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法而執法
① 嚴格執法的含義是
嚴格執法:是指在執行法規或掌握標准時,,不放鬆,不走樣,,做到嚴厲、公內平、公正。 嚴格執法容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嚴肅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辦案,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二是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對發生的違法行為勇於糾正並依法處罰,不搞態度執法、關系執法、人情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② 選擇性執法的執法缺陷
選擇性執法因為其先天性病灶和運行過程中多種對策的缺陷,因而更需要尋找更有效的彌補方法。對人大而言,作為立法機關、監督機關和最高權力機關,恰是應盡的責任。
1、匹配執法資源,減少選擇性執法現象。
徒法不足以自行,執行是法律的生命。只有執法資源匹配,法律才能得到更嚴格的執行,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現象才能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才會降低。要推進依法治國,在立法時必須統籌考慮執法問題特別是執法資源匹配問題。但在中國法制實踐中,執法資源的匹配一般由各級人事編制部門掌控而不是由立法機構統籌,客觀上容易讓執法資源始終處在不足或者不適的境地,影響法律的執行效果。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這個責任更多的應由享有立法權和監督權的各級人大承擔,也只有這樣立法和執法才能實現良好對接,依法治國方略才能有效落到實處。
2、減少自由裁量、規范自由裁量,縮小權力尋租空間。
立法機關在立法時要盡可能細化處置規定,減少自由裁量的范圍。人大應該收回讓渡給政府和部門的部分立法權力,盡可能在人大體系內讓法律得到完善,克服立法部門化、權利化、自由裁量化傾向。對於因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而必須差異對待的,可以賦予省、市人大一定許可權,按照本地區的實情進行細化規定。就現行立法體制而言,市級沒有立法權(有立法權的較大的市實為副省級城市),這需要進一步探索。
3、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防止執法過程中的權力尋租。
應逐步分離執法機構的選擇權和執法權,建立高效透明的執法指揮中心,提高執法的隨機性和均衡性,削弱執法權力尋租的能力。應增強人大查處執法違法的能力,主張人大對執法個案進行事後剖析,增強人大監督的威懾效應,遏制權力尋租的沖動。應主張人大對整體執法情況進行效能評估,督促執法機關勤於執法,在時間和空間上增加執法密度。
4、減少「破窗現象」,減輕執法需求。
當破窗現象較少出現時,可以減輕執法資源的壓力,使有限的執法資源應用到重要的「易感」部位上,從而逐漸實現社會治理的良性循環。反之,執法會疲於應付,違法不究會逐漸普遍,從而產生惡性循環。當然,減少「破窗現象」是一種策略性選擇,在技術上還有賴於其他各項手段,包括自由裁量、運動執法、重典治亂。但必須把握的是,當治理達到一定水平後,執法就應該回歸常態,通過在時間和空間上增加執法密度來減少「破窗現象」。而督促和支持執法者在時間和空間上增加執法密度永遠是人大監督的重點。
③ 什麼叫執法機關,什麼是執法權
1.執法機關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和縣級以上各內級人民政府所容屬部門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
行政機關是行政執法主體的主流,包涵廣義的行政執法和狹義行政執法。
2.行政執法權:是指建立在近代國家權利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基礎上,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授權的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為了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的管理權。
(3)為執法而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權包括: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行政裁決權、行政強制權、行政確認權、行政給付權等等。
④ 執法機關和執法主體的區別
執法機關是指依法有權或受委託實行執法行為的主體。執法機關除法定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查機關外,還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我國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兩級。中央行政機關有國務院、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國務院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工商、環保總局等)等組成。 地方行政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如民政局,勞保局,衛生局,審計局等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和特設機構(如工商,質量監督,環保,葯監局等)、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區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 執法機關,廣義的包括一切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條例、條令等具法性質的機關。當然,也包括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 司法機關,狹義上只指公、檢、法、司四機關。...
