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實施時間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什麼時間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於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回
根據2014年11月答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修正。
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行政訴訟法實施時間擴展閱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2. 行政訴訟法是哪一年正式實施的
《行政訴訟法》於1989年4月4日由七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內,1990年10月容1日起施行。
法典分為11章,75條,規定了制定這部基本法律的目的和貫穿適用於整個法典的一些基本原則;什麼樣的行政案件由哪一級法院來管轄;可以告到法院去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行政訴訟各種參加人和他(它)們在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行政訴訟證據的種類及其有關的一些問題;行政案件的起訴程序、受理程序、審理程序、裁判程序和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序 ;制止妨害行政訴訟行為的必要措施 ;由國家(政府)名義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行政賠償制度;有關涉外行政訴訟的一些原則;以及訴訟費用和施行日期等問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014年11月1日表決通過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這是行政訴訟法自1989年制定後作出的首次修改。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在哪一年審議通過的
你好,是於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9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6號公布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4. 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行政訴訟法》於什麼時候實施
1989 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行政訴訟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自什麼時候起施行
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施行日期:回
第一百零三條 本法自1990年10月答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誕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於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由此誕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並該法在最後一條規定: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6. 我國《行政訴訟法》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89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沒有行政訴訟法。供參考。
7. 行政訴訟法是什麼時間開始實施的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自一九九O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8. 新的行政訴訟法出台了嗎什麼時候開始適用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其中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現行行政訴訟法於1990年10月1日起實施,此次為該法實施24年來的首次大修。去年12月23日,該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第六次會議審議,歷經三次審議通過。修改後的行訴法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9. 行政訴訟法修改草案要在全國人大表決通過還是在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大約什麼時間實施
《行政訴訟法》只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就可以了。
全國人大的職權見《憲法》六十二條。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實行時間
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9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公布 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