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1. 有關會計職業道德與財經法規
這些是我自己答的如果有錯誤的話,記得告訴我哦。。。
一、1.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所以因廠長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長負責監交工作不正確2.因該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會計科長張某指令會計人員給供貨方開出一張30萬元空頭轉賬支票這屬於授意、指示、強令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行為,所以不正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處以5000以上5萬以下罰款,如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3.國有的或者國有股份佔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職位,設有總會計師職位的,就不再設置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職,所以該單位不該設有副廠長職位4.企業對外出具財務會計報告,需由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機構的負責人簽名並蓋章,設有總會計師的還需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所以主管會計工作的副廠長、總會計師和會計科長張某在財務報告上加蓋名章,廠長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不正確
二、財務部經理和市場經理的行為屬於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報錶行為,但社會危害不大,所以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在通報批評同時,單位處於5000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負責人處於3000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如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三、A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的行為屬於授意、指示、強令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行為,所以不正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處以5000以上5萬以下罰款,如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四、1.出納屬於會計崗位,擔任會計崗位的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以小林不符合要求。根據《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管理,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所以小林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2.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替人員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按照移交清冊清點,所以會計張某申請調離該廠,廠人事部門在其沒有辦清會計工作交接手續的情況下,即為其辦理調動手續是不正確的。3.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單獨抽出立卷,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所以銷毀的會計檔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的做法不正確。
五、1.企業應實行迴避政策,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會計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擔任出納工作,所以李某的女兒不能擔任出納工作2.根據《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管理,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所以出納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工作3.各單位保管的會計原始憑證不得外界,如有特殊情況,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並辦理登記手續,李某不是單位負責人,而且沒有辦理登記手續,所以會計檔案保管人員的做法不正確4.企業和其他阻止的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及輔助性賬簿的管理期限一般為15年,所以李某要求財會人員將保存滿10年的會計憑證銷毀的做法不正確。
六、商場不應該拒付,商場開具匯票給空調機生產公司時,票據關系已經成立,就與基礎關系相分離,基礎關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對票據關系都不起影響作用所以商場不應以冒充某名牌空調機廠的商標對外銷售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為由拒付。
你的問題真長,我花了好久答的。。。希望對你有幫助o(∩_∩)o...
2.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關系
一、聯系
(一)兩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都是為了單位利益和國家利益服務。
(二)兩者在作用上相互補充
會計行為不可能都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不需要或不宜由會計法律制度規范的行為,可以通過會計職業道德來實現。
(三)兩者上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
勘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四)兩者地位相互轉化、相互吸收
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五)實施過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而會計法律制度則是促進會計職業首先規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二、區別
(一)性質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人工作業務角度對會計人員的會計行為作出規范,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頒布規定。它充分體現了統治階級的願望和意志,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
會計職業道德主要是從品行角度對會計人員的會計行為作出規范。依據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的力量來調整會計工作中會計人員之間,以及他們與其它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關系。
(二)作用范圍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側重於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具有較強的客觀性。
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求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三)實現形式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是通過一定的程序由國家立法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制度的,其實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規定。會計法律制度要求的是「必須」,評價使用的范疇是對和錯。
會計職業道德出自於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日程月累,約定俗成。其要求的是「應該」評價使用的范疇是善和惡,是一個價值判斷。
(四)實施保障機制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
會計職業道德缺乏對裁定執行的保障。
3.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是學習什麼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講的內容幾個章節的特點如下,你可以看看,作為參考:
第一章會計法律制度
本章以《會計法》為主線,同時涵蓋了《企業會計准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新大綱對本章第四節和第五節內容進行了較大調整,但整體難度依舊不高,考生主要以記憶為主。
第二章結演算法律制度
本章以結算方式為主線展開,分別介紹了「現金結算」與「支付結算」的相關內容。
本章重點為票據部分,難度稍高,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適當記憶。
新大綱新增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托收承付、國內信用證等內容同樣需要大家重點關注。
第三章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全書最難但也最有用的一章,從應用上看,與我們今後的工作聯系緊密。
本章從經濟和法律兩個角度分別對「稅」進行了闡述,實體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新大綱本章部分變化較大,新增的「營改增」部分內容考生需給予一定重視,學習本章一要准確理解稅收與稅法的相關原理,還要掌握各類稅種的基本計算,以便為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四章財政法律制度
本章知識結構完整但內容相對抽象,因此考生在學習過程中需重點把握住三節的核心考點,圍繞核心考點展開切勿孤立地記憶。
第五章會計職業道德
本章內容直白,通俗易懂。考生須重點關注第二節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道德本屬哲學范疇,某些內容「公、婆皆有道理」,對本章個別題目請勿過於較真。
4. 怎麼自學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啊
你是准備考試會計初級職稱(助理會計師)?還是准備考試會計證呀?這專個是不同的,一屬個是專業資格證,一個是從業資格證。按你的那三本書來看,應該是會計證.
會計證重點:
會計基礎:會計6要素、2等式、2報表,重點看第十章的內容,很多分錄要理解
財經法規:主要是第一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佔了40分的考點,其他章節再記一下,基本就過了,
電算化:主要記一些財經法規的法律,然後再結果計算機一級考試的題,很容易過。
會計基礎除了上述重點外,還得記一下:賬務處理程序,即怎麼從原始單據一直到報表的;還有會計憑證與會計賬簿,即會計信息的書面載體;(側重點)復式記帳法,即會計記賬的方法,怎麼記增加,怎麼記減少,會計檔案也得記一下,即各種會計資料怎麼保管、保管多少年等問題。
還有主要經濟業務核算(特重要),以分錄形式講解了從資金籌集、供產銷,一直到利潤形成與分配的業務。即以工業企業為例講了資金運動的整個過程。
財經法規是三科中最簡單的,因為只用死記硬背,我考試前背了幾天,做了一天題,後來就考試過了,所以你不用擔心,主要是背書與做題,
5.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會計制度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1)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會計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簡稱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簡稱注冊會計師法).
