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執法機制
⑴ 路警聯合四機制的內容是什麼
(一)聯合指揮
(二)聯合巡邏
(三)聯合執法
(四)聯合施救
⑵ 轉發省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12]40號文件推進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
你確定是2012年40號?而不是[2011]40號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安全發展,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 (一)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對安全生產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多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安全發展,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十一五」期間,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年均減少約1萬人,反映安全生產狀況的各項指標顯著改善,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踐表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對新時期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科學認識和准確把握,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必然選擇。 (二)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根本途徑。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處於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高峰期,安全基礎仍然比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安全責任不落實、防範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企業還比較突出。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應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本出路在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要把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實到生產經營建設的每一個環節,使之成為衡量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標准,自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實現安全與發展的有機統一。 (三)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期待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體面勞動」意識不斷增強,對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改善作業環境、保障職業安全健康權益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社會發展重中之重的位置,自覺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真正作為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使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得到切實保障的基礎之上,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幸福地享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自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速度、質量、效益與安全的有機統一,以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為保障,以科技進步為支撐,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五)基本原則。——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促進區域、行業領域的科學、安全、可持續發展。——依法治安,綜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標准體系,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突出預防,落實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嚴格安全准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築牢安全生產基礎,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依靠科技,創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發應用,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素質的職工隊伍培養,創新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制度體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制定工作。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新要求,制定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大型橋梁隧道、超高層建築、城市軌道交通和地下管網等建設、運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規規章。根據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需要,抓緊修訂完善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准,盡快健全覆蓋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標准體系。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區域聯動等制度,形成規范有力的制度保障體系。 (七)加大安全生產普法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識,增強依法生產經營建設的自覺性。加強安全生產日常執法、重點執法和跟蹤執法,強化相關部門及與司法機關的聯合執法,確保執法實效。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強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別是縣鄉級人民政府責任,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八)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認真落實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跟蹤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切實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四、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九)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准,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注重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十)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對轄區內各類企業包括中央、省屬企業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嚴格落實地方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省、市、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 (十一)切實履行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相關部門、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要切實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管理。要不斷探索創新與經濟運行、社會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模式,建立健全與企業信譽、項目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相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五、著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十二)嚴格安全生產准入條件。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格技術和安全質量標准,嚴把行業安全准入關。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准。加強對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確保其評價、檢測結果的專業性和客觀性。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充分運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政府要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確保監控、整改、防範等措施落實到位。各地區要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實施動態全程監控。 (十四)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在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行業領域普遍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建設,對在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安全標准化分級考核評價,將評價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五)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認真實施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深入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切實抓好煤(矽)塵、熱害、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防範治理。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設;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切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保障職工安全健康權益。
六、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十六)深入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加快建設「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完善落實瓦斯抽采利用扶持政策,推進瓦斯防治技術創新。嚴格控制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項目審批。建立完善煤礦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制度,對不具備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嚴格按規定停產整改、重組或依法關閉。繼續運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扶持煤礦安全技術改造,支持煤礦整頓關閉和兼並重組。加強對整合技改煤礦的安全管理,加快推進煤礦井下安全避險系統建設和小煤礦機械化改造。 (十七)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修訂完善長途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標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運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准入,研究建立長途客車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後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格按規定強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並實行聯網聯控。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橋梁、隧道、碼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安全管理。繼續強化民航、農村和山區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監管,特別要抓緊完善校車安全法規和標准,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十八)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科學規劃化工園區,優化化工企業布局,嚴格控制城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各地區要積極研究制定鼓勵支持政策,加快城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加強和規范城鎮地面開挖作業管理。繼續推進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葯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和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 (十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制定實施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准。研究制定充填開采標准和規定。積極推行尾礦庫一次性築壩、在線監測技術,搞好尾礦綜合利用。全面加強礦井安全避險系統建設,組織實施非煤礦山采空區監測監控等科技示範工程。加強陸地和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採的安全管理,重點防範井噴失控、硫化氫中毒、海上溢油等事故。 (二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建築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建築工程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密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健全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完善鐵路、公路、水利、核電等重點工程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不法行為。 (二十一)加強消防、冶金等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和建築外保溫材料。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嚴防擁擠踩踏事故。加強冶金、有色等其他工貿行業企業安全專項治理,嚴格執行壓力容器、電梯、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電力、農機和漁船安全管理。
