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范
1. 行政法律規范有哪些
行政法律體系包含的法律規范有不少,凡是規范和約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都屬於行政法律法規,無法一一列出。
下面只列舉部分:
行政法律:
行政訴訟法
行政強製法
行政復議法
行政許可法
行政監察法
行政法規: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 為什麼說行政法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的法它是怎樣控制和規范行政權的
1.行政法的宗旨和作用在於最大限度地保障個人自由權利,制止國家行政機關干預或限制個人自由和權利。
2.行政法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獨立的司法權對行政行為予以司法審查,從而達到其限制和控制行政權的目的。
3.行政權的范圍必須受到嚴格限制,其管理只限於國防、外交、財政、治安等少數領域,最大可能地排斥自由裁量權。
3. 行政法的核心是規范A行政機關B行政相對方C行政權D行政行為
C、行政權。
行政法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回規范行政權行使答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一般說來,在成文法主義的大陸法系國家,成文法佔據其法體系的中心地位,特別是在行政法領域,成文法的比重更大。中國行政法的淵源是指各種成文法,全球行政法淵源通常還包括判例、行政慣例和行政法理。
(3)行政法規范擴展閱讀: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行政法的精髓,貫穿於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監督之中,是指導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廢除並指導行政法實施前基本准則。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迴避。
4. 我國行政法律體系包含的法律規范有哪些
行政法律體系包含的法律規范有不少,凡是規范和約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都屬於行政法律法規,無法一一列出。
下面只列舉部分:
行政法律:
行政訴訟法
行政強製法
行政復議法
行政許可法
行政監察法
行政法規: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5. 行政法的分類
1、以行政法的作用為標准,行政法規范可分為下述三大類:
(1)關於行政組織的法律規范。這類規范又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有關行政機關的設置、編制、職權、職責、活動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規范,其中職權、職責規范是行政組織法規范的核心。
再一部分是有關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公務員雙方在錄用、培訓、考核、獎懲、晉升、調動中的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2)關於行政行為的法律規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這類規范數量最多,涉及面最廣。
(3)關於監督行政權的法律規范,即監督主體對行政權進行監督的法律規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規范。這一類規范數量雖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點之一。
2、以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范圍為標准,行政法可分為:
(1)一般行政法:是對一般的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行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監督法、行政救濟法等。
一般行政法調整的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范圍廣,覆蓋面大,具有更多的共性,為所有行政主體所必須遵守。
(2)部門行政法:是對部門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經濟行政法、軍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衛生行政法等。在行政法學上,人們通常在行政法總論中研究一般行政法,而在行政法分論中研究部門行政法。
(5)行政法規范擴展閱讀:
行政法是規定國家行政主體的組織、職權、行使職權的方式、程序以及對行使行政職權的法制監督,調整行政關系的法律規范系統。
行政法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大部分:
(一)行政組織法;
(二)行政行為法;
(三)行政法制監督、行政救濟、行政責任法。
行政法的這三個部分分別調整著不同的行政關系:
行政組織法主要調整內部行政關系; 行政行為法,主要調整行政管理關系;
行政法制監督、行政救濟、行政責任法主要調整行政法制監督關系。
補充定義:行政法是指調整行政權被行使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以及對行政權進行規范和控制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它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6. 行政法的核心是規范什麼
行政法的核心是規范行政權。
行政法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專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屬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6)行政法規范擴展閱讀:
中國行政法的產生:
1949年新中國宣告成立,至1956年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在這個時期,制定和頒布了相當數量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法令等,對國家行政機關的組織、職權及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務的管理任務、規則和管理方式作出相應的規定。
為新政府進行各個方面的行政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規范。雖然立法、司法、行政職能沒有嚴格地區分開來,全部統一在「中央人民政府」之下,雖然在法規范制定過程中黨政合一、政府主導的現象比較突出。
但是,法制建設的重要性顯然受到了重視,並且,大量的法規范乃至相關的命令、指示、決定等,一般都能得到較好的遵守和普遍的執行。
7. 屬於行政法律規范的文件有哪些
行政法律規范,是指由各種國家機關所制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有關行政管理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根據立法主體的不同,行政法律規范的基本內容構成如下:
1.憲法
2.法律
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制定的相關法律。如《國務院組織法》、《地方政府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些法律則不僅包括行政法律規范,還包括其他部門法規范,如《人民警察法》中有關人民警察職務犯罪和有關這種犯罪管轄的規范就分別屬於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范疇。當然,在主要是屬於其他部門法規范的一些法律中,也有可能包含有行政法律規范,如《婚姻法》中有關結婚登記的規范,就屬於行政法律規范。
3.行政法規與行政規章
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制定的法律規范;而行政規章則指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制定的法律規范。
4.地方性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根據憲法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所有這些地方性立法中,相當大的一部分涉及地方性行政權力及其運行方面的規范,屬於行政法律規范的范疇。
5.法律解釋與國際條約
法律解釋通常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與行政解釋等幾種,也是行政法律規范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此外,一國政府所簽訂、加入或承認的國際條約,其中許多涉及國家行政權力及其運行,如各種關稅管理協定、有關行政管轄權以及行政公共關系的國際公約等,這些在該國國境之內同樣具有法律規范功能,因而也成為一國行政法律規范的組成部分。
8. 行政法規、行政法、行政法律規范的區別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關行政方面的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行政法律規范,是指由各種國家機關所制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有關行政管理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行政法規只不過是行政法的淵源(或者說表現形式)之一,行政法律規范則是行政法的內容。
9. 行政法它是如何控制和規范行政權的
首先從上來說,行政法就是來約束和監督行政權力行使的。其次回,在我國,調整行政機答關內部關系,也就是行政機關內部人員出現了問題該怎麼解決,我國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調整行政機關外部法律關系主要有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這兩部法律主要是規范行政權力行使的規范的,最後,對於在前兩部分,如果行為人對行政機關的行為不服,或是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可以提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