(2)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3)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會計部門規章是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程序,由財政部制定,並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如以財政部第26號部長令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和以財政部第33號部長令簽發的《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等.會計規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即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並發布的制度辦法,如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中的38項具體准則及應用指南,《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4) 地方性會計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
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一)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二)會計制度的制定許可權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並公布.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可以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軍隊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三)會計人員的管理
(1)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或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2)財政部門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管理,會計人員評優表彰獎懲,以及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等.
(四) 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
單位內部會計工作管理的責任主體是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負責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會計核算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對會計核算的原則、會計資料基本要求以及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產清查、會計檔案管理等作出了統一規定。
1、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包括:真實性要求、相關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謹慎性要求、及時性要求。
2、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
(1)依法建立賬冊
(2)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3)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4)明確會計核算內容
(5)正確採用會計處理方法
(6)以公歷年度為會計年度。我國規定的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號止。
(7)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8)會計電算化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9)正確使用會計文字記錄。我國境內所有單位會計記錄文字都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3、會計憑證(詳見《會計基礎》)
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1.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概念
單 位內部會計監督是指為了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有關管理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和方法.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主體和對象
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3.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 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4.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權?
(1)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二)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1.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的概念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代表國家對單位和單位中相關人員的會計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及對發現的違法會計行為實施的行政處罰,是一種外部監督.
2.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如《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檢查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
3.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對象和范圍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會計行為,並對發現的有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違法會計行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下列事項實施監督:
(1)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此外,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
(三)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1.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的概念
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託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的審計,鑒證的一種監督制度.此外,單位和個人檢舉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行為,也屬於會計工作社會監督的范疇.
2.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范圍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承辦下列審計業務:
(1)審查企業財務 會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對於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單位,應當委託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二)代理記賬
1.代理 記賬的概念
代理記賬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會計業務.委託人是指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
2.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受託辦理委託人的以下業務:
(1)根據委託 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 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委託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託人簽名並蓋章後,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3.委託代理記賬的委託人的義務
(1)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 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4)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4.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1)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3)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三)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概念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在一個單位內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四)會計從業資格
1.會計從業資格的概念
會 計從業資格是指進入會計職業,從事會計工作的一種法定資質,是進入會計職業的門檻.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在中國大陸境內從事會計工作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人員以及外籍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出納;
(3)稽核;
(4) 資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6)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7)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8) 總賬;
(9)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10)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3.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1)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一制定並公布.
省,自治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負責組織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
(2)會計從業資格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3)會計從業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免試條件.申請人符合基本報名條件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1) 上崗注冊登記.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 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3)調轉登記.持證人員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規定要求辦理調轉登記.
(4)變更登記.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發生變更的,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
5.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概念和特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指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持續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組織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訓活動,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和保持其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特點:一是針對性,即針對不同對象確定不同的教育內容,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決實際問題;二是適應性,即聯系實際工作需要,學以致用;三是靈活性,即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靈活性.
(2)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和學時要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訓為主,在職自學是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補充.會計人員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每年接受培訓(面授)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24小時.
(五)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1.會計專業職務
會計 專業職務是區別會計人員業務技能的技術等級.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高級會計師為高級職務,會計師為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為初級職務.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初級,中級會計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六)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會計工作崗位是指一個單位會計機構內部根據業務分工而設置的職能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 會計人員迴避制度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八)會計人員的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圍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或者因病暫時不能工作,應與接管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交接的程序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3.交接人員的責任
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會計資料移交後,如發現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所發生的問題,由原移交人員負責.
六,法律責任
違 反《會計法》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有關規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責任的種類包括:責令限期改正;罰款;行政處分;吊銷會計從 業資格證書;追究刑事責任.
七,會計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通過具體案例,分析,歸納從事會計工作應當了解,掌握的會計法律制度基本規定,以及掌握會計法律制度與做好會計工作的關系;分析,判斷會計行為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違法會計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分析,判斷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社會監督,政府監督三者的區別和聯系;分析,判斷會計人員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分析,歸納會計人員如何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6. 如何遵守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您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回答您的問題:
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准確、及時、完整。
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7. 如何學好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如何學好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具體描述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需要什麼條件?
凡年滿18周歲,有志於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通常稱為理論考。理論考的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
黑龍江省考試已實行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隨時報名(報名費95元),考試每月次。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三科成績同時合格,視為通過考試。
考試成績有效期
回復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要注意的事項上崗證任意一門課合格成績有效期: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必須在一年內考出,成績兩年內有效。
初級會計電算化成績合格期也為兩年。
考試大綱
近日,財政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08]9號)。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的有關規定,財政部對2005年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和《會計基礎考試大綱》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大綱》未作修訂,繼續使用。
考試介紹
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證)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該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考試大多涉及《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或為《會計實務》與《會計基礎知識》)、《初級會計電算化》 。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含縣級,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所屬農場、連隊等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託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分別負責。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鐵道部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託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隊後勤部和鐵道部分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