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實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種類有十三種:
命令
決定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報
議案
報告
請示
批復
意見
函
會議紀要
㈡ 國家行政級別是幾級
是十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2)國家行政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㈢ 國家行政的規范行為
規范行政行為,控制行政權。控制行政權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內制。所謂事前控制,容是指法律在事前為行政權的行使規定一套實體准則,如行為條件、范圍、幅度等,以控制行政權運作的前提和標准;所謂事中控制,是指法律為行政權的行使規定一套公開、公正、公平的程序,如告知、聽證、說明理由、職能分離、迴避、不單方接觸等,以控制行政權運作的過程;所謂事後控制,是指法律對行政權的行使規定一套事後監督機制,如行政監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以控制行政權運作的結果。
㈣ 國家行政管理承擔什麼職責
從行政管理過程抄來看襲,它主要有四項基本職能。 計劃。包括制定計劃、下達指示、作出決議、進行安排等。 組織。把已經確定的計劃和決策付諸實施。組織活動還包括對機構的設置、調整和有效運用、對人員的選拔調配、培訓和考核。 協調。通過政策、法令和各種具體措施,不斷改善和調整組織之間、人員之間、活動之間的各種關系。使各項工作分工明確、配合密切、步調一致,以共同實現預定目標。 控制。即監督、檢查的職能。可以通過統計資料和實時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組織、財務等情況進行控制。 行政管理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對象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建設等各個方面。
㈤ 什麼叫行政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在國家范圍內,行政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
狹義地講,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
廣義地講,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
廣義的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組織、非政府的公共組織對公共事務的管理與公共服務的提供。
(5)國家行政實擴展閱讀
行政的思想原則:
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在堅持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基礎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謀劃好未來全國人口和經濟的基本格局,引導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斷縮小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
2、主要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引導人口與經濟在國土空間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和城鄉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務;堅持集約開發,引導產業相對集聚發展,人口相對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其他城鎮點狀分布的城鎮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氣候等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堅持尊重自然,開發必須以保護好自然生態為前提,發展必須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確保生態安全,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堅持城鄉統籌,防止城鎮化地區對農村地區的過度侵蝕,同時,也為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間;堅持陸海統籌,強化海洋意識,充分考慮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做到陸地開發與海洋開發相協調。
㈥ 我國的行政級別劃分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1、國家主席:一級;
2、國務院總理:一級;
3、國務院副總理(非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委員:四至二級;
4、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八至四級;
5、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級;
6、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十三至八級;
7、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至十級;
8、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八至十二級;
9、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二十至十四級;
10、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11、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12、科員:二十六至十八級;
13、辦事員:二十七至十九級。
(6)國家行政實擴展閱讀: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具有行政級別,但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故兵團司令員、政委的行政級別均為副省(部)級,但有時高配正部級。
3.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按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
4.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級但是必須要副部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級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兼任;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政法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5.依據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企業已經逐步取消了行政職務劃分,不再與地方政府對應職務。在過去,根據所屬單位的大小,國企的級別一般不超過主管單位,基本上是降半級或一級。從這幾年一些中央國企的領導幹部與中央或地方國家機關領導幹部調任情況來看,事實上還是保留級別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長、總經理去擔任省長、副省長或者副部長等。
㈦ 行政和執政有何區別
兩者的區別:
1、涵義不同。執政,是政黨執掌國家政權。行政就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版人員權行使其權力,處理國家各種事務。
2、主體不同。 執政的主體是執政黨, 行政的主體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
3、內容不同。 行政的「政」,應為政務之「政」,即國家權力部門賦予的行政工作;執政的「政」,則為政權之「政」,即組織和領導國家政權。
㈧ 行政單位有哪些
中國政府的正式編制里地方政府有省,縣,鄉三級。
但實際上一般在省和縣中間夾個所謂的的地級市,原本不是常設級別,但後來尾大不掉成了常設級別了,行政級別同廳級一樣。
因為我國的區都是縣級的,
所以所謂的設區的市就是地級市(地廳級),可以擁有下轄區(縣處級)。
而不設區的市就是縣級市(縣處級),雖然它也叫市,但由於它其實就是一個區(縣),所以它沒有區。
有個特殊情況就是直轄市的區,直轄市也叫市但它是省部級的,所以它的區都是地廳級的,地廳級的區下面還有縣處級的區或者縣。
省部大於地廳級大於縣處級。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包括二十三個省、五個自治區、四個直轄市,以及兩個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