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住宅審批
⑴ 國土資源部停止別墅用地審批後的新建別墅是怎麼來的
2006年5月3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通知,中國一律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對別墅進行全面清理(指獨棟別墅)。
同時明確,聯排、雙拼以及Town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屬於別墅范圍,而被劃入高檔住宅范圍。
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獨棟別墅即獨門獨院,上有獨立空間,中有私家花園領地,下有地下室,是私密性很強的獨立式住宅,表現為上下左右前後都屬於獨立空間。
一般房屋周圍都有面積不等的綠地、院落、游泳池、亭子、籃球場等。
國土資源部、住建部2010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規定,「嚴格限制低密度大戶型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住宅用地的容積率指標必須大於1。
根據現行《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各地應明確禁止對別墅等低密度住宅供地。
(1)開發住宅審批擴展閱讀
日前,國土資源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
從強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管理、加快住房用地供應和建設項目審批、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加強監管。
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五方面著手,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繼續向好發展。
《通知》要求,強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設的年度計劃管理。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住房建設規劃和編制計劃的要求。
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設的年度計劃,並根據年度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共同商定將確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
省級市和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布供地計劃、供地時序、宗地情況和供地條件。要根據住房建設計劃落實情況,及時合理調整供地計劃。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地方,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供地。
《通知》提出,加快推進住房用地供應和建設項目的審批。一是加強保障性住房用地監管。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督促市、縣依據項目確定情況和資金落實情況,及時辦理供地手續。
對已供應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按期開工建設。
對已供應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設標准、增加套型面積。對改變上述內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有關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已作為商品住房銷售的,要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二是加快住房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
市、縣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主管部門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通知》還要求,加強對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設的監管。一是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監管。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住房用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約定內容的適時監管。
對市、縣發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的,要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已供房地產用地的開竣工、開發建設條件執行等情況進行實地巡查。
是加強住房建設項目開發過程的動態監管。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開發企業及建設項目履行用地合同約定的各類條件及承諾情況進行核查。
⑵ 房地產開發項目要辦理哪些手續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及辦理流程如下: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
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⑶ 房地產項目報建審批的政策和流程
第一步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相關稅費
1、三通一平費
2、自來水廠建設費
3、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4、供熱廠建設費
5、煤氣廠建設費
6、地下水資源養蓄基金
7、地下熱水資源費
8、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大市政費)
9、開發管理費
10、城建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費
11、建築行業管理費
12、綠化建設費
13、公園建設費
14、綠化補償費
15、路燈維護費
16、環衛設施費
17、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費(小區配套費)
18、電源建設集資費(用電權費)
19、外部供電工程貼費(電貼費)
20、建安工程費
21、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
22、合同預算審查工本費
23、質量管理監督費
24、竣工圖費
25、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26、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27、工程監理費
28、工程標底編制管理費
29、機電設備委託招標服務費
30、超計劃用水加價
31、夜間施工雜訊擾民補償費
32、佔道費
3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第七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經營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營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銷商品房的銷售
1、辦理《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2、選定中介代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
3、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
4、簽訂正式買賣契約
5、辦理簽約公證
6、辦理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公證
7、辦理外銷商品房的預售登記
8、外銷商品房轉讓登記
9、外銷商品房抵押登記
10、樓宇交付入住手續
11、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二、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的銷售
12、提交完成建設項目投資證明
13、簽署預售內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14、辦理《內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15、銷售項目備案
16、委託中介代理機構進行銷售
17、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
18、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契約
