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審批劃轉
審核的原則:時時核對標准,具體做法為五到(口到,眼到,手到,耳到,腳到),總結時務必心到三個特性:符合性,操作性,有效性;
『貳』 成立審批局之後,人員是強制劃轉的嗎,還是自願
成立審批局之後按政策辦事,人員不是強制劃轉,而是以自願為原則,根據本人的需要決定。
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履行對市級職能部門進駐中心、開展事項集中審批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職能、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察等為一體。
審批局成立將解決原有審批職能分散,審批效率不高的弊病。某審批局收編了原有18個部門的216項審批職責,實行一個窗口辦理,現場審批率達到100%。有超過150項事項,在要件齊全的情況下,可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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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局的工作流程:
一、「三個一」的工作流程
(一)「一個窗口流轉」:
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運用信息化手段,創立企業設立「一口式」服務模式、企業投資項目「一體化」審批方式、政府投資項目「一條龍」辦理機制,實現了「讓材料和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和企業少跑路」目標,有效解決了「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二)「一顆印章審批」:
解決「權力碎片化」問題。通過「一顆印章管審批」和「內部流程再造」,建立「車間式流水線」審批流程,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建立「一張申請表、一份承諾書」的便捷審批備案和信用管理體制,建立「濱海新區行政審批與績效管理系統」,通過「體制機制+科技」的手段,解決了「權力碎片化」問題;
(三)「一份清單定邊界」:
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實行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包括「權力清單」、審批運行圖和自由裁量標准等,釐清權力的邊界、責任和流程,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運行,政務運作公開透明,通過社會監督倒逼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防範廉政風險,將權力置於陽光下。
三、「四個強化」的服務模式
一是,強化對「權力清單」的梳理
對216項審批事項進行重新梳理論證,通過取消、合並、壓減、下放,最終確定新區審批事項173項,把簡政放權的紅利釋放最大化。同時,推行行政審批規范化操作(SOP),規范審批事項各要件和要件審查辦法,並向社會公布,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
二是,強化便企便民服務舉措
開通24小時企業服務熱線,全天候值守為企業提供業務咨詢、項目審批和投訴建議等便企服務,確保在30分鍾內給予答復,完善公眾服務熱線功能,第一時間受理解決群眾咨詢、求助、投訴等,最大程度為居民提供便利;
三是,強化權力運行監察機制
加強監察監管制度建設,結合「權力清單」進一步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職權和便民服務事項辦理的時效性、流程合法性、內容完整性和收費合規性等進行有效監察,明確廉政風險點和防控措施,通過電子監察系統進行有效監控;
四是,強化「保姆式」服務
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幫辦人員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為辦事的群眾和企業提供全程專業化幫辦服務。實行非主審要件「容缺後補」制度,對非主審要件以承諾後補方式先行辦理審批。發揮網上審批「直通車」效能,方便申請人在線辦理審批事項。
『叄』 環保省級以下垂直管理政策解讀,環保局垂直後人員編制有何變化
不是所有環保人員均垂直管理,根據國家政策,是環境監測監察人員省以下垂直管理,至於編制,先上報目錄現有編制,再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目前還沒有明確說法。
『肆』 河北省將企業注冊登記劃轉審批局文件
現在機構企業改革,所以說,單位的都已經合並了。
『伍』 要如何由劃撥變成出讓
1、如果是單位或企業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國土資源局打轉讓申請或補交出讓金申請,與國土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2、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國土局權屬登記中心辦理出讓合同後在進行土地證變更就可以。
3、個人的轉讓國土局直接有這個程序,找一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出你的土地價格,然後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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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
1、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這一規定是迄今為止在立法層面上對土地使用權劃撥這一概念所作的最權威的定義。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計算方法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陸』 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是否可以轉讓
從事環保工作,環保的主體責任是不可以轉讓的,對於企業單位來說,環保的內主體責任是就是容這家企業法人本身,代理承擔著就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有種情況是企業沒有變化,但是公司法人發生了變化,這種情況下環保的主體責任仍然是企業法人,只是代理承擔人的法人代表換了。另外的情況是這家企業被收購或者兼並,此時由於企業法人發生了變化,環保的主體責任也就發生了變化,但是這種情況不能說是主體責任的轉讓。
『柒』 排污許可證轉讓是犯法的嗎
排污單位若非法轉讓排污許可證,最高將面臨10萬元的罰款。
申請內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容污許可證,應當具備6項條件:一是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經有權審批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二是申請排污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申請臨時排污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具備試生產條件;三是按照規定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並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四是按照規定製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五是按照標准和技術規范設置排污口;六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限5年,臨時排污許可證最長不得超過1年。塗改、偽造、出租、出借、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排污許可證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捌』 環保責任是否可以轉讓
您好,該轉讓合同是嚴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因此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轉讓後的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的!不能由原來的企業承擔!
『玖』 未通過環評審批的炭廠轉讓協議有效嗎
轉讓協議本身是有效的,環保手續不全是環保的問題,本身屬於兩碼事兒。但是,在轉讓的合同中,他應該是有義務告訴你這件事兒的,這個你可以和他交涉。
『拾』 環保專利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專利轉讓可以通過尋找企業或者尋找一些創業報紙,專利中介機構,網路平台進行轉讓,引導投資人購買專利,如頗具好評的三方合作模式。
專利轉讓的具備條件:
專利的轉讓流程:
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第一步: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最基本的一個環節,而且也非常容易實現。宣召專利轉讓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例如可以在專利網站上進行轉讓,也可以委託專利中介機構,甚至還可以自己尋找相關的企業等方式。
第二步: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關鍵一步。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後才能有效地開展之後的轉讓相關工作。在轉讓合同中,對於雙方的利益都應該有明確地文字內容。
第三步:雙方准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文件的時間,加快審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
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只有專利局審核通過後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會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選擇適當的專利代理機構也是這個過程中也是不容忽視的一個細節。
第五步:等待專利轉讓結果。
當專利局審查後,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如果審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並且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注意事項
1、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於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為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2、避免求快-專利轉讓是一個法律程序,建議最好委託相關業內人士(例如律師),進行相關操作,切勿自行隨便簽訂合同;
3、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除了是對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為社會生產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實現產業化才是造福於社會和人類的最高標准,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4、做好相關記錄-盡可能做好轉讓過程中的記錄,這對於後續問題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轉讓之前,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輕易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此類操作,如果確實需要進行評估,盡量明確評估費用擔負原則和擔負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沒有完全完成轉讓手續前,不要輕易交付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等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