七、大力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二十二)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探索建立中央、地方、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長效投入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和高危行業領域傾斜。完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機制的預防和促進作用。 (二十三)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關鍵技術及裝備的研發,在事故預防預警、防治控制、搶險處置等方面盡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提高生產安全防護水平。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撐服務體系。 (二十四)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大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後產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標准、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相關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的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後技術設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把安全產業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產業,積極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二十五)加強安全人才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科學與工程學科建設,辦好安全工程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重點培養中高級安全工程與管理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進一步落實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快建設專業化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加強在崗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改善監管監察裝備和條件,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機制,切實做到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
八、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二十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建設。抓緊7個國家級、14個區域性礦山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整合應急資源,依託大型企業、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強本地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提升事故醫療救治能力。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二十七)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和基礎條件。健全省、市、縣及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加快建設應急平台,完善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加強安監、氣象、地震、海洋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能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二十八)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事故救援實戰能力。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要按照預案規定,立即組織停產撤人。
九、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二十九)加強安全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加強安全教育基地建設,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報紙、廣播等多種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識,增強全社會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思想意識。在中小學廣泛普及安全基礎教育,加強防災避險演練。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避險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大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重點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員工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過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訓機制。建立完善安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大型企業要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加強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幹部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十)推動安全文化發展繁榮。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市場機制,培育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進安全文化市場繁榮。加強安全公益宣傳,大力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主題街道和安全社區,創建若干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推進安全文化理論和建設手段創新,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文化建設水平,切實發揮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 (三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各地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指導協調作用,落實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安全生產任務較重的鄉鎮要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建設,確保事有人做、責有人負。 (三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各級領導幹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以適當形式予以表揚和獎勵,對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的,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十三)發揮社會公眾的參與監督作用。推進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健全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受理、審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制度和救援工作報道機制,完善隱患、事故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支持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動員廣大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監督和隱患排查,落實職工崗位安全責任,推進群防群治。
⑶ 在現階段條件下,如何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和完善維護群眾利益的機制
1、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讓群眾學會在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正確取捨,讓群眾能夠明白,舍小家顧大家的意義,明白只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才是對個人利益最好的維護。懂得犧牲小我,建設大我
2、防患於未然,深入調查研究,了解群眾需求,採取對應措施,分化瓦解,表彰一小批,打擊一小撮,安撫一大批,確保群眾情緒吻腚
3、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吻腚分子,鼓動不合作的帶頭分子和黑律師,要採取相應措施,毫不留情
4、加強橫向和縱向聯合,畢竟地方部門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加強各部門聯合,共同行動,聯合執法,提高打擊力度。
加強與社會力量聯合,動員社會力量加入到維護吻腚的工作中來,要敢於讓社會力量承擔更重要的任務,擔負起沖鋒陷陣的作用。
加強軍民團結,加強與駐地部隊的聯誼,做到,互相扶持,有問題,可以得到人民子弟兵最有力的支援
5、對於發生的問題,要妥善處理,為了避免被敵對勢力所利用,要採取有力手段,將事態控制在有限的范圍之內,加強輿論監督和引導。對於家屬,要一手軟,一手硬。確保家屬和當事人情緒吻腚。對試圖利用事件挑起事端的壞分子和敵對勢力,要毫不留情得重拳出擊
⑷ 創新耕地保護機制的探索與實踐
四川省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曾敏
一、耕地保護面臨的困境及問題
確保18億畝耕地,是黨中央、國務院全面分析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等基本國情和長遠發展目標後作出的重大科學決策。成都市歷來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嚴格落實國家耕地保護的基本國策,確保市域內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但在實踐中,我們發現,現行的耕地保護制度在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建設用地的剛性擴張對耕地保護形成巨大壓力
當前,我國仍處於城鎮化、工業化快速發展時期,建設必然佔用一定數量的耕地。同時,耕地後備資源逐步減少,補充耕地的難度逐步加大,人多地少的矛盾更趨尖銳,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保護耕地的任務十分艱巨。
(二)耕地保護的比較利益低下
在現行的耕地保護制度下,耕地的價值只能表現出商品經濟價值,而對於佔耕地絕大部分價值的生態環境價值和社會保障價值,由於外部性被置於公共領域,致使征地的成本很低。征地的低成本與出讓建設用地的巨大利益之差,驅使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政府將耕地保護的責任推卸給經濟相對落後地區的政府,或層層推卸,最終落到農戶頭上,而競相把農地轉為建設用地,享有農用地轉用帶來的土地收益和耕地保護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三)農民保護耕地的內在動力不足
耕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但長期以來,農民直接從耕地上獲取的收益卻相當微薄,與他們在耕地上投入的巨大勞動量形成了很大反差,從而挫傷了農民耕種土地的積極性。現行以行政和法律手段為主的耕地保護機制,其保護的手段和方式比較單一,難以調整政府與農民之間的責、權、利關系,農民保護耕地的內在動力不足,甚至為了換取生活條件的改善而附和企業佔用土地,對堅守耕地紅線帶來了巨大壓力。
二、耕地保護的「五項機制」創新
2007年6月,成都市被國家批准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如何探索一條既能促進經濟發展特別是增加農民收入,又能有效保護資源的耕地保護新機制,處理好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系,是成都市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必須解決好的重要課題之一。為此,成都市在科學分析新時期耕地保護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的基礎上,通過行政、法律、經濟等多種手段,全面系統地創新耕地保護機制,初步形成了有機聯系、相互補充、齊抓共管的耕地保護「五項機制」。這「五項機制」包括:
一是建立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耕地保護的總體控制和對基本農田的剛性約束機制,確保全市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
二是建立了耕地保護經濟補償和激勵機制。
三是建立以實施土地整理為載體的高標准基本農田建設和耕地「占補平衡」機制。按照規劃,在8~10年內,投入200億元以上的資金,整理土地600萬畝,新增耕地約60萬畝,建成一大批高產、穩產的基本農田。
四是建立了以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為核心的發展用地保障機制。把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在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具體措施上,做到既保護耕地,又保障發展。
五是建立了查防結合、預防為主的耕地保護動態監管機制。通過落實土地聯合執法機制、動態巡查和發現制止制度、土地巡查月報制度和土地執法監察問責制等制度和措施,做到防範在前、發現及時、制止有效、查處到位。運用高科技手段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對耕地進行動態遙感監測,提高了耕地保護水平。
三、耕地保護基金的設計、操作與效果
耕地保護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性戰略問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成都市探索建立耕地保護基金,僅僅是補償機制的一種方式,相信應該還有其他更好的途徑來體現。
(一)耕地保護基金的制度設計
耕地保護基金是由市政府設立的,以保護耕地為主要目的,目前主要從土地出讓收益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中籌集資金,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方式,用於耕地流轉擔保、農業保險補貼、承擔耕地保護責任農戶養老保險補貼和承擔耕地保護責任集體經濟組織現金補貼的專項基金。
1.資金來源
全市每年的耕地保護基金規模大約為26億元,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籌集」的原則,耕地保護基金由市和區(市、縣)共同籌集。其中,市級財政籌集13億元,區(市、縣)財政籌集13億元。主要來源包括:每年市、區(市、縣)兩級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每年繳入市、區(市、縣)兩級財政的土地出讓收益的一定比例的資金。以上兩項不足時,由政府財政資金補足。所籌資金全部納入耕地保護基金專戶,由市國土資源局統一管理,根據各區(市、縣)的耕地面積和類別進行統籌安排。