19、辦理預售登記
20、辦理轉讓登記
21、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22、樓宇交付入住
23、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24、辦理產權立契過戶手續
三、北京市房地產出租的綜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權的確認
26、申請房屋租賃許可證
27、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承租協議
28、租賃當事人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29、租賃房屋的轉租
30、房屋租賃關系的終止
四、北京市房地產出租的專項(外地來京人員)管理
31、房屋出租權的確認
32、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
33、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
34、簽訂書面租賃協議
35、租賃雙方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五、北京市房地產的抵押
36、抵押權的設定
37、簽訂抵押合同
38、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39、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40、抵押房地產的處分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營階段的相關稅費
1、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
5、契稅
6、土地增值稅
7、企業所得稅
8、個人所得稅
9、房產稅
10、城市房地產稅
11、房屋產權登記費
12、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13、房產共有權執照費
14、房屋他項權利執照費
15、房屋買賣登記費
16、房屋買賣手續費
17、房屋租賃審核備案手續費
18、向來京人員租賃房屋審核備案手續費
19、來京人員租賃私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費
20、房屋租賃登記費
21、房屋估價手續費
22、房屋公證估價手續費
23、房地產價格評估費
24、房地產中介服務費
第八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物業管理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物業管理階段的法律程序
1、物業管理單位經營資質審批
2、簽署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3、居住小區的物業接管綜合驗收
4、物業使用、管理、維修公約的核准
5、安排簽訂管理公約
6、制定、提供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7、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
8、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項目物業管理階段的相關稅費
1、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啟動經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費
4、高檔住宅物業管理費
5、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費
6、供暖費
⑷ 一個房地產開發商開發樓盤,需要哪些程序,需要哪些部分的審批
房地產開發
五證的取得程序一般分為以下幾步:
(一)、立項批准。一般是由開發商向城市計劃委員會提出申請報告,根據當地的城市發展情況,一般情況這些申請大部分都可獲得批准。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開發商拿著立項證明到規劃局,規劃局根據各地的城市發展規劃,發一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此宗土地可以用於住宅建設。
(三)、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憑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到國土資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讓金,給一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發商得到了地,然後就要進行住宅設計,將這個設計的內容再交給規劃局,規劃局經過審核,認為符合規劃要求的,就再發一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此證與上面所講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不一樣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證明此宗土地可以進行住宅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證明這項工程的設計內容符合規劃要求。
(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開發商拿著上述幾個證件以及與建築商簽訂的合同,到建設委員會進行登記,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證明材料;
(二)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五)商品房預售方案。」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商品房預售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同意預售或者不同意預售的答復。同意預售的,應當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同意預售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證的復印件只能作為一種參考。由於商品房預售五證問題涉及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礎,特別是其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為重要。因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直接影響到購房者將來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而《房屋的預售許可證》將直接影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
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usaintfinance/article/b0-i3549155.html
⑸ 房地產審批手續流程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流程是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單體工程審查;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轉移登記。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5)開發住宅審批擴展閱讀:
立項審批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管理監督的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也是一種程序。
基本內容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步驟: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⑹ 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全流程
規劃報建辦事程序
一、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程序
1.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提交的資料:
(1) 項目建議書批准文件資料;
(2)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3) 建設項目申請選址報告;
(4) 環境影響報告書;
(5) 選址位置圖及其用地范圍圖。
2.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程序:
(1)提出選址申請:建設單位持所需提交的資料向選址所在鎮規劃建設辦提出選址申請。
(2)提出選址意見: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初步選址意見。
