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街行政
⑴ 行政區劃中「街道」、「辦事處」的區別
街道是街抄道辦事處管轄的區襲域,就像鎮和鎮府關系。所說的街道實際上就是指街道辦事處。為什麼不把街道辦事處說成辦事處呢?因為存在管理區辦事處,是縣轄區的辦公場所。
北京說的鎮和地區,相當於南方說的鎮圩和鎮的非鎮圩區域。這里的地區辦事處是地區的公共場所,考慮到是原來縣的產物,所以區辦事處是地區的下級或下屬機構,還有後面的辦事處等。
即北京的街道辦事處是正處級、這里的地區介於正處級到副處級,鎮為副處級到正科級編制,這里的辦事處是正科級到副科級編制。即街道辦事處是地區辦事處、辦事處的上級級別不是一個等級,但是街道辦事處不是辦事處的領導上級,因為街道辦事處只轄社區和少量居委。
城市發展歷程,從城鎮演變而來,是城鄉的最終發展體現。城鄉就是縣城和鄉鎮,這類鄉鎮下轄村委。城鎮就是縣級市和鎮的發展時期稱呼,這時候鄉為少數,鄉鎮下轄村委也掛居委牌子,居委是非農居住一般指從事非農產業的人流居住地。城市就是市區和街道發展時代,消滅了鄉,還有個別或也消滅了鎮,此時作為市區下級的街道,下轄以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主(社委,音似市委所以又稱社區)和少數居委。社區是城市化的結晶,居委是城鎮化的結晶。
⑵ 街道和鎮行政上有什麼區別
街道屬於縣市級政府派出工作機構,其領導機構名稱是黨工委。而鎮屬於國家最低級政府,內領導機構容稱為鎮人民政府。二者雖然名稱不同,成立的方式不同,但在行政上都屬於上級政府即派出政府機關領導,所行使的權利除一部分執法權有所區別以外,其他基本一樣。基本一致。
⑶ 請問行政區中的街道跟鎮有啥區別
街道辦事處是區政來府的派源出機構,不是一級政府。在鎮則是縣、區下設的一級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鎮的功能基本相同,承擔的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任務也基本相同。
按照一般性或籠統的理解,街道辦事處主要在城區內設置,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一般是城鎮居民,而鎮一般是縣或郊區,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一般是農業人口。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部分地區進行行政區域劃分,擴大城區面積,現在縣或郊區也設置街道辦事處,管理和服務的對象也變為農業人口,有的鎮或鄉可能直接轉變為街道辦事處。
⑷ 鄉鎮(街道)裡面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鄉鎮公務員就是在鄉鎮級政府部門工作的,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
2、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二、崗位不相同
1、鄉鎮公務員:中國由縣管轄的基層行政單位執行政務工作。
鄉鎮幹部職級如下:
鄉級正職(正科級):(十級);
鄉級副職(副科級):(十一級);
主任科員:(十二級);
副主任科員:(十三級);
科員:(十四級);
辦事員:(十五級)。
2、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三、崗位聘用的方法不相同
1、鄉鎮公務員崗位需要參加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2、事業單位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行業指導意見以及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的要求聘用人員。對確有真才實學,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尚未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精神,抓緊進行崗位設置,實行聘用制度,組織崗位聘用。
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簽訂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要求,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對本單位現有人員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並變更合同相應的內容。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使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各地區、各部門和事業單位必須嚴格把握政策,不得違反規定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要採取措施嚴格限制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中高等級崗位的設置。
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等情況逐年逐步到位。
⑸ 街道辦事處和鎮政府有什麼區別
根據2004年10月復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制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個街道,管理機構為街道辦事處,作為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派出機關(直轄市以及副省級城市的街道辦事處主任是處級幹部,地級市以及其他不設區的市的街道辦事處主任是科級幹部)。
街道辦事處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區劃,下轄若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有極少數的行政村。
中國由縣管轄的基層行政單位。一般為縣政府所在地或工商業貿易活動為主的小城鎮居民點,相當於鄉一級政權。
1984年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調整建鎮標準的報告》中規定:縣級地方國家機關所在地應設鎮;總人口在2萬以下的鄉、鄉政府駐地非農業人口超過2000的,可以建鎮;總人口在2萬以上的鄉、鄉政府駐地非農業人口佔全鄉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鎮。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稀少的邊遠地區,山區和小型工礦區、小港口、風景旅遊、邊境口岸等地,非農業人口雖不足2000,如確有必要,也可設鎮。
⑹ 街道辦事處和鎮政府有什麼區別
一個行政級別的,市區叫街道,郊區叫鎮。
根據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內務委容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個街道,管理機構為街道辦事處,作為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派出機關(直轄市以及副省級城市的街道辦事處主任是處級幹部,地級市以及其他不設區的市的街道辦事處主任是科級幹部)。
街道辦事處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區劃,下轄若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有極少數的行政村。
鎮是由縣管轄的基層行政單位。一般為縣政府所在地或工商業貿易活動為主的小城鎮居民點,相當於鄉一級政權。
1984年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調整建鎮標準的報告》中規定:縣級地方國家機關所在地應設鎮;總人口在2萬以下的鄉、鄉政府駐地非農業人口超過2000的,可以建鎮;總人口在2萬以上的鄉、鄉政府駐地非農業人口佔全鄉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鎮。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稀少的邊遠地區,山區和小型工礦區、小港口、風景旅遊、邊境口岸等地,非農業人口雖不足2000,如確有必要,也可設鎮。
⑺ 街道辦事處與鄉鎮有什麼區別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從行政級別上、承載職能上基本相同(有的街道辦事處行政級別要高於鄉鎮政府的級別);區別在前者是派出機關,代行派屬政府的職能,後者(鄉鎮政府)是基層的政府機關,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與決策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第六十八條 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
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第六十一條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七)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而對街道辦事處所行使的職權卻沒有法定授權。
⑻ 鎮和街道在職能、行政級別上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一樓「秦皇島律師
」和二樓「白日做夢不要錢」不懂不要誤導樓主。
撤鎮建街是行政區劃改革的一種方式,改革前後鄉鎮政府的職能和街道辦事處的職能無論在政府的主體性質、管理對象還是管理職能上都不同。
在法律實務中也有將「職能部門」稱為「工作部門」的,其實這是一類事物的兩種不同稱法,按憲法學界較為公認的看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原則,可設立分別管理各種業務的工作部門,這些工作部門為廳、局、委員會、辦公室、科等,但鄉、鎮政府不設工作部門,可設一些工作人員。(注:參見蔣碧昆主編《憲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2月版,第285頁。)「派出機構」與「派出機關」是根據派出的主體的性質而言,並非根據被派出主體本身而分類。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為該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派出所,一級政權的政府的派出機構為該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如行政公署、區公所和街道辦事處。「派出機構」往往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行使某一類業務的行政管理權,而「派出機關」往往在一定轄區內行使綜合的部分的政府行政管理權。
------------------------------------------
街道辦事處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區劃,下轄若干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有極少數的行政村。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縣)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領導,行使區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賦予的職權。
鎮人民政府是鄉鎮一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鄉鎮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實行鎮長負責制。
------------------------------------
行政級別上的區別
直轄市市轄區、副省級城市市轄區的鎮和街道辦事處是正處級行政級別。
普通省會地級市市轄區、地級市市轄區、縣級市、縣下轄的鎮和街道辦事處是正科級行政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