2.補貼對象
耕地保護基金主要用於在成都市范圍內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以及承擔未承包到戶耕地保護責任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適用對象不因承包地流轉而發生變化,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耕地保護基金補貼仍歸原承包經營權人;耕地保護責任也仍由原承包經營權人承擔。
3.補貼標准
根據全市耕地質量和綜合生產能力,對耕地按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實行類別保護與補貼:對基本農田的補貼標准為每畝每年400元,對一般耕地的補貼標准為每畝每年300元。耕地保護補貼標准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耕地保護基金運作情況相應增長。
4.使用范圍
耕地保護基金主要用於:耕地流轉擔保資金和農業保險補貼;承擔耕地保護責任農戶的養老保險補貼;承擔未承包到戶耕地保護責任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現金補貼。耕地保護基金資金總量的10%用於耕地流轉擔保資金和農業保險補貼,其餘資金全部用於農戶養老保險補貼和集體經濟組織現金補貼。
5.保護責任
耕地保護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耕地保護責任、改變耕地用途或破壞耕作層致使耕地生產能力降低的,由國土資源部門責令在規定的期限內恢復耕地生產能力;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壞的,對已發放的耕地保護資金補貼予以追繳,並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耕地保護基金的操作實踐
1.建立耕地保護台賬,夯實耕地保護基礎
結合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查清全市耕地保有數量等基本狀況,建立耕地保護檔案(圖、表、冊),進行耕地保護登記,發放耕地保護責任書,把耕地保護面積落實到村、組和農戶,實現與農業、林業、統計等相關部門數據與管理的協調一致。
2.簽訂耕地保護合同,完善耕地保護責任體系
由區(市、縣)人民政府通過與耕地保護責任人(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耕地保護合同》,對耕地保護地塊、面積、類別、期限和補貼資金及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完善耕地保護責任體系。
3.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國土資源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現狀,負責耕地保護基金運作管理和制訂年度分配方案,並會同農業部門劃定耕地保護的類別和對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負責耕地保護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民養老保險的運作管理。
4.強化對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的監督,嚴格基金管理
國土資源部門將通過實施遙感監測、實地檢查等措施,對耕地保護責任人的履約情況進行動態監督檢查。市和區(市、縣)監察、國土資源部門將建立耕地保護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信箱和開通舉報電話,對破壞耕地行為進行舉報並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者一定獎勵。通過以上措施,發現農戶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未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的,將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目前,成都市完成試點區(市、縣)41個村組、3200戶農戶、12000餘畝耕地保護基金合同的簽訂工作,累計發放耕地保護基金400萬元。「5·12」地震搶險救災工作取得階段性勝利後,成都市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耕地保護基金的籌集、管理、發放操作及補貼對象進行規范,預計今年完成約64萬畝(佔全市耕地總量的10%)耕地保護基金合同的簽訂工作,支付補償資金總額2.5億元。力爭2009年實現全市覆蓋。
成都市耕地保護基金制度著眼於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的建立,力求在耕地保護和農民增收上實現「雙贏」,帶來積極的社會、經濟效果。一方面,有利於大幅度減少土地違法行為的發生,切實保護耕地。通過耕地保護基金的激勵,可以有效調動農民自覺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據測算,一個三口之家的農戶,一年所得的耕地保護補貼,一般可繳納兩個人的養老保險。同時,通過簽訂耕地保護合同,強化農民保護耕地的責任意識。農民可以從耕地獲得經濟利益,就會自覺保護耕地,主動抵制土地違法行為。有了這樣一支龐大的監督力量,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必將大幅度減少。
另一方面,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創新農村社會保障模式,促進城鄉統籌和諧發展。將耕地保護補貼納入農民養老保險專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缺乏參加社會保障資金的問題,客觀上增加了農民收入,同時解決了農民的長遠生計,對逐步縮小城鄉差別,減少社會矛盾,統籌城鄉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極大歡迎,符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
(四)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的建議
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民發放補貼的標準是根據成都市的財力,經過了反復的測算和論證,既考慮了對農民的吸引力和對耕地保護的效果,又充分考慮了財政支付的承受能力,應該說符合當前成都市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研究解決,如增加征地成本,對政府財政形成巨大壓力;因補貼標准不同有可能引發群眾矛盾;因監管不到位發生徇私舞弊等。特別是落實耕地保護基金制度,需要財政力量的長期支持。同時,補償機制一旦開始運行,就必須長期支付補償資金,政府不能以耕地保護基金匱乏為理由,拖欠或拒絕支付。目前,耕地保護基金主要依賴於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收益作為資金來源,而政府出讓土地的規模是有限的(從長期來看,呈遞減趨勢),市場經濟存在周期性,一旦整個宏觀經濟發生變動,土地市場出現波動,土地出讓收益將會大幅下降,那麼耕地保護基金將失去資金來源。對此,我們已有充分的考慮。另外,從政策層面講,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要求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但目前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收益的支出都有具體的規定,相關部門也應按照中央的要求作相應的調整,與補償機制相適應。
為此,我們建議:國家設立耕地保護補償基金,以省為單位,從耕地保護責任和義務對等的角度出發,由承擔耕地保護任務較少的地區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對過多承擔了耕地保護任務的地區進行經濟補償,協調不同區域在耕地保護上的利益關系,從而達到既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佔用耕地的合理需求,又能在總體上最大限度地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的目標。
⑸ 聯合執法機制由哪個部門負責建立
由多個部門負責建立
食葯監管局與公安局、交通部門、運管部門。
⑹ 什麼叫企業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
橙子應急為您解答:
一要加大檢查力度,確保消防安全。深入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木材加工廠、賓館等單位進行安全大檢查,對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條件,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商場、超市和娛樂場所,責令立即整改,堅決防止發生惡性火災事故。
二要加強聯合執法,形成整治合力。針對實際情況,積極整合社會資源,聯合公安、安監、工商、文化、衛生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事項,運用綜合執法手段,及時督促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實、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共同推進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
三是達到「六熟悉」,提高實戰能力。以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木材加工廠、賓館等單位為重點,認真組織官兵開展「六熟悉」工作,對建築結構、布局特點、消防設施、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情況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及時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實地、實戰和夜間滅火救援演練,切實提高滅火救援的實戰能力。
四是拓寬宣傳渠道,營造濃厚氛圍。積極採取多種靈活形式,廣泛普及防火滅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識,播放典型火災案例,切實提高全民滅火撲救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和水平。
⑺ 和諧礦區制度建設經驗總結
(一)部分地區積極探索,資源節約集約的調節機制和環境治理恢復的補償機制初見成效
一是貴州、青海、江西贛州、西藏拉薩、雲南曲靖等都將資源節約集約和礦區環境治理恢復寫入和諧礦區建設政策性文件的重要內容;二是多地通過嚴格落實最低開采規模標准,提高行業准入門檻,持續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優化礦產開發布局,提升產業集中度,著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礦產資源開發節約集約水平快速提高。三是調研地區通過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礦區土地復墾方案制度,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不力的地區和礦山,實行土地、礦業權出讓限批,強力推進礦山環境整治。山西積極開展「一礦一企治理一山一溝」活動,加大對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治理力度。部分地區因為礦產開發荒山批綠裝,沙漠變綠洲。如鄂爾多斯市烏審旗,10年前的風景是「沙漠裡面找綠洲」,現在的風景變成「綠洲裡面找沙漠」。
(二)各地大膽創新,不斷探索完善礦產開發的利益共享機制
各地針對本地實際,五類措施實現利益共享:一是完善礦區群眾財產性收益,持續提高土地徵用補償標准,探索完善環境損害賠償,如鄂爾多斯市部分地區征地補償標准比5年前提高了5倍以上,錫林郭勒盟對受影響的草場分級進行環境損害補償。二是完善地方財政收入支出制度,向礦區民生傾斜。如青海調整地方財政支出和收入分配結構,推進和諧礦區建設;山東濰坊將礦區民生支出納入采礦權出讓底價。三是政府和礦區村集體入股礦山企業,如雲南麻栗坡縣政府和部分村集體入股紫金礦業公司15%的股份,並通過縣人大立法,全部用於礦區民生;陝西榆林市鼓勵參與全市一、二輪煤炭資源整合的企業,讓出新增可采資源量的10%-15%,由村民通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購買;青海焦煤產業集團按照「入股自由、退股自主、非牧民資金不得進入」的原則,吸納430戶牧民每戶入股2.33萬元,並以每年不低於股本金50%的利潤分紅給牧民。四是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如山西建立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用於「七項強農工程」,「以煤補農」;內蒙古噸煤提取5至15元的煤炭礦區居民搬遷和生態恢復補償金。五是多種途徑落實礦山企業社會責任。
(三)部門聯動,探索建立矛盾化解機制
一是部分地方積極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有關精神,開展大型礦山開發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防患於未然。二是部分地方實行幹部下訪、領導包案的方式調處礦群矛盾,及時消除了一些不穩定因素,以貴州和西藏拉薩較為典型。三是許多礦山企業所在鄉鎮均成立專職機構,負責礦地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如陝西大柳塔煤礦建立政府、企業和農民代表三方參與的矛盾協調機制,埃爾拉多錦豐礦業建立政府、科研單位、企業和農民代表四方參與的矛盾協調機制。四是部分地區建立國土資源、公安聯合執法新機制,如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成立國土資源警察隊伍,形成「合署辦公、合力工作、密切合作、聯合執法、快速反應」工作新格局,維護社會穩定。
⑻ 如何破解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的伴生難題
一、充分認識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的情況下,全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多數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控制,工業產品的污染排放強度下降,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不斷推進,生態保護和治理得到加強,核與輻射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人民群眾的參與度明顯提高,我國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
(二)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環境形勢嚴峻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污染面積擴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生態破壞嚴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廣,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劇,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近20多年來集中出現,呈現結構型、復合型、壓縮型的特點.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增長,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三)環境保護的法規、制度、工作與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制不夠健全,環境立法未能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突出.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污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偏低.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宣教和綜合評估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幹部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平有待增強.
