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領導權威
㈠ 什麼叫"行政領導"
是指國家行政系統中各級各類行政領導者和行政領導集團通過決策、指揮、監督、協調及控制等職能活動,依法行使其權利,發揮其影響,確定並實現行政目標的活動過程。
行政領導在行政各個方面及其全過程處於主導地位,它的正確與否決定著行政職能的實現程度和狀況,決定著行政效率的高低以及行政目標能否實現。
主要特徵:
:①行政領導的權力是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確定的,在國家行政領域內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
②行政領導和權力范圍,受國家權力機關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限制與監督。
③行政領導是運用國家法定權力,並依法實施領導職能的行為,具有高度的權威性。
④行政領導具有明確的隸屬關系,即由有關法規明確規定行政組織內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⑤行政領導隨著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原始社會的部落酋長指揮部落成員獵取食物和分配成果,雖是一種領導行為,但不是行政領導。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存在著單純靠權力實現統治階級意志的行政領導活動,但這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行政領導。隨著資本主義三權分立制度的確立,資產階級在行政管理中,開始把權力與責任統一起來,強調依法施政和採用現代化手段,從而逐步形成現代的行政領導。
分類:
按行政領導的層級,可分為中央行政領導和地方行政領導;按管理范圍和具體內容,可分為經濟部門的行政領導、文化教育衛生部門的行政領導、社會公共事務部門的行政領導、企業行政部門的領導等;按許可權和業務性質,可分為一般許可權領導和專門許可權領導,前者指國家各級政府的領導,後者指在一級政府或企業老總領導下的專業部門的領導。
㈡ 如何維護行政領導權威
逆我者亡!
㈢ 【急求!!!】行政領導權威就是職權權威
不是的,行政領導的權威主要是事物管理。
職權權威主要來自人事部(或是組織部)的決策。
㈣ 行政領導權力
行政領導權力:是指行政領導者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勵方式和制約方式,引導下屬同心協力達成行政目標的影響力。其權威性來源於人民的信任和自身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㈤ 行政領導者責任的內容有哪些
什麼是行政領導(概念)
行政領導是指在行政組織中,經選舉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權威的領導者,依法行使行政權力,為實現一定的行政目標所進行的組織、管理、決策、指揮等的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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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的特點
行政領導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的領導活動,它具有一般領導的共同特點,又有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1、行政領導只是對「行政」的領導。
2、從行政領導活動方式的特性上講,行政領導的執行性,是它的明顯特點。
3、從行政領導活動的社會屬性來看,其具有鮮明的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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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行政領導是行政管理協調統一的保證。
2、行政領導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全過程。
3、行政領導是行政管理成敗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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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者的職位
(一)行政領導者職位的含義
行政領導者的職位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國家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與行政規程,按規范化程序選擇或任命行政領導者擔任的職務和賦予其應履行的責任。職務和責任是構成行政領導者職位的兩個不可缺少的要素。只有擔任了某一職務,才負有與其相應行政部門的工作指揮與統御權;而擔任某一行政領導職位的人,就負有對該組織的領導責任。
(二)行政領導者職位的特點
(1)職位是以「事」為中心確定下來的。
(2)職位的設置有數量的規定性。
(3)職位本身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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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者的職權
(一)行政領導者職權的含義
法定的與職位相當的行政權力,就是行政領導者的職權。行政領導者的職權,是其行使指揮與統御過程的支配性影響的實質條件。同時,職權不僅意味著行政領導者具有從事一定行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著必須從事這一行為,否則就構成失職。
(二)行政領導者的職權與職位的關系
一方面,職權是與職位聯系在一起的,職權是由職位衍生出來的,職位的性質決定職權的性質;職權與職位有對稱關系,職權的大小與職能的高低、責任的輕重相適應;職權是法律認可與確認的權力。
