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紅綠燈
1. 紅綠燈的交通規則是什麼
尊敬的領導好,我提這個建議希望京港澳高速許昌東站口與311國道花都專大道。在添加屬一套紅綠燈,左轉的時候太難了,由東往西的車直行的車太多了,下了高速左轉在拐不過去了,希望領導看到後,許昌東站與花都大道的京港澳高速增加一套紅綠燈,謝謝
2. 交通法規有規定過紅綠燈限速多少嗎
紅綠燈或者斑馬線時,沒有時速限制,但不能超過該條道路的限速;如果紅綠燈是出現版在道路的十字路口或者權轉彎處,則時速不可以超過30碼。一般是30到60之間。
通過紅綠燈路口需知:接近路口提前減速,然後注意觀察,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以相對低的速度通過,高速過路口,容易沖撞電動車、行人或是計程車。
機動車行駛速度,應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45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2)交通法規紅綠燈擴展閱讀:
十字路口紅綠燈超過限速通過是會拍照的。
認定一輛車闖紅燈,會有三張照片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駛入路口這張就能明確,車輛是否在紅燈情況下強行通過。
3 張照片會明顯記錄二、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 電子眼認定闖紅燈違法需要3張照片,只要不再過線後再位移,不會被處罰。
3. 求法律法規中關於紅綠燈的具體描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專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屬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4. 紅綠燈通行規則全面的圖解什麼樣子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注意:不管十字路口還是丁字路口
右轉: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必須按燈指示。如果沒有專門燈,只要不影響直行車輛或非機動車道行人,都能轉。
直行:紅燈停、綠燈行。
左轉:如果有專門的箭頭燈,必須按燈指示。有左轉待轉區,直行綠燈,左轉紅燈時,駛入待轉區,左轉綠燈亮後可以繼續走。
如果沒有專門箭頭等,直行綠燈亮後,左轉車輛在不影響對向直行車輛的情況下左轉。
沒有禁止掉頭標志時,可以掉頭,但禁止左轉時,也禁止掉頭。
1)直行路口時:
(4)交通法規紅綠燈擴展閱讀:
紅綠燈分為帶箭頭指示和無箭頭指示兩種,前者都是近些年新裝的,後者比較老舊。從安裝形式上看,又分為橫裝和豎裝兩種。橫裝燈從左向右分別是:紅燈、黃燈和綠燈;豎裝燈從上到下分別是:紅燈、黃燈和綠燈。
5. 交通規則,紅綠燈
道路交通安抄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忽忽 希望對你有用。
6. 紅綠燈路口行駛規則
遇到紅燈時車(包括自行車 摩托車 電動車)不能直行,也不能左轉,但可以右轉通行。
遇到綠燈時車可以直行,也可以左轉右轉(特別注意紅綠燈上面的指示方向箭頭)。
方向燈為綠燈時是可以向紅綠燈上面的指示方向箭頭方向行駛。
方向燈為紅燈時是不可以向紅綠燈上面的指示方向箭頭方向行駛。
紅綠燈又稱為交通信號燈,是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換之光色訊號,通常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
交警支隊要求,各交警大隊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技術標准關於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取證的有關要求,對不按規定通行交通違法的證據嚴格審核把關。
對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等情形的,一律不得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對已錄入系統的交通違法記錄,要完善異議受理、核查、處理工作規范,最大限度減少執法爭議。
據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各鎮街交警大隊在具備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推廣在路口增設輔助信號燈和信號燈倒計時裝置,便於駕駛人行駛中及時觀察和辨認交通信號燈,提示、引導駕駛人安全通過路口。
要加強路口通行管理和執法管理,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要在加強教育、勸阻的同時依法進行處罰。
7. 我是新手,紅綠燈的交通規則是什麼
一、十字路口紅綠燈規則
十字路口至少會配備兩組紅綠燈,一般為箭頭指向型。內掉頭車輛不依賴紅綠燈情況容(但很多路口直行需要過停止線,則需按照左轉信號燈通行),左轉時確保安全;直行車輛依據紅綠燈通行;右轉車輛不依賴紅綠燈,注意避讓直行車輛。
二、T型路口紅綠燈規則
掉頭車輛不依賴紅綠燈情況,左轉時確保安全;左轉車輛依據紅綠燈通行;右轉車輛也不依賴紅綠燈。
三、直行路口的紅綠燈規則
直行路口僅採用一組紅綠燈,紅燈亮時,直行停止,綠燈亮時,直行通行。對於允許掉頭的路口,紅綠燈均可掉頭,但一些地方為了保障安全可能會特別標識「紅燈時掉頭」,這個時候只能在紅燈亮時掉頭。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路口前如果看到禁止掉頭標志的話,說明此路口禁止掉頭,務必要注意不要違反法規。
8. 紅綠燈交通規則
開車的時候,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轉彎車輛不能妨礙直行行駛的車輛通行),黃燈亮的時候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行駛,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不妨礙其他可以通行車輛行駛可以右轉)。行人過紅綠燈時,紅燈停綠燈行(走到一半時紅燈亮的,在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8)交通法規紅綠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准,並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9. 中國的交通法規中關於道路交通燈是怎樣規定的規則是什麼
相關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