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的屬性
❶ 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什麼
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基本法律屬性。
平等是人類重要的價值追求。資產階級在其革命中喊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但是資產階級並沒有實現平等,即使是在其建立了資本主義制度之後,平等依然只是一個徒有虛名的口號。
無產階級在其革命歷程中也高舉起平等的大旗,並把平等作為革命的重要目標。在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建立社會主義制度之後更是直接將平等作為自己重要的法律原則,寫進憲法。
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將其明確認可,並切實地加以堅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特別指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
(1)法規的屬性擴展閱讀:
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框架下,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嚴格依法行使國家權力、進行國家管理的原則。包括立法、執法與守法三個方面。健全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是:
(1) 在共產黨領導下不斷完備社會主義法律,切實做到有法可依,以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2) 堅持法制統一的原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頒布的憲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3) 確立依法行使國家權力的原則。所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憲法、法律或有關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依法行使職權。
(4) 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公民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
(5) 監督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實施。這種監督來自黨、群眾團體、廣大人民群眾、專門機關和社會輿論。
❷ 法律最基本的屬性是那些
簡單說,規定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望採納!
❸ 法律最本質的屬性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徵是
法律最本質的屬性是階級性。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法律最重要的特徵是國家意志性。法律的國家意志性是其區別於道德、宗教規約等之根本,也是國家強制力、普遍約束力的根源。
(3)法規的屬性擴展閱讀:
一、法是被提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
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說明法的階級性。法不是超階級的,它總是一定階級的意志的體現。
2、法只能屬於統治階級的。法只能在經濟上、政治上居於支配地位的階級,即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
3、法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的體現。法是通過自己所掌握的國家政權,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即不是統治階級中個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應是統治階級個別或部分(階級、階層)意志的體現。
4、法是統治階級的基本意志的體現。不是全部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要靠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去體現、去貫徹。法不可能包羅萬象。它只規定和調整有關統治階級基本利益的和社會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會關系。
5、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的內容的決定,是由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統治階級所代表的、與一定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產關系所決定的。
二、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1、法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但統治階級意志本身並不能直接形成為法。由統治階級的國家制定或認可,才能成為法。
2、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之所以採取國家形態是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為規則,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三、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
