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王建中 男,漢族,1970年4月生,中共黨員,1990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灞橋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1988.9—1990.7 在陝西財經學院貿易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上學; 1990.10—1995.11 在陝西省民政廳軍干所任科員; 1995.11—1998.6 在西安市灞橋。
『貳』 西安城管局的24小時電話是多少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執法特服熱線 電話:12342。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內設機構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城管執法系統計算機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市級數字城管平台的建設、改造升級、運行維護與系統管理;負責12342城管特服熱線及城管執法網站的咨詢投訴的受理、交辦、跟蹤、督辦、反饋等工作。
(2)西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擴展閱讀: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主要職責
並對各區執法局和市國土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旅遊、市政、環保、規劃、文化等市級部門執法隊伍進行業務指導、執法培訓、執法督察、考核,規范執法行為。
市執法局具體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經法定程序頒布後組織實施。
(3)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專項活動和重大活動。
(4)負責指揮、監督、檢查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行使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和監督職能;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當作為而不作為的,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受理跨區案件。
(5)負責受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復議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及考核;指導各區(街)做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6)負責戶外廣告違法設置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7)負責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機動車輛非法佔用人行道路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8)負責城市綠化方面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9)協調市規劃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不符合城市規劃和市容標準的違法建築或設施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0)協調市環境保護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環保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臨街商業門店產生的音響雜訊、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以及清運建築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1)協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非法佔道或出店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2)協調市城鄉建委,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建築工地管理影響市容環境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消息來源:網路-西安市城管執法局
『叄』 請問,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區別是什麼
所謂的執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內或者城鄉容管理綜合執法局,簡稱執法局。官方簡稱是城管執法局。所以,城管局與執法局肯定是一個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並立存在,那就是你們是管理機關,他們是執法機關。但是實質上都是統稱的「城管」,這一點毋庸置疑。
『肆』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干什麼的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
其職責如下: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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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發展歷史
1、秦漢時期
民間有「黎明起,灑掃庭院」的習慣。秦法中有:「棄灰與道者刑」的法律。
2、唐宋元時期
元初,義大利人馬可·波羅游歷幾遍中國,在他的《馬可·波羅行記》中提到南宋都城臨安的商業繁盛、人煙稠密、市容整潔,並稱譽為「世界最富麗華貴的城市」。古臨安,城市人口聚居,大量的垃圾便有專人進行清除,並以此為生。
3、明清時期
清末,開始由警察機構管理清潔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運垃圾、整頓廁所等項內容。這是政府管理城市環衛工作的開端。
4、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城市環衛工作已初具規模。民國18年前後,大城市先後使用撒水汽車在道路上撒水降塵,同時陸續使用汽車運輸垃圾,政府還撥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廁所。各地政府均頒布了有關清潔衛生的管理條例,清潔工作開始形成制度化和經常化。
5、共和國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和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城市管理的加強,環境衛生工作也有了相應的發展,各城市均建立和健全了環衛管理機構。1980年起改由城市建設系統管理,環衛形成一個完善的行業。由於各級政府的重視,環境衛生法規逐漸完善,開始走上依法治理環境衛生的軌道。、
環衛隊伍迅速擴大,環衛作業逐步由半機械化代替笨重的體力勞動,環衛工人被譽為「城市美容師」,受到了社會的尊重,同時生活也有了較大的改善。因而,全國城市的環衛面貌均有了極大的改善,出現了一批符合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衛生城市。
執法范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7、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伍』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職能是什麼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其職能主要是依法對城市管理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雖然綜合執法局與綜合執法監察局幾乎是同樣的機構,綜合執法局更強調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強調行政處罰懲戒的綜合。相對於叫「綜合執法局」的機構,「綜合執法監察局」更注重把握執法監察二重性,通過執法監察一體化建設,強調巡查監察、綜合監管職能的發揮,即通過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推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依法履責,更大限度的減少行政處罰,即將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作為推動依法治、社會共治,推動城市治理各相關方充分參與的城市精細化管理。
綜合執法局的兩方面職能
綜合執法局,以城市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全面推進集中行使城市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權(即行政執法鏈條末端的執法監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權),一般包括兩方面職能:
①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即巡查監察職能;
②對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即處罰懲戒職能。
綜合執法局的職能范疇
綜合執法局以城市綜合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對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執法監察權進行更大范圍的綜合,是將過去城市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范疇內的城市執法監察職能,即行政處罰懲戒與綜合監督檢查職能集中到一個機構,即綜合執法局行使,這些職能一般覆蓋以下范疇:
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開展巡查檢查及實施行政處罰的職能。
綜合執法不是簡單多部門的聯合執法(物理聯合),而是將多部門交叉的執法監察權綜合到一個機構(化學整合),成立專門的綜合執法局。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執法監察的范圍還在不停的擴大,強化綜合監管,以減少多頭執法、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執法擾民等行政執法監察領域的突出問題,同時形成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服務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兩頭收斂、激活中間」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城市治理結構。
綜合執法局機構的來源及其制度演變
城管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演變的產物,是強化城市綜合管理、依法管理的產物。《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指出執法監察的二重性,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探索經歷了從城建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以下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階段,城建管理監察制度的誕生(1978—1995);第二階段,城管監察綜合執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階段,城管綜合執法監察的探索與發展(2012至2019) 。
城建監察的誕生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城市建設事業迅猛發展,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建設管理問題凸顯,地方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市容環境監察入手,相繼組建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的監察隊伍,包括市容環衛、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園林綠化、房地產、風景名勝區等專業監察大隊,通過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傳統單位及社會主體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責任,這也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早期發展階段。