(四)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加強環境保護,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實現更快更好地發展;有利於帶動環保和相關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增加就業;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和延長人均壽命;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為子孫後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因此,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痛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
二、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工作
(五)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切實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依靠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倡導生態文明,強化環境法治,完善監管體制,建立長效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努力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六)基本原則.
———協調發展,互惠共贏.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關系,在發展中落實保護,在保護中促進發展,堅持節約發展、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實現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完善環境法律法規,嚴格環境執法;堅持環境保護與發展綜合決策,科學規劃,突出預防為主的方針,從源頭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決環境問題.
———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做到增產不增污,努力實現增產減污;積極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大力發展環境科學技術,以技術創新促進環境問題的解決;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機制,完善環保制度,健全統一、協調、高效的環境監管體制.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區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分階段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改善重點流域、區域、海域、城市的環境質量.
(七)環境目標.到2010年,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和農村飲水水質、全國地表水水質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好轉,草原退化趨勢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修復面積有所增加,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趨勢減緩,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村鎮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到2020年,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明顯改善.
三、經濟社會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八)促進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各地區要根據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人口數量以及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將區域經濟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在環境容量有限、自然資源供給不足而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實行優化開發,堅持環境優先,大力發展高新技術,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業和產品的升級換代,同時率先完成排污總量削減任務,做到增產減污.在環境仍有一定容量、資源較為豐富、發展潛力較大的地區實行重點開發,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承載能力,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同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做到增產不增污.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實行限制開發,在堅持保護優先的前提下,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確保生態功能的恢復與保育,逐步恢復生態平衡.在自然保護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實行禁止開發,依法實施保護,嚴禁不符合規定的任何開發活動.要認真做好生態功能區劃工作,確定不同地區的主導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必須依照國家規定對各類開發建設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決策,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論證.
(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編制各項發展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加快制定促進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准和評價體系,加強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建設.要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生產環節,要嚴格排放強度准入,鼓勵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並依法強制審核;在廢物產生環節,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式控制制,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合理延長產業鏈,強化對各類廢物的循環利用;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大力推行建築節能,發展綠色建築.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處理與資源化回收,建設節水型城市.推動生態省(市、縣)、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環境友好企業和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
(十)積極發展環保產業.要加快環保產業的國產化、標准化、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強政策扶持和市場監管,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打破地方和行業保護,促進公平競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發展.重點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環保技術裝備和基礎裝備,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環保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大力提高環保裝備製造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的自主製造.培育一批擁有著名品牌、核心技術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能夠提供較多就業機會的優勢環保企業.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推進環境咨詢市場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
四、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
(十一)以飲水安全和重點流域治理為重點,加強水污染防治.要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設好城市備用水源,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堅決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嚴防養殖業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把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水庫庫區及上游,黃河小浪底水庫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太湖、滇池、巢湖作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把渤海等重點海域和河口地區作為海洋環保工作重點.嚴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標的工業污水.
(十二)以強化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強城市環境保護.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著力解決顆粒物、雜訊和餐飲業污染,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汽車.對污染企業搬遷後的原址進行土壤風險評估和修復.城市建設應注重自然和生態條件,盡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灘塗濕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動物等自然遺產,努力維護城市生態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選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新(擴)建燃煤電廠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電廠外,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設施或者採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嚴格控制新(擴)建除熱電聯產外的燃煤電廠,禁止新(擴)建鋼鐵、冶煉等高耗能企業.2004年年底前投運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標的燃煤電廠,應在2010年底前安裝脫硫設施;要根據環境狀況,確定不同區域的脫硫目標,制訂並實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規劃.對投產20年以上或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下的電廠,限期改造或者關停.制訂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治理規劃,開展試點示範.加大煙塵、粉塵治理力度.採取節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地熱、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積極發展核電,有序開發水能,提高清潔能源比重,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超標耕地綜合治理,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應依法調整;合理使用農葯、化肥,防治農用薄膜對耕地的污染;積極發展節水農業與生態農業,加大規模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工作,搞好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農村沼氣,妥善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創建環境優美鄉鎮、文明生態村.發展縣域經濟要選擇適合本地區資源優勢和環境容量的特色產業,防止污染向農村轉移.
(十五)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重點,強化生態保護.堅持生態保護與治理並重,重點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活動.優先保護天然植被,堅持因地制宜,重視自然恢復;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天然草原植被恢復、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退田還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態治理工程;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經濟社會發展要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建設節水型社會;發展適應抗災要求的避災經濟;水資源開發利用活動,要充分考慮生態用水.加強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加強礦產資源和旅遊開發的環境監管.做好紅樹林、濱海濕地、珊瑚礁、海島等海洋、海岸帶典型生態系統的保護工作.
(十六)以核設施和放射源監管為重點,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全面加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國家對核設施的環境保護實行統一監管.核電發展的規劃和建設要充分考慮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廢物處理處置等問題;加強在建和在役核設施的安全監管,加快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步伐;加強電磁輻射和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監管體系.
(十七)以實施國家環保工程為重點,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國家環保重點工程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舉措,從「十一五」開始,要將國家重點環保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認真組織落實.國家重點環保工程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燃煤電廠脫硫工程、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工程、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工程、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十八)健全環境法規和標准體系.要抓緊擬訂有關土壤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生態保護、遺傳資源、生物安全、臭氧層保護、核安全、循環經濟、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配合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工作.通過認真評估環境立法和各地執法情況,完善環境法律法規,作出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的規定,重點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完善環境技術規范和標准體系,科學確定環境基準,努力使環境標准與環保目標相銜接.
