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執法
『壹』 有什麼軟體能讓手機和執法記錄儀連接
首先將存儲用的SD卡插入行車記錄儀,然後通過USB線連接車載充電器與電源線,為Wi-Fi行車記錄儀通電
下載對應行車記錄儀的手機APP,然後在手機安裝
打開APP,點擊「添加設備」,
在設備列表中選擇「xxxx車錄_XXXX」,輸入默認的無線密碼:××××××××
連接成功,此時可根據頁面提示操作,
通過APP設置行車記錄儀:
手機成功連接到行車記錄儀的Wi-Fi後,在 APP主界面有兩個設置菜單,分別是「文件查看」,和「設置」菜單,在這兩個菜單裡面操作即可
『貳』 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當事人用手機拍攝,執法人員可以怎樣警告他
如果你沒有違法的話,是可以拍攝的,他沒有任何權利阻止你的拍攝,但是你不能叫拍攝的視頻,用於非法用途,或者發布不實的說明
『叄』 假如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當事人用手機拍攝該怎麼說
如果有人在執行法律的時候,別人拿手機拍攝,那麼這個情況其實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把拍攝的東西刪除,而且馬上停止拍攝,這是合理的要求。
『肆』 手機拍公安執法行為算違法嗎
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伍』 執法人員隨便可以查手機嗎
視情況而定。
學校、教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屬於對學生手機的臨時佔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收。但是如果占為已有且拒不歸就是違法行為。
一:《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手機是學生的合法動產,學生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二:《物權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有權對傾犯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
三: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但學校再怎麼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陸』 手機無緣無故被執法機關監控犯法嗎
手機無緣無故被執法機關監控,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到公安機關或政法委提起投訴,供參考。
『柒』 執法人員可以將私人手機當打執法儀嗎
可是為證據的視頻應該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說作為執法記錄視頻最好包含執法全過程,且時間清晰。拍攝時是在明示當事人正在執法拍攝的情況下。
總之最好使用執法儀。
『捌』 手機拍攝行政執法過程,被沒收,是否有法律依據
我國的行政機關從法律上講是應當接受公民監督的,而且每一個每一級的行專政機關都會表示歡迎屬社會各界進行依法監督。
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