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檢查法規
1. 清潔行業法律法規有哪些
高處作業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高處作業施工安全,保護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從事與高處作業安全生產有關的生產經營單位。
本規定所稱高處作業,是指作業人員在2米以上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的樓房外牆清潔、粉刷(噴塗),高處廣告、空調的架設(安裝),亮化工程燈具架設等作業。建築施工、電力架設高處作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高處作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高處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責,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相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高處作業施工行為,社會各界應積極向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第五條 高處作業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高處安全生產條件,其高處作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作業資格證書」)。
不具備高處作業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開展高處作業;未取得「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施工。
第六條 高處作業生產經營單位是高處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責任。
第七條 高處作業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依法進行必需的安全投入,企業注冊資金應當符合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
(四)具有滿足工作需要、依法取得「作業資格證書」的作業人員;
(五)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
(六)依法與高處作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七)高處作業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高處作業有關標准、規程的要求,實施高處作業使用的繩具、索具、吊籠、吊籃、座台、安全帶等作業裝置均須購買、使用經技術鑒定質量合格的產品,並可以定期送交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檢驗;
(八)實施高處作業應當制定具體作業施工方案和安全防範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九)應當按照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無償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檢查其按規定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
第八條 登記注冊從事樓房外牆清潔、粉刷(噴塗)和高處廣告、空調架設(安裝)、亮化工程燈具架設等施工作業的單位,經營范圍含高處作業的,其作業人員應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作業資格證書」,並在經營范圍中註明「高處作業」;經營范圍不含高處作業的,應在經營范圍中註明「不含高處作業」。
本規定施行前已經注冊從事高處作業的,其作業人員應當依法辦理「作業資格證書」,確保達到安全生產要求,並在經營范圍中增加「高處作業」;其作業人員未辦理「作業資格證書」的,不得繼續從事高處作業活動。
第九條 發包單位發包實施高處作業時,要認真核實承包單位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和其作業人員的「作業資格證書」,不得發包給不具備高處作業資質的單位及未取得「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發包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督促承包單位制訂並落實好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條 高處作業安全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屬地化管理。實施高處作業時,作業單位應當持營業執照、作業合同、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資格證書」到作業所在地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告知,確保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設、工商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依法對高處作業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生的高處作業安全生產事故,應當按照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 隱形眼鏡的行業標准與法律法規
嚴格市場准入資格檢查
對新申請開辦隱形眼鏡經營的企業,嚴格按照
《隱形眼鏡經營企業檢查
驗收標准》進行檢查,確保市場准入資格檢查既不縮水又不空洞。
細化日常監管檢查重點。針對隱形眼鏡的專業性質,在日常監管中,重
點檢查供貨方提供的相關證照、法人授權委託書、
業務員身份證明等資
質材料,以及購進記錄登記情況;隱形眼鏡包裝、標簽和說明書是否符
合國家有關規定;
銷售人員掌握隱形眼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情況、
日常
養護記錄情況等。
加大培訓指導力度。
定期組織轄區內隱形眼鏡經營企業質量負責人召開
專題培訓會、
座談會,
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工作的培訓宣傳,
指導隱形眼鏡經營企業切實做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上報工作
。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
對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進
行醫療器械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再培訓,
並通過宣傳欄、
張貼畫、
舉報牌向公眾宣傳國家對醫療器械的監督監管。
二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對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進行梳
理,完善監管檔案,引導和加強企業質量管理信用體系的建設,倡導誠
信經營,提高企業的自律意識
三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不定期對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重點檢查質
量負責人、驗配人員等主要人員是否在崗、產品進貨渠道是否合法、是
否擅自降低經營條件以及經營無證或過期失效產品等違規情況。
四是加強不良事件監測。
在隱形眼鏡經營企業設立不良反應監測點,
開
展隱形眼鏡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
加強對隱形眼鏡及護理液產品的
不良事件監測。
為加強對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根據國
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江西
省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
(試行)
》
的有關規定,
針對隱形眼鏡經營驗配的特定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隱形眼鏡是直接接觸人體角膜的產品,
屬三類醫療器械,
凡經營隱形眼
鏡的企業,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經營隱形眼鏡企業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符合《江西省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條件,同時從
事驗配的企業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應具備對驗配人員提供專業培訓和指導的能力。
(二)企業經營場所應寬敞、明亮,並設置有檢查室、驗光室、配戴台和洗
手池,且有良好的衛生條件。
(三)企業應配備相應的驗配設備。主要有檢眼鏡、鏡片箱、電腦驗光儀或
綜合驗光儀、裂隙燈、焦度儀、角膜曲率計等。
(四)
企業應配備驗配人員。
驗配人員應具有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驗光員資格,
從事驗配業務前應按產品要求,進行相應的培訓。