(十九)嚴格執行環境法律法規.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不正常運轉治理設施、超標排污、不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發建設和開展旅遊或者違規采礦造成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查處.加大對各類工業開發區的環境監管力度,對達不到環境質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強部門協調,完善聯合執法機制.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強對環境執法活動的行政監察.完善對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機制,研究建立環境民事和行政公訴制度.
(二十)完善環境管理體制.按照區域生態系統管理方式,逐步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增強環境監管的協調性、整體性.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國家加強對地方環保工作的指導、支持和監督,健全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協調跨省域環境保護,督促檢查突出的環境問題.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監督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環保工作和重點單位的環境行為,並建立相應的環保監管機制.法人和其他組織負責解決所轄范圍有關的環境問題.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職業資格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環保機構建設,落實職能、編制和經費.進一步總結和探索設區城市環保派出機構監管模式,完善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環境監管制度,責令嚴重污染單位限期治理和停產整治,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專家和代表提出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意見.完善環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機關辦理各類環境案件.
(二十一)加強環境監管制度.要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將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並落實到排污單位.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禁止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責令其停建或者停產,補辦環評手續,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生態治理工程實行充分論證和後評估.要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強制淘汰制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時制訂和調整強制淘汰污染嚴重的企業和落後的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目錄.強化限期治理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予限產、限排,並不得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完善環境監察制度,強化現場執法檢查.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環保總局及國務院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出境水質達到考核目標.國家加強跨省界環境執法及污染糾紛的協調,上游省份排污對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承擔賠付補償責任,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賠付補償的具體辦法由環保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
(二十二)完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環保投入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並逐年增加.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試點示範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當前,地方政府投入重點解決污水管網和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的配套和完善,國家繼續安排投資予以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定員定額標准,確保環保行政管理、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業經費支出,切實解決「收支兩條線」問題.要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城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和有關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建立健全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政府定價要充分考慮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對市場調節的價格也要進行有利於環保的指導和監管.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廠和垃圾焚燒發電廠實行有利於發展的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實行全額收購政策.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企業,不得審批用地,並停止信貸,不予辦理工商登記或者依法取締.對通過境內非營利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環保事業的捐贈依法給予稅收優惠.要完善生態補償政策,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中央和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應考慮生態補償因素,國家和地方可分別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建立遺傳資源惠益共享機制.
(二十四)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全面實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收費標准要達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助.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推動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加快轉制改企,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單位,實行特許經營,並強化監管.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實行扶持政策,並給予稅收優惠.生產者要依法負責或委託他人回收和處置廢棄產品,並承擔費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運營一體化模式,鼓勵排污單位委託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實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權交易.
(二十五)推動環境科技進步.強化環保科技基礎平台建設,將重大環保科研項目優先列入國家科技計劃.開展環保戰略、標准、環境與健康等研究,鼓勵對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固體廢物、農業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態保護、資源循環利用、飲水安全、核安全等領域的研究,組織對污水深度處理、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潔凈煤、汽車尾氣凈化等重點難點技術的攻關,加快高新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積極開展技術示範和成果推廣,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二十六)加強環保隊伍和能力建設.健全環境監察、監測和應急體系.規范環保人員管理,強化培訓,提高素質,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環保隊伍.各級人民政府要選派政治覺悟高、業務素質強的領導幹部充實環保部門.下級環保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應當事先徵求上級環保部門的意見.按照政府機構改革與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和有關要求,研究解決環境執法人員納入公務員序列問題.要完善環境監測網路,建設「金環工程」,實現「數字環保」,加快環境與核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實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環境事故應急監控和重大環境突發事件預警體系.
(二十七)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區、市)有關環境保護指標,發布城市空氣質量、城市雜訊、飲用水水源水質、流域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和生態狀況評價等環境信息,及時發布污染事故信息,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公布環境質量不達標的城市,並實行投資環境風險預警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檢舉和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企業要公開環境信息.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強化社會監督.
(二十八)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提高我國環保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積極宣傳我國環保工作的成績和舉措,參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臭氧層保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的談判,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淘汰進程.要完善對外貿易產品的環境標准,建立環境風險評估機制和進口貨物的有害物質監控體系,既要合理引進可利用再生資源和物種資源,又要嚴格防範污染轉入、廢物非法進口、有害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流失.
六、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