1、一切行為規則、社會規范都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強制性是最強的――即不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不執行――輕者剝奪權利、重者剝奪生命。
2、國家強制力的物質形態:即一系列的國家執法組織:法院、檢察院、監獄、軍隊、警察等保證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律
❹ 什麼是法律的屬性
法律來是政治上的正義源,是世所公認的公正不偏的權衡標准,是理性的體現,又是一個合同式的契約。法律的性質包括:(1)公正性:法律是正義的體現,它對一切人,包括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都是平等的;(2)可變性,法律應該允許變革,當然這咱變革須要慎重;(3)必須遵守性。法律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是人們的行為准則,人人都必須遵守它。
望採納。
❺ 法律屬性的概念是什麼如何區分法律屬性和法律范疇
法的本質屬性(馬克思):物質制約性和階級意志性法的基本特徵
1.法是調整人們行為專的規范,具屬有規范性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具有國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范,具有權利義務一致性
4.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具有強制性和程序性
❻ 經濟法的法律屬性
經濟法來的法律屬源性如下: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❼ 什麼叫法律屬性
對於一個有悠久的法制歷史、有深厚法律傳統的國度而言,從傳統到現代法治的轉換尤為艱難。現代法治精神是我們人類的共同財富,現代法治也需要從傳統中不斷總結,創造性地完善。
完整、圓熟的法律傳統和思想體系
在世紀之交、千年更迭的特殊時刻,回顧數千年來積淀在中華文化中的法律傳統,回望過去的百年中國法制在現代化過程中的蹣跚步履,總會讓人有太多的思緒和感慨。
在幾千年的發展遞嬗過程中,中華傳統文化一直保持著發展的連續性和主體的純潔性,成為東方文化的主流,與西方文明並存於當世。在我們的文化傳承中,習法、尚法、重法的精神也佔有重要的位置。自古以來,「刑德」就被當作經國治民的「二柄」,以刑法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部分,成為傳統價值體系的重要載體。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無論在精神旨趣還是在制度、技術層面,都是環環相扣,具有明顯而密切的聯系性,故而後人一般都將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概括地稱為「中國法律傳統」。這是一套經過幾千年的積累和迴旋,從簡單幼稚的法律幼苗發展而成的體系完整、內容全面、義理精深、風格特異的龐大法律系統,是一套以「天道」觀念和陰陽學說為哲學基礎、以儒家學派的主流思想為理論根據、以農業生產方式和血緣家庭家族為社會土壤、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完整而圓熟的法律傳統和法律體制。
這套法律傳統,不僅以國家強制的方式積極而有效地統治著傳統社會、傳承著歷代祖先的生活智慧和中華文明,而且也曾對封建時代的日本、朝鮮、越南及西域諸國法律文化產生過「決定性」的影響,形成了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獨樹一幟的著名「中華法系」。對於今人而言,這是一筆無比豐厚的法律遺產,也是一筆精華與糟粕雜糅、讓人愛恨交織的法律財富。
重視法律的作用。自秦漢至明清兩千餘年間,各個主要政權,在立國之初都要制定一部大而全的律典,作為國家法制的基礎,並作為「祖宗成憲」垂範後世。除基本法典外,歷史上還先後出現過令、科、比、格、式、典、敕、條例、指揮、故事等名目繁多、功能各有側重的法律形式,作為成文律典的重要補充。這些法律法規,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其規定之詳細、思慮之縝密,在世界古代立法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唐朝代表性法典《唐律疏議》以其高超的立法技術、詳備而完整的體系、豐富而有特色的內容,在世界上享有極為廣泛的聲譽,其中許多制度的設計,在千餘年後的今天,讀來仍是讓人贊嘆。清朝的傳世法典《大清律例》中,就包含律文436條,條例近2000條,有效法律條文約40萬字。如此規模的成文法律,足以批駁那種「中國古代是人治社會,根本沒有法律可言」的論調。
強調法律、刑罰與道德教化的相互為用。「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這是中國古代社會對道德教化與法律刑罰之間關系的典型概括。儒家的政治學說是以人性性善論為基礎的。孔子曾說:「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所以只要通過適當的禮義教化,則「人皆可為堯舜」、「天下為公」的理想社會就不難實現。法律刑罰的功能是相對有限的,所謂「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仁,能殺人而不能使人廉」,所以「刑罰為盛世所不能廢」,亦「為盛世所不尚」。因此,治理國家應該是「導之以禮,齊之以刑」,應該「德主刑輔」。意思是治理國家、統治民眾應以發揚德政、宣傳教化為主要的手段和根本目的,而不能像法家主張的那樣本末倒置。同時,制定法律、實施刑罰也應反映、適應禮義教化的要求,使法律成為道德仁義、綱常名教的最好載體。所以,儒家不僅主張實行「仁政」,也強調執法要「仁恕」,要審慎,要「恤刑」。過於強調道德教化的作用,在實踐當然容易導致泛道德主義泛濫,容易使法律淪為政治和道德的附庸和工具,這是其消極的一面。但這種理論注意到從更寬泛的角度,多方面看待和處理社會問題,無疑又有其值得參考借鑒價值。