城管監察綜合執法
1996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頒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為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徑,也為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城建管理監察演變為更加綜合的城市管理監察。1997年5月,按照國務院法制局對北京市政府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試點工作的批復,北京市宣武區作為全國第一個試點,成立了宣武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啟動了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區縣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的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基礎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牌成立。
城管綜合執法監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城管物聯網平台投入運行,保障黨的十八大順利召開,作為城市管理執法監察一體化探索,成為依託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綜合管理與執法監察發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在更名時,在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基礎上增加了「監察」,正式更名為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強化城管執法的監察職能,明確了城管執法監察隊伍的綜合執法、綜合協調、綜合監管三大職能。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連續就城管執法體制改革提出明確要求,並相繼出台一系列關於城市管理與執法的重要文件,城管執法體制改革被放置於更廣闊的政府服務轉型與社會共治視野下審視,城管執法被作為推進依法治國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工作會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就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體」智慧化升級。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出的關於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4號)發布,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規范。
2018年,中央作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的部署,結合將前端決策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適度分離的要求,綜合執法改革必將推動綜合執法監察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從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服務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兩頭收斂、激活中間」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城市治理結構。
參考資料:
宋剛,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J]. 城市發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編輯部. 綜合執法改革與大數據環境下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9):3-5.
本刊編輯部. 以執法監察一體化推進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5):3-4.
城管簡史:城市綜合管理、城管監察與綜合執法發展演進[EB/OL]. 城市管理與復雜性, 2018.
『陸』 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是誰
王建中 男,漢族,1970年4月生,中共黨員,1990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灞橋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1988.9—1990.7 在陝西財經學院貿易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上學; 1990.10—1995.11 在陝西省民政廳軍干所任科員; 1995.11—1998.6 在西安市灞橋區計經委經濟管理科先後任科員、科長; 1998.7—2005.10 在西安市灞橋區投資服務中心任項目部部長、副主任(副處級); 期間:2004.10—2005.4 借調到區拆遷辦任副主任負責中銀項目閻家灘拆遷工作; 2005.4—2005.10 借調到區創衛辦任副主任負責綜合協調組和督察組工作; 2005.11—2007.12 在西安市灞橋區十里鋪街辦任主任; 2007.12—2011.4 在西安市灞橋區十里鋪街辦任黨工委書記; 2011.4月至今 在西安市灞橋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任局長。
『柒』 西安城管局的24小時電話是多少
市城管執法特服熱線 電話:12342
市城管執法局值班電話電話:86788400
西安市城管局
1.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經法定程序頒布後組織實施。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
(3)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專項活動和重大活動。
(4)負責指揮、監督、檢查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行使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和監督職能;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當作為而不作為的,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受理跨區案件。
(5)負責受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復議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及考核;指導各區(街)做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6)負責戶外廣告違法設置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7)負責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機動車輛非法佔用人行道路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8)負責城市綠化方面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9)協調市規劃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不符合城市規劃和市容標準的違法建築或設施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0)協調市環境保護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環保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臨街商業門店產生的音響雜訊、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以及清運建築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1)協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非法佔道或出店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2)協調市城鄉建委,指導城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建築工地管理影響市容環境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 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 的宣傳和政策咨詢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 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四)裝備財務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各類裝備的計劃、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罰繳分離工作及罰沒票據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罰沒物資的管理工作。
(五)宣傳處
制定城管執法系統宣傳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管執 法系統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系統宣傳報 道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系統立功表彰相關工作。
(六)執法督查一處
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 行政執法一、二、三支隊、直屬支隊和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的協調、檢查、督促和業務考核;負責市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 執法隊伍考評工作。
『捌』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的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 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 綜合考評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 的宣傳和政策咨詢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 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四)裝備財務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各類裝備的計劃、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罰繳分離工作及罰沒票據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罰沒物資的管理工作。
(五)宣傳處
制定城管執法系統宣傳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管執 法系統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系統宣傳報 道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系統立功表彰相關工作。
(六)執法督查一處
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 行政執法一、二、三支隊、直屬支隊和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的協調、檢查、督促和業務考核;負責市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 執法隊伍考評工作。
(七)執法督查二處
負責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的協調、檢查、督促和業務考核等工作;負責對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章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和 處理;負責跨區案件的協調和處理;負責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行風建設。