(二十九)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充分認識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增強環境憂患意識和做好環保工作的責任意識,抓住制約環境保護的難點問題和影響群眾健康的重點問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政府和部門都要有一位領導分管環保工作,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環保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環保規劃,檢查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問題,確保實現環境目標.各級人民政府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環保工作,並接受監督.
(三十)科學評價發展與環境保護成果.研究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將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逐步納入經濟發展的評價體系.要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堅持和完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評優創先活動要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對環保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問責制,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預環境執法的問題.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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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保護環境是全民族的事業,環境宣傳教育是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環境法制的宣傳力度,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以環境補償促進社會公平,以生態平衡推進社會和諧,以環境文化豐富精神文明.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科學發展觀對環境保護的內在要求,把環保公益宣傳作為重要任務,及時報道黨和國家環保政策措施,宣傳環保工作中的新進展新經驗,努力營造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各級幹部培訓機構要加強對領導幹部、重點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加強環保人才培養,強化青少年環境教育,開展全民環保科普活動,提高全民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三十二)健全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建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完善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環境保護的執法主體,要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國家環境監測網路,規范環境信息的發布.抓緊編制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並報國務院批准實施.經濟綜合和有關主管部門要制定有利於環境保護的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貿易、科技等政策.建設、國土、水利、農業、林業、海洋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管理工作.宣傳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知識.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
⑼ 建立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 (計生局)
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
服務管理工作聯合督查的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中央關於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流動人口管理「一盤棋」精神,結合省、市計劃生育2011年目標責任考核要求,經縣人口計劃生育領導組研究決定,對我縣各相關聯合部門、駐地企業單位和流動人口密集的鄉(鎮)、村(社區)、商貿市場、沿街門面以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評估,真正將我縣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服務管理全國「一盤棋」,切實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和服務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的工作目標任務考核之中,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日常化的服務管理工作體系。為完成我縣2011年計劃生育工作目標任務,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督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創建宜居城市的要求,以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為核心,堅持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運行機制,切實保障流動人口的基本權利和發展權益。促進流動人口和陽曲經濟社會發展相融合,促進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任務
以全面落實推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全國「一盤棋」為目標,以建立和實施聯席會議、信息共建共享、聯合執法管理和計劃生育免費服務等四項制度為基本內容,積極構建高效、及時、便捷、有序的適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新體制,進一步規范流動人口生育行為和生育秩序,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努力遏制出生性別比偏高的問題,切實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實現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
1.廣泛宣傳動員
各鄉鎮(社區辦)要利用廣播、宣傳車、宣傳品、人口學校等,大力宣傳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營造輿論氛圍。在宣傳過程中,各鄉鎮懸掛橫幅不少於5條,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流動人口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2.全面清查登記
從4月10日開始,各鄉鎮(社區辦)要以聯合清查小組名義聯合公安、工商、住建等相關部門實行「六同時」(即同摸底、同登記、同驗證、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逐門逐戶摸清轄區流動人口的總數、分布、持證、婚育、節育以及戶籍地、現居住地、流動時間等基本情況,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戶,確保外來一人,登記申報一人,離開一人,注銷一人,並認真登記建卡
3.解決重點問題
各鄉鎮(社區辦)在聯合清查中,特別要對懷孕、近10年有生育現象的育齡婦女,堅持做詳細的調查,登記孩子的出生時間、孩次、性別、政策內外等情況,查看相關證件。對聯合清查中發現的疑難問題,要一追到底,及時查詢處理。對在聯合清查過程中不配合調查的流動人口,由計生、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處理,確保聯合清查工作順利開展。建立縣、鄉、村(社區)、市場網路體系,健全人口計劃生育長效管理機制。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和事,按有關政策處理到位。
4.建立規范檔案
(1)規范整理檔案資料。清查結束後,各鄉鎮(社區辦)要安排人員做好數據匯總,逐村、逐社區、逐小區建立規范統一的檔案,並將聯合清查結果報縣聯合清查辦公室。
(2)各鄉鎮(社區辦)要按照「完整、真實、規范、一致」的原則,對流動人口的持證、婚姻、生育、節育、普查、微機信息個案管理等情況進行核對,做到一村一冊,一人一卡,逐級上報,避免空白。對應納入管理服務范圍而未納入的要進行彌補,確保檔案資料齊全、規范。
(3)依託平台加強兩地協作。對聯合清查中發現新流動、未持證、有生育節育變化,未「三查」等情況的對象,要及時錄入全員信息平台並提交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台,通過平台與其戶籍地互通信息,及時催要相關資料,掌握其外出前的計劃生育基本信息。
5.匯總上報階段
各鄉鎮(社區辦)統一進行安排部署,依託村(社區)服務員,組織轄區派出所、計生辦、工商所等工作人員重新入戶核實調查,落實婚育證明的登記、補辦,避孕節育措施的實施以及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等工作。在清底的基礎上,各鄉鎮(社區辦)對本轄區流動人口進行登記建檔後,5月20日前按要求匯總報縣聯合清查辦公室。
6、總結評估階段
各鄉鎮(社區辦)聯合清查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於5月25日前將聯合清查工作報告報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辦公室。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領導組於5月10日至20日對各鄉鎮(社區辦)及成員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本次聯合清查工作列為2011年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納入對各鄉鎮(社區辦)、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的考核內容。
四、清查驗證的對象、范圍和內容
清查登記對象:離開戶籍所在地15日以上,來我縣務工經商年滿18周歲的人員。不包括出差、探親、訪友、就醫、上學等原因離開戶籍所在地到異地居住的人員。跨鄉鎮(社區辦)臨時居住人員不視為非本地戶籍人口。
清查范圍:以出租屋、集貿市場、住宅小區、賓館、飯店、商場、沿街門店、建築工地、城鄉結合部、自建房等流動人口居住和從業的地點場所為重點。
清查內容:流動人口的姓名、性別、戶籍地、現居住地、從業性質、流入(出)時間、婚姻狀況、生育節育情況及持(發)證等項目。對清查中發現的政策外懷孕以及其它應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而未落實的人員,要採取措施督促其及時落實。對流動人口的生育、節育情況,要進行詳細登記,並及時通報其戶籍地。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生育的,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五、督查內容要求
1、完善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全面准確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和相關信息,做到底清數明,結合實際構建流動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實現流動人口暫住登記、計劃生育情況、勞動就業培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傳染病疫情以及房屋租賃等登記信息備案,實現信息資源跨部門、跨系統共享,充分提高綜合管理效能。
2、嚴格落實用工單位、經營業主的計劃生育管理責任。
3、加強以出租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健全以房管人,嚴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
