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時審批表
Ⅰ 「四不放過」「三同時」是什麼
「三同時」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工程)。技術回改造項目(工答程)及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管理。 「四不放過」是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Ⅱ 項目建設安全「三同時」申報審批和驗收難度有多大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及
竣工驗收辦理指南
一、部門名稱
天津市大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及竣工驗收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四、申請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本區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1.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律和法規;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行政許可數量規定要求
無數量要求
六、申請書文本和示範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申請辦理《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的單位時,應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 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
4.安全設施設計資料。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
1.驗收申請報告;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三同時」驗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復印件);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的有關資料;
6.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
7.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
八、收費依據及標准
無收費(外聘專家現場審查費按照國家規定收取)。
九、辦理程序
1.申請事項不屬受理規定范圍的,即時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5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受理通知書》。
4.經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報主管領導審定,出據《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審查意見》。
十、辦結時限
對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每個階段的辦事期限為20個工作日(不含現場審核時間)。需要延長時,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可順延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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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國家規定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專家審查費是多少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和省級以上專家為600元/人。
以寧波市為例,專家費由原先的每人每天300元分別提高到具有或相當於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和省級以上專家為600元/人,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為400元/人;其他專業人員(如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工程師等)為500元/人,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為300元/人。
規定聘請專家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前,相關處室應填寫咨詢費審批表,報局領導審批。活動結束填寫咨詢費發放表,經局領導審批後發放。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並由局財務打入專家個人銀行卡。
(3)三同時審批表擴展閱讀:
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專家審查要求規定:
1、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2、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3、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排污費應當全部專項用於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
Ⅳ 工商注冊是在建設項目三同時之後嗎
「三同時」行政審批辦事程序
一、工商企業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審查階段。
1、建設項目單位依據相關部門立項批復,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委託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依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出《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2、建設項目單位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依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進行初步設計(含《建設項目安全專篇》)。
3、建設項目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15日,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1份)、《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1份)、《初步設計》(1份)、《建設項目安全專篇》(1份)、圖紙資料(1份),並同時提交以下文件資料:
(1)安全審查申請報告(2份);
(2)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3份);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初步設計審批書》(3份);
(4)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1份);
(5)項目立項批復(3份);
4、對已經受理的申請,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派有關人員或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到現場審查的,到現場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批准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批准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辦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初步設計審批表》後,方可進行施工。
5、市、縣(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和承擔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設施評價、設計、施工等任務的單位貫徹「三同時」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監察。
二、工商企業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施同時生產和使用驗收階段。
1、建設項目驗收前,建設項目單位對建設項目必須委託有資質的中介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對安全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效果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建設項目安全綜合評價報告》。
2、建設項目單位驗收前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專門的安全專項驗收報告(2份),並提交以下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審批書》(3份);
(2)《建設項目安全綜合評價報告》(2份);
(3)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質證書(復印件)(2份);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文本(2份);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份);
(6)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2份);
(7)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3份);
(8)質監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復印件2份);
(9)氣象部門出具的防雷、防靜電檢測報告(復印件2份);
(10)工商部門出具的登記注冊手續(復印件2份);
(11)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料。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相關資料審查合格後,組成專家組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報告,並辦理《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審批書》。
Ⅳ 跪求環保「三同時」申請書,這個怎麼寫啊,要兩頁紙大概
