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執法公示
Ⅰ 路政執法和交通綜合執法有什麼區別
路政執法包括在交通綜合執法,簡而言之交通綜合指法范圍較廣。
路政執法是指交通主專管機關屬及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採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
交通綜合執法將原來的運政、路政、治理超限(不是超載),客運企業管理、車輛維修企業、駕校等行政執法權集中在一起。
拓展資料:
公路路政執法是交通行政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也是路政行業管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任何行政管理活動都可以事先管理與事後補救兩個過程。在前一個過程中,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預先設定行為規劃,主動地干予社會生活,調整社會關系。
在後一過程中,由於相對人對 具體行政行為提出不服,有關國家機關必須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作出維護或撤銷原決定的裁決,從而解決行政爭議。在這兩個過程中,行政執法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它是前已過程中能夠不可缺乏的中間環節,抓住這一環節,對於把握路政行業管理的全過程,實現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合法化有著重要的意義。
Ⅱ 路政.運政.公路局都是歸屬什麼部門是什麼性質的編制
路政、運政、公路局都是歸屬於交通運輸局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是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回事業答編制。
路政是屬於公路局即公路管理局的職能,而運政則是屬於運輸管理處的職能,這兩個管理機構均是全額財政補助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並屬於交通運輸局的下屬單位,即下設的二級部門。
(2)公路路政執法公示擴展閱讀:
路政管理是我國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公路路政管理是指路政管理機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路進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為了保障公路使用的質量,提高公路的社會經濟效益。路政管理的對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物質資助(路產)、時空資源(路權)和信息資源。
公路局是交通運輸部門的二級局。交通運輸部設有公路局,負責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建設、維護、路政、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
負責國家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負責國家重點公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公路標志標線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公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參考資料:
路政-網路
公路局-網路
Ⅲ 路政屬於什麼單位
屬於事業單位。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執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7月1日起實施),依法保護公路設施和維護公路路權,路政執法隊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現在的路政主要由各個行政市縣的交通局擔任。屬於國家行政部門。
(3)公路路政執法公示擴展閱讀
路政管理是我國行政管理的組成部分,公路路政管理是指路政管理機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路進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為了保障公路使用的質量,提高公路的社會經濟效益。路政管理的對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物質資助(路產)、時空資源(路權)和信息資源。
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檢查監督公路養護作業、道路施工,依法開展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檢查監督所轄路段公路標志標線設置情況等工作。路政執法隊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公路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法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收費公路的路政管理職責,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的派出機構人員行使。
Ⅳ 高速公路上的路政執法崗位是什麼編制的
高速公路上的路政執法崗位一般是事業編制。
交通(運輸)局(廳、部)的正版式工作人權員的編制問題:
1.屬於國家公務員,也就是通俗所說的行政編制,一般在局(廳、部)機關任職或工作;
2.屬於事業編制,一般在交通(運輸)局(廳)下設路政部門工作,常見於收費員;
3.屬於機關工勤人員,一般屬於專業駕駛員人。
主要工作內容:
巡查。檢查是否有違法超載等;
2.巡視路面和路上的設施,看是否有損壞。
由於高速公路所處位置一般都遠離市區,並且有夜間作業內容,所以高速路政的作息時間一般都是倒班,即24小時工作輪休制,根據各個地方人員差異有所不同,上一休二,上二休二是目前比較常見的。
拓展資料:
高速公路路政執法是指交通主管機關及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採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
Ⅳ 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據哪些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的
朋友你好!!
交通行政執法法律法規比較多,常用的有:
公路路政部分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容》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
《路政管理規定》
《公路渡口管理規定》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等
道路運輸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等
還有水路運輸部分、港口行政部分、航道行政部分的法規……
希望能幫到你!!