4、認真落實流動人口管理責任制,對於流出已婚育齡婦女,要建檔登記、發證、辦證,明確流向和聯系方式。孕情反饋及時,而且簽訂管理協議,加大跟蹤服務和監管力度。對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必須做好查證、驗證、崔辦證工作,按時提供各項免費服務,並簽訂管理協議書。
5、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便民維權服務工作。依法打擊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充分發揮鄉鎮(社區辦)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積極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工作,免費為流動人口提供避孕葯具和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服務,及時變更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積極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
7、堅持工作例會制度。要求每月鄉鎮(社區辦)組織召開流動人口綜合治理工作例會,聽取有關匯報、解決問題,安排當前工作,對工作中有新突破和典型事例,每半年小結一次。
8、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凡屬國務院《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山西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均為鄉(鎮、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對象。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轄區內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各類企業的流動人口均屬鄉(鎮、社區)綜合管理范疇。要健全以房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的工作機制,嚴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加強對中小旅館和公共場所等流動人口落腳地和活動場所的管理。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聚集區域進行檢查,專項清理整治違法生育。
9、落實基本台帳制度。對流入、流出30日以上的流動人口建立完善的入戶登記、信息核實、信息錄入和統計上報工作制度,為各項服務和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10、落實首問責任制。對流動人口政策咨詢、查證驗證、尋求幫助、辦理各類證照的,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來訪流動人口提出的問題或要求都要予以接待登記,並嚴格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辦理。
11、健全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通報制度。鄉鎮(社區辦)綜合辦採取「一卡通」服務模式,信息共同採集,共同使用。
全縣各有關部門、鄉鎮(社區辦)實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一盤棋」模式,堅決實行按時通報、信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
保障措施
加強領導,落實保障。
各鄉鎮(社區辦)、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流動人口清查驗證工作,切實做到「三到位」:即組織領導到位,各鄉鎮(社區辦)書記、部門一把手要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親自抓,負總責,具體協調解決聯合清查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一周召開一次協調會,及時掌握動態情況。抽調人員到位,縣綜治委要抽調公安、工商、計生等部門精兵強將,組成聯合清查領導組和辦公室。進一步細化職責,明確分工,共同做好調查清底驗證工作。財力到位,縣財政及各鄉鎮(社區辦)、單位要列出專項經費,切實解決清查驗證工作需要的人、財、物等方面的資金,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把握重點,查建結合。在聯合清查工作中,要將登記、驗證、催辦、簽定合同、建檔、規范管理、落實避孕節育和徵收社會撫養費有機結合起來,建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對沒有《暫住證》的流動人口督促其回原籍盡快辦理;對未辦理《婚育證明》的,了解情況後或落實了避孕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為其辦理臨時證明或補辦《婚育證明》。對沒有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已婚育齡婦女,違紀超生的應作為重點管理對象。各鄉鎮(社區辦)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交換、匯總、上報,信息上報要做到及時准確。
考核督查,強化責任。縣流動人口聯合清查領導組將對各鄉鎮(社區辦)、各成員單位進行經常性督促檢查。各鄉鎮(社區辦)和相關單位要明確責任,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清查期間,數據情況要做到摸底准確,不漏報一戶,不錯填一人;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工作差距大,未按時完成任務的,相關人員要在全縣通報批評,年終考核部門不能評先、個人不能評優。
⑽ 社區愛國衛生清掃制度
一、傳達貫徹××書記重要指示和市「城鄉清潔工程」工作會議精神
×月×日,自治區黨委書記××到我市調研考察,重點檢查了××市場的環境衛生,他在××市場檢查的點最多,呆的時間最長,不斷與「城鄉清潔工程」監督員、個體經營戶、普通群眾交談,詳細了解城市環境衛生整治情況和群眾切身感受。××書記指出,實施城鄉清潔工程,關繫到工業化城鎮化,關繫到精神文明創建,關繫到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清潔工作,決不是權宜之計,也不是裝裝門面,而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牢固樹立環境保護也是生產力的觀念,深入持久、堅持不懈地抓好環境衛生,努力堅持數年,形成長效機制。通過城鄉清潔工程,創造整齊、清潔、優美的城鄉環境,進一步優化項目環境。他強調,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把干實事、解難題,作為清簡務本、行必責實的實際行動。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了解群眾要求,傾聽群眾呼聲,體恤群眾疾苦,努力解決好群眾生產生活中實際問題。幹部要干實事,從具體事情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一步一個腳印抓好落實,扎實推進城鄉清潔工作取得實效。
×月×日,市裡召開實施「城鄉清潔工程」再動員大會,市委書記×××在會議上強調,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全民動員,高標准、高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再次掀起開展「城鄉清潔工程」工作新高潮。要把整治重點范圍放在城區、重點鎮、示範村、沿路、沿江、風景名勝區及周邊的鄉(鎮)、村(屯),突出抓好市場、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居民門前、施工現場、公共場所、主要街道的整治。要緊緊圍繞「衛生、清潔」做文章,在「徹底、長效」上下功夫,堅持不懈,務求實效。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曝光,並限期整改。
×月×日,在×市召開的「城鄉清潔工程」現場會上,××書記再次強調指出,實施「城鄉清潔工程」必須標本兼治,要把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當作改善城鄉環境、樹立城市形象、檢驗幹部隊伍作風意識的大事來抓好,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抓住重點,突破難點,讓廣大幹部群眾在活動中看得見、摸得著、得到實惠。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一定要親自抓,而且要抓細抓實抓具體;所有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參與到整個「城鄉清潔工程」工作中,形成齊抓共管、共同促進的格局。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動群眾自覺參與城鄉清潔工程。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機制,實現長效管理;要超前考慮好本級、本單位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整體規劃;要切實組建好環衛站(所)和環衛清潔、城管、離退休幹部督查、市容環境衛生突擊隊、綜合執法等五支隊伍,對亂丟垃圾、亂停放車輛、亂擺賣、亂搭建、亂張貼等現象進行重點整治;要建立有效的宣傳教育、獎懲、監督檢查機制等。
××書記的重要指示和市裡多次召開「城鄉清潔工程」專題工作會議,充分說明了自治區,市委、市政府對××區「城鄉清潔工程」工作高度重視,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專題工作會議精神,以此為動力,切實增強「城鄉清潔工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把××區城鄉衛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及時總結,找出差距,切實解決前一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自開展「城鄉清潔工程」工作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區迅速行動,採取有力措施,扎實推進「城鄉清潔工程」活動的深入開展。截至×月×日,××區已投入資金×萬元,出動幹部群眾×萬多人次,清掃街道面積約×萬多平方米,清除生活和建築垃圾×多車次,清除衛生死角×多處,依法拆除違章建築×多處。各鄉鎮(農場)及區直各單位充分抓住開展「城鄉清潔工程」契機,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區「城鄉清潔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團結協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採取全民參與的策略,除了調動所有幹部職工外,還積極發動群眾參與,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做好城鄉清潔工程工作。對城鄉環境衛生狀況進行了全面徹底的大檢查,針對存在問題嚴格整改,健全了城監和環衛管理機制,組建或充實了城監、環衛隊伍,建立了固定的中心垃圾處理場(點),制定出台了《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公約》、《「門前三包」衛生責任承包制》等一系列管理辦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區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有了明顯改觀,臟亂差現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城鎮化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城鄉清潔工程」取得明顯成效。
