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為什麼暴力執法
① 什麼原因促使執法者暴力執法
(一)
城管執法制度上的缺陷是根源
首先,
城管執法制度使城管執法處於不利地位。
城管執法中行使的是一種相對集中的行
政處罰權,
由城管局統一行使若干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而有關行政機關則不再行使這一
職權。
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和國務院的要求,
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
對城管執法機關履
行職責的活動,
原來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支持、
配合。
但是在實際的城管執法過程中,
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對原歸屬其管轄的違法現象不聞不問,
市城管執法得不到其他相關部門的
支持。
另一方面,
城管執法制度使城管執法既處於城市管理的末端,
又是城市管理的第一線。
使得執法者既要直接面對被執法對象並行使自由裁量權,
又成為裁量結果的直接實施者。
既
開罰單又當面索要罰款的執法方式在程序上存在不合理性,不利於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其次,城管執法制度的相關法規不健全。從
1997
年全國第一個綜合執法試點建立到現
在,城管隊伍已經經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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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多的發展,但是到目前為止,全國仍然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城
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獨立的法律文件產生。
除了缺少法律依據外,
城管執法更無規范的執法程
序可循。執法者在工作中隨意性、自主性很大,使執法工作不能公開、公正的開展。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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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城管執法工作的監督機制、
保障機制也尚未確立,
這就使得城管執法人員疏於法律法規
而違規執法,
超越法律許可權做出有損民眾的行為。
由於城管執法缺乏強制執法權力保障機制,
城管執法工作又不像公檢執法具有較高的威嚴,因而執法對象很可能對執法行為進行反抗,
甚至採用暴力抵抗的方式。
(二)
執法主體不文明執法是主觀原因
由於城管執法隊伍建設起步較晚,
執法隊伍在構成上比較復雜,
其中一些人沒有受過系
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培訓,少數執法人員的個體素質與執法要求差距較大。另外,
部分執法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公僕意識差,執法觀念不強,作風紀律鬆懈,甚至作風霸道。
不文明的執法現象在城管執法工作中普遍存在。許多城管執法人員在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
制止時往往採取過激行為,
導致城管打人的暴力案例屢屢發生。
城管執法主體的不文明執法
是激化城管執法主體與執法相對人間的矛盾,導致暴力執法的主觀原因。
(三)
執法工作的性質和環境是客觀原因
城管執法的工作性質及現實環境決定了城管執法不可避免的處於諸多矛盾的風口浪尖,
其執法的對象和場所使執法環境變得十分惡劣。
首先,
在城市管理中,
城管執法部門與執法
對象之間的矛盾是最尖銳、
最不容易協調的:
一方面,
作為執法方的政府部門有職權與責任
對城市管理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
另一方面,
作為執法的相對人確實有許多是
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從事「違法」行為,而且其從事的工作也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
這就使城管執法者與相對人之間發生了直接的沖突,甚至是對立的
「敵我」兩個陣營。正如
毛壽龍先生所言:小商小販保住了「飯碗」
,城管人員就丟了「飯碗」
,反過來城管人員端穩
了「飯碗」
,小商小販就面臨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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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城管執法所面對的執法對象大部分屬於城市中的弱勢群體,
一方面因為執法對象
的文化程度、
整體素質相對較低,
另一方面又迫於生計,
所以執法對象更不願接受城管執法
的相關決定而容易與執法者發生對抗,
加劇對立雙方的沖突。
而且,
弱勢群體在於執法者的
博弈中,往往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
這使執法者陷入被動、不利的處境,一定程度上激化了
執法者的工作情緒,從而進一步觸發了城管執法中暴力執法事件。
② 為什麼城管打人都是不留餘地不犯法嗎
打人肯定是違法的,現在網路監督這么嚴,導致很多城管其實都不怎麼出來管事,一般街上巡版邏和維管的城管人權員其實大部分是臨時工,沒有直接執法權力。
③ 城管為什麼暴力執法而國家卻無視
城管太多= =
④ 四川閬中城管被曝暴力執法,到底是怎麼回事
根據有關新聞媒體報道,在8月25日位於四川閬中城的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因為暴力執法導致一名四歲的女孩子左邊的臉被嚴重劃傷,她的手上也被縫了很多針。這一事件也引發了當地人員以及眾多網友的廣泛關注。
根據記者采訪當事人店主了解到。在8月25日的早晨八點有他們店鋪和往常一樣正常營業,店內全部都是顧客在吃早餐。這時,突然有一名穿著城管制服的年輕男子在店門口用一隻喇叭對店內大聲喊道,馬上搬出去,由於聲音過大,把店內所有人都嚇了一跳。而店內的工作人員也向城管反映,希望他聲音小一點,這樣會嚇到大家,該城管隨後就離開了。
在十幾分鍾過後,店鋪外面突然就來了很多名城管執法人員,他們在並沒有扣押物品的相關依據情況下,直接將店門口用餐的顧客坐的凳子和桌子給抬走。看到這個情況,店主也主動將一張擺在門口的桌子抬進室內,但是被一名城管人員阻止了。
希望以後再城管執法時要與群眾好好調解,店主在經營過程中也要遵守城市安全規范制度。這種事件盡量避免發生。公職人員和人民群眾應該和平共處。
⑤ 被城管追打女商販稱面臨崩潰,城管為什麼還這么猖狂
因為這些城管大多都沒有高學歷,他們也沒有上過多少學讀過很多書,他們的素質本就不高,在面對這些小商販的無理取鬧就喜歡用暴力的方式威脅這些人。
我個人覺得這些城管們是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所以不知道自己暴力執法的後果,是什麼才會導致他們一如既往的猖狂。如果在某一次執法中他們受到了很嚴厲的處罰,那這件事情就會提醒其他的城管不要暴力執法,相信暴力執法的事情也不會再繼續發生了。
⑥ 城管爆力執法各大媒體為什麼不曝光
今日各大媒體頭條:延安城管暴力執法,情節堪比黑社會激起民憤
⑦ 城管暴力執法,會不會被免職
城管如何暴力執法,肯定會被免職,如果涉嫌違法犯罪的還會坐牢。
⑧ 四川閬中城管被曝暴力執法,真相究竟如何
大家都知道,公職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國家對他們職責的要求,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一小部分公職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不過那都是曾經出現過的現象,如今的公職人員,在國家的整頓和要求之下,一般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但是在網路上,我們還是能偶爾看到某某地方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比如四川閬中的城管,就被曝光說出現了暴力執法的行為,因為在城管執法執法過程中,跟商家產生了沖突,而在此期間一位小女孩被傷到了臉部,而且比較嚴重。所以四川閬中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成為了網友關注的熱門新聞,那四川閬中城管的這次執法,究竟屬不屬於暴力執法呢?這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呢?接下來,冷眼就給大家聊一聊這個事情,給大家大致還原下四川閬中城管的整個執法過程,讓大家看到這個事情的真相,看看四川閬中的城管們是不是暴力執法。
⑨ 城管暴力執法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9)城管為什麼暴力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⑩ 大家怎麼看待城管暴力執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關鍵是城管到底執的是哪門子法?「強制執行」應該由警察執行或由法院判決後交由警察執行。侵犯他人人身財產的執法行為應當慎之又慎,行政行為不應包括此類行為。像西方,就是闖紅燈,警察也不會當街罰款,而是給你一張傳票,限你某日去簡易法庭申訴。這才是法治。現在是所謂「執法者」又管又罰,管不了發不成就動手使用暴力,這不是法治,是黑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