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管行政
Ⅰ 行政管理報哪個導師好
報導師是復試後的事了,其實哪個導師差別都不大,關鍵看你想學什麼方向。。。
為什麼行政管理的分都這么高啊,全部是些
360,370的。。。。
懸啊。。。
Ⅱ 為什麼大學里管行政的老師很多都臉難看,事難辦
之所以出現這樣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現象,而並沒有多少人維權的現象有幾個原因:
1、一部分人不懂法,不知道公司應該自什麼時候開始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
2、工作不像想像中的好找,一部分人雖然知道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但想到與公司公開撕逼,會導致失去這份工作,因而打消了維權的念頭;
3、維權的成本太高。執政部門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並未得到徹底改善,職工維權往往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而結果卻難如人意。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如下,希望廣大職工都能知法、懂法,能很好的運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限於篇幅,未全面展示相關條款,可網路搜索相關法規學習、參考。
Ⅲ 研究生選導師,是選學術能力較強的還是選行政工作較多的老師!
這個問題,其來實取決於自你個人。
如果你是真的想研究生階段做點學問,能在核心期刊多發幾篇像樣的好文章,那麼建議跟做學術的老師更好。
如果你讀研也是為了找份工作,那麼行政上有職務的導師,可能會給你提供多一點的路。但是他很忙的話,可能真正能管你的時間也不多,平時不怎麼管你。但不排除他把自己的課題什麼給你做的可能性,因為他自己太忙了嘛···
我們同學中就有跟這樣的導師的,有苦難言,偶爾還要經常陪導師出席飯局喝酒什麼的。
我個人是不大喜歡那種喝酒什麼場合的,我的導師就是純做學問的,跟著他學到了很多做學問的方法,很受益。
不過提醒一點,我們學校選導師是雙向選擇。你選了老師,老師還得從一堆選他的人中挑學生。建議你有喜歡的導師,不妨早一點跟他取得聯系,比如發發郵件什麼的,至少讓他知道有你這個人。這樣到時候你比較有優勢。
最後預祝你能跟對人,入對門!
Ⅳ 最新的武漢大學行政管理研究生導師,最好附簡介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這是武大的官網。就連參考書目都有。武大的網站上沒有,可是武漢大學的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有導師簡介和參考書目。
Ⅳ 南京師范大學行管的導師是誰啊
行政管理 趙暉、金太軍、王建華、王躍、臧乃康(南通師院)
多好說不上,但也不差,中等水平
Ⅵ 行政管理方向研究生該怎麼選導師我不想從政或當老師。
選導師是雙向的,你想師從的導師也要考察你,看你是否合適而決定收你為專徒。而你選導師的屬標准我個人覺得,應該選擇嚴師,選擇導師和你以後從政或者當老師沒有太大的關系,畢竟你讀研究生是進一步深化你分析問題 ,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你的心智度。
Ⅶ 行政管理管理 領域有名的導師都有誰在什麼學校
在清華的,自己找找看吧
Ⅷ 南昌大學行政管理導師哪個好
我原來讀的是行管,那些老師我最了解不過了。
首先確定你要一個很會做學問的專導師還屬是想跟一個很有權勢、人脈廣泛的導師。
論學問,真的沒你說的什麼全國前幾名的精英。要想認真做學術且豈不高的話還是考名校吧。
論權勢及人脈,行管的導師程樣國是第一副校長、廖曉明是公共管理學院的院長兼系主任、還有兩個更牛的不便透露。自己權衡吧,祝你好運!
Ⅸ 考研選導師是有行政職務的好,還是沒有的好。年齡階段呢具體分析
這個最好來沒有,除自非是系一把手,或者院一把手~
因為老師都去搞行政了,哪有時間搞科研,基本都是課題組其他老師在帶你~
但是到時候評獎學金的時候老師可以在政策上偏袒你,而且搞行政的一般課題組比較厲害,老師多,然後師兄文章多,可以掛你~
千萬不要找老師搞行政,然後課題組沒幾個老師的,因為大導師基本沒時間帶你,而是為了自己的晉升而奔波的~
望採納~
Ⅹ 行政老師是做什麼的
除了任課之外擔任學校其他行政職務的,如後勤部主任、教導主任等。
因為回學校行政級別的不答同,學校管理層與各級別教師的行政級別亦不同,尤在高校中體現甚烈。學校行政級別這一體制已經不再適合中國高校教育。2010年2月28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再次向公眾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