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執法
隸屬於各地工商局
② 315怎麼樣維權
315可以通過網路或者電話的形式來進行舉報的,但其實平時更多的是日常生活里的努力避免會更有效吧。當你購物前把歷史價格在慢慢買平台上查看的時候,就是一件防止了一次虛假促銷對你的危害了。所以最關鍵的還是要養成好的習慣。到了維權的階段,就已經為時已晚了。
③ 315打假投訴電話是多少
12315。
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和全國互聯網平台。
1999年3月15 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決定在全國設立的專門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專用電話號碼。
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於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線。這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又一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消費維權工作跨入互聯網+時代。
(3)315執法擴展閱讀:
撥打情形:
1、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被投訴方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時;
2、當您在消費過程中,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
3、當您發現假冒偽劣商品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黑窩點」時。
注意事項
應符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訴方; (投訴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體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電話等)
(二)有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范圍;(管轄范圍可以分為: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管轄范圍涉及:職能和屬地兩個方面)
(四)消費者因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否決申訴
(一)超過保修期或者購買後超過保質期的商品,被訴方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
(二)達成調解協議並已執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四)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
(五)消費者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
時限
(一)自收到申訴書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60日內終結調解(扣除檢測等時間);調解不成終止調解。
北京市工商局的12315接線業務已被外包給專業的電信公司,工商局作為12315的管理者和協調者,將主要專著於問題的解決以及信息的分析和整理。這將有助於工商局更加專注於消費者投訴的處理工作。
維權通道
「12315」是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託「12315」熱線電話,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權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市場和行政執法的一項重要工作。
「12315」工作宗旨 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民排憂解難,為消費者提供熱情周到、快捷的服務。
「12315」工作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
「12315」工作作風:反映敏捷、行動快速、務實高效。 「12315」
「12315」工作的目的: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國家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
「12315」的承諾:有問必答、有訴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讓政府放心、讓人民滿意。
「12315」 工作標准:咨詢解答快、受理申訴快、調解查處快、信息反饋快。
「12315」網路建設的「四化 : 指揮現代化、處置網路化、管理規范化、行動快速化。
12315互聯網平台
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於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線。
這是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又一重大舉措,標志著我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消費維權工作跨入互聯網+時代。2017年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7年的重點工作任務之一就是進一步釋放國內需求潛力。
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相適應、消費升級和有效投資相促進、區域城鄉發展相協調,增強內需對經濟增長的持久拉動作用;要促進消費穩定增長;適應消費需求變化,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消費環境;要促進真正實現讓群眾花錢消費少煩心、多舒心 。
④ 315打假具體是什麼部門負責啊
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門
看似是他們
其實是媒體,
每年的3.15晚會一曝光,各地就開始行動。
記者都能知道哪裡有假貨,工商部門是干飯的,就會跟著媒體,這樣下去,吃屁都趕不上熱的,還能執法嗎
⑤ 為什麼執法部門都是等出了事以後,或出了人命之後才站出來執法。為甚麼只有315才開始打假
這就是我們的偉大的國家
⑥ 315工商行政管理檢查什麼
1.檢查內容:
(1)主管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和科技經營團體的登記注冊,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監督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各種公司的審批和核准登記發照。
(2)統一管理城鄉集市貿易,依法查處集市貿易中的違章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農副產品市場、小商品市場和各種專業市場。參與生產資料市場以及資金、勞務、技術、信息、房地產等生產要素市場的監督管理。
(3)監督檢查經濟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調解與仲裁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企業租賃經營合同和技術合同的糾紛。確認無效經濟合同,查處違法經濟合同。
(4)辦理城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經營者的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依法監督管理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辦理私營企業的登記注冊,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依法監督管理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鼓勵、引導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6)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華僑、港、澳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的登記注冊,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農業執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華僑、港澳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監督他們的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
(7)負責國內商標和外國(地區)商標的統一注冊和管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查處假冒、侵權行為。
(8)管理經濟廣告、社會廣告和文化廣告,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協會的工作。
(9)檢查、處理經濟違法違章行為,打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活動。對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執行行政處罰。
(10)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有關法規、規章和制度。
拓展資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王眾孚在會上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作了具體部署。他介紹說,此次改革的基本內容包括,機構管理方面,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同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地(市)和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工商行政管理所為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派出機構。
在編制管理方面,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編制及領導職數,由省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和管理;地、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工商所)的編制及領導職數,由省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會同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核定和管理。
幹部管理方面,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長仍按現行辦法實行雙重管理,以地方為主;地、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長,經徵求地方黨委意見後,由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織做出決定並辦理任免手續。在經費管理方面,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對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經費實行統一管理。
⑦ 315算不算執法部門
315是指消費者協會,它無強制執法權,調解也要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如分歧較大,仍可能調解不成。再就是工商局,它是行政執法部門,再就是法院了。
隨著我國消費者保護運動的快速發展,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全票通過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4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
(7)315執法擴展閱讀:
1、組織宗旨:
在世界范圍內協助並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促進對消費服務進行比較、試驗的國際合作;促進消費信息、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
為各國家集團討論有關消費者利益問題解決辦法提供講壇;出版有關消費者信息的資料;與聯合國的機構及其它國際團體保持有效的聯系,以起到能在國際范圍內代表消費者利益的作用;通過聯合國的機構和其它可行的方式。
2、組織結構
全體大會,由各個成員組織所推選的代表組成。 理事會由會議推選35名成員組成,理事會指定執行委員會。工作人員為十名領薪者。經費來源於會費和出售出版物。在聯合國有關機構中具有咨詢地位。
這些機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消費者咨詢理事會、歐洲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同時,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亞太經濟與社會委員會、聯合國國內婦女委員會中派有代表。
⑧ 315是什麼部門電話
「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和全國互聯網平台。
1999年3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的大力支持下,決定在全國設立的專門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專用電話號碼。
201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整合建設12315行政執法體系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的意見》。2020年底前市場監管投訴電話統一為12315。
⑨ 我在狀元江龍市場買了口罩發現口罩里沒有沒有容噴布就打315執法人員說可以用
就看你要買的是普通口罩還是專業防護口罩了
⑩ 315都管些什麼
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投訴可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內電話或12315互聯網平台進行容投訴。
店主投訴顧客,顧客消費不願付款可撥打110,由警察處理。
(10)315執法擴展閱讀: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