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區別
❶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
1、制裁的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
刑事處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國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2、適用的違法行為不同
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刑事處罰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為。性質相同的行為,由於惡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後果不同,就會受到不同性質的處罰。
3、處罰種類不同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外國人犯罪的驅逐出境。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處罰雖然也有針對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種,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嚴厲程度上是無法與刑罰相比的。
4、違法行為人的主觀心理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
在刑事領域,行為人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是積極的追求行為結果,還是放任結果的發生,或者是應該預見到結果發生但是沒有預見到。
或者是已經預見到結果的發生但輕信自己可以避免,這樣的心理狀態對罪與非罪,以及此罪與彼罪的確定有著決定意義。
但是在行政處罰的過程中,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對於違法行為的確定並不是那麼重要,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就可以認為構成了行政違法,就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5、制裁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其他非行政機關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刑罰的實施主體廣泛得多。
刑事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執行。
❷ 稅務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有什麼區別
1.處罰適用前提不同。行政處罰是針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作出的;而刑事處罰是針對犯罪作出的,根據刑法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破壞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破壞社會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2.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適用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而刑事處罰適用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刑法的若干補充規定。這是因為關於刑法的規定,是國家的專屬立法權,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規章都無權設定刑事處罰條款。
3.處罰實施機關不同。行政處罰在我國是屬於行政管理的范疇,因此實施主體是行政機關。而刑事處罰是屬於國家的司法權范疇,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實施。
4.處罰的種類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從種類上說主要有人身罰和財產罰兩類,而人身罰是刑罰的重點。行政處罰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從種類上說雖包括了人身罰、財產同、申誡罰和能力罰四大類,但重點絕不在人身罰,因而行政處罰所規定的人身罰較之刑事處罰要輕得多。
5.違法者主觀狀態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在刑事處罰中,行為人的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影響很大,是判斷罪與非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處罰過程中,行為人主觀上的故意和過失就顯得不那麼重要,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就可以認為是已構成了行政違法,就可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不必過細地研究這一違法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
6.處罰的作用不同。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雖然對違法者都有懲戒和教育的雙重作用,但側重點不同。行政處罰是對有違反國家行政管理秩序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者進行的處罰,它注重的是對違法者的教育,制裁只是教育的一種方式,
❸ 行政處罰與刑罰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是司法機關依法對一切違反刑事法律規范,危害社會、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人所給予的刑事法律制裁。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都是對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⑴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所依據的是行政法律規范,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刑事處罰所依據的是刑事法律規范,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逮捕拘留條例》。
⑵法律性質不同
行政處罰是一種行政法律制裁手段;刑事處罰是一種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⑶實施主體不同
行政處罰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及法定授權組織作出的;刑事處罰是由國家司法機關—人民法院作出的。
⑷適用客體不同
行政處罰適用於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違法行為;刑事處罰適用於一切危害國愛、社會,情節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⑸適用對象不同
行政處罰的適用對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而刑事處罰的適用對象僅限於公民,不適用於法人或其他組織。
⑹適用程序不同
行政處罰由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組織依照行政程序進行;而刑事處罰則由司法機關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訴訟程序進行。
⑺處罰形式不同
行政處罰的形式多樣,因不同行政領域而不同。而刑事處罰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⑻法律救濟不同
行政處罰相對人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兩種救 濟手段,刑事處罰相對人有提起上訴和依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申訴兩種救濟手段。
同一違法行為應採取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主要在於如何確定行政違法和犯罪之間的界限。這一界限一般由立法機關根據具體情況來掌握,主要根據違法行為的惡性程度。違法行為尚未達到危害社會安全秩序的程度,情節輕微,給予一般行政處罰即可的,定為行政違 法行為;違法達到一定危害程度,情節嚴重,必須給予刑事處罰的,定為犯罪行為。
❹ 刑法刑法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區別和聯系
1,法律後果不同:刑事處罰是各種處罰中最為嚴厲的強制方法。這種處罰,不僅回可以剝奪答被強制者的財產,而且可以剝奪其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甚至剝奪生命。而行政處罰不涉及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
2,適用的對象不同:刑事處罰只能對犯罪分子適用。而行政處罰只能對違反民事法規、行政法規、經濟法規等等,沒有達到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行為適用。
3,適用的程序不同:刑事處罰必須依照刑事訴訟法。而行政處罰則行政程序做出,比較靈活。
4,作出處罰的機關不同:刑事處罰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適用,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對公民適用處罰。而行政處罰可有執法權的行政機關作出。
❺ 什麼是刑罰,刑罰和行政處罰區別
解:一、刑事責任是指觸犯刑法的犯罪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版(法院)給予的制裁後權果,即刑罰。
二、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
行政處罰分為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暫扣許可證和執照)、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和聲譽罰(警告)等多種形式。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刑罰是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責任形式。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是補充、輔助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包括: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4)驅逐出境
❻ 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有什麼區別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
1、處罰適用前提不同。
2、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
3、處罰實施機關不同。
4、處罰的種類不同。
5、違法者主觀狀態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
6、處罰的作用不同。
❼ 簡述行政處罰與刑罰有何區別
行政處罰與刑罰都是具有強制力的制裁方式,但兩者有顯著區別:
①兩版種行為的權力歸屬不權同。行政處罰權屬於行政權的一部分;而刑罰的權力歸於審判 權的范疇。
②實施處罰的主體不同。行政處罰是由有外部管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 織實施
;而刑罰的實施主體是國家司法機關 —— 人民法院。
③實施處罰的對象不同。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既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又違反了刑事法律規范的情況下,也可能對其 實施兩種處罰;而刑罰只能對違反刑事法律規范的犯罪分子實施,而不能對只違反行政法律 規范而未犯罪的人實施。
④作出處罰決定的程序不同。行政處罰是按照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 罰必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程序作出,這是由刑罰在法律制裁中具有最嚴厲的性質所決定的。
⑤處罰的種類不同。行政處罰的種類很多,既有行政處罰法的統一規定,又有各單行法律、 法規的分散規定。而刑罰的種類統一由刑法規定,有兩類十種,即五種主刑和五種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