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執法現場
你拍了警察會收你的手機,拘留你24小時我們嘉峪關就這樣執行,反什麼法警察不告訴你,在問和你一起抓
⑵ 執法人員對執法現場進行拍攝,是否對現場人員(包含圍觀人員)造成肖像侵權
原則上是不夠成肖像侵權的,這屬於偵查行為,但是,如果執法人員私自使用該肖像獲取利益,則會構成侵犯肖像權
⑶ 請問警察執法的時候路人拍照違法嗎是妨礙公務嗎
我國的行政機關從法律上講是應當接受公民監督的,而且每一個每一級的版行政機關都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權進行依法監督。
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溫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因此,公安局不僅不應當阻攔,而且還應敞開大門,歡迎和鼓勵公民以各種方式包括拍攝的方式進行監督,這與有沒有記者證等沒有任何關系。
⑷ 警察執法時可以錄像嗎
可以,但是保密案件除外。
面對群眾的圍觀拍攝,公安部要求,在拍攝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於在「鏡頭」下執法,注意規范執法行為,不說過頭話、不做過激事。
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奪取拍攝器材或強行要求刪除,但可口頭勸阻。
對執法對象的違法行為,應及時果斷依法處置,避免群眾長時間圍觀。對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為由,告知拍攝者自行刪除,嚴禁外泄,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4)拍攝執法現場擴展閱讀: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對象阻礙警察執法的行為屢見不鮮,甚至出現執法對象辱罵和暴力阻礙執法的情況。
公安部要求,面對此類情形,民警正確的處置方法是:
1、利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取證。
2、冷靜克制、規范言行,明確告知執法對象自己正在執行職務並全程錄音錄像。
3、向圍觀群眾表明警察身份,告知正在執法,當場揭露執法對象違法犯罪事實,爭取群眾配合支持。
參考資料來源:新京報—公安部:群眾圍觀拍攝不影響執法 民警不得強行干涉
⑸ 警察執法現場,城管執法現場,公民有沒有拍照監督的權利
執法、司法機關的執法活動,都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的,並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與個人隱私,公民當然有權拍攝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所謂「拍攝民警執法是要有相關部門允許後才能進行的」沒有法律依據。只是擔心和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不光彩舉動留下把柄而已。
⑹ 私人攝像機拍攝執法現場合法嗎
執法人員就是要在人們的關注中執法的,私人攝像機只要記錄的是事實,就是合法的,如果不讓老百姓知道執法人員是怎樣執法的那就是黑暗的法律!
⑺ 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當事人用手機拍攝,執法人員可以怎樣警告他
如果你沒有違法的話,是可以拍攝的,他沒有任何權利阻止你的拍攝,但是你不能叫拍攝的視頻,用於非法用途,或者發布不實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