注重家族倫理,注重維護家庭的和睦和親情。我們的祖先認為,家庭的生命是一脈相承的整體,個人的生命是父母生命的延續,子女的生命又是個人生命的延續。所以我們把家庭親情稱為 「骨肉之親」,兄弟關系稱為「手足之情」。在這種情形之下,一遇到與親情倫理有關的問題,考慮的、注重的東西,就和常人大不相同了。傳統法律制度,很自然地被深深地烙上了這種印痕,「依倫理而輕重其刑」的倫理特性也就成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最為鮮明的特徵。在各朝法律特別儒家化以後的法律中,有關處理親屬、家族成員間殺傷、侵犯、奸盜、婚姻、田宅及子孫不孝、違反教令等倫理性條款佔有相當大的比重。而處理這些親屬間糾紛的原則,向來是儒家所宣揚的尊卑、親疏觀念,完全是一套不同於常人的評判標准。這些倫理性規則中,充斥著相當濃厚的尊卑、親疏、名分等色彩,含有明顯的父子、夫妻、尊卑長幼間不平等的成分,但是其中也包含有維護家庭和睦、強調家庭成員間相互扶助,特別子孫對父祖、卑幼對尊長的尊敬、撫養的義務。這些正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重要表現。
注重調解、調處,強調息訟、和息紛爭。「和諧」是中國社會的悠久而珍貴的思想傳統和價值追求,包含了我們祖先關於社會和人生的高超智慧,對傳統社會司法訴訟、解決紛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孔子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並直接提出「無訟」的理想,就是主張每個人都應該盡量克制自己的慾望,大家相互忍讓、體諒,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去過自己應該過的生活,就不會發生爭訟;即使有了爭訟,也可以相互妥協,和睦相處。在漫長的傳統社會里,「無訟」被士大夫階層視為一種終極的理想和目標,逐漸設計和形成了一套關於「賤訟」、「息訟」、調解和調處的特殊制度。這些制度的消極面在於過於強調「息訟」而忽視了當事人的權利和利益,但對緩和社會矛盾、降低社會成本、消除濫訟現象、達成社會的整體和諧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畢竟是在農耕社會條件下形成的一套觀念和體制,其中天然地存在著一些根本性的、結構性的缺陷。由於這些缺失是根本性的和結構性的,所以在社會進步的歷史洪流中,必然會逐漸成為社會進步的精神羈絆。
❽ 法律權利的屬性有哪些
法律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對法律關系主體可以自主決定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許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權利,是一個和法律義務相對應的概念,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某種權能或利益,它表現為權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為。一切法律權利都受到國家的保護,當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享有者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申訴或請求保護法律權利的特點在於:第一,它來自法律規范的規定,得到國家的確認和保障;第二,它是保證權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第三,它是與義務相關聯的概念,離開義務就無法理解權利,它得到義務人的法律義務的保證,否則權利人的權利不可能行使;第四,它確定權利人從事法律所允許的行為的范圍,在這一范圍內,權利人滿足自己利益的行為或者要求義務人從事一定行為是合法的,而超過這一范圍,則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護的。
❾ 法律屬性的概念是什麼如何區分法律屬性和法律范疇求解答
法律的屬性的概念就是法律的性質,目前世界法律可以大致分為英美法系,大內陸法系容和其它法系。中國法律屬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系自成一家。
法律屬性和法律范疇的區分如下:
法律屬性即為法律自身所固有的性質。
法律范疇是已經經過無數次實踐的證明,並已經內化、積淀為人類思維成果,是人類思維成果高級形態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結構穩定的基本概念。
❿ 法律有哪些基本屬性
法律還具有普遍性,法律的規范性是指法律規范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具體事專或具體人,而屬是為人們規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復適用。(易出單選)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范在國家權力所及的范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法律具有強制性,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國家強制力包括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國家暴力機關,這些機關的執法活動使法律實施得到直接保障。國家強制力使法律獲得了對全社會的普遍約束力,這種約束力不僅對敵對階級存在,而且在本階級內部也存在。當然,並非法律的每一個實施過程都必須藉助於國家強制力,國家強制力常常是「備而不用」(單選題)。但是,法律如果失去了國家強制力,就無異於「一紙空文」,也就失去了法的屬性。不同性質的國家的法律,其國家強制力具有不同性質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