⑤ 行政執法與綜合執法有何區別
行政執法 這是個常用的模糊概念。我們有必要明確其含義。廣義的執法是與立法相對應的,而行政執法是狹義上的執法。行政執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國家權利力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礎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委託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動。行政執法具有以下特徵:執法主體的法定性和國家代表性、執法具有主動性和單方意志性、執法具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性。行政執法的功能有:實施法律的功能、實現政府管理的職能、保障公民權利的功能。行政執法要堅持的基本原則有: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正當程序原則、效率原則、誠實守信原則、責任原則。 根據不同的標准,行政執法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抽象執法和具體執法、羈束性執法和自由裁量性執法、依職權的執法和依申請的執法、強制性執法和非強制性執法。普陀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現在是具體的執法、自由裁量性執法、依職權的執法和強制性執法。從體系結構上看,行政執法主要分為:政府的執法、政府工作部門的執法、法律授權的社會組織的執法、行政委託的社會組織的執法。普陀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現在是政府工作部門的執法。 行政執法,就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將法律、法規和規章直接應用於個人或組織,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得以實現的活動。 行政執法制度: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對於保障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行政權力的有效運作乃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維護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於行政強制執行是以強制為主 要特徵的,因此,該項制度設置是否合理和必要,運行是否適當也直 接關繫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權利。為此,規范和限制行政強制執行權力成為很多國家行政法近幾十年的重要課題之一。我國經過近二十年的 法制實踐,各行政管理領域的強制執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體上,形成了「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為原則,以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為例外」的特有執行模式。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強制似遠遠多於間接強制。再次,在程序上,則以法院「非訴訟化」的「申請與形式審查」為主要形式。最後,在監督與救濟方面,則以行政復議、訴訟與國家賠償為主要途徑。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著其合理性得到肯認,也不意味著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從我國行政強制執行實踐來看,目前還存在著大量問題,主要表現在,缺乏統一立法,執行許可權模糊,手段混亂,程序不健全,行政決定的執行缺乏力度等,這些問題亟待統一立法解決。本文是從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的現狀出發,通過對行政強制執行存在問題的分析,提出制定統一行政強制執行法的立法構想,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則。
⑥ 怎樣做好執法為公,執法為民
您好,我是這樣認為的,在執法為公上(要不怕犧牲勇於同各種犯罪做斗爭),在執法為民上(要不辭辛苦的為百姓盡量解決各種困難)!!呵呵
⑦ 為溫情執法點贊的作文
對於執法者來說,相對於鐵面無私,柔情似水的難度顯然更大,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職責之外的更多付出。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才愈發顯得其彌足珍貴。
愛心與生命相生相伴,愛心與生活息息相關。也許,越是在性命攸關的緊要關頭,越能夠感受到愛心的溫暖與力量。
2月27日上午10時,鄭州市警方接到了一位父親的求助電話,他們當時正從新鄉沿著京港澳高速往河南省婦幼保健院趕,孩子病情非常危急,只能依靠車上的氧氣來維持生命,而車上的氧氣只夠孩子用1個半小時。此時,救護車還需要40多分鍾才能下高速,孩子父親擔心進入鄭州市區如果堵車會危及孩子生命,於是跟鄭州警方聯系。交警6大隊接到報警之後,迅速派民警趕到京港澳高速鄭東新區出口,在這里等待載有孩子的救護車。11時45分,他們接到了救護車,立即警車開道向市內行進。
