程質量,建 立監理工程師的權威,在執行監理業務時嚴格把關,保 證優秀的工程質量,這就是一種良性循環。 結語 無疑,建築法規對建築市場有很強的規范作用,但是 在執法和守法的過程中,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一個國家 的法律制度再如何完善,最終還是要看執法的過程。所以,我 想我們更加應該做的是改變思想,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口號變成現實,讓法律走進每個人的身邊,走進每個人的心 里。另外,為了盡快與WTO的協議、協定及國際慣例接軌,促 進我國建築企業適應國內外市場的競爭的要求,我們應加強 建築法律法規建設,建立並完善建築法規體系,改變傳統的 做法,加快立法的速度。 參考文獻: 【l]陳東佐.我國建築法規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探討.太原 大學學報,2003.4 fZ]許戈.我國建築法規與FIDIc合同文本.廣東建築裝 飾,2003.5 〔3」梁成柱渭To與我國的建築法規.山西建築,2003.
『玖』 廣東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具體有哪些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