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
❶ 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到底是誰何時就任
要是說第二任行政長官,那就是曾蔭權
放心吧!!!期末考試這個問題絕對沒錯!!!
2005年3月
❷ 香港行政長官笫二任是誰
香港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第二任是曾蔭權,第三任是梁振英,即將上任的林鄭月娥將成為第四任行政長官。
❸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3)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❹ 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
曾蔭權
1944年10月生於香港,廣東佛山人。
2005年3月,董建華以「健康理內由」辭職,曾蔭權於6月24日正式宣誓容成為第二任行政長官。2007年3月25日,曾蔭權第二次當選特首,任期將延至2012年屆滿。
❺ 香港於1997年7月1日回歸,第一任行政長官是( ),第二任行政長官是(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簡稱香港特首或特首,成立於1997年7月1日,每屆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第一屆香港特首是董建華,1997年7月1日上任,2002年6月30日離任,於2002年7月1日繼任第二屆香港特首,但因在任期間發生很多「天災人禍」引咎辭職,於2005年3月12日離任。
曾蔭權,香港第二位特首,因行政長官董建華請辭而在2005年3月12日至6月2日期間署任行政長官。之後於2005年6月21日正式上任為香港第二屆特首,2007年6月30日離任。2007年7月1日連任為第三屆特首,將在2012年6月30日離任。
梁振英在選舉中勝出,將成為香港第四屆特首,也是第三位特首。
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6)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❼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都是董建華,第一個任期為1997年7月日—2002年6月30日,第二個任期為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董建華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重要貢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任期內帶領特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外部經濟環境變化以及「非典」疫情等帶來的種種困難,妥善處理諸多復雜的社會政治經濟問題,維護香港的整體利益,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香港順利回歸與平穩過渡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作出重大的歷史性貢獻。
(7)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誰擴展閱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1997年第一屆行政長官由第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成員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屆特首由同一選舉委員會選出。2005年第2屆特首補選已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選舉委員會成員大致與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由與立法會同一功能組別的選民(各界別合共160,000人)選出。2007第3屆特首選舉內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已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可能。
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每屆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連任一次。如行政長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應在6個月內產生。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解釋基本法方式說明補選的行政長官只是完成前任餘下的任期。
❽ 香港回歸後的兩任行政長官分別是誰呢
第一任香港行政長官是董建華。 現任行政長官叫曾蔭權。
❾ 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是哪個
第一,二任是董建華
曾蔭權是第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