從高速口到醫院總共要經過三個警隊的轄區,在警隊轄區交界處第二個大隊民警已提前守候,警車就這樣進行交接,交警一大隊對路上進行臨時的管制,三大隊調整信號燈配時,讓信號燈變成綠波帶,方便車輛快速趕到,很多車主都主動避讓出一條生命通道。從鄭州東郊高速口到位於西郊的省婦幼,20多公里的路程車隊僅用了36分鍾的時間。
這是一部現實版的《生死時速》,同時也是一部生動的《新警察故事》。對於那位命運多舛的孩子來說,驚心動魄的36分鍾無異於一次生命的「輪回」——在與死神賽跑的過程中,每一分每一秒都顯得彌足珍貴,如果沒有鄭州警方的全力配合,如果沒有鄭州市民的廣泛參與,後果真的很難預料。這一事件經當晚央視1套《晚間新聞》播出後,立刻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鄭州「全城吃面」的熱度仍未散去,「全城接力」又再一次使人看到了愛心之城的魅力所在。
不久之前,一位鄭州交警小心翼翼攙扶老人過馬路的溫情一幕,曾在微博上引起網友的廣泛轉發和稱贊。如今,鄭州交警集體為一個素昧平生的孩子接力護航,再次引起眾人的關注。在人們的尋常記憶中,作為執法者出現的警察大多面無表情、態度嚴厲,不過,這些由他們親自出演的溫情場景告訴我們,他們也有自己柔情似水的一面——他們也會因顫顫巍巍的老人俯身探首,他們也會因命懸一線的孩童心急如焚,他們從來都不吝於在急需幫助的人們面前,奉獻自己樸素的愛心。這柔情似水的一面,與他們鐵面無私的執法者形象並不矛盾。
眾所周知,「人性化」是近年來法治實踐的焦點和亮點,不過,也有人擔心人性化可能「化」掉法律的威力,因為法律的威力來自無情無私。在推進法治建設的過程中,法治與人性之間的關系成為縈繞在很多人心頭的疑問,在這些柔情似水卻又鐵面無私的交警身上,也許我們更容易找到答案。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法治只是工具,其終極目標是維護人的秩序、實現人的發展。法治的以人為本體現在,為了塑造人性而立法,為了扶持人性而執法,為了修復人性而司法,為了發展人性而守法。簡單說,法治必須以人性為基礎。如果說懲惡是為了束縛人性中醜陋的一面,揚善則是為了弘揚人性中美的一面,以一顆悲憫的心去面對芸芸眾生,則體現著對每一個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在見死不救仍時有耳聞,在袖手旁觀仍時有發生的當下,執法者自發形成的生命救援隊,不僅使人看到了人性的光輝,同時也讓人見證了法治的力量——只有執法者堅持從人性的理念出發,才能使人確信,他們會善用手中的權力,以人性救濟作為自己的終極目的。
對於執法者來說,相對於鐵面無私,柔情似水的難度顯然更大,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職責之外的更多付出。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才愈發顯得其彌足珍貴,如果每位執法者都能在職責之外因人性化而做得更好,無疑更容易贏得群眾共識、實現道德感召。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人性化的法治更具威信,而人性化的執法者也更有魅力。
⑧ 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的區別
區別如下:
1、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適用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性法規以及合法的規章;而刑事處罰適用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典。這是因為關於刑法的規定,是國家的專屬立法權,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規章無權規定刑事處罰。
2、處罰實施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在我國是屬於行政管理的范疇,因此實施主體是行政機關。而刑事處罰是屬於國家的司法權范疇,因此只能由法院實施。
3、違法者主觀狀態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
在刑事處罰中,行為人的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影響很大,是判斷罪與非罪、此罪或者彼罪的重要因素。
但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即有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客觀上實施了違法行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不過細的研究這一違法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
(8)為執法而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的表現:
通常採取:
①行政監督檢查。為了實現行政職能,行政機關監督檢查管理相對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情況。
②行政處理決定。行政執法一般通過行政處理決定的形式表現。關於權利的決定可分為獎勵性和非獎勵性。獎勵性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對遵守法律法規、完成任務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的精神和物質鼓勵。
非獎勵性行政決定是指行政機關賦予公民以一般權利和權能的處理決定,其中以行政許可比較突出。關於義務的決定可以分為懲戒性和非懲戒性。懲戒性行政決定主要是行政處罰。非懲戒性行政決定是對公民科以諸如納稅等一般義務的處理。
