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復議
⑴ 什麼是行政復議
什麼是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指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理決定有意見,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它是公民同政府打官司的一種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場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有以下四個特點:
(1)提出復議的人,必須是不服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當事人。
(2)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作出行政決定之後,如果行政機關尚沒作出決定,則不存在復議問題。復議的任務是解決行政爭議,而不是解決民事或其他爭議。
(3)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規定,向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4)行政復議不需當事人到場,以書面審查為主,以不調解為原則。行政復議的結論作出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原行政決定則失效。當事人對此仍不服,可以按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參考資料:http://www.dqt.com.cn/flfg/pfkt/sscx41/ss-12.htm
⑵ 如果經行政復議後,什麼情況下由復議機關作被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⑶ 行政復議
就你的事故,對方可能傷的比較重,如果復議能定對方全責還是比較好的,省的對版方到時向你要這要那權的。
定了對方全責,你的修車費對方全部賠。不過相比你自己出30%,這個5000多元還是一個定數。
而且就算對方全責或你次責,你的修車費用估計也難要。所以你還是要主張對方全責。這樣對你還是有好處的,個人看法。
下班回家,有問題繼續問,明天回答。
⑷ 對行政法規不服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如果可以,為什麼呢。謝謝回答
不可以對法規提出復議,只能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出復議,版因為行政法規是由行政權機關來執行的,如果違法也只能是行政機關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不是法規違法。如果對申請復議結果不滿意,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⑸ 行政復議是什麼意思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其特徵主要有:
1、行政復議以行政爭議和部分民事爭議為處理對象;
2、行政復議直接以具體行政行為為審查對象;
3、行政復議以合法性和合理性為審查標准;
4、行政復議以書面審理為主要方式;
5、行政復議以行政相對人為申請人,以行政主體為被申請人;
6、行政復議以行政機關為處理機關。
(5)如果行政復議擴展閱讀:
一、行政復議有以下四個特點:
1、提出行政復議的人,必須是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做出行政決定之後,如果行政機關尚沒做出決定,則不存在復議問題。復議的任務是解決行政爭議,而不是解決民事或其他爭議。
3、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規定,向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4、行政復議,主要是書面審查,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規定復議決定為終局裁決的,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二、行政復議范圍: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⑹ 如何申請行政復議
如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法》
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第十二條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三條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四條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⑺ 怎麼行政復議
先申請行政復議,來對源復議不滿意再提起行政訴訟,你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但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不可以同時進行。要快,不要超過時間。如果你是申請行政復議那麼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也就是知道這件事)之日起60天內申請復議,復議機關在5日內審查受理,如果你是提起行政訴訟那麼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90天內提起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你去找主管這事的上級部門,自己去調查下是哪個環節出的問題,到當地政府或者市政府去問問怎麼回事,所有這些最好形成書面材料,便於打官司。要不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