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報告的審批
1. 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的建築工程,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嗎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專法》第2條,所謂屬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同時,該《辦法》也進一步作出了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建築工程
《建築法》第83條規定:"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和古建築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3、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於本法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5、軍用房屋建築
《建築法》第84條明確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
2. 哪些建築工程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1、國務院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源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所謂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同時,該《辦法》也進一步作出了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建築工程
《建築法》第83條規定:"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和古建築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3、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於本法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5、軍用房屋建築
《建築法》第84條明確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
3. 工程開工報告審核是什麼單位
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是指取得監理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版理公司、監理事務權所和兼承監理業務的工程設計、科學研究及工程建設咨詢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3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第31條規定:「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
4. 市政工程開工報告 審批單位是什麼
審批 單位是業主
5. 什麼是開工報告審批制度,怎麼樣工程實行這樣的制度
自問自答,刷經驗?審批制度代替許可制度,一看就知道是屬於特種建築工程,也就是地方建設主管部門無法干預的工程,例如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防工程,保密工程等等。
6. 工程開工報告監理審批內容怎麼寫
具備開工條件,同意開工
7. 總體開工報告需審批那些內容
1.
總體開工報告需要審批的內容有:
2.
合同協議書
3.
臨建情況
4.
施工組織設計
5.
工料機准備
6.
圖紙及拆遷情況
7.
質保體系
8.
安保體系
9.
環保體系
10.
工地試驗室建設及其驗收情況
8. 開工報告施工單位審核意見如何填寫
專監、測量和試驗:各項准備工作已完成,具備開工條件;
駐地、總監:具備開工條件,同意開工
9. 建設項目開工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一、項目審批,建設項目是否履行了國家規定的各項審批手續,可行性方案所依據的數據資料是否充分可靠,有關測算是否准確;論證深度是否到位,所載內容是否完整;聘請從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中介機構是否具備必要的資質條件;是否實施了多方案比較論證程序等。
二、用地許可,是否未經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用地手續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土地的實際用途是否與許可的用途相吻合。
三、規劃許可,是否未經規劃擅自建設,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設計圖紙及工程項目的實施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四、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是否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環境報告書。
五、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在項目做出投資決策後,控制項目投資的關鍵就在於設計。資料表明:一般情況下,決策與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為30%-75%,而施工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僅為5%-25%或更小,設計單位較多地存在重技術輕經濟的問題,只求安全保險,設計單位更多從安全形度考慮,人為加大安全及功能系數,對工程造價關注不夠,因而設計浪費較大;建設單位只要工程檔次、不管造價的想法造成的損失浪費嚴重。設計方案審計的重點是設計方案的深度及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圖紙設計深度不夠,直接影響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准確性,會誤導工程中標價格,還會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生大量的設計變更與簽證,發生「邊設計邊施工」的現象。對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評價可採用指標對比分析法進行,即選擇同類建築的單方造價、單方鋼筋用量、單方砼用量等指標與被審計工程項目指標進行比較分析,發現「粗梁、胖柱、深基礎」現象,這樣不僅給審計工作帶來繁重的工作量而且還浪費了大量的工作時間。
六、施工圖設計審查,是否未辦理施工圖審計審查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施工圖審查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
七、開工前是否辦理開工前審計,開工前審計手續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