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行政機構
Ⅰ 隸屬企業的獨立機構是什麼意思
企業隸屬關系一般指企業的行政隸屬關系。是指企業隸屬於哪一級行政管理內單位領導。隸屬關系分為:容
1、中央: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各部委及直屬機構等。
2、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直屬的行政管理單位。
3、地區:包括自治州、盟、省轄市和直轄市轄區直屬行政管理單位。
4、縣:包括地、州、盟轄市、省轄市轄區、自治縣、自治旗、縣級市直屬的行政管理單位。
5、街道: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置的建制市的市區街道辦事處等機構管理的單位。
6、鎮: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置的建制鎮政府所管轄的行政管理機構單位。
7、鄉:指鄉一級人民政府及直屬行政管理單位。
Ⅱ 政府組成部門和政府直屬機構有什麼區別
從法律意義而言,它們最主要的一個區別在於是否具有行政主體的地位。國務院組成部門沒有獨立的行政主體地位(除非有法律,法規的授權.)國務院直屬機構有著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第八條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第九條各部設部長一人,副部長二至四人。各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員五至十人。
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簽署上報國務院的重要請示、報告和下達的命令、指示。副部長、副主任協助部長、主任工作。
第十條各部、各委員會工作中的方針、政策、計劃和重大行政措施,應向國務院請示報告,由國務院決定。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決定,主管部、委員會可以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第十一條國務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的原則,設立若干直屬機構主管各項專門業務,設立若干辦事機構協助總理辦理專門事項。每個機構設負責人二至五人。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辦公廳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
國務院組成部門依法分別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 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
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
也就是說,組成部門管的是國務院的基本事務,也就是國家的基本職能,比如說外交、國防、教育等等,而直屬機構是國務院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管理一些專門的業務。
另外,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
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老大是國務院組成人員,而直屬機構的老大就不是,直屬機構的法律地位低於各部委,其負責人也不是國務院的組成人員,他們的任免由國務院自行決定。
Ⅲ 行政機構,行政機關,行政部門,行政單位 有什麼區別
政府部復門,行政單位和事業制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國家部門、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Ⅳ 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的區別是什麼求答!
1、概念不同;
2、劃分標准不同。
具體分析如下:
行政機關: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從廣義上講,行政機關是一級政府機關的總稱,即國家政權組織中執行國家法律,從事國家政務、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從狹義上講,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事機構,即辦公廳(室),它是在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處理各種事務、輔助進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機構。
行政機構:亦稱政府機構,是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主體,是行政權力、政府職能的物質載體。
行政機構是指行政機關內部的或者派出的、一般對外不能以自己名義發布決定和命令的單位,其行為的對外法律後果歸屬於其所屬的行政機關。在中國,有兩類行政機構。一類是行政機關的內部機構,它們由於其所屬行政機關的級別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級別,在稱謂上表現為室、科、處、司等。另一類是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如公安派出所、稅務所、工商所等。無論是內部機構還是派出機構,都與行政機關不同,通常不被視為行政主體。但是,在特定情況下,如果法律、法規給予其特別投權,使其在一定范圍內具備了獨立行使行政職權的資格,那麼,它們就成為行政主體。
(4)獨立行政機構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資格的取得,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其成立獲法定機關批准;
2、已由組織法確定了職責許可權;
3、有法定行政編制並按編制配備了人員;
4、有獨立的行政經費;
5、有辦公地點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6、通過公開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機關要獲得行政執法權,還必須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規定。
Ⅳ 什麼是獨立行政法人化
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化是近年為了適應日本行政改革而提出的一項新制度,主要內容為將原本屬於國家的行政機關機構轉變為獨立的法人,減輕國家的負擔,增加這些機構的獨立自主性。該制度主要實行的領域是國立大學、科研機構等等原本屬於國家機構的機構。日本大學原本是部下屬的執行特別任務的行政機關,其自身並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自主性較弱。在成為獨立行政法人後,國立大學就從國家辦學變成法人辦學,國家對大學沒有直接管轄權力,大學具有完全的自主權。
Ⅵ 行政機關和行政機構的區別
關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的區分,按照通說與司法考試的觀點,行政機構是行專政機關的內部組成部分,一般表屬現為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辦公機構和辦事機構,一般不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除非獲得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特別授權,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不然只能以其所代表的機關名義進行行政行為。而行政機關是一定行政機構的整體,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能獨立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行政活動並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參考:網路——行政機關
Ⅶ 美國政府58個獨立行政分支系統 是哪些
目前,聯邦的行政分支主要由內閣的15個部、70個左右的獨立行政機構以及總統行政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組成,這3大部分是確保美國聯邦政府運轉的主力。
