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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執法孫中界

發布時間: 2021-02-28 05:29:51

❶ 遇上釣魚執法怎麼辦

遇上釣魚執法怎麼辦?威客旗艦店(天貓賣漁具的)小天為您解答:

認栽。別無他法,跟警察硬抗,你要沒關系,會死的很慘。有證據,你能拖得過警察嗎?這種事情很難被受理的。

絕對犀利的看法和分析~~~~~~~~~~~~~

何謂「釣魚執法」?即布下誘餌,賣個破綻,將對方引入圈套中——這還不卑鄙嗎?某些影視作品中描寫的營造服務小姐賣淫的環境,引導欲加陷害的對象進入此環境,然後拍攝之捉拿之敲詐之,這不也是可以稱為「釣魚」嗎?我們在看到這些場面時往往會氣憤之極。請教上海城管執法大隊的人員,假如你或你的家人遭遇如此「釣魚」你會有怎樣的反應?這是何等卑劣、醜陋的下三濫作為!作為政府部門、執法部門,何以淪落如此?

更有甚者,「釣魚」者剛上車,對方還沒有發動車輛,就被埋伏的「執法隊」人員不問三七二十一抓住,帶回執法隊,開出5000元至10000元的罰單不等,不交來罰金,就別想要回你的車。你要打官司嗎?必輸無疑。央視報道中倒是說到有一個人官司打贏了,但卻要交出車輛「保管費」數千元!

央視非政府職能部門,也是媒體,但進步中的央視,對新聞報道和評論愈來愈注重其客觀性,這是可喜可賀的,我們看一看10月22日的「新聞1+1」《釣魚執法再調查:誰還誰清白?》,對這種卑鄙的構陷公民的「釣魚」行為會有更直觀的了解,我們也可以欣賞到上海的所謂「調查組」對此懼怕陽光、諱莫如深的丑態。

「釣魚執法」涉嫌組織犯罪

雖然對「釣魚執法」案件再調查還未有最終結果,但我們從早前白岩松在節目中曾出示的「城管行政執法大隊」有關工作總結中的語句,已經可以毫無懸念地推斷出「釣魚執法」的存在——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2007-2008年度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總結》中提到,在兩年時間里,該大隊「查處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罰沒款達到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據《中國青年報》/另見《廣州日報 》作者:劉放)

如果還有一丁點常識,所謂「上級」可以下達查處違法罰沒款的「指標」和「任務」嗎?對一個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是可以預計和規定的嗎?對於罰沒款的多少是可以「定指標」的嗎?納稅人就用血汗錢供養這樣一批頭腦簡單、心中沒有人民利益和科學發展觀的專橫跋扈的「公務員」?這與國民黨有何區別?

其實,所謂「釣魚執法」這種模式在上海及全國各地一直普遍存在,各地程度不同而已,這幾年有愈演愈烈之勢,究其原因,是因為「釣魚執法」的背後有巨大的利益鏈條,龐大的處罰金額支撐起了一個畸形的執法平台,「讓許多交通執法部門不擇手段地陷害合法公民於非法的狀態。」有法律工作者認為,「釣魚執法」已涉嫌有組織犯罪 。——此說絕不是危言聳聽。

央視新聞中出示了采訪錄像和錄音,這些釣魚者大多為無業閑散人員,他們坦呈:做這個行當比做苦力來錢快多了。在這個人群中有「釣頭」領導一幫「釣手」,隨時接受行政執法隊的召喚。每「釣到」一個,獎勵500元,釣手可得200元,釣頭得200元,還有100元——這位釣頭支支吾吾地說「這應該屬於『那些人』的回扣吧」——這與組織犯罪有何區別?有媒體披露:專業「釣鉤」月賺可達數千元。有一點社會經驗和常識的人都可以理解到,最起碼,行政執法隊公然豢養這么一批人做這樣一種構陷他人的齷齪勾當,是絕對有利並助長黑社會組織形成的。

