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銀保監局法規處
1. 銀保監會的機構設置是什麼樣的
【雲南中公金融人】
銀保監會的機構設置
2018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進行職責整合,組建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保監會成立後,很多報考銀保監會的考生可能對新的機構設置不太了解,對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的具體關系產生疑問,接下來我們就具體分析一下,供各位考生參考。
由銀保監會的"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和定編制)方案來看,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內設部門進行合並、撤銷和增設,最終銀保監會形成"26+1"的部門設置安排,即26個監管職能部門和1個機關黨委,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編制總和相比,縮編了100多人)。
我們經常聽到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等名字,那麼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呢?銀保監會屬於中央機關,各地銀保監局屬於各地市分局,辦事處隸屬於總部機關,屬於總部序列人員,只是辦公的地方在地市。
由於合並之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組織架構上進行了調整,部門進行縮減和重新劃分,所以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會更加明確和具有專業性。因此,在晉升上,縱向晉升相對更加直接。監管幹部一般3年一升,從科員到副主任科員再到主任科員,晉升與學歷、工齡關系不大,主要由職務決定。
通過對銀保監會機構設置的了解,除了直接報考中央機關,還可以通過先報考各地銀保監局,此後再慢慢嘗試著通過內部晉升到辦事處等中央機構。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2. 請問,如果投訴銀行到了銀保監局,銀保監局不管,還有比銀保監局再高的地方投訴嗎
管不管看情況。比如北京銀行,他有北京市國資委參股。在北京銀行與康得集團,康得新合作出現了糾紛。北京銀行明顯存在違法違規的地方,但是北京銀保監局為了北京市國資委不受損失,在處理有關投訴時,存在明顯袒護北京銀行的跡象。銀保監局的角色由監管者變成了保護傘。
3. 銀保監會的內部機構設置和其職能分別是什麼
銀保監會的機構設置
2018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進行職責整合,組建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保監會成立後,很多報考銀保監會的考生可能對新的機構設置不太了解,對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的具體關系產生疑問,接下來我們就具體分析一下,供各位考生參考。
由銀保監會的"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和定編制)方案來看,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內設部門進行合並、撤銷和增設,最終銀保監會形成"26+1"的部門設置安排,即26個監管職能部門和1個機關黨委,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編制總和相比,縮編了100多人)。
我們經常聽到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等名字,那麼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呢?銀保監會屬於中央機關,各地銀保監局屬於各地市分局,辦事處隸屬於總部機關,屬於總部序列人員,只是辦公的地方在地市。
由於合並之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組織架構上進行了調整,部門進行縮減和重新劃分,所以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會更加明確和具有專業性。因此,在晉升上,縱向晉升相對更加直接。監管幹部一般3年一升,從科員到副主任科員再到主任科員,晉升與學歷、工齡關系不大,主要由職務決定。
通過對銀保監會機構設置的了解,除了直接報考中央機關,還可以通過先報考各地銀保監局,此後再慢慢嘗試著通過內部晉升到辦事處等中央機構。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4. 省委辦公廳能管銀保監局嗎
1.省委辦公廳屬於綜合型管理部門,對全省的黨的部門都能管。
2.從業務上來說,對銀保監會沒有管理職能。
5. 銀保監會是干什麼的
銀保監會全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5)山西銀保監局法規處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局。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國際銀行保險監管改革及發展趨勢、監管方法和運行機制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提出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政策建議。
(三)法規部。起草銀行業和保險業其他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監管規則。承擔合法性審查和法律咨詢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
(四)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統計制度、監管報表的編制披露以及行業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以及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
(五)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承擔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建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監管保險保障基金使用情況。
(六)普惠金融部。協調推進銀行業和保險業普惠金融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
(七)公司治理監管部。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相關工作。
(八)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九)非銀行機構檢查局。擬訂保險、信託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現場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現場檢查立項、實施和後評價。提出整改、採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建議。
(十)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銀行業與保險業安全保衛局)。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調查規則。組織協調銀行業和保險業重大、跨區域風險事件和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檢查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創新業務監管部。協調開展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等功能監管。為銀行業和保險業創新業務的日常監管提供指導和支持。承擔銀行業和保險業金融科技等新業態監管策略研究等相關工作。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研究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調查處理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承擔打擊取締擅自設立相關非法金融機構或者變相從事相關法定金融業務的工作。承擔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以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向有關部門移送非法集資案件。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政策性銀行監管部。承擔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六)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七)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承擔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八)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承擔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十九)國際合作與外資機構監管部(港澳台辦公室)。承擔外事管理、國際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區相關事務。承擔外資銀行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擔財產保險、再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一)人身保險監管部。承擔人身保險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二)保險中介監管部。承擔保險中介機構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和從業要求。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三)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承擔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的具體工作。承擔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四)信託監管部。承擔信託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指導信託業保障基金經營管理。
(二十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承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機構准入管理。
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二十六)人事部(黨委組織部)。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
6. 山西保監局網站查詢
中國保監會山西監管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南路87號菜園廣場20層-23層郵編:030012電話:(0351)7551700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國考銀保監會崗位職責是什麼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
銀保監會的主要職責是,統一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等。分為財經類、財會類、法律類、計算機類、綜合類5大崗位。
財經類:主要從事宏觀經濟金融、監管等研究工作,從事案件制度研究以及辦公廳文秘及綜合材料起草工作。
財會類:主要從事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
法律類:主要從事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以及辦公室文字綜合等工作。
計算機類:銀保監計算機類從事計算機相關工作及日常辦公系統IT平台的開發及維護工作等。
綜合類:銀保監綜合類主要從事辦公室文字綜合工作。
8. 銀保監會是什麼機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英文名稱:,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回2018年,是國務院直答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9. 2018銀保監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中國來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源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今天小編就帶領大家來看看銀保監會的編制和崗位職責。
(一)關於編制:
銀保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參公的事業單位編制,待遇跟公務員相同,其招聘同國考其他崗位同時進行。
(二)關於崗位分類及職責:
銀保監會的主要職責是,統一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等。分為財經類、財會類、法律類、計算機類、綜合類5大崗位。
財經類:主要從事宏觀經濟金融、監管等研究工作,從事案件制度研究以及辦公廳文秘及綜合材料起草工作。
財會類:主要從事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
法律類:主要從事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以及辦公室文字綜合等工作。
計算機類:銀保監計算機類從事計算機相關工作及日常辦公系統IT平台的開發及維護工作等。
綜合類:銀保監綜合類主要從事辦公室文字綜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