但是,我們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盡管我們動了腦筋,下了力氣,幹部群眾都逐步動員起來了,但由於基礎條件比較差,全××區的城鄉清潔狀況還不盡人意,整體水平與現實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當前仍存在著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一是宣傳工作力度仍需加強,群眾尤其是集鎮居民清潔衛生意識亟待提高。一些單位和領導重視不夠,一些幹部對城鄉清潔工程認識不足,以缺少人力財力物力為由推諉責任,造成協調不力,工作滯後。鄉鎮居民特別是到中心集鎮居住的農民由於文化水平較低和長期養成的不良生活習慣,衛生意識較差,對正在實施的「城鄉清潔工程」不理解、不配合。二是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集貿市場環境不容樂觀。集貿市場硬體設施不齊全,市場環境「臟、亂、差」,攤位亂擺、佔道經營、污水亂倒、垃圾亂丟、蔬菜禽類混合擺放、保潔制度、保潔人員不到位等現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排水排污系統等基礎設施沒有配套建設,沒有垃圾中轉站和集中填埋場,或垃圾堆放場所規劃簡陋,垃圾露天堆放等影響了居民的生活質量。三是各種規章制度和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健全,城鄉清潔管理有待加強。部分單位門前三包責任制沒有效落實,對環境衛生和生活垃圾沒有進行有效的日常保潔。佔道經營、跨門營業、流動攤販、亂張貼、亂搭建、亂吊掛等不良現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領導認識不到位、部門責任不落實、責任心不強、工作推動力度不夠。各鄉鎮和各部門都要認真進行「回頭看」,圍繞最臟、最亂、最差和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四最」問題,看一看,在你這個部門內,在你這個責任區內,責任是否真正落實了,每個黨員幹部、每個職工群眾的積極性,是否都已經調動起來了;找一找,在環境治理上還存在那些問題,有哪些工作需要改進,哪些方面拖了全××區的後腿;想一想,如何結合自身實際和行業特點,變突擊為長效,建立一個長效的環境治理機制,把治理成果長久保持下去,把工作持之以恆地開展下去。
三、轉變作風,真抓實干,努力把「城鄉清潔工程」工作推上新台階
(一)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城鄉清潔工程」,是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抓與不抓,抓好抓壞,是是否講政治、是否抓落實、執政能力強不強的表現。開展「城鄉清潔工程」,也是考察幹部作風實不實,黨性強不強的重要體現。從現在開始,各級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把「城鄉清潔工程」擺上突出位置,抓緊抓實,落實責任。各級領導幹部要大力弘揚「清簡務本、行必責實」的工作作風,真正拿出一種「說要做的事就要做」的態度和行動,克服畏難情緒,迎難而上。城鄉清潔工程是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深入持久地開展清潔衛生運動,需要全民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各級各單位要繼續通過廣播、板報、懸掛宣傳橫幅、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利用公開欄、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在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開展文明單位(社區)、文明庭院等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清潔衛生意識和維護城鎮環境衛生的自覺性,逐步形成良好的衛生意識和行為。
(二)加大財政投入,抓好管理機制和隊伍建設。「城鄉清潔工程」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各級財政要整合財力資源,千方百計籌集資金,加大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修的投入,增加環衛設施和設備。在此基礎上,不斷改進環衛硬體設施,搞好垃圾處理場、垃圾中轉站以及城鄉道路的硬化、綠化和美化。要按照自治區和崇左市的部署要求,健全領導機構,落實人員和必要經費,為城鄉清潔工程提供有力機制保障。逐步制定完善各種規章制度與實施細則,使城鄉清潔衛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逐步形成「城鄉清潔工程」科學管理長效機制。
重點建好五支隊伍。一是加強環衛站(所)的建設。要配齊衛生工作人員,確保有足夠的環衛工人。要在財政上給予足夠的資金支持,確保有完善的環衛工具和設施。特別是各地都要組建有一支衛生整治突擊隊,不間斷地對垃圾死角進行清掃。同時,要組建一支保潔隊,對重點路段進行全天候保潔。二是加強城管隊伍建設.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更加關心支持城管隊伍的建設,給予更多精神鼓勵、資源保障和工作支持,形成全社會都理解、支持和監督城管執法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加強人員管理包括對各類協管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做到文明執法、協同執法、嚴格執法。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在經費保證的前提下,可採取聘用或臨時用工的辦法來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也可以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採取競標的辦法落實承包責任制。三是組建一支離退休幹部督查員隊伍。積極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通過老幹部的言傳身教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高群眾的衛生意識。這次×書記來,對我們的老幹部衛生督查員給予了高度評價,我們要繼續發揚,不斷完善,發揮更大的作用。四是廣大幹部職工要切實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各單位必須對本單位庭院進行徹底清掃和整治。同時,要以建立健全部門衛生責任區為著力點,強化工作標准,落實責任要求。對各單位的責任區,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考評,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五是積極爭取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城鄉居民是城鄉清潔工程的主力軍,我們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動員。要全面實行門前三包,加強對攤點販的衛生管理,把城鄉清潔工程的開展遍及城市農村、街頭巷尾,共同營造良好環境。
(三)強化城鄉環衛設施建設和管理,重點抓好垃圾處理。要進一步加快農貿市場、街道、排水溝渠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不斷完善衛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垃圾轉運站。要對主街道進行凈化綠化美化亮化,設置垃圾箱,改造或新建公用廁所。要對沿街店面規范攤位擺放、廣告牌設置。要加強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和衛生死角的整治及學校周邊無證攤販的整治。工商部門要指導市場服務中心加強市場管理,對農貿市場做到劃行歸市,落實專人管理。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隊進行聯合執法,全面清理取締亂擺亂賣、佔道經營現象。城管部門要與交警部門配合,合理設置停車區域,劃好停車線,徹底解決亂停亂放問題。各鄉鎮要組織突擊隊徹底清理沿街居民(單位)門口亂堆的雜物,使各居民(單位)門前干凈整潔。
垃圾是造成集鎮「臟亂差」的主要原因,必須把清理垃圾作為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重點來抓。要集中精力對集鎮所有公共場所、街道兩旁、房前屋後等垃圾死角進行全面清理。按照羅殿龍在現場會上提出的要求,對垃圾的處理,我們要做到以下六點:一要實行上門收垃圾,城區上門收垃圾率要達到100%,集鎮要達到80%;二要增加垃圾收集點,方便群眾倒放垃圾;三要實行定時收集垃圾,不同路段實行不同時間收集垃圾制度;四要配足保潔員,對街道進行分級管理;五要成立清潔突擊隊,對重點場所、重點路段進行突擊清理;六要對屢教不改者,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切實落實對各單位、門店、住戶「門前三包」責任制,定期組織幹部職工清掃室內外衛生,每逢重大節日,開展全民環境衛生活動,在全社會樹立愛清潔、講衛生的文明風尚。
(四)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逐步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每月開展一次以上全面的清潔衛生運動,逐步建立完善多部門快速聯動機制,通過採取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鄉鎮(農場)、各單位進行督查,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落實整改措施不力的單位要在全××區進行通報,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督促各級單位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關於「城鄉清潔工程」的工作部署,確保「城鄉清潔工程」取得實效。一是要加強環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區委、區政府將採取多種方式,對城區、城鄉結合部、主要道路兩側、農村環境治理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各鄉鎮、各部門都要圍繞自己的任務,建立檢查制度,經常進行自我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問題。要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檢查結合起來,堅持每季度一督查,及時通報督查情況。要充分發揮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傾聽群眾呼聲,把環境治理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接受群眾監督,讓群眾滿意。二是要完善考評制度,創新考評辦法。我們要把環境治理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對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不重視、不努力、不作為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對一些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的環境衛生問題要給予嚴格處罰,問題嚴重的要下崗換人。
(五)把開展「城鄉清潔工程」與當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結合。從提高農民素質、促進鄉風文明、村容整潔入手,將整治工作由集鎮區域延伸到鎮郊結合部,輻射帶動村屯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督促本鄉鎮區域內機關、學校、站所、企業等各個單位的環境治理工作,確保環境達標。要實行鄉、鎮、村、戶聯動,把環境治理工作進一步向千家萬戶延伸,拓寬到每個村莊、每條街道、每個胡同、每個庭院,督促各村建立清掃保潔隊伍,增加環衛設施,建立垃圾收集點,做到及時清運;在農村環境治理工作中,各鄉鎮的領導幹部要帶頭組織衛生清理活動,每一名共產黨員要帶頭參加義務勞動。各部門、各單位的包村幹部,要把農村環境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與農村廁所改造、沼氣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愛國衛
生活動結合起來,從而形成綜合治理的局面。
同志們,「城鄉清潔工程」工作依然艱巨,工作繁重,讓我們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把干實事、解難題,作為清簡務本、行必責實的實際行動,振奮精神,堅定信心,進一步強化措施,持之以恆做好各項工作,為促進××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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