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參公是什麼意思
㈠ 公務員考試中的政府參公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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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都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編制不同。參公人員還是事業編制人員,非行政,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有行政編制。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曾經看到過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是名稱不同。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具備了這2個條件後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經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參公單位的人員符合登記條件的,經過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登記後才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的叫單位,不叫機關
三是轉任不同。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參公單位調到公務員單位,身份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參公人員要轉任到行政機關有些省份是允許的(如山東省),但有些省份是不允許的,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在山東省,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意思即參公人員想轉任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不但要象公務員一樣辦理各種轉任手續而且還要看對方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一般行政機關編制有空都向社會公開招考了),因此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另外如有多餘的行政編制參公人員轉行政也要進行考試。(對於這一條,我有不同的理解。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人員的人員交流」。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從法理上來說,公務員就是一個權利義務的集合體,既然履行了公務員義務,就應享受公務員的權利,參公單位公務員就能流動,不應該設立參公單位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的界線。但這僅是從法理角度來理解,不能作為現實實踐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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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請問參公是什麼意思,與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參公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
1、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是事業編,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2、參公的事業編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財政同一撥款,幾乎在薪酬福利上沒有差別,然而一般來講參公單位比黨政機關的規格要低,晉升空間可能不如公務員大。
(2)行政參公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事業編的實施范圍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㈢ 行政和參公有什麼區別
行政性事業單位是真正的事業單位,基本上屬於公務員
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只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但並不是公務員
㈣ 公務員考試中的「政府參公」是什麼意思
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人員。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㈤ 職位性質(行政或參公)是什麼意思
職位性質就是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參公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本身不是正式的行政編制,只是體制影響,一直在體制內存在著,待遇提拔和公務員一樣,不受影響,相互過渡的也是常態。
拓展資料
參公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簡稱。 主要分為參公機關人員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參公機關人員一般指的是共青團、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使用的是行政編制,但是性質依然是參公人員;另外一類是參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一般是某個行政機關的二級機構,編制一般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待遇參照公務員。
在社會上有一些部分承擔國家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這些人的編制應該屬於事業編制。但國家有規定,這些單位可列為參照國家公務員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這類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前,一般名為事業單位,卻行使行政職能,代表國家進行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市場監管,屬於應列為行政單位及落實行政待遇,未落實行政編制的事業單位。在這些單位內正常工作的人,也就是參公人員了。
與普通事業編制人員的主要區別:可以參加公務員交流、有非領導職務、和公務員一樣僅扣兩金。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㈥ 單位性質中的參公是什麼意思
1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區別么?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2 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如何產生的?他們是行政編么?
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我手裡有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3 參公單位與公務員單位一樣么?是不是比公務員差?
這問題我是在給自己出難題,其實很難回答的,參公單位一般是公務員單位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待遇與公務員一樣的,但是有時還是會被其他單位看成是事業編或者不是公務員,被人低看,這點大家自己理解,自己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什麼看法可以回復我討論。
4 參公單位與公務員單位人員可以互調么?
可以,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人一個願意接收就可以,我們單位就有例子,從公務員單位調到我們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還有一位同志從我們單位調走了,去了機關,他的身份很自然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我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
一句話,公務員是行政編制度。參照公務員是跟公務員待遇接近的事業編,可以享受公務員的升遷、遴選。
㈦ 參公是什麼意思
參公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的並不都是事業單位,還有少部分群團機關(工青婦)。
詳細介紹
來由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後,我國政府部分單位分配的公務員編制很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審批機關為中央和省級組織部(黨群序列)、公務員局(政府序列)。[1]
與公務員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公務員和參公,只是編制不同,一個是行政編制,一個是事業編制。
而其他的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附則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調動等待遇是一樣的。
另外,其他的所有公務員管理的一切的法律法規如《新錄用公務員之相關規定(試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任何的公務員管理條例裡面都會加上一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編制性質
編制只有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和事業編制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對全國行政編制的數量又要進行嚴格的控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都是指人員具備的身份,並不等同於編制。
待遇區別
參公單位一般是黨政機關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工資待遇和完全參照公務員管理,都是財政全額撥款,但因為大部分參公單位機構規格比黨政機關要低(二級局為主,少部分例外),在晉升方面空間要小一些。
人員調動
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互相調動,但是從黨政機關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變成了事業編制(但公務員身份保留),而從參公單位調到黨政機關的人員,其編制自然就由事業編制變成了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
總結
參公的並不都是事業單位,還有少部分群團機關(工青婦)。
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招錄的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擁有完全意義上的公務員身份,享受和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可以和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調動交流。
科友·觀點
㈧ 公務員行政和行政參公有什麼區別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具有行政編制、有國家財政供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無疑問,不具有行政編制的,都不是公務員。 關於參公人員身份,《公務員法》提及,事業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的依必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因此,參公身份,是事業編制,不是行政編制。 參公身份與公務員和普通事業單位人員的主要區別: 與公務員的主要區別:不是行政編制不是公務員,到了退休後按事業退休人員處理。 與普通事業編制人員的主要區別:可以參加公務員交流、有非領導職務、和公務員一樣僅扣兩金。 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