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審批制度
Ⅰ 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一、財務科職責
1、根據國家財經政策的規定及管理辦法,負責健全會計機構,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財務管理、成本管理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2、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定期組織崗位技能培訓和電算化培訓。
3、組織工程處的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工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並向單位領導和職代會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5、負責資金的籌措和調度,同時根據投標需要辦理各種銀行保函業務。
6、參與企業經營決策,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研究成本升降原因。
7、負責組織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8、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財務稅務、審計檢查和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業務。
二、財務科許可權
1、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建議對財務人員進行調動和任免。
3、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培訓。
4、審批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
(1)企業財務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財務科工作目標
1、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定期組織崗位技能培訓和電算化培訓。
2、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工作。
3、負責工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按時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會計報表。
4、負責資金的籌措和調度,同時根據投標需要辦理各種銀行保函業務。
5、組織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6、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財務稅務、審計檢查和資產評估工作。
7、負責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業務。
Ⅱ 公司財務審批制度的發放范圍是什麼
大而言之:老總(或負責財務老總)---財務主管---出納
小而言之:財務主管(財務總監)---出納
Ⅲ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的基本流程
1、由單位主管部門或被審單位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與委託方初步接觸,對擬進行審計的單位或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了解;
2、簽訂業務約定書;會計師事務所進場進行現場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初稿;
3、與被審單位或建設項目主管部門交換意見,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必須堅持權責對等原則。在審批制度中,必須規定審批人員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具體包括:審批人員應該定期向授權領導或職工代表匯報其審批情況,審批人員失職應該承擔的責任等。
(3)企業財務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的必要性: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兩大類。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沒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企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由非出納人員每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是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具體規定,其基本目的在於:通過這種控制可提高現金交易的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保證組織機構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轉。
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與有效運用,提高經濟核算的正確性與可靠性,推動與考核單位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Ⅳ 如何設計企業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一、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設計的原則1.全面控制和重點控制相結合的原則。一專方面,企業必須對所有屬的財務收支進行全面控制。所謂全面是指三個方面,一是全過程的控制,包括采購、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二是全員的控制,包括單位領導在內的所有職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材料費、人工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所有費用項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對重要的財務收支項目,應實施重點控制,嚴格審批。2.事前審批和事後審批相結合的原則。審批制度作為企業控制財務收支的一種重要途徑,不僅包括事後的審批控制,還應該包括事前的審批控制。特別是對於一些發生金額較大或者重要的財務支出,必須進行事前審批。3.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財務收支審批制度作為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必須遵循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的原則。這也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會計法》明確規定,「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4.科學性和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