「釣魚執法」之類:破壞社會和諧的罪魁禍首

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把維穩及構建和諧社會喊得震天響。但是,是老百姓不想穩定、不想和諧嗎?老百姓的真的就是「不明真相」而極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的嗎?中國的百姓都是弱智?從各地出現的群體性事件來看,除了有些民族分裂分子外,有幾起事件不是因為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問題引起的?到上海才兩天的孫中界遭到「釣魚執法」被罰款萬元,他如何交得出這一萬元?憤怒之下為證清白他揮刀斷指自殘,我們可以想像面對如此不公,他的心情是怎樣的。政府如此作為還想構建「和諧社會」?筆者篤信:法律、司法公正是一個社會公民討要正義和公道的最後底線,如果它也不公正、不公平、缺失了正義,這個社會想和諧恐怕就很難了。

為此,筆者要求上海對此案件的調查必須公開:人員公開、人員的組成辦法公開、調查過程公開——這些不是什麼「國家機密」,沒有什麼可保密的。否則,如何體現「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為了調查的順利進行,我們可以允許某些調查進程滯後公開,但絕不應諱莫如深!對調查組的組成情況以及組成辦法為什麼不能公開?否則,我們如何相信此次調查的公正性?我們拭目以待。

「釣魚執法」、野蠻執法、動輒抓人、寬容強勢群體違法欺壓百姓卻對維權人員動輒施以苛政嚴法……這些是造成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罪魁禍首。毛澤東早就說過:壓服的結果總是壓而不服。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應負主要責任。中國的老百姓是忍受慣了的(如遭受「釣魚執法」之害的公民大多選擇了忍受),但總有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草的臨界點,這一點我們的政府首腦、執法部門的人員應當很清楚。一個地方如果出現什麼「不穩定」的事件,該地方首腦無疑責無旁貸。因為,一個真正代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人民利益的政府,是絕不會做出上述一類事情的。中國的老百姓是知好歹的,重慶打黑除惡幹得好,百姓自己掏錢10萬元做廣告表示敬意;解放軍在解救汶川地震受難群眾中做得好,老百姓自發地冒雨打著手電筒送他們離開汶川,下跪懇求他們收下百姓送來給他們充飢的餅干……在那裡,不論群眾如何聚集,我們無需為「維穩」而如臨大敵。

❷ 今日說法 釣魚執法案是什麼時候的 視頻鏈接 謝謝

2009年10月16日,《今日說法》播出《打「黑版」記》權,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55671901591888

