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處罰
Ⅰ 工商行政處罰條例
目前我國無工商行政處罰條例的規定,與之最接近的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內政處容罰程序規定》於2007年9月4日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8號公布,根據2011年1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8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修改有關規章的決定》修改。《規定》分總則,管轄,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調查取證,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期間、送達,行政處罰的執行,立卷,監督,附則9章90條,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予以廢止。
Ⅱ 行政處罰法吊銷營業執照屬於什麼罰
屬於法學上所說的行為罰。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對企業法人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罰時,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商行政處罰擴展閱讀:
當該企業或者商鋪不符合營業條件時,比如衛生條件不達標,不按時交納稅收等,工商部門有權利取消該商鋪的營業執照,即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就不能正常營業,如果繼續營業,則是違法行為。
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工商執法中的一項懲罰條款,只有企業或商鋪觸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規定時,工商部才會執行吊銷營業執照的。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盡管兩者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
注銷登記以企業申請為前提,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它既是出資人、股東的合法權利,又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Ⅲ 行政處罰對公司不良影響是什麼
行政處罰會被復記入企業的信制用信息,可能會影響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
拓展資料:
公司被行政處罰罰款,不交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下向人民法院盛情強制執行,可能會凍結您公司的賬戶,直接從您的賬戶劃撥20萬罰款。
如果是單單只對公司處於行政處罰的話。那麼對法人代表是不會有影響的,因為公司有獨立的人格,對外可以承擔責任,對法人代表沒什麼影響。
企業常見的行政違法行為種類繁多,主要包括廣告違法、預售/銷售中的違法、未取得或違法取得開發資質、預售許可等、房屋測繪、交付中的違法、違法解除預/銷售合同等,其均會招致行政處罰。
應對行政處罰程序的建議:
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會在立案後的調查取證階段向涉嫌違法的企業發送《接受詢問通知書》、《提交案件材料通知書》或類似的其他通知,所以,企業收到該等通知,不必驚慌,這只是行政主管部門在取證,並不意味著企業已經違法或必然受到處罰。
收到這些通知後,企業應盡量與行政主管部門溝通,詢問涉案事實、涉嫌違反什麼規定,並立即將有關情況和材料進行梳理,向律師進行咨詢,在律師指導下整理案件事實和材料,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Ⅳ 工商行政處罰有哪些內容
工商行政處罰有哪些內容
(一)事項名稱:
1、對未經核准登記,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或者從事其他違反經營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2、對外國(地區)企業未經登記擅自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或者所設代表機構從事違反有關代表機構管理規定的行為;
3、對未經登記擅自開辦商品交易市場的行為;
4、對從事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5、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6、對經銷進口商品無合法憑證的行為;
7、對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行為;
8、對利用合同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9、對違反商標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
10、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1、對自行發布或代行設計、製作、發布違法廣告或者從事其他違法廣告活動的行為;
12、對違反商品交易市場管理的行為;
13、對訂立企業動產抵押合同或者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或者商標專用權出質登記的行為;
14、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
(二)處罰種類: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程序:
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或者給予公民罰款5千元以上,對法人和其它組織罰款5萬元以上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聽證告知書》,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四)權利義務:
(1)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當事人在收到《聽證告知書》後,要求聽證的,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 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當事人應當在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沒款。
(2)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的權利和義務: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①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②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③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工商(物價)行政管理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或者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者《聽證告知書》。
Ⅳ 工商局對公司的行政處罰能否消除
行政處罰的檔案根據工商行政處罰記錄、案件程度不同分為:
1、通過簡易程序處理的或者案值較小的,存檔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檔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檔20年以上。
因此工商行政處罰記錄消除時間要看是哪種程序的案件,時間也分為3年、5年、20年不等,但記錄消除不意味徹底刪除,還是可以在工商機構當擔中查詢到的。
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懲戒為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為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
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開來。刑罰的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區別:制裁的性質不同;適用的違法行為不同;懲罰程度及適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機關不同;處罰形式不同。
處罰的適用對象是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為。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關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制裁的對象不同;制裁的行為性質不同;制裁的原則不同;懲罰的范圍和程度不同;採取的形式不同;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
行政處罰的前提是相對方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而非違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規范的行為。
(5)工商行政處罰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檔案保存年限為永久保存。
根據《檔案法》及《公安檔案管理規定》第八條四項的規定:
「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公安檔案、資料,並自形成之日起滿20年即向同級公安檔案館移交;同級未設公安檔案館的向上一級公安檔案館移交」。移交後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於60年。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前提是相對方實施了違反法律規范的行為,而非違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規范的行為。
Ⅵ 工商做出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怎樣
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職權,或者依據當事人的申訴。控告等途徑發現、查處違法行為。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應當立案。適用簡易程序的除外。
三、立案後,辦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調取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四、辦案人員調查案件,不得少於兩人。辦案人員在調查取證時,應當出示辦案人員執法身份證件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證明文件。
五、辦案人員可以詢問當事人及證明人。詢問應當個別進行。詢問前應當告知其如實陳述事實、提供證據。詢問應當製作筆錄,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筆錄如有差錯、遺漏,應當允許其更正或者補充。經核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逐頁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辦案人員亦應在筆錄上簽名。被詢問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應當在筆錄上註明。
六、辦案人員可以要求當事人及證明人提供證明材料或者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其他材料,並由材料提供人在有關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應當在材料上註明。
七、辦案人員應當收集、調取與案件有關的原始憑證作為書證。調取原始證據有困難的,可以復制,復製件應當標明「經核對與原件無誤」,並由出具書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八、對有違法嫌疑的物品進行檢查時,應當有當事人在場,並製作現場筆錄;當事人拒絕到場的,應當在現場筆錄中註明。
九、辦案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扣留、封存等行政強制措施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或者扣留、封存等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經局長(含副局長)批准。行政強制措施復議期間,不停止強制措施的執行。
十、先行登記保存有關證據,或者扣留、封存當事人的財物,應當當場清點,開具清單,由當事人和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交當事人一份,並分別送達先行登記保存證據、扣隊封存財物的通知書。
十一、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加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先行登記保存封條,就地由當事人保存。登記保存證據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損毀、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但不得採取的措施是( )。
【答案】 D。解析:行政拘留,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公民,在短 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人身 自由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之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能採取此行 政處罰措施
Ⅷ 關於工商行政處罰的問題
原則上按照法律處罰肯定沒有大問題,即使行政訴訟的話也是按照法律法規處理的,規章只能參考。但當地小氣候,具體按哪個處罰,要看當地局長大還是市長大。
如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Ⅸ 工商局對個人處罰
不論什麼國家機抄關,隨便罰款都是不可以的。
罰款屬於行政處罰,需要行政相對人的行為違法,且法律有規定時,才能罰款。
行政處罰法
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Ⅹ 工商行政處罰已過辦案期限的行政處罰是否合法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案回件應答當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的,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案情特別復雜,經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是否繼續延期。
案件處理過程中聽證、公告和鑒定等時間不計入前款所指的案件辦理期限。
第一,可以延期三十日,這雖然有案情復雜的要求,但一般決定權在行政機關手中。
第二,聽證期限不在辦案期內計算,所以從6月6日到8月1日近兩個月的時間是不算在內的。所以總的來看,行政機關沒有違反法定辦案期限的。行政機關在170多天的時候作出處罰肯定是算過時間的,至少從表面上來看沒有違法。
所以最好不要在期限的問題上糾結,最好通過復議或訴訟的方式在處罰內容和處罰程序上推翻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