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路微
1. 交通違法,微信怎麼在線繳納罰款
1、打開微信,點擊「我的」,在界面中找到「錢包」,點擊進入。
(1)交通執法路微擴展閱讀
機動車違章查詢有四種方式: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3、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違章。
2. 交通執法和中國公路是一個單位嗎
1、隸屬於地方公路局
2、負責按照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維護公路的路產和路權。例如,老百姓在公路佔道隊東西,就是由路政負責處理。
3、他們的罰款也是按照行政執法,和警察一樣,發現、立案、調查、取證、對當事人處罰、結案。路政的行政執法方面,受國務院和地方的公路法規和路政管理條例控制。
3. 我想問一下,交警和交通執法各自的職權范圍。
交警依據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辦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交通依據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執法,交警可以對駕駛人、車輛採取強制措施;交通只能對車輛採取強制措施。
4. 交警交通執法可以在公路上任何地方設點嗎
在不妨礙車輛正常有序的情況下可以設點查車,回答滿意親動動貴手給個好評謝謝啦!
5. 交通民警道路執勤執法規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交通民警道路執勤、執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任務,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指揮機動車駕駛員立即停車,接受檢查、處理:
(一)車輛無號牌、年檢合格標記,或者違反規定安裝號牌的;
(二)車輛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的;
(三)車輛違章超員、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
(四)車輛超速行駛、逆行,違章超車、會車、轉彎、掉頭、變更車道、佔道行駛,不按規定避讓警車及其護衛車隊和其他特種車的,或者違反禁止或限制通行規定的;
(五)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或者違反規定使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
(六)車輛行駛中有曲線、急停等非正常現象,機動車駕駛員有可能無證駕駛、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的;
(七)有其他明顯交通違章行為的;
(八)需要查緝犯罪嫌疑人或者交通肇事逃逸人的;
(九)發現與被公安機關查緝的被盜搶機動車特徵相同的機動車的。
第四條 交通民警需要檢查機動車時,應當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情況,選擇安全和不妨礙通行的地點進行,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民警在上下行各為一條機動車道或者不分車道的公路上雙向攔車檢查時,應當間隔100米以上。禁止定點設卡和逢車必查。
第五條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公安部關於駕駛和乘坐小型各車必須使用安全帶的通告》第三條及地方性交通法規、規章相應處罰種類、幅度規定的輕微違章(單處五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處罰的)並當場改正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以教育為主,可不予處罰;需要對嚴重違章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處罰的,必須嚴格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及有關程序規定執行。對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處罰的,應當由交通民警立即作出處罰決定;處以超過五十元罰款處罰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處以弔扣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三日內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嚴重超載(超載人數為核定載人數20%以上,超載貨物為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應當責令駕駛員糾正,予以罰款後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但對同一違章超載行為,當日不得重復罰款。
第六條 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交通民警對外地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當地代收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提出,交通民警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交通民警不得對處以罰款的其他機動車駕駛員當場收繳罰款。
第七條 當事人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者經復核其交通違章行為不成立的,交通民警不得對當事人實施處罰。
第八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對機動車駕駛員實施處罰:
(一)機動車行駛證車輛照片上無號牌的;
(二)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址與駕駛證上姓名、單位名稱或者住址不一致的。
第九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以及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當場處罰,由車輛注冊登記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車輛檢驗時處理:
(一)加高車廂攔板,安裝車(廂)篷的;
(二)擅自安裝防護裝置(未超寬的)或者應當安裝防護裝置而未安裝的;
(三)安裝副油箱、滴水箱、駕駛室擋陽棚,加裝鋼板彈簧的;
(四)未攜帶滅火器但當時沒有發生火災的;
(五)未攜帶故障車警告標志但當時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
第十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對外地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罰款處罰,並需在當地代收銀行繳納罰款的,可以暫扣其駕駛證或者行駛證。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處罰的,可以由交通民警開據暫扣憑證;處以超過五十元罰款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在交通民警開據的暫扣憑證上簽署意見並簽名或者蓋章。機動車駕駛員繳款後,應當立即發還所扣證件。
其他情況不得隨意採用暫扣機動車及其駕駛證、行駛證、號牌或者滯留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一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對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以查緝非法拼裝、走私、盜搶機動車為由,索要各種證明:
(一)有車輛號牌、行駛證和年檢合格證的機動車;
(二)有臨時號牌並持有車輛合格證、銷售發票的國產機動車;
(三)有臨時號牌並持有《貨物進口證明書》、銷售發票或者核發有臨時號牌並持有《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國家指定銷售部門銷售發票的進口機動車;
(四)有臨時號牌、年檢合格證並持有車輛轉籍檔案的國產、進口機動車。