❸ 上海城市交通行政執法被爆「釣魚執法」的真相

從10月14日因「涉嫌非法營運」被扣下車輛,到20日被認定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使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再到26日被浦東新區政府重新認定為「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不正當取證手段,依法終止執法程序」,短短兩周內,河南籍「90後」小夥子孫中界經歷了一波三折的變化。變化背後,是調查的不斷深入。 10月20日至26日,新華社記者作為中央媒體代表參加了浦東新區政府為調查「孫中界事件」而組成的聯合調查組。26日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報告,將真相還原。 「非法營運」之爭 從一開始,「孫中界事件」爭論的焦點就是其是否從事了「非法營運」,即人們通常所說的「黑車」。 14日晚8時,剛把一批工人送到公司基地的孫中界,在上海浦江鎮召泰路閘航路口遇到一名身材瘦弱的年輕人揚招,乘客上車4分鍾後便要求停靠在閘航路188號。正是在這里,孫中界受到了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檢查,認為其「涉嫌非法營運」而扣下金杯麵包車。 對於車上這關鍵的4分鍾,孫中界和行政執法部門各執一詞。17日孫中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時那名乘客說:『兄弟啊,幫個忙,我有急事,打不到的士也沒有公交車』,我見他實在可憐就讓他搭車了。上車後那名乘客主動談價錢,說要給計程車的價錢,但我一直沒理他。」 而交通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是那名乘客「承認揚招上車且談妥車費10元。」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負責人19日對記者表示,定義「黑車」在「業內」只要滿足四個條件即可:揚招、聽乘客指令行駛、司機和乘客互不認識、提供有償服務,「孫中界一事完全符合這四個要求。」 剛來上海3天的孫中界顯然沒有想到自己就這樣被定義成了「黑車」,並且要面臨1萬元的行政罰款。情急之下孫中界選擇傷指以示清白,而此事經媒體報道後也迅速引發各方關注。 18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東新區政府迅速查明事實,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布於眾。20日,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布「調查報告」,稱「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情況屬實」,「並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 20日,在浦東城管部門公布「調查報告」的同一天,浦東新區政府決定成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媒體代表、社區和企業代表在內的12人聯合調查組,城管部門明確被排除在調查組之外。 「釣頭」浮出水面 21日,剛剛組建起來的調查組迅速投入工作。在查閱相關卷宗、錄音等資料的基礎上,兵分三路到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孫中界工作的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公司以及孫中界傷指後就診的73171部隊醫院現場調查。 「孫中界事件」中的乘客是確定此案是否屬於「釣魚執法」的關鍵。21日下午,調查組約見了「乘客」陳雄傑。調查組成員、上海金融學院政法學院院長薄海豹律師問:「你是否第一次配合執法?」陳答:「我是第一次。」薄又問:「假設是否有第二次?」陳答:「沒有。」薄再問:「假設是否能配合作公安測謊測試?」陳答:「可以。」 但就是這位自稱敢做測謊測試的「乘客」陳雄傑,在調查中露出了馬腳。在調查組抽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今年8月執法活動的案卷中,發現陳雄傑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證非法營運的筆錄,證明其向調查組的陳述存在虛假,有可能是「職業釣鉤」。 進一步深入調查後,破綻越露越多。調查組發現在多份不同卷宗上多次出現同一姓名的「乘客」,而檢查相關財務資料後發現前來領取所謂「專項整治勞務費」的卻另有其人,而且不同「舉報乘客」的「勞務費」大多都由這位「蔣某某」領取,「釣頭」由此現身。 22日晚,調查組約見「蔣某某」,在強大的心理壓力下,這位「釣頭」承認了自己組織的「釣鉤集團」直接參與了「孫中界事件」。他說,自己手下有三四十人,沒有固定地域。14日當天,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的一名隊員通過「蔣某某」將當天執法的時間和地點告訴了「乘客」陳雄傑,當晚8時許陳雄傑正是按照事先約定的路線將孫中界駕駛車輛帶到了執法人員檢查點。 真相自此大白。 將真相誠實地公之於眾 「孫中界事件」的調查過程非常順利,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阻撓和壓力;而調查結果能否完整客觀地向社會公開,成為調查組成員在後期最為關心的問題,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24日從上午9時一直到下午4時,聯合調查組開始起草和審議最終的調查報告。報告的第一稿就明確寫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10月14日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以及「陳雄傑在調查中的陳述存在虛假」等關鍵內容。此後報告雖幾易其稿,但是這些文字都全部得以保留。最終12名成員都在這份客觀真實的報告上鄭重署名。 24日中午,浦東新區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看望並聽取聯合調查組的匯報,對聯合調查組的工作表示感謝,同時承諾將以調查結果為基礎,「負責任地對此事件作出回應」。 26日中午,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於10月14日「孫中界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於此事件的處理意見,認為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結論與事實不符,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 上海市委副秘書長、浦東新區區長姜樑說:「政府不能夠保證不做錯事情,但政府一定要保證是誠實的。」

❹ 釣魚執法的案例有哪些

西安警/察被曝聯手性工作者「釣魚抓/嫖」,袁宏偉與美國一公司知識產權糾回紛後遭逮捕(開始答並不知道這種產品列入武器限制出口清單中,雖然後來聯邦調查局卧底特/工告訴他們需要出口許可證,但也一直保證可以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憲宏偉和李禮就這樣中了圈套),最著名的張軍事件等