(八)機動車停放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人行道機動車停放站(點)設置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停放站(點)的監督管理;負責停放站(點) 標線、標牌設施的設置及管理工作;負責停放站(點)收費人員的管理工作。
(九)紀檢監察室
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對各區城管執法隊伍中的亂作為現象及違章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市民、群眾對全市城管執法隊伍違法投訴問題。
(十)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黨組織日常管理工作,編制擬定工作計劃、報告;依據《黨章》規定,對局機關黨員幹部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負責組織局機關黨員政治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提高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和發展工作。
(十一)信心中心
信息中心:負責全市城管執法系統計算機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市級數字城管平台的建設、改造升級、運行維護與系統管理;負責12342城管特服熱線及城管執法網站的咨詢投訴的受理、交辦、跟蹤、督辦、反饋等工作。
『玖』 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什麼區別
簡單的說,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什麼區別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務作業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的關系。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規劃決策、城市運行、市政服務、環境作業保障、公用行業日常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由原來的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演變而來,負責城市管理相關領域的綜合監督檢查及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懲戒。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的執法監察人員即使通常所說的城管(城管執法監察員的簡稱)。
當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將城市運行服務與作業保障職能和綜合執法監察職能放到一個機構,叫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局。
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叫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簡稱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演變的產物,是強化城市綜合管理、依法管理、構建現代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的產物。《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指出執法監察的二重性,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結合綜合執法改革要求,將前端決策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適度分離的產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是將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監督檢查權相對集中,從城市管理局脫離出來。後來,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開始更大范圍的綜合執法,同時強調綜合監管。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探索經歷了從城建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以下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階段,城建管理監察制度的誕生(1978—1995);第二階段,城管監察綜合執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階段,城管綜合執法監察的探索與發展(2012至2019) 。
綜合行政執法局,也有城市叫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作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其職能主要是依法對城市管理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城市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全面推進集中行使城市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權(即行政執法鏈條末端的執法監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許可等仍然留在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執法權),一般包括兩方面職能:
①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即巡查監察職能;
②對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即處罰懲戒職能。
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城市綜合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對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執法監察權進行更大范圍的綜合,是將過去城市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范疇內的城市執法監察職能,即行政處罰懲戒與綜合監督檢查職能集中到一個機構,即綜合執法監察局行使,這些職能一般覆蓋以下范疇:
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開展巡查檢查及實施行政處罰的職能。
雖然綜合執法局與綜合執法監察局幾乎是同樣的機構,綜合執法局更強調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強調行政處罰懲戒的綜合。相對於叫「綜合執法局」的機構,「綜合執法監察局」更注重把握執法監察二重性,通過執法監察一體化建設,強調巡查監察、綜合監管職能的發揮,即通過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推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依法履責,更大限度的減少行政處罰,即將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作為推動依法治、社會共治,推動城市治理各相關方充分參與的城市精細化管理。
綜合行政執法局不是簡單多部門的聯合執法(物理聯合),而是將多部門交叉的執法監察權綜合到一個機構(化學整合),成立專門的綜合執法局。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執法監察的范圍還在不停的擴大,強化綜合監管,以減少多頭執法、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執法擾民等行政執法監察領域的突出問題。而城市管理局則是負責城市運行的規劃建設、運行保障、作業服務和行業監管。城市管理服務局與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分工與協作,將有利於形成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服務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兩頭收斂、激活中間」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城市治理結構。
參考資料:
宋剛,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J]. 城市發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編輯部. 綜合執法改革與大數據環境下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9):3-5.
本刊編輯部. 以執法監察一體化推進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5):3-4.
城管簡史:城市綜合管理、城管監察與綜合執法發展演進[EB/OL]. 城市管理與復雜性
『拾』 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什麼區別
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區別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務作業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的區別。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規劃決策、城市運行、市政服務、環境作業保障、公用行業日常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由原來的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演變而來,負責城市管理相關領域的綜合監督檢查及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懲戒。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的執法監察人員即使通常所說的城管(城管執法監察員的簡稱)。
當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將城市運行服務與作業保障職能和綜合執法監察職能放到一個機構,叫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局。
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叫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簡稱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演變的產物,是強化城市綜合管理、依法管理、構建現代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的產物。《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指出執法監察的二重性,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結合綜合執法改革要求,將前端決策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適度分離的產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是將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監督檢查權相對集中,從城市管理局脫離出來。後來,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開始更大范圍的綜合執法,同時強調綜合監管。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探索經歷了從城建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以下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階段,城建管理監察制度的誕生(1978—1995);第二階段,城管監察綜合執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階段,城管綜合執法監察的探索與發展(2012至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