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戶執法依據
A. 稅務機關是否可以邀請財務專家下戶檢查
稅務機關不能邀請非稅務人眼下戶執法檢查,下戶檢查的稅務人員應出示相應執法證件。
依據《稅務執法檢查規則》規定:
第十一條稅務機關根據公民舉報、有關部門轉辦、上級稅務機關交辦等情況確定專案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工作機構實施專案執法檢查,應報本級稅務機關局領導批准。
第十二條執法檢查的實施應當組成執法檢查組。檢查組的組成人員不得少於2人。被檢查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檢查組。
B. 對經營未經審定通過的水稻種子的行為,農業執法機關可以依據哪條法律法規查封、扣押種子
這個於法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違法行為人的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種子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生產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種子的;
(二)未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經營種子的。
如果情節嚴重的,還是犯罪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一百四十七條【生產、銷售偽劣農葯、獸葯、化肥、種子罪】生產假農葯、假獸葯、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葯、獸葯、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葯、獸葯、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葯、獸葯、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C. 稅務總局30條硬措施優化稅收環境,一圖了解有哪些干貨
(一)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
堅持放要徹底且有序,進一步取消稅務行政審批和前置性審核事項,精簡納稅人資料報送,打造權力瘦身 的「緊身衣」,切實為納稅人減負。
1.減少和優化稅務行政審批。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審批,由納稅人自主選擇納稅申報地點。結合納稅人信用積分確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用票數量,完善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推動取消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便利納稅人生產經營。
2.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定稅務系統權責清單範本,推進權力和責任清單規范化工作,確保相同的權力和責任事項,在各級稅務機關的名稱、類型、依據、履責方式和追責情形統一規范,努力形成上下貫通、有機銜接、運轉順暢、透明高效的全國稅務系統權責清單運行體系。
3.簡化納稅人設立、遷移、注銷手續。辦稅服務廳不設置新辦納稅人補充登記窗口,「多證合一」納稅人首次辦稅時不進行信息補充採集。加強與工商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工商登記數據質量和傳輸的通報、對賬機制及管理辦法,提升共享信息的准確性和完整性。取消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實行網上報驗。簡化納稅人在本省內跨市、縣變更登記流程,便利市場主體自由遷移。制定簡易注銷辦法,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
4.改進納稅人優惠備案和合同備案。改進各稅種優惠備案方式,基本實現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減輕納稅人備案負擔。簡化建築業企業選擇簡易計稅備案事項。取消非居民企業源泉扣繳合同備案環節,優化對外支付備案程序。
5.精簡涉稅資料報送。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2018年年底前精簡四分之一以上。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將小微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報送改為按季報送,減少小微企業報表報送次數。推動涉稅資料電子化,減少納稅人紙質資料報送。
(二)切實創新監管方式
堅持管要規范且有效,樹立誠信推定、風險監控、信用管理等現代稅收管理理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和制度建設,推動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
6.改革稅收管理員制度。按照屬地固定管戶向分類分級管理轉變的要求,合理確定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簡並整合日常事務性管理事項,健全完善稅源管理的銜接機制和配套制度,稅收管理員主要做好以風險應對為重點的事中事後管理,進一步實現管理方式轉型。
7.全面推行實名辦稅。建立健全實名辦稅制度,按照企業類型、涉稅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實名信息採集范圍。推行國稅局、地稅局實名信息雙方互認,實現一次採集多次、多處使用。充分利用實名身份信息,簡並相關附報資料,優化辦稅流程,加強信用管理,防範領用、代開發票等各類涉稅風險。
8.推進跨區域風險管理協作。打通省際之間、國稅局與地稅局之間橫向通道,建立稅務系統內部追逃清單,加強異常普通發票、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風險信息交換,推進非正常戶、D級信用戶、涉嫌騙稅和虛開發票納稅人等風險情報信息共享,提升跨區域風險監控能力。
9.建立信用動態監管方式。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縮短評價周期。以推行實名辦稅為契機,歸集辦稅人員信用記錄,建立辦稅人員涉稅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個人信用與企業信用之間的聯動。運用稅收大數據,建立信用積分制度,健全動態信用評價和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實現對納稅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動態監控評價,根據監控評價結果實施分類服務和差異化管理。
10.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各地稅務機關建立與制度改革和業務創新相配套的崗責體系,明確各部門間的專業化分工關系,優化整合辦稅服務資源,強化風險管理資源配置,做好前後台職責分工銜接,實現征管資源集約化利用。
11.強化部門協同合作。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聯合加強與外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協稅護稅水平。進一步推動將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合作機制。深入推進「銀稅互動」,加大銀稅合作力度,逐步擴大稅務、銀行信用信息共享內容,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貴、融資難問題。