❺ 孫中界 倒鉤案 判決書

孫中界賠償申請書

賠償請求人:孫中界,男,
委託代理人:郝勁松。
被請求賠償義務機關: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賠償請求人孫中界因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浦東新區執法局」)違法執法行為對賠償請求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害事宜,請求被請求賠償義務機關向孫中界作出以下賠償項目:
1、依法賠償孫中界醫療費 元、誤工費 元、護理費 元、必要的營養費 元、傷殘賠償金 元、車輛停運損失元;
2、依法在中央電視台、上海電視台、河南電視台向孫中界公開賠禮道歉,為孫中界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孫中界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事實與理由:
2009年10月14日下午(賠償請求人來上海後的第三天),賠償請求人開車在魯匯加油後,接到公司的通知去航頭接人。當賠償請求人沿閘航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召泰路路口時,一男子(浦東新區**認定該男子為「陳雄傑」)在賠償請求人行駛車道的路中央擺手。賠償請求人被迫停車後,陳雄傑未經賠償請求人同意,便拉開車門上了車,同時可憐的說:「兄弟幫幫忙,我凍了一個多小時了,又打不到車,到航頭有急事」。賠償請求人當時看陳雄傑可憐且順路,便沒有讓其下車。過了一會,陳雄傑說到了,掏出十元錢扔在車上就開始搶賠償請求人的鑰匙,左腳熟練地踩剎車,且撕破了賠償請求人的褲子。同時,一輛麵包車直奔賠償請求人的車頭,幾個人從車上跳下後直接將賠償請求人扣押,賠償請求人當時想報警,但他們卻把賠償請求人的手機、鑰匙、駕駛證搶走。他們不由分說將賠償請求人押上麵包車開到一個胡同,又將賠償請求人押上一輛依維柯。隨後他們在沒有出示證件的情況下,採取不讓賠償請求人小便的方式,圍著並脅迫賠償請求人簽了一張單子,且該單子一直折疊著,不讓賠償請求人看見內容。浦東新區執法局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採取欺詐、脅迫、暴力、「倒鉤」、「栽贓」等違法方式,向賠償請求人作出了行政強制措施,將賠償請求人駕駛的金杯車輛扣押。浦東新區執法局在扣車過程中粗暴野蠻地對賠償請求人進行人身攻擊、限制賠償請求人人身自由並非法搜身。
在賠償請求人向浦東新區執法局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時,浦東新區執法局及有關部門一再堅稱賠償請求人是「開黑車」的。浦東新區執法局無視客觀事實,於10月20日公布了草率的調查結論,認定「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浦東新區執法局的上述行為給賠償請求人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重大損害,且誤導社會公眾。2009年10月26日,浦東新區聯合調查組認定浦東新區執法局將執法的有關情況告訴了「乘客」陳雄傑,浦東新區執法局在對賠償請求人的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手段,認定浦東新區執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調查結論與事實不符,誤導了公眾和輿論。
綜上,由於浦東新區執法局的錯誤行為以及其無視賠償請求人有理、有據的情況反映,致使賠償請求人不得不採取斷指方式證明清白(事實證明,賠償請求人不採取這種方式根本無法使浦東新區執法局認識到釣魚執法、栽贓執法的危害性)。浦東新區執法局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行為,在全國各大媒體聲稱賠償請求人「開黑車」、不存在「倒鉤」「栽贓」執法的行為,致使賠償請求人及其家人承受了來自各方面的巨大壓力,給賠償請求人及其家人的身心和精神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害,給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因此,浦東新區執法局應當承擔責任,賠償其給賠償請求人造成的各種損害,包括醫療費元、誤工費元、護理費元、必要的營養費元、傷殘賠償金元、車輛停運損失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為此,賠償請求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浦東新區執法局依法賠償請求人前列請求事項,維護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❻ 「釣魚執法受害者孫中界」事件的具體情況

孫中界:男,河南商丘柘城縣胡襄鎮後盧村人,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司機,上海浦東釣魚執法事件當事司機。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竟然用刀砍下左手小指。

❼ 孫中界·釣魚執法事件結果:能終結釣魚執法嗎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今天,孫中界將拿回被扣的車子,張軍將領回1萬元罰款,其他眾多被「釣魚」的車主也紛紛要求比照他們退還罰款或要回車子,其中以浦東新區和閔行區最多。昨日,這兩個區開始登記車主信息。

