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經費
Ⅰ 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分別指什麼
事業單位人員經費:指單位在列支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等給工作人員發放的經費,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書上指301(工資福利支出)、303(對個人家庭補助支出)。
事業單位公用經費:指單位在列支日常運轉的經費,具體指302(商品和服務支出)
Ⅱ 什麼是行政事業經費
國家行政機關給老百姓辦事,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比如辦各種許可證,還有辦什麼駕駛證,身份證等等,很多的. 現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覽表 -------------------------------------------------------------------------------- 收費項目碼 收費項目名稱 計量單位 收費標准(元) 收費范圍 執收單位 收費依據 154001 因工負傷職業病勞動鑒定費 例 200 企業或個人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京價(收)字[2002]056號 154005001 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費(1) 件 20 當事人3人以下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92)價費字268號 154005002 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費(2) 件 30 當事人4-9人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92)價費字268號 154005003 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費(3) 件 100 當事人10人以上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92)價費字268號 154005004 勞動爭議仲裁處理費 件 按實際開支 當事人 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92)價費字268號 154008 職業資格證書 證 4 單位或個人 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京價(收)字[2000]第028號 154009 工人技術等級考核 按文件規定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培訓學校 京勞培發字(91)23號 155008 保存檔案收費 份/月 20 辭職/出國人員 人才交流中心、職介中心、街道辦事處 京價(收)字[2002]第154號 以上是北京的一些項目收費. 另外: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日前表示,要加快制定行政收費法,明確允許設立收費項目的條件。 曹長慶在收費統計工作座談會上說,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收費管理法律,有關收費的各種規定,散見於各專項法律法規中,行政 審批仍是設立收費項目的主要途徑。 「收費項目的設定,應當以法律為依據,而不是以行政審批方式設立,行政審批容易受到各方面的干擾。」曹長慶指出,依法設定收費項目,可以使每項收費都有明確的依據,真正反映公共服務的性質。
Ⅲ 行政單位的撥出經費和經費支出有什麼區別的
行政單位的撥出經費,是按核定的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而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撥出經費是撥付給下屬單位的資金,而經費支出是本單位自身花費的資金。
Ⅳ 什麼是一般行政事務管理經費
與生產無關的部門。通俗的說,就是辦公室的工作,你看你們企業里邊那些是做文職工作的,做管理工作的,有行政職權的,就基本上是行政部門一般行政部門發生的費用就記入管理費用,生產部門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記入生產成本,其他部門的記入製造費用
Ⅳ 哪些支出屬於「三公經費」、行政經費
三公經費:
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財政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給相關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用於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和公務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路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按照現行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部門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外,還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行政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主要由財政撥款安排;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除通過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列支外,財政撥款也安排一部分。
行政經費:
行政經費則是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行政經費的支出內容:一是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包括工資、津貼及獎金等,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物業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等。二是維持本單位運行的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辦公用房租賃及大中修、專用設備購置費、專項培訓費、辦案費、網路運行專項維護費等。
Ⅵ 行政單位的包干費標准及具體內容
各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補助費)的包干指標,年初由財政部門根據預算安排的要求和財力可能,依據各部門的工作任務、人員編制、房屋面積和費用定額等,一次全部核定給各業務主管部門或一級預算單位,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再全額包干給所屬單位,一次包死。在執行中除特殊情況,財政部門不再追加經費。有條件的單位,可對經費實行層層包保,落實到人頭,並同工作人員本身的利益掛起鉤來。
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包干指標是該部門或單位的當年全部經費使用額度。具體內容有:
(一)全額預算單位。
1、正常經費:(1)工資;(2)補助工資;(3)職工福利費;(4)離退休人員經費;(5)人民助學金(獎學金);(6)公務費(包括取暖費);(7)設備購置費;(8)修繕費;(9)業務費;(10)當年新增開支費用(如新增編制、房屋面積、增招學生以及其他新增加的開支等);(11)其他。
2、專項補助費:(1)專項修繕補助費;(2)專項設備購置補助費;(3)其他專項補助費。
(二)差額預算單位。
差額補助費包括定額補助或定項補助。
以上僅供參考,各個地區標准則因地區差異有所不同。
Ⅶ 什麼是行政單位收入
行政單位收入:行政單位開展業務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各個渠道確定的非償還性資金。屬於行政單位會計要素的一項。
包括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撥入經費是指行政單位按照經費列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按規定從預算外財政專戶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計劃使用的預算外資金。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按規定收取的各種收入,以及其他來源形成的收入。
取得收入的目的是為了開展業務活動。收入取得的形式和渠道多樣化。非償還性的資金。
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各行政單位設置「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分別核算各項收入。收入的計量依賴於獲得的資產價值,如果取得的資產是貨幣資產,可以直接按貨幣的實際數量計量;如果取得的是實物性資產,需要根據評估價計算資產的價值。收入核算的依據是收付實現制。
Ⅷ 哪些支出屬於「三公經費」、行政經費
1、三公經費一般指三公消費。三公消費,指政府部門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產生的消費,是當前公共行政領域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6月30日表決通過關於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三公「支出合計94.7億元。
決算報告還公布了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87.1億元。2012年6月財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人民幣。
2、行政經費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進行活動所開支的費用。國家行政機關每年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年度預算,經國家權力機關批准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行政經費專款專用。
行政經費按預算科目分類,可分為工資、福利、公務、業務和其他費用等「目」;按費用性質分類,可分為勞動報酬性、生活津貼性、勞務補償性、公用性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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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經費按預算科目分類,可分工資、福利、公務、業務和其他費用等「目」;按費用性質分類,可分勞動報酬性、生活津貼性、福利補助性、勞務補償性、公用性等經費。國外行政經費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國務活動支出,立法、司法、監察支出,公務人員退休及撫恤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經費包括:
①行政支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費;各級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機關經費;統一戰線、民族、華僑、宗教事務費;政治宣傳費;統計業務費;檔案館經費;公務人員培訓費;居民委員會補助費;等等。
②各級司法、檢察、公安機關經費。
③民主黨派和外交活動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