第十二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對沒有本規則第三條、第十七條規定情況的機動車不得攔截、檢查。
第十三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不得從事下列檢查行為:
(一)攔截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檢查轉向、制動、車容、防護網、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志及其他附加設施;
(二)白天檢查機動車照明燈,非雨、雪天檢查雨刷器狀況;
(三)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出示除駕駛證、通行證、居民身份證及本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的機動車牌證、來歷證明以外的證件、證明(無上述證件、證明的除外)。
第十四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不得有下列違反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規定的行為:
(一)擅自改變處罰種類、幅度;
(二)少填罰款額多收錢;
(三)將只適用於本地的交通管理法規、規章規定適用於外埠過境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員;
(四)故意拖延處理時間;
(五)不交付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暫扣憑證,使用非標准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暫扣憑證;
(六)不按規定上交或者不歸還暫扣的駕駛證、行駛證。
第十五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不得從事下列非職責范圍內的活動:
(一)代其他部門攔車、檢查、罰款、收費、扣車、扣證;
(二)參與洗車場、修車廠、收費停車場的營業活動,利用職權為其提供方便;
(三)向過往機動車駕駛員、乘車人推銷故障車警告標志、滅火器等車輛設備和各種宣傳品;
(四)強制過往機動車駕駛員安裝機動車後保險杠、防護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張貼、書寫、噴塗放大車號、文字和標語口號。
第十六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物品或者收受他人財物,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宴請。
第十七條 發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民警根據情況,可以採取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遇有遭受不法傷害、意外受傷、突然患病、遇險的人員或者公共財產需要緊急保護時,交通民警可以要求機動車駕駛員立即停車,提供幫助。
第十八條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應當忠於職守,嚴守法紀,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禮貌待人,用語文明,執法公正。
第十九條 對模範遵守法紀、嚴格執法的交通民警,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本規則的,應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省、地、縣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堅決查處交通民警違法違紀問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0年發布的《交通警察糾正違章十項規定》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公安部 發布日期:1996年12月20日 實施日期:1996年12月20日 (中央法規)
6. 路面一線執法工作和交通運輸一線執法工作有什麼區別
我個人認為,兩者是有區別的。
兩者的共同點是執法工作,不同的是執法的范圍,一個專指路面,專指在道路上的執法,而另一個的一線執法則比路面執法寬泛一些,它可進入到運輸企業內部進行執法檢查的!
7.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全文
1、第一自章 總則
2、第二章 執勤執法用語3
3、第三章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4、第四章 著裝和裝備配備
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6、第六章 違法行為處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處輕微違法行為
第三節 現場處罰和採取強制措施
7、第七章 實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執行交通警衛任務
9、第九章 接受群眾求助
10、第十章 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11、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與考核評價
12、第十二章 附則
8. 交通執法有沒有權力上路攔車罰款,或扣流證件呢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有權力上路攔車罰款,或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9. 交通綜合執法具體是怎麼回事運政在裡面做什麼事
交通綜合執法是負責交通運輸的部門,運政在其中實行行政處罰權,對違法車輛進行處罰和管理。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交通運輸重大行政執法及跨區域聯合執法工作;承擔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管理職能范圍內相關執法門類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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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車輛營運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10. 路政執法和交通綜合執法有什麼區別
路政執法包括在交通綜合執法,簡而言之交通綜合指法范圍較廣。
路政執法是指交通主專管機關屬及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設施維護、公路管理機構的合法權益,對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對人所採取的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
交通綜合執法將原來的運政、路政、治理超限(不是超載),客運企業管理、車輛維修企業、駕校等行政執法權集中在一起。
拓展資料:
公路路政執法是交通行政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也是路政行業管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任何行政管理活動都可以事先管理與事後補救兩個過程。在前一個過程中,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預先設定行為規劃,主動地干予社會生活,調整社會關系。
在後一過程中,由於相對人對 具體行政行為提出不服,有關國家機關必須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作出維護或撤銷原決定的裁決,從而解決行政爭議。在這兩個過程中,行政執法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它是前已過程中能夠不可缺乏的中間環節,抓住這一環節,對於把握路政行業管理的全過程,實現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合法化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