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政法規
1、范圍復不同
法律法規、行政製法規和部門規章這三個的范圍不一樣,法律法規范圍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單獨的。
2、制定人不同
法律法規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則是國務院制定,而部門規章是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這些部門自己發布的。
3、適用對象不同
法律法規適用於所有人,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普通民眾;行政法規是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適用普通民眾;部門規章同樣不適用普通民眾,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自己調整內部范圍內的行政管理關系的。
(1)令行政法規擴展閱讀
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立法通過後,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部門規章是國務院所屬的各部、委員會,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規定等,也是經濟法的來源。
㈡ 國務院令 類似的法律叫部門規章還是什麼
以國務院令德形式發布的法律性文件一般有兩類:國務院自行制訂的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制訂的受權立法。
㈢ 什麼叫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回《行政法規答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國務院,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頒布的是法律還是行政法規
國務院是行政機關的啊!當然是行政法規啊!只要是行政機關的話弄得都是行政規章什麼的,對於法律都是人大的,比如全國的人大,地方法的人大
㈤ 省政府令是不是行政法規
不是行政法規。政府令是用作發布政府命令的途徑或者說載體。回通過政府令發布的答可以是行政規章,也可以不是規章。也就是說,規章是通過政府令發布的,但通過政府令發布的不都是規章。而且,只有省及或者較大的市省長或者市長簽署的政府令發布的,才屬於地方政府規章。《立法法》相關條文。
第七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制定規章的事項;
(二)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
第七十六條 部門規章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規章由省長或者自治區主席或者市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
㈥ 國務院部門令是行政法規還是部門規章
部門規章,只有國務院令才是行政法規,其組成部門的部門令都是規章
㈦ 請問令屬於行政規章嗎
1、行政法規抄: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施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有:條例、規定、辦法。 2、行政規章:包括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在其職權范圍內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即部委規章),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或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即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規章的名稱一般是「規定、辦法」,但不得稱「條例」。規章一般由國務院部門的首長或自治區主席、市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
㈧ 經國務院批准,部委令發布的是行政法規嗎
樓上的同學誤導人了哦。部委發布的東西都要經過國務院批準的,但是,部委制定的叫做「規章」。只有以國務院的名義發布的東西才能叫做「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