1、「三同時」審批項目,要堅持經濟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的方針,對審批許可權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嚴格履行環境影響報告表(書)和驗收審批制度。 2、「三同時」項目的審批人員,接到申報當日現場勘測,符合要求的當即審批,不符合要求的,要認真協助申報單位論證可行性,明確提出污染治理措施或整改意見。 3、對投資規模大的建設項目或今後有可能涉及環境污染和擾民的項目經辦人要匯同科長、主管局長進行實地現場勘察,共同審批。 4、凡不符合「三同時」規定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辦理審批手續,對未執行「三同時」規定強行投產的項目,要按照《環保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對有污染的單位責令停止生產,進行改造。 5、凡批准立項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經辦人要跟蹤服務檢查,掌握進展情況。 重大項目竣工後,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綜合科、監理站、監測站聯合驗收。 環境污染糾紛調查處理程序 一、 登記立案 1、 當事人書面或口頭申請; 2、 正式填寫《環境污染糾紛處理申請書》; 3、 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七日內立案登記; 4、 調查准備。 二、 調查核實 1、 現場調查核實污染及污染損害事實,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等具體事情; 2、 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環境監測、污染損害技術鑒定。 三、 調解處理 1、 召開當事人參見的協調會; 2、 製作會議紀要; 3、 制發《環境污染糾紛調解協議書》; 4、 結案歸檔,按一案一卷歸檔。 返回徵收排污費工作程序及內容 (一) 排污申報登記 1、 排污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單位)每月(季或年)按環境監理部門下發的各類《排污申報登記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如實申報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和其它有關污染源情況,環境監理部門予以核定、登記。 2、 污染物排放有較大變化或發生污染事故的,必須提前或及時申報,環境監理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核定、登記。 3、 經環境監理部門審核發現失實或漏報數據,應退返排污單位並責令重新申報。 4、 對謊報和拒報的排污單位,環境監理部門應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 排污費的核定 1、 環境監理部門接到排污單位申報後,應根據所規定的項目逐一審核,對有異議,應提出監測計劃,由環保部門或其指定的監測站進行監測,對排污單位申報的數據重新核定,經核定的監測數據作為徵收排污費的依據。 2、 對於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污染源,可根據均衡計演算法進行物料衡算或經驗公式計算方法核定排污量,經排污單位認可後作為徵收排污費依據。 3、 污水排污費、超標雜訊排污費、個體工商戶超標排污費和廢氣排污費要按月核算,其它種類排污費可按月或季核算。 4、 根據徵收排污費有關規定,除計算正常排污費外,還要計算加倍排污費,提高徵收標准排污費和滯納金及補償性罰款。 (三)、排污費的徵收 1、 排污費應按月或季徵收,其結算方法可按銀行有關規定辦理,也可以採取其它有效的辦法辦理結算。 2、 要使用全省統一印製的徵收排污費通知書及收據。徵收排污費通知書及收據必須按照排污費核算的結果和各項具體要求逐項認真填寫,經審核簽發後及時送達排污單位或到銀行辦理結算。 3、 排污單位應在接到通知20日內繳納,對未及時繳納,環境監理部門要進行催繳。 4、 對逾期未繳納,要根據有關規定,計算滯納金並下達催繳排污費通知書,限期繳納排污費和滯納金。 5、 對不按規定繳納排污費的排污單位,環境監理部門在規定許可權內做出行政處罰;對超越許可權的,可建議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 排污單位申請減、緩、免排污費,要認真填寫審批表,經逐級審查後,由環境監理部門執行審批結論。 (四)、排污費的管理 1、 環境監理部門要建立徵收排污費台帳,如實記錄污染源變化情況,如: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加倍收費、提高徵收、滯納金和補償性罰款;徵收日期、到款日期及其它有關情況等。 2、 排污費到款後,要及時按1990年《環境保護排污費預算會計制度》規定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報表和入帳入檔管理工作。 3、 排污費按照分管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各級財政金庫 各監理部門要做好排污費應收、實收和欠繳的月份(季)或年統計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另根據不同需要做好其它方面的統計工作。返回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審批及實施程序 一、強環境執法力度,規范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確保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遵循依法、准確、及時、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程序。 二、市環境監理處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時,必須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一)各職能科室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或在接到舉報之日起五日內,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予立案登記。 1、 有違法行為或危害後果的 2、 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 3、 屬於其管轄范圍的 (二)查處案件必須組成兩人或兩人以上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指定一人負責。 (三) 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取證時,應出示證件,表明身份,詳細詢問當事人,主管人員和證人,製做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應由當事人簽字,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應在筆錄中說明。 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主管局長同意後,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四)調查小組在對違法行為人的主要違法事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壞程度和責任者的違法情節進行調查和核實,取得必要的證據後,寫出調查報告,填寫《行政處罰建議書》報主管處長審批,由案件調查負責人簽發送達《行政處罰通知書》。 在送達《行政處罰通知書》時告知當事人如對通知書中陳述的事實、理由和處罰依據有異議時,在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到市環境監理處法制科就有關事實進行陳述,申辯或提出聽證請求。 下列案件材料在二日內送交法制科審議 1、 立案登記表 2、 詢問筆錄及有關證據 3、 調查報告 4、 行政處罰建議書 5、 行政處罰通知書(副本) 6、 行政處罰通知書的送達回證
Ⅵ 環保「三同時」驗收需准備哪些材料
項目「三同時」驗收申請報告(市環保局)。
環保工作總結。
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五份,企業蓋章)。
環評批復文件、核准試生產批文(有延期的一並給出)。
縣環保局預驗收專家意見、企業整改報告、分局現場核查筆錄、縣環保局預驗收意見。
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市、縣檢測部門)。
污水處理設計方案(設計單位資質、施工合同、如批復中污水方案需專家論證的、則需提供相關材料)。
突發環境風險救援預案(有資質單位編制)。
企業環保管理制度。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證件復印件。
固廢材料:
1).固廢管理制度;
2).危險廢物應急預案(有資質單位編制);
3).危險廢物處置合同、轉移審批表;
4).環評報告書中關於危險廢物評價章節及物料平衡章節的復印件;
5).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要符合相關規定,並提供照片;
6)如果危險廢物產生情況與環評有較大差異,要有書面情況說明並報環保部門認可。如因工藝變化而發生固廢量變化的進行修編並報環保部門重新審批。
Ⅶ 「三同時」制度的生產中
「三同時」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明確要求:「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人建設項目概算。」
《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要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是目前從事「三同時」監察工作最為明確、具體的法規;《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第10號令)和《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原勞動部第11號令)都是原勞動部第3號令的配套規章。
「三同時」定義和內容
1)「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後,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准,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它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種本質安全措施。
2)「三同時」的內容和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階段。建設單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擔單位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並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納入投資計劃。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並委託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a 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b 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c 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d 大量生產或使用I級、II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e 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f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預評價單位在完成預評價工作後,由建設單位將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並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
②初步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是說明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指標、運輸、工藝、建築、採暖通風、給排水、供電、儀表、設備、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投資概率等設計意圖的技術文件(含圖紙),我國對初步設計有詳細規定。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准,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並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及圖紙資料。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後,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准,審查並批復初步設計文件中的《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③施工階段
