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執法被人打死
『壹』 三位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不當將人制死應賠償多少錢
公安局有錢你可以把事情誇大、百八十萬應該是有的……
『貳』 警察在場執法的情況下,有人打人了,該如何處罰
首先確定是什麼警察,公安局的民警才對治安問題有權管轄!
打人的事回件嚴重不,有人受答傷沒?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叄』 民警依據刑事訴訟法執法中不鳴槍將人擊斃如何處理
刑事訴訟法管得著嗎,依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使用武器前先警告就可以了,危急情況甚至可以不警告,這個警告也不一定必須要鳴槍,叫一聲不許動也行
第九條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為的緊急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決水、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艦、火車、機動車或者駕駛車、船等機動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搶奪、搶劫槍支彈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相威脅實施犯罪的;
(五)破壞軍事、通訊、交通、能源、防險等重要設施,足以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緊迫危險的;
(六)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國家規定的警衛、守衛、警戒的對象和目標受到暴力襲擊、破壞或者有受到暴力襲擊、破壞的緊迫危險的;
(八)結伙搶劫或者持械搶劫公私財物的;
(九)聚眾械鬥、暴亂等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眾騷亂、暴亂、行凶或者脫逃的;
(十二)劫奪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實施放火、決水、爆炸、兇殺、搶劫或者其他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後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攜帶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武器,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肆』 派出所民警打死人應怎樣處理
你找他們上級部門投訴。實在是找不到投訴的地方,就撥打紀檢部門的電話,市長熱線之內的電話。
還有就是聯系一些強勢媒體曝光,事情鬧大了,該管的部門自動會出面管理的。
『伍』 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打傷人會定罪嗎
按實際情況,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打傷犯人的如果定罪,要按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如果警察專打傷犯人屬存在主觀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造成輕傷以上的損害(經醫療鑒定),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警察存在過失致犯人重傷的,有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陸』 警察執法時把犯人打死會怎樣
普通老百姓:臨時工,不了了之。
有背景的人:按照法律程序處理。
『柒』 民警正常執法被毆打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捌』 警察執法時被打該不該還手
那要看情況啦!要看被執法的對象是普通老百姓還是有後台有靠山的強勢群體!上次我們的郭隊長受傷住院就是個例子!
『玖』 警察被人打了該怎麼辦/
被打了不是算工傷嗎?萬一不幸殉職了,家屬的工作也就解決了
你們內不算弱勢群體了,拿著比容較高的薪金,又沒有後顧之憂,工人和農民哪有這樣的條件!
即使我現在月薪上萬,也是極擔心年紀大了或生病了以後怎麼辦,要拚命在年輕的幾年裡給以後留點錢,但你們有退休金,有公費醫療,孩子生病單位也管,連安全套都是發的……
『拾』 警察執法過程中造成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有沒有責任
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正常執法正常工作程序是無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