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執法打交警
A. 交警執法能不能打人
國家沒有給任何人有打人的權力,包括犯人,所以交警執法也沒有打人的權力。
B. 交警執法被打,為什麼不能反抗
不是不能反抗,是現在警察的地位很尷尬,自己被打了沒事,如果還手把別人傷了,警察就要受處分,還要面臨不公的輿論,所以說有的寧願被打也不敢還手。
C. 交警執法時被打是不是也需要打110報警
交警執法也是屬於行政管理的一種方式。其被打當然需要警察來處理,當然也可以找同事先把人控制起來,然後交由治安警察或刑事警察處理。
採納謝謝
D. 交警打交警執法打人對不對
交警打交警,是嚴重的違紀行為,
執法打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應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E. 酒駕交警執法時歐打交警該怎麼處理
對待這種人絕不能手軟,太可惡了,這簡直就是社會的敗類,世界的人渣!
F. 打交警怎麼處罰
打交警已經是刑事案件了 將有公安機關接手 其次要是你打的是在執行公務的交警的話,你已經構成妨礙執行公務罪!不是罰款能夠解決的事,情節嚴重的有可能被判刑!
G. 交警在執法,和交警打架要判多久
需要看具體情節,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交警構成妨害公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達不到犯罪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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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交警正常執法遇襲擊 男子因妨害公務罪獲刑
男子違規停放無證電動車被交警要求其駛離,後再次與交警相遇時男子持U型鎖將交警砸傷。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以被告人彭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18年3月19日9時許,交警陶某在路口執勤時,發現被告人彭某駕駛無牌電動車違規停放,遂口頭要求其駛離。
後彭某駕車行駛到一公交站台機動車道時,正好遇到陶某也來到該處執勤,彭某遂對陶某辱罵、推搡、使用U型鎖擊打其右臂並將警用巡邏摩托車推倒,隨後彭某被陶某和增援到的民警一同扭送至派出所歸案。經鑒定,被害人陶某損傷程度構成為輕微傷。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以暴力方法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彭某當庭自願認罪,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系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彭某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H. 在交警執法過程中,當事人威脅交警如何處理
酒醉男在交警執法過程中與交警起了沖突,便威脅了交警,酒醉男將被怎麼處分
I. 交警先動手打人如何處理
交警打人,其行為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由公安紀檢部門對涉案交警進行行政、紀律處分或者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毆打、體罰、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
(二)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扣壓、銷毀舉報信件,或者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情況的;
(三)違反規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攤派或者收取財物的;
(四)妨礙執行公務或者違反規定干預執行公務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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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一段東營交警毆打電擊一男子的視頻在微博上引發網友爭議,在這段1分08秒的視頻中,一名男子被穿制服的執勤人員多次電擊、毆打。
記者今天采訪了涉事的東營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對方回應稱,網上的視頻並不完整,當晚民警查酒駕,該男駕駛員醉駕拒絕接受檢測,把酒精測試儀摔打在地,並試圖逃跑,民警遂對其進行控制,目前東營交警支隊紀檢督查組已介入調查。
在這段1分08秒的視頻中,一名男子被多名民警圍在中間,不時傳來男子的叫喊聲和電流聲,期間,幾名民警對該男子進行毆打,最終該男子被民警制服並帶離現場。
這段視頻一經播出,引起了網友的熱議,部分網友對交警的行為表示支持,也有網友質疑交警在電擊的情況下,仍對其進行毆打存在暴力執法。
6月4日上午,記者從東營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初步了解到,6月3日晚交警聯合多門在淄博路與西二路路口,淄博路東邊轉盤處設卡查酒駕,一輛保羅轎車發現有查車,試圖調頭逃跑,執法民警上前示意駕駛員停車,駕駛員拒絕停車。
攔截車輛將轎車逼停後,駕駛員從車上下來,民警讓其吹氣進行酒精測試,該男子不配合,拒絕接受檢測,將酒精測試儀摔打在地上,並試圖逃跑,民警遂對其進行控制。在落實駕駛員身份的過程中,民警通過呼吸測試儀,檢測發現該男子酒精含量為121mg/L。
隨後將其送往醫院對其進行抽血檢測,目前結果尚未出來。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同時,東營市交警支隊回應稱,目前東營交警支隊紀檢科介入調查此事,如果真存在打人行為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