(三)不斷優化納稅服務
堅持服要優質且有感,以問題為導向,抓住主要矛盾,調整關鍵環節,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方式,讓納稅人辦稅更便捷、更貼心、更舒心。
12.推行新辦納稅人「零門檻」辦稅。為新辦納稅人提供「套 餐式」服務,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將增值稅普通發票核定事項由限時辦結改為即時辦結,大幅縮短辦理時間。將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新辦納稅人納入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范圍,減輕納稅人發票認證負擔和辦稅服務廳工作壓力。
13.創新發票服務方式。推進稅務信息系統與公路收費系統對接,依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服務平台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動物流行業降本增效。試行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上申請、網上繳稅、自行出票」模式,分行業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適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推行稅控器具網上變更。推動完善發票管理制度,取消發票領購簿等規定。
14.便利申報納稅。簡並優化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申報表,提供網上辦理更正申報功能,較大幅度精簡表單填報,縮減納稅人申報納稅准備時間。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額、所得額不超過定額的,取消年度匯總申報。
15.大力推行網上辦稅、就近辦稅。稅務總局編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推進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次數。省稅務機關編制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清單,在部分地區試行國稅、地稅業務省內通辦,實現納稅人就近辦理涉稅事項。
16.深化國稅局、地稅局合作。拓展網上辦稅功能,實現納稅人應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和地方附加稅費的一體化申報繳稅。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簽署稅銀協議,實現線上線下一方簽署雙方互認,解決納稅人多頭跑問題。打通國稅局、地稅局信息壁壘,擴大一方採集、雙方共享范圍。在更大范圍內,實現納稅人「進一個門、上一個網、辦兩家事」。
17.提高政策服務透明度。對稅收政策科學分類,明確上網發布渠道和形式,升級12366納稅服務平台,提高稅收政策透明度。省稅務機關暢通12366、門戶網站、網上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加大稅收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確定性的服務需求。
18.完善納稅服務評價機制。對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納稅評價指標,積極參與國家營商環境稅收指標的制定和評價工作。結合我國國情、稅情,建立納稅便利化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納稅人評價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成效的機制。
(四)持續改進稅收執法
堅持法治思維,規范稅收執法權力運行,加強執法行為監督,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文明的稅收法治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19.規范稅務行政處罰。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制定並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行重大稅務行政處罰集體審議,減少稅務行政處罰裁量空間。完善簡易處罰流程,簡化辦理環節,合並執法文書,提高執法效率。
20.嚴格核定徵收管理。嚴格依法行使稅收核定權,進一步規范各稅種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徵收的標准、程序和計算方法;國稅局、地稅局聯合開展核定徵收,統一核定基數,保證同一區域內規模相當的同類或者類似納稅人的核定結果基本相當。推行核定信息公開,完善公開內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徵收透明度。
21.科學應用風險應對策略。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對信用級別低、風險等級高的納稅人實施重點監控;對風險等級低的納稅人主要做好風險提示提醒,促進納稅人自我修正、自願遵從;對信用級別高、無風險的納稅人避免不當打擾。
22.完善稅務稽查執法機制。加強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強化金稅三期雙隨機工作平台的運用和管理,結合信用管理、「黑名單」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及時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查處結果,提高稽查隨機抽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拓展跨區域稽查范圍,提升稅務稽查資源的配置效率。
23.加強風險應對扎口管理。省稅務機關建立健全風險應對任務扎口管理機制,統一通過金稅三期風險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風險應對任務。加強進戶執法計劃管理,合並進戶執法事項,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執法,避免對同一納稅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
24.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擴大稅務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保障和監督稅務機關有效履行職責。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依託信息化手段,實現對執法過錯行為的事後追責。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稅務行政應訴工作,積極預防和化解稅務行政爭議。
(五)統籌升級信息系統
堅持科技引領,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提升完善信息系統功能,優化用戶界面,推動數據共享共用,充分發揮稅收信息化支撐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