③行政強制執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機關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用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
⑨ 執法者人性執法的作文題目
對於執法者來說,相對於鐵面無私,柔情似水的難度顯然更大,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職責之外的更多付出。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才愈發顯得其彌足珍貴。
□本報評論員 趙志疆 岳建國
愛心與生命相生相伴,愛心與生活息息相關。也許,越是在性命攸關的緊要關頭,越能夠感受到愛心的溫暖與力量。
2月27日上午10時,鄭州市警方接到了一位父親的求助電話,他們當時正從新鄉沿著京港澳高速往河南省婦幼保健院趕,孩子病情非常危急,只能依靠車上的氧氣來維持生命,而車上的氧氣只夠孩子用1個半小時。此時,救護車還需要40多分鍾才能下高速,孩子父親擔心進入鄭州市區如果堵車會危及孩子生命,於是跟鄭州警方聯系。交警6大隊接到報警之後,迅速派民警趕到京港澳高速鄭東新區出口,在這里等待載有孩子的救護車。11時45分,他們接到了救護車,立即警車開道向市內行進。
從高速口到醫院總共要經過三個警隊的轄區,在警隊轄區交界處第二個大隊民警已提前守候,警車就這樣進行交接,交警一大隊對路上進行臨時的管制,三大隊調整信號燈配時,讓信號燈變成綠波帶,方便車輛快速趕到,很多車主都主動避讓出一條生命通道。從鄭州東郊高速口到位於西郊的省婦幼,20多公里的路程車隊僅用了36分鍾的時間。
這是一部現實版的《生死時速》,同時也是一部生動的《新警察故事》。對於那位命運多舛的孩子來說,驚心動魄的36分鍾無異於一次生命的「輪回」——在與死神賽跑的過程中,每一分每一秒都顯得彌足珍貴,如果沒有鄭州警方的全力配合,如果沒有鄭州市民的廣泛參與,後果真的很難預料。這一事件經當晚央視1套《晚間新聞》播出後,立刻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鄭州「全城吃面」的熱度仍未散去,「全城接力」又再一次使人看到了愛心之城的魅力所在。
不久之前,一位鄭州交警小心翼翼攙扶老人過馬路的溫情一幕,曾在微博上引起網友的廣泛轉發和稱贊。如今,鄭州交警集體為一個素昧平生的孩子接力護航,再次引起眾人的關注。在人們的尋常記憶中,作為執法者出現的警察大多面無表情、態度嚴厲,不過,這些由他們親自出演的溫情場景告訴我們,他們也有自己柔情似水的一面——他們也會因顫顫巍巍的老人俯身探首,他們也會因命懸一線的孩童心急如焚,他們從來都不吝於在急需幫助的人們面前,奉獻自己樸素的愛心。這柔情似水的一面,與他們鐵面無私的執法者形象並不矛盾。
眾所周知,「人性化」是近年來法治實踐的焦點和亮點,不過,也有人擔心人性化可能「化」掉法律的威力,因為法律的威力來自無情無私。在推進法治建設的過程中,法治與人性之間的關系成為縈繞在很多人心頭的疑問,在這些柔情似水卻又鐵面無私的交警身上,也許我們更容易找到答案。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法治只是工具,其終極目標是維護人的秩序、實現人的發展。法治的以人為本體現在,為了塑造人性而立法,為了扶持人性而執法,為了修復人性而司法,為了發展人性而守法。簡單說,法治必須以人性為基礎。如果說懲惡是為了束縛人性中醜陋的一面,揚善則是為了弘揚人性中美的一面,以一顆悲憫的心去面對芸芸眾生,則體現著對每一個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在見死不救仍時有耳聞,在袖手旁觀仍時有發生的當下,執法者自發形成的生命救援隊,不僅使人看到了人性的光輝,同時也讓人見證了法治的力量——只有執法者堅持從人性的理念出發,才能使人確信,他們會善用手中的權力,以人性救濟作為自己的終極目的。
對於執法者來說,相對於鐵面無私,柔情似水的難度顯然更大,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職責之外的更多付出。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才愈發顯得其彌足珍貴,如果每位執法者都能在職責之外因人性化而做得更好,無疑更容易贏得群眾共識、實現道德感召。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人性化的法治更具威信,而人性化的執法者也更有魅力。
⑩ 執法人員任意執法容易存在哪些法律問題
視情況而定。學校、教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屬於對學生手機的臨時佔有和管理,回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收。但答是如果占為已有且拒不歸就是違法行為。一:《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手機是學生的合法動產,學生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二:《物權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有權對傾犯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三: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學校,但學校再怎麼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