另一方面,行政職權是有限度的權力,它由國家權力機關因社會公共管理分工的不同而進行功能性劃分,並由國家依據劃分做出授予,被授予者需對權力有明確的認識,從而掌好權、用好權。行政領導的許可權范圍包括人事權、物權(即對物質資源的配置與使用權)、財權、組織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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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者的責任
(一)行政領導者責任的含義
行政領導者的責任是指行政領導者違反其法定的義務所引起的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
(二)行政領導者責任的內容
行政領導者的責任有多方面的內容,主要由政治、工作、法律三個層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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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權威
(一)行政領導權威的含義
行政領導的權威是指建立在法定規范或領導者自身人格魅力基礎之上的對領導對象的影響力。它是領導權力與自身風格的綜合反映,對領導活動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或影響。
(二)行政領導權威的意義
堅強有力的行政領導權威,是我們多元利益整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了中華民族全體人民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實現四化建設的重要保證。在管理決策高度科學化、現代化的現實社會實踐中,肩負廣泛社會管理職能的各級行政領導,不僅需要科學的、現代化的決策和管理水平,而且需要具有堅強有力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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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制度
行政領導制度從整體上說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從根本性上制約行政活動的制度安排;二是足以保障領導者個人可以與組織協調行動的制度,以使領導者個人的能量與組織的能量最大限度地發揮;三是足以保證日常行政領導活動順暢開展的制度性措施,使行政活動富有成效,不致無的放矢。根據這三個不同的層次,我們重點研究幾種主要的行政領導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義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機結合的一種制度。
(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內容
民主集中制是我國根本的行政領導制度。我國憲法把民主集中製作為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權的組織原則和國家的根本領導制度確立下來。
二、集體領導、個人分工負責與行政首長負責制
(一)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的含義
1、集體領導是集體決策、共同負責的制度,即對重大問題,由領導集團全體成員討論,做出決策和決定,一經決定,必須共同遵守。
2、個人分工負責制就是行政領導集團內各成員為執行集體領導的意志而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的關系
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是辯證的統一,是不可偏廢或分割的。集體領導是個人分工負責的前提,個人分工負責是集體領導的基礎。集體領導的決策是個人分工負責的方向、目標,個人分工負責是集體領導意志實現的途徑。離開集體領導的個人分工負責就是無政府主義和自由主義;離開個人分工負責的集體領導,只能是「清談館」。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就要反對個人說了算和不敢負責的官僚主義傾向。
(三)行政首長負責制
行政首長負責制是相對於委員會制而言的,是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相結合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是指重大事務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由行政首長定奪,具體的日常行政事務由行政首長決定,行政首長獨立承擔行政責任的一種行政領導制度。
三、日常的具體行政領導制度
(一)處理行政領導者與行政活動參與者關系的制度
(二)上下級行政領導者之間聯系的制度
(三)協調行政領導班子內部關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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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的方法
一、行政領導方法的含義
行政領導方法是指行政領導者在行政活動過程中,為實現行政領導目標而採取的各種手段、辦法和程序的總和。行政領導方法可以分為兩類:領導制度所要求的具有廣泛制約力與影響力的根本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可變的方法,這種方法隨著時間和條件的變化而改變,又稱為行政領導方式和藝術。
二、根本的行政領導方法
(一)實事求是的方法
(二)群眾路線的方法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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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的方式
