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執法者
⑴ 什麼原因促使執法者暴力執法
(一)
城管執法制度上的缺陷是根源
首先,
城管執法制度使城管執法處於不利地位。
城管執法中行使的是一種相對集中的行
政處罰權,
由城管局統一行使若干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而有關行政機關則不再行使這一
職權。
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和國務院的要求,
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
對城管執法機關履
行職責的活動,
原來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支持、
配合。
但是在實際的城管執法過程中,
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對原歸屬其管轄的違法現象不聞不問,
市城管執法得不到其他相關部門的
支持。
另一方面,
城管執法制度使城管執法既處於城市管理的末端,
又是城市管理的第一線。
使得執法者既要直接面對被執法對象並行使自由裁量權,
又成為裁量結果的直接實施者。
既
開罰單又當面索要罰款的執法方式在程序上存在不合理性,不利於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其次,城管執法制度的相關法規不健全。從
1997
年全國第一個綜合執法試點建立到現
在,城管隊伍已經經歷了
13
年多的發展,但是到目前為止,全國仍然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城
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獨立的法律文件產生。
除了缺少法律依據外,
城管執法更無規范的執法程
序可循。執法者在工作中隨意性、自主性很大,使執法工作不能公開、公正的開展。另外,
3
針對城管執法工作的監督機制、
保障機制也尚未確立,
這就使得城管執法人員疏於法律法規
而違規執法,
超越法律許可權做出有損民眾的行為。
由於城管執法缺乏強制執法權力保障機制,
城管執法工作又不像公檢執法具有較高的威嚴,因而執法對象很可能對執法行為進行反抗,
甚至採用暴力抵抗的方式。
(二)
執法主體不文明執法是主觀原因
由於城管執法隊伍建設起步較晚,
執法隊伍在構成上比較復雜,
其中一些人沒有受過系
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培訓,少數執法人員的個體素質與執法要求差距較大。另外,
部分執法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公僕意識差,執法觀念不強,作風紀律鬆懈,甚至作風霸道。
不文明的執法現象在城管執法工作中普遍存在。許多城管執法人員在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
制止時往往採取過激行為,
導致城管打人的暴力案例屢屢發生。
城管執法主體的不文明執法
是激化城管執法主體與執法相對人間的矛盾,導致暴力執法的主觀原因。
(三)
執法工作的性質和環境是客觀原因
城管執法的工作性質及現實環境決定了城管執法不可避免的處於諸多矛盾的風口浪尖,
其執法的對象和場所使執法環境變得十分惡劣。
首先,
在城市管理中,
城管執法部門與執法
對象之間的矛盾是最尖銳、
最不容易協調的:
一方面,
作為執法方的政府部門有職權與責任
對城市管理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
另一方面,
作為執法的相對人確實有許多是
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從事「違法」行為,而且其從事的工作也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
這就使城管執法者與相對人之間發生了直接的沖突,甚至是對立的
「敵我」兩個陣營。正如
毛壽龍先生所言:小商小販保住了「飯碗」
,城管人員就丟了「飯碗」
,反過來城管人員端穩
了「飯碗」
,小商小販就面臨著困難。
④
其次,
城管執法所面對的執法對象大部分屬於城市中的弱勢群體,
一方面因為執法對象
的文化程度、
整體素質相對較低,
另一方面又迫於生計,
所以執法對象更不願接受城管執法
的相關決定而容易與執法者發生對抗,
加劇對立雙方的沖突。
而且,
弱勢群體在於執法者的
博弈中,往往得到社會大眾的同情,
這使執法者陷入被動、不利的處境,一定程度上激化了
執法者的工作情緒,從而進一步觸發了城管執法中暴力執法事件。
⑵ 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要求身份必須是公務員嗎換句話也就是說考取執法證只能是公務員嗎用法律法規說明
是的。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職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交流。
(2)全國執法者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人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中央和國家機關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省級以下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2、機關依照職能、國家行政編制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職位設置范圍等,制定本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並確定職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3、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根據工作性質、執法職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執法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或者內設機構設置。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范圍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⑶ 請問網友們發表一下對中國的警察以及執法者的看法
刑法關於罪名的這一分類並沒有襲警罪。按照《刑法》第277條規定:「以暴力、內威脅方法阻礙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非公務時間打警察,個人認為只適用故意傷害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
但警察是執法者,你打了他,還不是先交由公安處理,你說你會不會死的很慘呢?當然還要看你給他的傷害有多嚴重,總之是從嚴從重處理。
⑷ 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法者是如何維護憲法權威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⑸ 在中國執法人不犯法佰性敢犯法嗎
在中國執法人員不犯法百姓敢犯法嗎,你這種觀點有點過激,執法人員中固然有不好的,但是若沒有執法人員,你的安全有保障嗎?
⑹ 中國的法律執法者都是為誰服務
任何國家法律以及軍警,都是為國家機器服務。
⑺ 中國法律究竟保護誰
保護有權有勢的,如果在中國境內還保護外國人,雖然中國已經慢慢強大,但是現在國內已經腐敗不堪
⑻ 中國是警察國家嗎
目前中國還不屬於警察國家。
⑼ 整個西北的執法者和全國各地比較,存在天差之別。什麼原因
全世界都一樣,執法者也有素質高低之分。
如果說是執法水平不高,是普遍現象的話,那就是該地區的治理者,觀念跟不上形勢的發展,已經和時代脫節了。
歸根結底就是相關的管理者水平不高。
⑽ 城管執法者
1、關抄於城管局的執法權問題。執法主體有三種:法定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法定機關委託行政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2、有的大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權,只是局部城管有執法權,不代表全國各地城管都有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