有消息稱確被釣魚的普通私家車主在登記核實後,有望領回罰款,但這一消息尚未得到證實。浦東新區執法辦副主任丁建國告訴記者:「現在已經開始登記,後續工作會進一步做下去。」

昨天,三四百名車主陸續趕到原南匯城管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量警力在現場維持秩序。前天,有一百多名車主在此聚集。這兩天,張蘭平一直沖在最前面。

昨日上午9點多,張蘭平來到原南匯城管交通執法大隊,發現門口貼了兩張公告,讓被「釣魚」車主前往浦東新區信訪辦公室一辦公點登記。她和眾車主陸續趕往指定地點,先領號再登記,她算是最早一批,拿到的是9號。

由於人數眾多,信訪處共設三個接待室。每來一個車主,工作人員會詢問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個人要求等。

中午11點多,張蘭平離開信訪處時,號已放到240多個。多名車主反映,昨天,起碼有400多人去登記。

與此同時,閔行區被「釣魚」車主的信息登記工作也已開始。昨日上午9點多,被扣車1年多的陳瑞勤前往閔行建交委詢問,自己的問題如何解決。結果被告知,先去做登記。

陳瑞勤說,在他之前,已有十幾名被釣魚車主留下個人基本信息。至於何時能給答復,工作人員沒有告知。

郝勁松發函舉報

釣魚執法「犯罪團伙」

昨天,孫中界和張軍的代理人郝勁松發函向上海市公安局舉報「釣魚執法」犯罪團伙。

舉報函中,郝勁松說,孫中界和張軍被栽贓陷害僅僅揭露了冰山一角,據保守估計,上海每年被「釣魚執法」所栽贓陷害的車輛有數千輛。今年1月到9月,全市18個區縣共查處黑車一萬六千輛,處罰金額近2億元。這其中,有多少個「孫中界和張軍」?郝勁松認為,根據刑法第266條,數量眾多的「鉤子」與上海各區交通執法人員相互勾結,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栽贓陷害大量車主,騙取公私財物,已涉嫌詐騙罪。上海市公安局應當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

隨著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干預,浦東新區發生的孫中界事件被定性為錯誤的「釣魚」式執法,浦東新區政府依法終結此案並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當然,上海市政府並沒有讓事情就此結束,市政府常務會議作出「堅決依法整治非法經營行為,堅決禁止交通行政執法過程中的不正當調查取證行為」的決定,市交通港口局從昨天起,組織開展以「整頓交通經營市場秩序、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為主題的交通行政執法大檢查,進一步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上海交通行政執法大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區縣執法大隊開展為期一周自查,並形成自查書面報告;第二階段由交通港口局組成專項檢查組,通過聽取匯報、座談、查閱案卷、了解公眾反應等方式,對各個區縣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第三階段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對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抽查,進一步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類似孫中界遭遇「倒鉤」「釣魚」現象,在上海不少,在全國范圍內更普遍。因此以「倒鉤」、「釣魚」方式執法,是一種系統性的錯誤,簡單為孫中界、張軍事件道歉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倒鉤」、「釣魚」事件的,系統性的錯誤必須用系統性方法解決。上海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檢查就是系統性糾正錯誤執法中的一種措施。

根本性地解決「倒鉤」、「釣魚」執法,交通行政執法部門的大檢查是必須的,是比道歉進一步,然而僅僅大檢查又是遠遠不夠的。我們說,「倒鉤」、「釣魚」執法是系統性的錯誤,其實它更是一個制度性錯誤,並且在法律法規上存在空隙。

從制度上講,查處黑車很難,而「倒鉤」、「釣魚」方法則使這項任務變得容易了,完成任務,交通執法部門有獎,「鉤子」也有獎。於是「鉤子」、交通執法部門都有積極性。現在糾錯,不僅要消弭不計手段的執法,而且要有釜底抽薪的消除黑車大量產生的條件。

從法律上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不得以引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調查收集證據,「倒鉤」、「釣魚」等取證方法毫無疑問屬不正當手段,執法人員尤其是執法部門對此不會不明白。執法部門之所以採用「倒鉤」、「釣魚」這些不正當的取證手段,除了制度上的缺陷,法律上也存在縫隙。