(一)行政領導方式的含義
行政領導方式是領導方法的一種表現,是在領導過程中領導者、被領導者及其作用對象相結合的形式。如陳雲同志所說,領導方式的中心問題是正確處理上下級關系。
(二)幾種主要的領導方式
從行政領導的工作側重點的角度進行劃分,行政領導方式可劃分為以事為中心式、以人為中心式、人事並重式;從行政領導者作用於行政人員的方式角度進行劃分,行政領導方式可劃分為強制式、說服式、激勵式、示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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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藝術
(一)行政領導藝術的含義與分類
行政領導藝術是行政領導者領導方法的個性化、藝術化,是行政領導者在工作中結合普遍經驗和個人體會而形成的,它屬於行政領導方法中創造性、隨機性、權變性較強的部分。行政領導藝術對行政績效的影響是通過它本身所具有的超規范和非模式化途徑達到的,是通過行政領導對偶發性的特殊情況的藝術化處理而獲得的,是將個人經驗與科學規則有機結合為領導方法而達成的。行政領導藝術的類型,從范圍影響上進行區分,可劃分為總體性、局部性、專業性的領導藝術;從領導事務的類別上進行區分,可劃分為授權藝術、用人藝術、運時藝術、處事藝術。
(二)行政范圍影響意義上的行政領導藝術
1、把握好總體性領導藝術。
2、專業性的領導藝術。
(三)行政領導事務類型上的領導藝術
1、授權藝術。
2、用人藝術。
3、處事藝術。
4、運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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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領導者的素質及其結構優化
一、行政領導者的素質
(一)行政領導者素質的含義
所謂領導者素質有雙重含義:首先是指構成領導者的各種內在要素,即使領導者之所以成為領導者的生理、心理、文化、思想、政治、道德等因素,以及由這些因素綜合而形成的本質性能力,亦即領導能力;還指這些要素、能力的現實狀態,即發展程度或實際水平。也就是說,領導者素質同時又是一個發展的動態概念,用以描述和揭示現實領導者的實際狀態、水平和差距。領導者素質與先天遺傳的生理、心理特點有關,受它們的影響與制約,但主要是後天社會實踐中自身努力的結果。
(二)行政領導者素質的重要性
公共行政領域運作和發展的活力,歸根結底取決於其工作人員,特別是公共行政部門領導者的素質。要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公共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國家行政管理幹部隊伍,素質建設是其中的重要問題,領導者素質尤其是重中之重。一位領導者,特別是優秀的領導者應具備什麼樣的素質,如何據此去識別、選拔和培訓領導者,包括領導者本人怎樣據此有意識地發展自己,是素質理論的核心內容。
(三)行政領導者素質的特點
領導者素質具有時代性、層次性的突出特點。
二、行政領導者個人素質結構
(一)政治素質。
(二)知識素質
(三)能力素質
(四)心理素質
三、行政領導班子素質結構及其優化
(一)合理的靜態結構
行政領導班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從靜態意義上說,其素質結構包括四個方面:年齡結構;知識結構;智能結構;氣質結構。
(二)合理的動態結構
領導班子的動態結構,是指在動態領導過程中,行政領導班子所形成的合力,包括合力關系和合力狀態。
[編輯]參考文獻
㈥ 簡述領導者的權威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首先,領導者的來權威來源於外在權源力和內在權力。而外在權力包括法定權(規定的職權),獎賞性權利(源於員工對獲得獎勵的需要),強制性權力(來源於下屬對受到懲罰的恐懼);內在權力包括專長權(有相應技能而獲得的權力),參照性權力(也稱感召權,例如明星)。
另外,領導權威的基礎是依賴性;而創造依賴性的關鍵是重要性(領導者掌握必不可少的資源)、稀缺性、不可替代性;
其次,使用權威即使用權術,權術的內容有:合法性(依靠職權或強調你要求的合理性)、理性說服、鼓舞式訴求(通過呼籲某個目標的價值觀、需求、希望和渴望來引起情感認同)、商議、交換(利益的交換)、個人式訴求(利用友誼或忠誠獲得他人同意)、逢迎(吹捧、贊揚)、施壓、聯盟(通過他人幫助或支持來說服目標對象)
㈦ 什麼是行政領導者
什麼是行政領導者?常見的行政領導者產生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行政領導者是指在行政系統中有正式權威和正式職位的集體或個人。
常見的行政領導者產生方式主要有:
1、選任制。選任制是指行政領導者通過直接或間接選舉制度選舉產生的行政領導者。
2、委任制。亦稱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機關或其他任免機關經過考察而直接任命產生行政領導者的制度。
3、考任制。考任制是指由專門的機構根據統一的、客觀的標准,按照公開考試、擇優錄取的程序產生行政領導者的制度。
4、聘任制。聘任制是指根據工作需要,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選用外部人員在一定的任期內擔任一定的行政領導職務的制度。
㈧ 行政領導者的權威與個人素質有怎樣的關系
個人素質對權威具有加成作用,素質越高者加成越多,
素質者能力也,你有能力就能回得到上級的贊賞,答你有能力辦成別人辦不成的事,那麼你就有了傲了資本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很大一部分對於作官可能不適用,作官者講的是資歷,特別是對於中國這個社會,其次是個人處事風格,而不是你會不會辦成事,至少不會是很主要的方面
㈨ 如何樹立領導幹部的權威
樹立領導幹部的權威最根本的是:領導幹部帶頭遵紀守法,依法行政,確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心他人,團結同事,敢於當擔,銳意創新,為改革開放添磚加瓦,讓人民群眾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