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抗訴書範文
㈠ 刑事抗訴狀怎麼寫,刑事抗訴書範文格式
刑事抗訴書規定格式和內容要素如下×××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檢×抗字[年度]第××號原審被告人……(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單位及職務,住址,被採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情況。有數名被告人的,依從重至輕順序分別列出)。原審被告人×××……一案(寫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訴(對自偵案件,相應改寫為「本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對自訴案件,相應改寫為「自訴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以××號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作出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結果)。經依法審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而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這一程序。如果是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生效的一審判決或二審判決情況、有關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程序。然後再寫「經依法審查,本案的事實如下」):概括敘寫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情節。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圍繞刑法規定該罪構成要件特別是爭議問題,簡明扼要敘寫案件事實、情節。一般應當具備時間、地點、動機、目的、關鍵行為、情節、數額、危害結果、作案後表現等有關定罪量刑的事實、情節要素。一案有數罪、各罪有數次作案的,應依由重至輕或時間順序敘寫。但是,文字應當簡明扼要。原審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本院認為,……[以下寫明,對判決(裁定)的審查意見和抗訴理由。層次是:(1)「本院認為」之後,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為危害程度、情節輕重程度,依法應當如何判決。(2)再明確指出判決(裁定)錯誤的核心之處,明確寫明抗訴焦點,如「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等。(3)集中闡述抗訴理由,具體分析原審判決、裁定錯誤所在,論證檢察機關的正確意見。
㈡ 行政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判決行政機關違法,但是判決的賠償事實認定不正確,行政抗訴書怎麼寫
行政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判決行政機關違法,但是判決的那法院判決的是沒錯的,判決的結果應該大夥能接受
㈢ 民事抗訴書格式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專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屬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刑事抗訴請求書,是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而依法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的書面文書。刑事抗訴申請書包括以下內容:請求抗訴的起因、請求事項、理由和法律依據。
㈣ 行政上訴終審裁定不服後申請抗訴書格式怎麼寫,請解答!
去請律師寫吧,就算告訴你格式也沒用,畢竟你不是專業的
㈤ 行政抗訴狀的範本
「申請提請抗訴狀」標準的名稱是「提請抗訴申請書」,它的遞交對象為對原生效判決具有法定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只需遞交一份正本即可。
㈥ 對虛假訴訟、抗訴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XXX,性別,地址被申請機關:XX市司法局,地址。
申請事項:申請人不回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行政裁答定書(2008)下行初字第27號、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杭行終字第190號行政裁定,特申請XX市檢察院依法監督,提出抗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向XX市司法局投訴律師XX違法違紀行為,在接受委託後,不認真履行職責,損害我的合法權益。要求XX市司法局調查處理XX,並依法賠償損失。
XX市司法局接收投訴材料後,沒有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履行法定職責。2008年7月21日,申請人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作出處罰XX的決定。
本案通過立案審查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於同年9月2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㈦ 刑事抗訴狀怎麼寫,刑事抗訴書範文格式
抗訴狀是檢察院寫的,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寫上訴狀。
㈧ 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的抗訴申請書怎麼寫
抗訴申請書
申請人:某某
被申請人:某某
申請人現有確切證據證明原判決是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特請求貴院依審判監督
程序提起抗訴再審決定。
請求抗訴事項:(需要把事項陳述清楚)
請求事實和理由:
綜上所述,
申請人某某認為,法院在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上均存在諸多錯誤,存在民訴法第179條中所規定的情形,請求人民檢察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依法提出抗訴。終審法院適用法律時完全沒有考慮雙方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律錯誤,應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所以,提請檢察機關抗訴,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
此致
xx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x年 x月 日
㈨ 市檢察院做出行政抗訴書後,發給市法院,那麼市法院在多長時間內要做出決定
一、市法院要在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檢察回院抗訴處答理有時限要求的規定是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所以時效是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
二、如果交給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不改變前款的時效。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