2006年7月10日起實施的《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規定》:交通行政執法機構在查處非法營運時,現場筆錄、錄音、錄像等均可以作為認定非法營運的證據。這些法規固然使難以開展的查處黑車行動,變得具有更多操作性了。可是,方便不正當取證手段出台的縫隙也從此出現了。

因此,除了大檢查外,接下來的工作恐怕更多地要從法治和制度上著手深入,而這在依法治國方面尚有許多缺陷的中國社會顯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必須進一步認識清楚的是,「孫中界事件」並非一個簡單的冤假錯案的個案,絕非給一兩個孫中界、張軍平反(或撤銷案件)就能夠輕易解決的。為了保障公正的市場秩序,黑車還是要繼續嚴厲打擊的,盡管對黑車的定義以及打擊的手段等許多方面應當有更合理的界定和改進。我們相信,老百姓對執法部門自我糾錯的期待並不會僅止步於今後不再有「倒鉤」執法,而是更公正、更有效地執法。因為「倒鉤」的廢止而在執法上因噎廢食、陷入不作為的另一極端,廣大市民也是不會感到滿意的。

❽ 孫中界最後得到賠償了嗎

你好,上海市政府官員已經就釣魚執法事件公開道歉,明確表示孫中界可以獲得國家賠償。另外,孫中界的律師郝勁松是知名公益律師,在他的幫助下,孫中界會如願的。

❾ 上海釣魚執法案中,相關責任人處理沒有,被鉤魚的司機罰款返還沒有,孫中界、張軍獲得賠償沒有。

賠償了

❿ 釣魚執法

執法釣魚-事件

「放倒鉤抓黑車」執法方式曾引發廣泛爭議私家車主張先生遇到樁好心沒好報的事。2009年9月8日他開車時,一男子要求捎一段,他拒絕了,但男子央求稱胃痛等不到計程車。於是張心一軟就答應了,車上男子提出給他十元錢,張說不要。當張按其要求停車時,男子迅速拔走車鑰匙,車外七八個身著制服的人將張拖出車外。原來這是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查「黑車」,張先生因「非法出租營運」被罰款1萬元,還遭遇了「扭手臂卡脖子」的待遇。

10月14日晚,孫中界駕駛公司的金杯麵包車,沿上海市閘航路自西向東行駛,准備到上海市南匯區航頭鎮接人。

7時30分許,當孫中界進入浦東區域,行至閘航路和召泰路交*口時,他看到路中間站著一名青年男子,頻頻揮手示意他停車。

「我看著他著急的樣子,想著他肯定遇到了難事,就停下了車。他一下子就拉開車門坐到了副駕駛座位上。我問他有啥急事,他說這么晚攔不到車,又非常冷,想讓我捎他一程。」孫中界回憶說:「我剛好順路,又看他只穿一件T恤,就有點同情他,打算捎他一程。上車後,他說按計程車的價格給我掏錢,我當時忙著開車也沒搭理他。走了四五分鍾後,這名男子說到了,我就緩慢停車。這時,他掏出10元錢,往我儀表盤右側一扔,隨後就伸腳急踩剎車,並伸手拔我的車鑰匙。這時,我看見我車前側過來一輛麵包車,車上沖下幾名便衣男子上了我的車,他們自稱是執法大隊的,說我黑車營運拉客。我趕緊解釋,並說剛才上車的男子可以作證,可上車男子已不見蹤影。」

孫中界說,「這幾個人把我從車里拽出,拿走了我的駕駛證和行車證,並把我推上麵包車開進附近的一個胡同,胡同里停著一輛依維柯,他們又把我推到車上,上面有幾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我想掏出手機報警,手機卻被他們沒收。他們在車上對我進行審問,一名男子拿出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處理通知書,說我開黑車,非法營運。我說是對方主動上車,我也沒向對方要錢,純粹是出於做好事的心理。可他們堅持說我非法營運,還讓我在處理通知書上簽字。因為尿急,我無法忍受,只好在上面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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