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瓶車戴頭盔法規
㈠ 電動車新規有要求的騎行人必須要帶頭盔嗎
不是必須,但來是最好戴上。公安部自要求,各地要穩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范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
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群眾配備安全頭盔,提示有頭盔的群眾自覺佩戴頭盔,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實施依法查糾的時間,並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1)騎電瓶車戴頭盔法規擴展閱讀
選擇頭盔的注意事項:
安全頭盔根據造型大致分為全盔和半盔。全盔包裹比較全面,優點在於一體成型,不僅保護頭頂部分,還保護臉部和下巴,安全性是最高的。但全盔也有缺點:因為是全覆蓋,夏天戴著會很悶熱。半盔缺少對臉部、下巴的防護,但優點在於輕便,夏天戴也不會太悶熱。
選購安全頭盔需要注意頭盔內部的EPS緩沖層,也就是泡沫填充物的厚度,一般安全頭盔要達到國家標準的保護性能,EPS緩沖層至少要大於三厘米以上。可以用牙簽在緩沖層上戳一個洞,標記深度來測量一下厚度。不要貪便宜,購買幾十元的簡易頭盔,這些保護性較差。
㈡ 騎電動車不戴頭盔算違反交通法嗎
沒有規定復
㈢ 某地市對騎電瓶車未戴頭盔進行處罰,有法律依據嗎
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都能夠確定罰款的行政處罰,那麼你這種情況專可能是因為地屬方性法規的規定,對這個不戴頭盔的機動車行為要進行處罰一句話是有的,但是如果你覺得自己有足夠的理由就行,反駁的話也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㈣ 現在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是違反交通法規了嗎
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文明確,6月1日起,「一盔一帶」執法處罰的范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騎乘電動自行車,目前法律尚未強制要求要佩戴安全頭盔。
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從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目前武漢市正在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主要目的是增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的意識,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後果,減少交通事故傷亡。從安全形度來說,騎乘人員戴頭盔就像開車系安全帶一樣,都是為了給自己的生命多一份安全保障措施。目前,武漢市正在開展行業帶頭引領,企事業單位、快遞、外賣、學校帶頭騎行佩戴安全頭盔。
市民余先生:今年6月份就要求騎行電動自行車戴頭盔上路了,對於頭盔不知道有沒有什麼硬性要求?
市公安交管局:武漢市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配戴的頭盔樣式目前還沒有硬性要求,但是戴頭盔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生命安全,請佩戴能抗沖擊、能保護當事人自身安全的頭盔即可。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只有《摩托車乘員頭盔》國家標准,並未出台電動車乘員頭盔國家標准。公安部門提醒市民,在選購電動自行車頭盔時,應選擇做工精細、堅韌耐用的優質頭盔,為自己的安全出行增加更多的保障。
市民徐先生:今年6月1日後,騎行電動自行車忘了戴頭盔,上路會被罰款嗎?
市公安交管局: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不罰款。
市公安交管局稱,督查工作中將以糾正、教育為主,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願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文明出行,推動騎乘人員佩戴頭盔。
㈤ 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法理依據是什麼機動車要不要戴頭盔
從今年開始,全國各個地區都開始對駕駛電瓶車嚴格起來,前幾年只要一上車就能走,現在就必須要戴頭盔,並且後座只能帶一個十二周歲以下的人員,所以很多市民都對如此嚴格的規定感到不解,之前不都是不戴頭盔的,為什麼突然又要戴了呢?實際上戴頭盔也是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著想,畢竟戴頭盔只是麻煩了一點,但是對於騎車者的保護是非常大的。那麼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法理依據是什麼?機動車是否要戴頭盔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其實戴上頭盔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交警的處罰也是為了讓你下次記住戴頭盔,畢竟生命是自己的,要對自己負責。
㈥ 交通法上有規定騎電動車要帶頭盔嗎
沒有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中,涉及電動車的規定相當少,沒有對騎電動車須戴頭盔的法律規定。但是為了安全最好還是帶上。
電動車自行車 行車規則請參照:
1、電動自行車上不得載人;
2、必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就在道路右側行駛;3、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4、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5、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6、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市區禁鳴道路及其環線區域范圍內鳴喇叭。7、不按規定行使,交警可處以警告或20元罰款。
(6)騎電瓶車戴頭盔法規擴展閱讀:
電動車國家新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標准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該標准規定於2009年12月15日被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暫緩實施。
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這個標准只要推行,意味著消費者手中的大多數電動自行車,搖身一變就成了電動摩托車,只有過了上牌照、考駕照、買保險等幾道大關後,才能合法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Elect ricbicycles -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國家標准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必須遵守這個標准,否則屬於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超出這個標準的應該符合《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簡稱新國標】)
電動車新標准一經透露,立刻引來媒體和民眾的廣泛熱議,原因簡單,超標電動自行車這個群體實在龐大。據統計,國內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如今已超過1億輛。據業內人士估計,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的可能不超過20%。
新國標這個標准只要出台,等於給數千萬民眾的交通出了一道難題,或選擇合格但速度慢的電動自行車,或選擇合格的電動摩托車上機動車道,或改變這種環保的出行方式,再就是繼續不管國家標准,我行我素,反正法不責眾。
城市交通最嚴重的問題,其實是機動車擁堵問題。國家已經有比較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其中規定非機動車應該走非機動車道,同時規定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一旦給電動車制定了較低的技術標准,等於把本來在慢車道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趕上了本已不堪負重的機動車道,其中還絕大部分屬於不合格車輛,只會給城市交通亂上添亂,造成更大交通隱患。
國內的汽車最高時速一般可達190公里每小時,但中國沒有一條道路允許如此高的車速,但這些汽車還是被國家認定為合格產品。以此類推,判定時速高於20公里每小時的電動自行車為不合格產品或將其劃分為其他車種,這明顯是欠考慮的。
參考資料:網路-電動車國家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