一、內閣15個部。內閣是最主要的行政機構,雇員人數占整個聯邦雇員總數的大半,部長是被稱為總統「內閣」的顧問委員會成員,部長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批准就任。以下是15個部簡介,按成立先後排序:
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成立於1789年。
財政部(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成立於1789年。
國內資源部(Department of Interior):成立於1849年。
農業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成立於1862年。
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成立於1870年。
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成立於1903年。
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成立於1913年。
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於1947年通過合並以下各部而成立:戰爭部(Department of War,成立於1789年)、海軍部(Department of the Navy,成立於1798年)、空軍部(Department of the Air Force,成立於1947年)。雖然國防部長是內閣成員,但陸軍部長、海軍部長和空軍部長均不是。
住房和城市發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成立於1965年。
運輸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成立於1966年。
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成立於1977年。
教育部(Department of Ecation):成立於1979年。之前是衛生、教育與福利部(Department of Health, Ecation and Welfare,成立於1953年)的一部分。
衛生與公眾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成立於1979年;之前是衛生、教育與福利部的一部分。
退伍軍人事務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成立於1989年。
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成立於2002年。
二、獨立行政機構。內閣各部是聯邦政府的主要運作單位,但很多其他機構也對保持政府和經濟的順利運轉負有重要責任。這些機構不隸屬於任何一個內閣部,因此通常被稱為獨立行政機構。截至2013年,美國有至少70個獨立行政機構,負責處理從藝術、人文到鐵路工人養老金等各方面的事務。這些獨立行政機構的性質和目的各不相同。有些擁有監管權力,專門監督某些經濟領域;有些為政府或人民提供特殊服務。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機構是由國會設立,旨在處理在普通立法范疇內變得過於復雜的事務。例如,國會1970年設立了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以便協調政府保護環境的行動。獨立行政機構負責人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批准就任。
獨立行政機構包括中央情報局(CIA)、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 Board)、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總務署(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國家航空航天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國家檔案及文件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國家勞工關系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人事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和平隊(Peace Corps)、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小型企業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社安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美國國際發展署(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美國郵政署(United States Postal Service)等。
三、總統行政辦公室。除了內閣15個部以及70多個獨立行政機構外,總統在白宮還有許多幕僚以及顧問,這些人共同組成總統行政辦公室。其中包括白宮班子、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管理與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經濟顧問委員會(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及科技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等。總統行政辦公室由白宮幕僚長(White House Chief of Staff)領導。總統行政辦公室除一小部分高階成員,比如管理與預算辦公室主任等需經總統提名、參議員批准外,其他人員可以由總統直接任命。目前奧巴馬政府的總統行政辦公室約有1800多名雇員。
本文內容部分節錄自國務院《美國參考》所載「美國政府概述」。
Ⅷ 行政機關包括哪些
中國各級行政機關
各級行政機關即各級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主體,從行政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來說,國家行政機關也是各類機關中職能最復雜、機構設置最多、工作人員最多、規模最大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鄉鎮五級政府,各級政府還設置了各種機構。這里重點介紹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即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統一領導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的決策機制是國務院會議,分為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總理辦公會議。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國務院的主要職權共18項,由《憲法》規定。 國務院根據法律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行政機構。國務院的行政機構按職能分為: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的機構。辦公廳設國務院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幹人。 (2)國務院組成部門,即各部、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組成部門依法履行國務院 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可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內部,按業務分工設立職能機構,通常設置廳、司(局)。廳是「辦公廳」,是協助部門領導工作並綜合協調部內事務的機構。分管各項業務的機構稱「司」,也有極少數內設機構因業務具有相對獨立的對外職能或歷史原因而稱為「局」。組成部門的內設司(局)的數量多少根據需要確定,司局以下設立處(室)。 國務院組成部門(28個) 外交部 發展和改革委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 國家民委 公安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建設部 鐵道部交通部 信息產業部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人口計生委 人民銀行 審計署 (監察部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3)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事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在其業務范圍內,可對外發布指示、規章。