25.優化金稅三期系統功能。拓展核心征管系統功能,增強系統的穩定性和高效性。完善提升決策支持系統,做好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兩級基礎庫建設,優化風險分析模型、指標體系以及案例庫。擴展稅務總局大數據平台應用功能,支持省稅務局基於稅務總局大數據平台實現相關數據應用,滿足個性化需求。
26.完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整合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相關子系統,優化系統架構和功能,強化納稅人端技術支撐,完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加強系統安全管理,提升發票數據應用保障能力。
27.加快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制定出台全國電子稅務局業務、技術標准規范,改造升級各省網上辦稅服務廳,建成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實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領用和開具、證明開具等絕大部分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讓納稅人辦稅更加快捷高效。
28.集成整合信息系統。加快金稅三期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辦稅系統的系統集成步伐,實現三大系統功能整合、數據互通、一體運維。推動跨信息系統流程整合、數據自動傳遞,一處錄入多處使用,便利納稅人辦稅和基層稅務幹部操作。加強統一運維管理平台應用,全面提升系統運維、網路安全、應急管理的支撐保障能力。
29.加快對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同步開展稅務信息系統自查和信息資源普查,清除「僵屍」信息系統,提出本單位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統清單和需要其他部門提供共享的信息資源需求,編制本單位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國家統一規定將整合後的信息系統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
30.推動數據融合聯通。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的問題數據發現、分析、修復機制,從源頭修復問題數據。有序開放稅務總局集中數據的介面和查詢許可權,方便各級稅務機關准確獲取數據查詢結果。健全數據共享共用機制,加快推動前後台、系統間、各層級、國稅地稅、內外部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共享聚合,為稅收服務與管理提供有力數據支撐。
D. 村裡選人大代表進戶合法嗎
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只要嚴格依法選舉,一個公民是不可能同時當選兩地同級人大代表的!「雙城代表困局」不是法律漏洞,而是執法問題! 從報道來看,百色市人大常委會說,梁廣鎮當選百色市人大代表合法。那麼,是不是這樣呢?有選舉常識的人都知道,選舉人大代表的第一道程序就是選民登記。選民登記是確認選民資格的必經法律程序,《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每一選民只能在一個選區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按下列辦法進行:(一)城鎮的居民和農村的村民,在戶口所在地的選區登記;(二)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和在校學生,在單位所在地的選區登記……(六)人與戶口不在一地的選民,應當在戶口所在地的選區登記,但取得現居住地選區同意的,也可以持戶口所在地鄉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的選民資格證明在現居住地登記。選民證不得作為遷移戶口的依據。 根據上述規定,梁廣鎮要參加百色市的選舉,可以採取第一種方式,把戶口遷到百色市隆林縣(即投資地)後,在戶口所在地的選區進行選民登記;也可以採取第二種方式,就是持戶口所在地(廣東省雲浮市鬱南縣)鄉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的選民資格證明在單位所在地(百色市隆林縣)的選區進行選民登記。如果梁廣鎮能夠按照上述兩種方式之一進行選民登記,就可以確認履行法律程序合法。 但是,從百色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盧驍「我們知道梁廣鎮是雲浮市人大代表,但他同時也可以在百色市當選人大代表。梁廣鎮在我們這里投資發展,雖然戶口不在這里,但他完全可以當選代表。廣東不也選出了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嗎?法律上沒有規定不能跨區當選代表」這席話,我們可以明白:梁廣鎮並沒有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之規定在廣西百色市進行選民登記;從盧驍的所言還可以確認,梁廣鎮沒有把戶口遷到百色市隆林縣;從盧驍的所言也能看出,百色市隆林縣的選舉是在梁廣鎮當選雲浮市人大代表之後才進行的,也就可以確認,在雲浮市鬱南縣選民已經選舉梁廣鎮為雲浮市人大代表之後,梁廣鎮已經不可能持戶口所在地(廣東省雲浮市鬱南縣)鄉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的選民資格證明在現居住地(百色市隆林縣)的選區進行選民登記,也就是說,梁廣鎮不具備廣西百色市的選民資格,不是廣西百色市的選民。 百色市隆林縣在選舉梁廣鎮為百色市人大代表的第一道程序上已經違法,後來的各項選舉程序即使都合法也毫無意義。所以,可以肯定地說: 梁廣鎮當選百色市人大代表是不合法的! 梁廣鎮的百色市人大代表資格是無效的! 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只要嚴格依照現行法律進行選舉,根本就不可能出現有一個公民同時當選兩地同級人大代表的情形。(作者:庄根森)
E. 什麼叫進戶執法
日前,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的五條具體措施。這是稅務總局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改進作風、轉變職能、減輕納稅人負擔的又一實招。
通知從目前稅收執法和檢查急需改進的問題入手,提出具體可行的措施:
---依法規范執法行為,避免重復進戶執法。凡是可以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查詢、資料查閱、通訊調查等方式核實情況的,原則上不進戶執法。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調查事項外,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進戶開展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稅務審計。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實施實地核查、反避稅調查、日常檢查時,同一事項原則上不得兩次進戶。
---統籌進戶執法工作,簡並進戶執法事項。根據工作實際,盡可能合並進戶執法任務,盡量做到各部門共同進戶、統一實施、結果共享。