建設單位對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除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還要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施工單位應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並確保工程質量。
④試生產階段。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進行調試和考核,對其效果做出評價;組織、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正常後,建設項目預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委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測、檢驗,並將試運行中勞動安全衛生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採取的措施寫入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⑤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階段。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主要內容包括:a 初步設計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的情況;b 建設項目中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書)的情況;c 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d建設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情況;e 設立了安全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建立、健全了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進行了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已經培訓、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情況,制定了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情況。凡符合需要進行預評價的建設項目,在正式驗收前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或專項審查驗收。對預驗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驗收通過後,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Ⅷ 三同時報告申請書怎麼寫
怎樣辦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
2008-07-04 13:41:00 信息來源: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4條、《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第12條
(二)申請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安全生產標准、國家或行業設計規范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三)行政許可數量規定要求
無數量限制
(四)申請書文本和示範文本(略)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1、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設計審查的需提交:
①《勞動安全衛生專篇》②《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③《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④《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審批表》(一式三份)。
2、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的需提交:
①《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③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④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⑤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及作業場所,經有關部門認可或有資質的單位檢測合格後頒發的使用證書及檢測檢驗報告⑥《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一式三份)⑦安監部門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六)收費依據及標准
無
(七)辦理程序
1、企業申報;
2、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3、現場審查、現場驗收;
4、市安監局審批。
(八)辦結時間
15個工作日
Ⅸ 如何編寫安全設施三同時
竣工驗收辦理指南
一、部門名稱
天津市大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及竣工驗收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四、申請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本區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1.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律和法規;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行政許可數量規定要求
無數量要求
六、申請書文本和示範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申請辦理《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的單位時,應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 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
4.安全設施設計資料。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
1.驗收申請報告;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三同時」驗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復印件);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的有關資料;
6.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
7.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
八、收費依據及標准
無收費(外聘專家現場審查費按照國家規定收取)。
九、辦理程序
1.申請事項不屬受理規定范圍的,即時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5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受理通知書》。
4.經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報主管領導審定,出據《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審查意見》。
十、辦結時限
對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每個階段的辦事期限為20個工作日(不含現場審核時間)。需要延長時,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可順延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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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系統安全設施、防護完好的工作開展如何寫
竣工驗收辦理指南
一、部門名稱
天津市大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及竣工驗收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四、申請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本區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1.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律和法規;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行政許可數量規定要求
無數量要求
六、申請書文本和示範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申請辦理《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的單位時,應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 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
4.安全設施設計資料。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
1.驗收申請報告;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三同時」驗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復印件);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的有關資料;
6.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
7.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
八、收費依據及標准
無收費(外聘專家現場審查費按照國家規定收取)。
九、辦理程序
1.申請事項不屬受理規定范圍的,即時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5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受理通知書》。
4.經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報主管領導審定,出據《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審查意見》。
十、辦結時限
對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每個階段的辦事期限為20個工作日(不含現場審核時間)。需要延長時,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可順延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設單位。
先看硬體,在看軟體
看你送多少好處給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