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犬法規
㈠ 中國有哪些和養犬有關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㈡ 養狗的法律規定
養狗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家犬管理條例
一、為預防和消滅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潔,保證工作、生產、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的正常進行,鞏固安定團結,特製訂本條例。
二、縣級以上城市及近郊區、新興工業區禁止養犬。生產(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須實施檢疫免疫。發現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殺,以保證安全。
三、各級人民政府定期組織獸醫站、衛生防疫站及有關部門,施行對犬免疫注射。凡工廠、倉庫及農村社員、外僑等私人養犬者,都必須接受對犬免疫注射。注射狂犬病疫苗後,進行登記、收費,發給「家犬免疫證」,並在犬身作統一標記。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無標記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人員、民兵以及廣大群眾都有權捕殺,不負任何責任。
犬如傷人,追查犬主。犬主應負被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群眾出售狗皮時應交回「家犬免疫證」。
六、凡被犬咬致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治療;並由醫院向當地衛生防疫站申請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發生。其他家養哺乳動物被犬咬傷者,送獸醫站處理。野生哺乳動物被犬咬傷者,要立即捕殺。
七、如有違犯本條例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直至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八、各級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條例制訂管理實施細則,認真執行。
拓展資料
《家犬管理條例》是為預防和消滅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潔,保證工作、生產、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的正常進行,鞏固安定團結制定。由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於1980年11月18日發布,自1980年11月18日起施行。
㈢ 有關於狗的法律法規嗎
目前我國這方面還不完善
㈣ 新的養犬條例規定一戶只能養一隻狗,這里的一戶是指一個戶口本,還是指一處住宅
在重點限養區內的市民,如果有本市常住或暫住戶口、獨戶居室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經批准飼養小型觀賞犬,但一戶只能養一條狗。這個指的是戶口。建議把孩子落那個房子一個不就得了
㈤ 有關狗狗的法律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5)新犬法規擴展閱讀
養狗注意
1、遛狗拴根繩。我住的小區里老年人居多,養狗做伴的不在少數。每到清晨、傍晚遛狗「高峰期」,鄰居見面打聲招呼,狗也彼此叫喚兩聲,增進感情。
可仔細一看,許多狗主人遛狗時不牽繩,特別是有的老年人,背著手在前邊散步,狗在後面小碎步跟著,時左時右,看似溫馨,卻令人心驚。路上車多人多,狗容易亂跑被車撞到,不牽繩的狗還可能失控,咬傷行人和其他狗。所以遛狗時,別忘了戴上那根牽引繩,保證狗一直在自己的視線內。
2、減少噪音。「不是我讓它不叫,它就不叫了。」這是養狗族的普遍無奈。我家小狗也一樣,在家「彬彬有禮」,一出門就惹是生非,對著行人和別的狗吼叫示威。訓練狗不亂叫,得獎罰並進,當外人出現時給點獎勵安撫,若還不停止則及時懲罰,狗才能鎮定下來。
3、處理好排泄物。寵物狗出沒的小區、公園、人行道、樹坑、草叢里,總是處處「埋雷」。正是盛夏時節,誰也不想跟狗屎、狗尿「不期而遇」,更何況還會滋生細菌與蚊蟲。平時在家,我會訓練狗定點排泄,外出遛狗一定帶好糞便袋;愛干凈的甚至可以隨身帶瓶水,及時沖刷掉狗屎、狗尿給路面帶來的痕跡。
㈥ 養狗有什麼法律
針對養狗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 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的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的致害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動物的致害責任: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過錯導致的動物致害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 動物飼養人的行為規范: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6)新犬法規擴展閱讀:
近年來,各地頻發惡狗咬人事件,為此,有專家表示:烈性犬傷人現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議應當入刑。
其實,我國長期以來並不缺乏惡狗傷人入刑的思路與表述。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權責任法》及多次修改後的刑法,對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輕信能夠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嚴重後果的動物傷人事件中的飼養人,提出了必須承擔侵權或過失致人死亡刑事責任的要求。
但由於缺乏制度設計的相互銜接,尤其是沒有刑罰措施的相應跟進,所謂「追究刑事責任」不過是用來唬人的一句空話。
如果說制度管狗重在對惡狗咬人現象的防患未然,那麼,追究飼養者的刑事責任就是對漠視制度者咎由自取的嚴厲問責。只有升級對惡狗咬人結果的處罰力度,才能倒逼飼養者毫無懈怠地加強管狗的過程監管。畢竟制度管狗不如法律管人。
應當立法明確養犬者對疏於管理造成他人或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並賦予公民獵殺烈性寵物的免責權。人們期待惡犬傷人入刑早日成為真正「狼來了」的司法現實。
㈦ 養犬管理條例
不同地區的養犬條例各有不同。
2018年10月17日,湖南長沙宣布出台《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並於2019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條例規定,長沙養犬施行分區域管理制度,分為禁止養犬區、嚴格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其中,嚴格管理區每戶限養1隻普通犬。
10月29日,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發布《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中規定,在文山市區養犬的,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7時至22時禁止遛狗。
(7)新犬法規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也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范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活動,並為此推出文明養犬檢查點。
根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犬類主管部門一旦發現有遛犬不牽繩行為,可暫扣犬只並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但在整治期間,該起罰點調整為400元,情節嚴重的還將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
據杭州城管委介紹,《規定》中明確提到,杭州市允許攜帶小型犬觀賞犬出戶的時間為19時至次日7時。此次整治期間,違規攜犬出戶的將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
㈧ 新的禁狗令是什麼
這十項規定是:一、在抄准養犬的頸部佩帶公安機關發放的犬牌;二、犬只在戶外時,應束以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攜犬人應隨身攜帶該犬只的有效許可證明和免疫證明;三、不得攜犬進入機關、車站、碼頭、市場、公園、教學區、醫院(寵物醫院除外,下同)、商場、飯店、影劇院、賓館、游樂場所等公共場所;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舉辦重大活動期間,不得攜犬只進入活動區域;五、禁止攜犬只乘坐公共汽車;六、犬只在戶外排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七、養犬者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危害和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八、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九、犬只咬傷他人,養犬者應立即將傷者送醫院診治,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十、對疑似狂犬的,養犬者應主動控制或捕殺,無法控制或捕殺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
㈨ 關於養寵物狗的法律法規,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採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僅在被侵權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時,才可以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不僅如此,還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證明責任。所以小孩被咬,動物的飼養人、管理人是不能免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