---充分利用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用好稅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盡量減少進戶執法次數。探索建立進戶執法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信息共享。通過信息共享平台能夠完成的工作事項,無特殊情況不再安排進戶。
---加強部門工作銜接,切實注重協調配合。稅源管理和稽查部門之間建立稅收違法等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避免重復進戶。國稅局、地稅局之間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對共管戶聯合進戶執法,不能聯合進戶的,雙方要互相通報進戶執法情況、共享進戶執法獲得的信息。
---嚴格規范進戶執法,堅決糾正違規行為。嚴格管理進戶執法工作,探索建立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進戶和擅自增加進戶次數等行為,堅決予以糾正並通報批評。
2013年5月,總局印發了《國家稅務總局職能轉變工作方案》,明確提出要解決「避免檢查的重復性」問題,並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制定了專項整改措施。此次出台的五條規定即是後續的新舉措,目的是要解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問題。
為了科學制定措施,稅務總局進行了多次調研論證,開展問卷調查,召開不同層次的座談會,對當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現狀進行了分析,力爭把問題找准、把辦法定實。據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的規定有四點值得關註:第一,要求切實減少進戶執法項目。對進戶執法項目進行全面梳理、篩選、簡並,最大限度壓縮進戶執法項目數量。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凡制定涉及進戶執法事項的文件,對於實地核查項目,基層稅務機關應盡量統一安排,實行一次進戶、統一實施、結果共享。第二,強調做好統籌協調。要求省以下稅務機關設立規范進戶執法工作協調小組,對所有需要進戶執法事項,實行統籌安排、統一管理。第三,要求盡量實現信息共享。稅務機關要建立進戶執法信息共享平台,通過信息共享平台能夠完成的工作事項,無特殊情況不得再行安排進戶。第四,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稅務機關內部稅源管理和稽查部門之間要互相通報案件線索和征管工作建議。
F. 如何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
具體可行的措施:
——依法規范執法行為,避免重復進戶執法。凡是可以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查詢、資料查閱和通訊調查等方式核實情況的,原則上不進戶執法。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調查事項外,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進戶開展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稅務審計。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納稅人實施實地核查、反避稅調查和日常檢查時,同一事項原則上不得兩次進戶。
——統籌進戶執法工作,簡並進戶執法事項。根據工作實際,盡可能合並進戶執法任務,盡量做到各部門共同進戶、統一實施和結果共享。
——充分利用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用好稅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盡量減少進戶執法次數。探索建立進戶執法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信息共享。通過信息共享平台能夠完成的工作事項,無特殊情況不再安排進戶。
——加強部門工作銜接,切實注重協調配合。稅源管理和稽查部門之間建立稅收違法等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避免重復進戶。國稅局、地稅局之間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對共管戶聯合進戶執法,不能聯合進戶的,雙方要互相通報進戶執法情況,共享進戶執法獲得的信息。
——嚴格規范進戶執法,堅決糾正違規行為。嚴格管理進戶執法工作,探索建立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進戶和擅自增加進戶次數等行為,堅決予以糾正並通報批評。
G. 納稅評估和日常稅務檢查都是執法行為,這句話怎麼錯了
納稅評估和日常稅務檢查都是執法行為,這句話不一定錯。
納稅評估是內否是執不行為,學術容上和實踐上爭議不一。
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4〕12號)將其作為了執法行為。該通知第一條要求:
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實施實地核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反避稅調查、稅務審計、日常檢查等稅務行政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序,能不進戶的,或者可進可不進的,均不進戶。
在同一年度內,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調查事項外,對同一納稅人不得重復進戶開展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稅務審計;對同一納稅人實施實地核查、反避稅調查、日常檢查時,同一事項原則上不得重復進戶。
H. 違反治安條例是否由發生地執法機關進行執法,還是由戶籍所在地執法機關進行執法,並請說明法律依據
發生地了當然是
戶籍所在地的話 你在外地工作 戶籍所在地的人來執法 累不累呀
I. 稅務局取消進戶執法什麼意思
指稅務局辦理有關涉稅事項,不再去納稅戶實地進行核查,而是在稅務局根據納稅人提供的資料進行案頭審核。這樣做的本意,是少打擾納稅人的正常經營,減輕納稅人負擔,更加方便納稅人。
今年3月,稅務總局出台了《關於發布第一批取消進戶執法項目清單的公告》,取消10項進戶執法項目,分別為: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調查巡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調查巡查、大額普通發票代開調查巡查、增值稅專用發票掛失調查巡查、未按期認證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抵扣調查巡查、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調查巡查、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採集、車價信息管理、逾期未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理、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票表比對異常處理。今後,各級稅務機關對於上述10個項目的管理,不再採取進戶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