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政區劃分
Ⅰ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哪幾個大區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七大區: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
華東(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東)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西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西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門、台灣)
(1)中國的行政區劃分擴展閱讀
截止2019年8月,全國共有(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台):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3個(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945個(8393個街道、21297個鎮、9120個鄉、981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區公所)
Ⅱ 中國行政區域劃分標準是什麼
中國的行政區劃體系經過多年的調整已日趨完善,初步形成了三個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體系,即農村行政區劃體系、城市行政區劃體系及少數民族地區行政區劃體系。
城市行政區劃體系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行政區劃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使行政區劃有利於提高綜合國力,有利於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於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按「精減、效能」的原則,改革市鎮設置標准,確定新的設市模式,有利地推動了中國城鎮的發展。
中國城市的法定概念包括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兩部分,城市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大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50萬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在20萬以下的城市。
在行政管理的工作中,中國設市城市分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建制鎮五類,其中特大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
按照行政級別,中國設市城市又分為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建制鎮屬於縣級以下。
2004年7月8日新華社報道,據建設部提供的最新數字,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建制鎮和集鎮42000多個,其中建制鎮2萬多個,集鎮22000多個。縣城以外的小城鎮鎮區的總人口約1.91億。
Ⅲ 中國行政區域重新劃分
沒有這件事,截至到2019年月28號:中國的行政區劃情況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2019年12月)。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2019年12月)。
縣級行政區:964個市轄區、383個縣級市、1328個縣、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 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6個縣級區劃。(2019年12月)。
鄉級行政區:8414個街道、21296個鎮、9108個鄉、981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合計39945個鄉級區劃。(2019年12月)。
(3)中國的行政區劃分擴展閱讀:
國家都是按地域劃分行政區。各國的行政區劃有不同的劃分和名稱。不論何種類型的國家,行政區劃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並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各方面的因素。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
①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
②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
③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系、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區劃雖因國家本質不同而有其明顯的階級性,但也有一定的歷史連續性。例如,中國從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統一國家並施行郡縣制以來,歷代行政區劃雖有變更,但變化並不太大。英、法、美等國的行政區劃也是從19世紀繼承發展下來的。
Ⅳ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中國的行政區劃分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Ⅳ 中國的行政區域是怎麼劃分的
行政區劃是國家為便於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的區域。因此,行政區劃亦稱行政區域。目前,全國共劃分為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其中:4個直轄市、23個省、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334個地級行政區劃單位(其中:285個地級市、15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1個綜合實驗區),2853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其中:857個市轄區、370個縣級市、1455個縣、117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47279個鄉級行政區劃單位(其中:2個區公所、8473個街道、25147個鎮、12465個鄉、1085個民族鄉、106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台)
現在很多情況下,經常沿用華東、華北、華南、華中、東北、西南、西北七大區的地理分布的說法,具體如下: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華東(上海、山東、江蘇、安徽、江西、浙江、福建)、華中(湖北、湖南、河南)、華南(廣東、廣西、海南)、西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東北(黑龍江、吉林、遼寧)。(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