(五)企業應嚴格執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試
行)》規定,制定以下制度並嚴格執行:
1驗配人員職責;
2隱形眼鏡驗配程序;
3隱形眼鏡質量檢測制度;
4、隱形眼鏡衛生制度;
為加強對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
根據國家食品葯
品監督管理局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和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
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試行)
》
的有關規定,
針對隱形眼鏡經營驗配的特定要求,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隱形眼鏡驗配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配鏡者進行配前的檢查,查驗配戴者是否適合配戴隱形眼鏡。
(二)
對初次配戴者應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完成配試檢查和定配前試戴,
並進
行全過程觀察。
(三)
應給配戴者提供使用指導。
內容包括:
個人衛生要求、
鏡片配戴操作、
鏡片護理
常識
、
護理產品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禁忌事項和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及
處理辦法。
(四)應向配戴者明確與其產品配套使用的清洗液、保存液、護理液及使用
方法。
(五)應向配戴者告之聯系方式和復查時間。
(六)應建立驗配記錄,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
產批號、驗配者姓名、聯系方式、光度、基弧,並標明物理數據等。
二、
經營企業應從有合法資質的企業采購已經國家注冊的產品,
同時向供貨
單位索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
器械注冊證》(含製造認可表)的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並做好購銷記錄。
三、經營企業應能提供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使用說明書。
四、
出現消費者配戴事故時,
經營企業必須配合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事故
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各設區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應按照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
則(試行)》和本通知的要求,把握隱形眼鏡監管的特點,做好轄區內隱形眼鏡
的監管工作。工作中有何意見請及時向省局醫療器械處反饋。
為加強對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
根據國家食品葯
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江西省
<
醫療器械經營
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針對隱形眼鏡經營驗配
的特定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隱形眼鏡是直接接觸人體角膜的產品,
屬三類醫療器械,
凡經營隱形眼
鏡的企業,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經營隱形眼鏡企業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符合《江西省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條件,同時從
事驗配的企業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應具備對驗配人員提供專業培訓和指導的能力。
(二)企業經營場所應寬敞、明亮,並設置有檢查室、驗光室、配戴台和洗
手池,且有良好的衛生條件。
(三)企業應配備相應的驗配設備。主要有檢眼鏡、鏡片箱、電腦驗光儀或
綜合驗光儀、裂隙燈、焦度儀、角膜曲率計等。
(四)
企業應配備驗配人員。
驗配人員應具有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驗光員資格,
從事驗配業務前應按產品要求,進行相應的培訓。
(五)企業應嚴格執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
實施細則(試
行)》規定,制定以下制度並嚴格執行:
1
、驗配人員職責;
2
、隱形眼鏡驗配程序;
3
、隱形眼鏡質量檢測制度;
4
、隱形眼鏡衛生制度;
3. 綜檢機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常用標准有哪些
可以給你講下關於汽車的檢驗標准
國內汽車檢測技術發展方向 在充分肯定國內汽車檢測行業發展現狀的同時,應當清醒地看到其不足的方面,認清發展方向,樹立堅定信心,在技術上、管理上狠下功夫,爭取更大的突破和創造,盡快趕上和超過世界先進水平。 1.要在技術上下功夫 (1) 加強技術基礎研究,促進法規體系建設。國內汽車檢測技術發展過程中,普遍對儀器設備、控制系統等「硬體」技術比較重視,卻對難度更大、投入更多、社會效益更加明顯的檢測項目、檢測方法、限值標准、設備要求、環境條件等基礎性「軟體」技術的研究比較疏忽。為了使我國汽車檢測技術得以全面發展,有關部門已經加強對汽車檢測技術基礎的研究,在制定和修訂汽車性能要求與檢測方法及限值標准、汽車檢測設備技術條件和檢定規程、汽車檢測機構能力要求與檢測條件等技術法規方面、在統一和規范全國各地檢測要求與操作技術方面、在頒布和實施汽車檢測中有關「安全」、「節能」、「環保」設備型式認證規則方面,以及其他有關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並將逐步得到更加完善。 (2) 加強檢測設備攻關,促使檢測技術進步。國產設備雖然得到了較大發展,但與國外相比總體技術水平還是顯得比較落後,整體形象不能令人滿意。因此,國內檢測設備生產行業要進一步加大開發研製的投入,建立和改進一批技術開發研究中心,廣泛應用計算機技術、高科技顯示技術、高精度感測器技術以及電子、光學、聲學、理化、機械等多種原理相結合的一體化技術等,促進汽車檢測設備向精密化、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綜合化、專家系統化方向發展。在研發途徑方面,一方面要立足國內汽車檢測設備生產企業,在現有基礎上進行技術改造、完善設備性能,走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道路;另一方面要加強國際合作,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資訊、模式、觀念,增強自主開發能力,生產出更多具有中國特色與中國品牌的汽車檢測設備,加快國產設備升級換代的步伐,促進國內汽車檢測技術進步,開拓新的檢測領域,推動汽車檢測行業發展。 (3) 加強檢測方法更新,促成檢測效率提高。根據服務功能的不同,汽車檢測站可以分為安全環保檢測站、維修診斷檢測站、綜合性能檢測站等不同類型。與其他類型的檢測站相比,因為綜合性能檢測站需要檢測的項目較多,完成檢測過程需要的時間較長,所以對提高檢測效率的期望更加迫切。因此,從事或熱心汽車綜合性能檢測事業的單位和人士,有必要加培努力,刻苦鑽研,從改善工藝布局、改善裝備配置、改善控製程序、改善檢測手段等方面入手,在確保檢測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檢測過程,縮短節拍時間,不斷提高檢測效率。 2.要在管理上下功夫 (1) 加快社會化步伐,進一步完善在用汽車檢測市場。在我國,對在用汽車的檢測體制與國外有所不同,排放檢測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主管,安全技術檢驗由國家公安部主管,綜合性能檢測由國家交通部主管,職能比較分散,相互獨立,缺乏溝通,重復檢測難於避免,車主感到十分不便。有關部門曾規定,排放可以委託安全檢測站檢測,如果在一定期限內已經接受過安全項目檢測,那麼在綜合性能檢測時就可以對安全項目免檢。這些規定看起來可行,但執行起來還是有點難,因為管生產就要管安全,綜合性能檢測時如果撇開安全項目不檢,一旦出了問題檢測站還是難辭其責的。因此,對在用汽車檢測體制實行改革,走社會化之路才是最終解決重復檢測為難車主問題的有效途徑。所謂汽車檢測社會化,就是要在國家專業化職能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獨立的在用汽車檢測機構,這些機構要具備實施綜合性能(其中就包含了安全性能、環保性能)檢測的能力,他們的檢測結果應該同時得到環保、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的認可。只有這樣,才能協調各方面的政策,做好規劃和服務工作,確保檢測行業得以健康發展,同時也有利於汽車檢測技術的進步。 (2) 加強汽車檢測質量管理,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准確性和權威性。檢測質量管理是檢測行業管理的又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總的目標是要達到GB/T 17993-2005規定的管理要求。具體來講,有這樣幾項工作尤其要抓緊抓好:一是要按GB/T 15481-2000的要求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包括事實性質量體系和文件化質量體系,對所有質量要素實施全面控制,定期申報並接受計量認證考核,有條件的可申報實驗室認可。二是要按JT/T 478-2002的要求設置和維護計算機控制聯網檢測系統,加強對汽車檢測