Ⅵ 路政執法人員是公務員嗎
路政執法部門就是基層公路管理局是事業單位,執法人員屬於事業編制,不是公務員,但現在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就是一般說的「參公」。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置。
(6)公路路政執法公示擴展閱讀:
高速公路路政執法是指交通主管機關及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採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
公路路政執法是交通行政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也是路政行業管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任何行政管理活動都可以事先管理與事後補救兩個過程。
在前一個過程中,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預先設定行為規劃,主動地干予社會生活,調整社會關系;
在後一過程中,由於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不服,有關國家機關必須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作出維護或撤銷原決定的裁決,從而解決行政爭議。
在這兩個過程中,行政執法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它是前已過程中能夠不可缺乏的中間環節,抓住這一環節,對於把握路政行業管理的全過程,實現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合法化有著重要的意義。
Ⅶ 中國公路和路政是一個單位嗎他們分別管什麼
1中國公路,以前交通部門的執法車輛基本上都是噴塗著中國公路字樣,然後通過車牌號段、車上噴塗的其他標識來區別是路政、運政等執法門類
2公路管理部門,原來包括路政職能的,是負責公路的建、養、管,後來改革以及應對超限運輸治理的需要,成立了路政管理部門
3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公路的監管,保障路產安全
運政,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行使的是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的監管。
Ⅷ 公路路政執法總隊路政管理處需要上牆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路政文明執法管理工作規范裡面明確規定:
第十五條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路政執法信息公示制度,通過政府網站或者在辦公場所設置公示欄、電子顯示屏、公眾查閱室等方式公示下列執法信息:
(一)執法主體,包括機構名稱、執法類別、授權依據、執法人員信息(姓名、執法證件號碼、照片等);
(二)執法依據,包括公路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全文,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主要條款摘要;
(三)執法程序,包括行政許可的項目、依據、實施程序,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一般程序、聽證程序;
(四)執法監督,包括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上級公路管理機構的名稱、監督部門、監督電話,聘請社會監督員的姓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執法監督的措施與適用范圍;
(五)執法結果,包括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的實施結果與查詢辦法;
(六)當事人權利,包括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不服行政許可和處罰決定時享有的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六公示」的具體內容和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管理機構確定。
其中崗位職責包括路政科長職責、副科長職責、路政員職責、內業人員職責、票據管理人員職責、以及下屬的支隊、大隊、中隊的負責人的職責
Ⅸ 高速公路路政如何執法行政
高速公路路政有的是事業編制,有的是企業編制,沒有公務員。全國的高速公路路政都沒有內公務員。個別地方容會參公,但是也只是參公,而不是真正的公務員身份。
作息時間沒准,要倒班的。只要高速開通,路政就必須有人在上面。不開通的時候也必須有人在路上。
干什麼:巡查,看看有沒有違法的,比如超載什麼的,但是路政沒有權利直接查車,那是交警的。再就是巡視路面和路上的設施,看看有沒有損壞什麼的。
Ⅹ 路政的執法許可權和范圍
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檢查監督公路養護作業、道路施工,依法開展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檢查監督所轄路段公路標志標線設置情況等工作。
執法范圍如下:
1、許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佔用公路的行為;
2、許可超限運輸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3、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置和維護;
4、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參與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項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7、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10)公路路政執法公示擴展閱讀
《路政文明執法管理工作規范》的相關條例:
第五章 行政強制
第四十三條 公路管理機構及其路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強制,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范圍、條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則,選擇適當、必要的方式、強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公路管理機構及其路政執法人員採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有關行政強制。
第四十四條 實施行政強制的程序、文書和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路政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路政執法人員對侵佔、損壞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等違法行為,應當予以檢查和制止。檢查和制止時,不得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執法人員可以依法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造成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損壞,拒不接受現場調查處理的,扣留車輛或者進行違法活動的工具;
(二)經批准進行超限運輸的車輛,未按照指定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隨車攜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扣留車輛;
(三)採取故意堵塞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或者採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強制拖離或者扣留車輛;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路政執法人員扣留車輛、工具時,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當場登記扣留車輛、工具的數量和品質;
(二)依法扣留車輛時,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並提醒當事人妥善處理車輛所載貨物;
(三)妥善保管扣留車輛、工具,不得使用或者損毀,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處置。
因扣留車輛、工具發生的保管費用由有關公路管理機構承擔。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執法人員可以依法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一)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的;
(二)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或者地面構築物的;
(三)擅自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的;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條 對違法的建築物、地面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有關公路管理機構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有關公路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公路管理機構及其路政執法人員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強制拆除。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第五十條 公路管理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三)在製作法律文書、立案、調查取證、告知當事人權利、內部審批、送達執行等環節要從嚴、從細、從實,避免因個別環節上的失誤而導致申請中的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