大多數國務院直屬機構都冠以「國家」字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4個機構除外)。國務院直屬機構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其中,稱為「總局」的,一般為正部級機構,其它為副部級機構。有些機構實行中央垂直管理,如國家稅務、海關、國家商檢等。 國務院直屬機構(18個)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環保總局 民航總局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署 體育總局 統計局 林業局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知識產權局 旅遊局 宗教局參事室國管局 (4)國務院特設直屬機構。目前只有一個,這就是200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新設立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鑒於國資委既不同於對全社會各類企業進行公共管理的政府行政機構,也不同於一般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特殊性質,定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特設機構。國資委的內設機構與組成部門一樣,設置司、處兩層。 (5)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一般不對外直接發布指示、規章。國務院辦事機構都冠以「國務院」字樣,稱「辦公室(研究室)」。國務院辦事機構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目前國務院辦事機構共有6個。辦事機構一般為正部級。國務院辦事機構的內設機構,一般都稱為司,其中負責綜合協調性事務的機構一般稱秘書行政司。司下設處。 國務院辦事機構(6個) 僑辦 港澳辦 法制辦 國研室 台辦 新聞辦 6)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或稱「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負責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對外發布行政命令和規章時,以組成部門名義或由組成部門授權國家局對外發布。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設置與撤銷由國務院決定,其負責人由國務院任免。目前,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共設12個,均為副部級。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內設機構,一般稱司(室),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司以下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處,或不設處。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2個) 信訪局 糧食局煙草局 外專局 海洋局 測繪局 郵政局 文物局 中醫葯局 外匯局 檔案局 保密局 (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在內設機構中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7)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主要承擔跨部門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以及臨時突發性事務。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特殊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後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置及撤銷由國務院決定。這類機構的變動比較頻繁,目前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共30個左右。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部門承擔。單設辦事機構的,通常把辦事機構設在有關部門內部,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部門內的其它業務司局同等規格。 (8)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目前、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共有14個。從其承擔的事務性質而言可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法承擔執法監管職能的機構,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二是承擔的事務具有特殊重要性,如新華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三是承擔的事務專業性特別強,如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一般而言,事業單位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不是行政機構,不列入政府序列。但是,這些事業單位因其承擔的事務特別重要,具有特殊性,因此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列入國務院機構序列。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多數為正部級,但有一些為副部級。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4個) 新華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地震局 氣象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電監會 社保基金理事會 自然科學基金委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四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其機構設置與中央人民政府類似,這里不再一一介紹。
Ⅸ 什麼叫獨立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是抄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劃分管理是我國特有的模式。
企業單位是以盈利為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企業單位的登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企業單位進行勞動仲裁。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Ⅹ 請問國務院的辦事機構為什麼不能有獨立的行政職能
參與決策當然可以,但是獨立的行政職能的行使要求該部門有行政主體的資格,至版少需要是一級法人權。
國務院的辦事機構是國務院派出部門,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這些你可能還明白,我有個不恰當的比喻:國務院好比是個人,國務院的派出機構就好比是他的一隻手,這只手不是獨立的主體,他不能獨立行使行政職能,只有國務院才能獨立行使行政職能。
補充回答:衛生部教育部等屬於部委,是國務院的隸屬機關(請注意隸屬機關和派出機關的區別,隸屬機關具有獨立的人格,可以以自己名義活動,派出機關沒有獨立人格,只能以派出他的機關的名義活動,就好比公司關繫上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在其指責范圍內行使自己的行政職能,不是派出機關。還是借用上述比喻,國務院是人的話,衛生部,教育部等部委相當於是他的兒子,也是獨立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