4. 行業安全法規怎樣理解
v1、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和技術標准;
2、研究制定行業安全工作計劃、工作措施和有關管理規定;
3、審查建築企業的安全生產資質,發放和收回安全合格證;
4、負責組織行業安全監督人員及企業專職安全管理幹部的技術業務培訓,監督企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5、參與行業內重大傷亡事故的查處和職業病的調查,編報本地區建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
6、在行業內推廣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准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標准化管理,參與安全技術設施、安全技術科研成果及施工非標准安全設施的審查和鑒定;
7、檢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監督建築企業按規定執行各項安全法規、安全規程和技術標准;
8、監督企業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經費及實施安全獎懲辦法;
9、組織行業安全生產檢查。 表揚或獎勵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懲處或負責提請有關部門懲處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條 縣(區)建築行業安全監督站的主要任務是:
l、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和技術標准,對本地區建築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2、參與安全技術設施和安全技術科研成果的鑒定;
3、檢查企業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培訓及對特殊作業工種審證工作的情況;
4、參與本縣(區)行業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並負責將處理情況報昆明市建築行業安全監督站備案;
5、根據安全生產檢查情況,表揚或獎勵本縣(區)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及個人,懲處或負責提請有部門懲處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5. 安全隱患排查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嗎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經2007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12月2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監督管理、罰則、附則5章32條,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6. 檢測行業依據標准有兩個或者以上是什麼意思
AOI設備復的檢驗標准一直是無法用制數據顯示的。這里說的標准,比如說少錫,在光的調整下,什麼樣的才是最好的,是無法用數據來說明的。
判斷標准基本是依據人為的標准,只要通過設備能區別良品與不良品就可以了,掌握調整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打個比方講,你換個工作,你心理能接受的工資是3K以上,但4K是不是很好?5K是不是最好?6K,你有沒有這個能力拿到?只有最合適的數據去區別良品與不良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7. 什麼是行業政策法規
行業政策法規就是針對社會上的各個行業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到政策網路中查閱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
8. 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
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建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管理辦法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
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安全生產行政復議規定
安全生產行業標准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化學工業部安全生產禁令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國家職業衛生標准管理辦法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
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工傷認定辦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的通知
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準的通知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張德江副總理考察調研安全生產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改委、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它從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
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制度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准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消防安全標志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建築滅火器配置規范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
安全標志
廠區道路設計規范
工業企業廠內安全運輸規程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險、有害因素警示標識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
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
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固定式鋼直梯安全技術條件
固定式鋼斜梯安全技術條件
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安全技術條件
化工行業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固定式工業平台
有毒作業分級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規范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事項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安全色
安全色卡
常用危險化學品安全周知卡編制導則
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
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
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規程
雜訊作業分級
高溫作業檢測標准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安全評價通則
安全驗收評價導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通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斷路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范
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
9. 哪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按照作業場所檢測報告確定職業健康檢查崗位類型等
依據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內
《辦法》中第十條規容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在委託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時,應當如實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
(三)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