(3)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單位按初步選址意見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內有關部分,經鎮規劃建設辦簽署初步意見後,附上應提交的文件資料,統一報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
(4)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交由鎮規劃建設辦發給建設單位。
二、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事程序
1.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提交的資料:
(1)申請用地報告(需說明項目性質、用地依據、建設用途、面積、技術工藝流程及環境要求等情況,並說明被徵用地的類別、水電、交通、房屋拆遷情況);
(2)建設項目的有關批件(主管部門、計劃部門、市鎮政府批復,建設別墅式商品房和連壁式單門獨院商品住宅須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圖或地塊所在區的規劃圖,總平面布置圖(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國土、環保、水電、供電、交通、公路、市政、消防、衛生等)的書面意見;
(5)規劃科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復印件(不需辦理選址意見書的除外)。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程序:
(1)申請建設用地單位備齊規定的文件資料,向所在鎮的規劃建設辦申請定點,並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表。
(2)選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線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其用地性質、面積和范圍,按照城市規劃,議定用地的具體位置和界線,並標注在地形圖或所在規劃的地塊圖上。
(3)徵求意見
申請建設用地單位根據需要徵求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對用地的位置和界線的具體意見。
(4)提供規劃設計要點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規劃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向申請單位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建設單位根據規劃設計要點進行總圖設計。
(5)審核規劃設計總圖
鎮規劃建設辦組織審核申請單位提供的規劃設計總圖,(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並簽署初審意見後,連同有關附圖、附件統一報規劃科審批。
(6)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交鎮規劃建設辦發給申請建設用地單位。
(6)開發住宅審批擴展閱讀: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准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報建程序
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
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1]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
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
網路-報建
⑺ 住宅樓審批手續全過程
一、規劃選址、定址
1、規劃選址:新建房屋持書面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劃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個人建房規劃選址意見書》。
2、規劃定址:持用地批准文件領取、填寫《漢中市個人建房規劃審批表》,申報資料齊全後,相關部門現場踏勘,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15個工作日內下達規劃許可通知至辦事處、村(居)委會。
二、施工圖審查
1、建房戶持規劃設計條件委託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施工圖報規劃部門審查,也可委託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報審經批準的標准型施工圖,規劃部門20個工作日內完成建築施工圖審查工作。
2、建房戶領取《個人建房規劃定位放線任務書》,並對遵守和服從規劃管理做出承諾。
三、開工放線及竣工驗收
1、建設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建房戶提出申請,3個工作日內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技術部門與規劃、國土、辦事處、村組,現場實施個人建房開工放線。
2、基礎達±0.00,城建監察支隊現場驗線。
3、房屋竣工辦事處、村組初驗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專項驗收。
4、驗收合格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個人建房應交規費
1、行政規費: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築面積30元/m2收取(僅收非農業戶口及違法建設經處理保留使用的)。依據漢政發(1999)32號文。
2、技術服務性收費:
(1)測量定位放線費,每件(戶)648.52元,依據國測財字(2002)3號文。(由施測單位收取)
(2)施工圖設計及服務費:建房戶按規劃設計條件委託設計單位設計的,設計費由建房戶與設計單位協商;使用標准型施工圖,並提供施工過程技術咨詢服務的,收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元。(由提供施工圖的企業收取)
個人建房報建須知 一、個人建房規劃審批要求及應完善的資料:
1、填寫《漢中市個人建房申請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證、建房用地審批表);
4、房屋照片(僅限危房);
5、房屋鑒定報告(僅限擴建加層和危房);
6、1:2000地形圖;
7、四鄰協議書;
8、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持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以下情況不批准個人建房:
1、不符合規劃用地性質的;
2、壓占規劃道路紅線的;
3、城市規劃道路兩側各50~100米范圍內的;
4、在村莊規劃范圍以外的;
5、城市規劃嚴格控制區內的;
6、已公告列入近期拆遷范圍內的;
7、原房屋無法承受加層荷載的;
8、建築間距無法滿足規劃技術條件,四鄰有糾紛的;
9、房屋產權不明晰或屬違章建築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能批准個人建房的。
⑻ 良田轉住宅開發用地的審批程序
你應該先去查找下你們當地的政策,每個省份都有不一樣的徵收規定。按土內地管理法來說,良田是不容允許徵用的。只有荒地才能利用,不得佔用耕地;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佔用良田;不得用少征多或征而不用。只能通過徵用轉為國有土地,通過招、拍、掛形式轉由開發商開發建設。
⑼ 房地產前期開發的相關問題:住宅需要立項嗎
一、立項審批 1、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項目地形圖(一份) 8、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 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1 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 (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 1、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 2、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 3、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 4、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施工許可證》; 3、竣工驗收備案表; 4、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工程質量保修書; 9、工程竣工結算書;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 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類別核定書; (3)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4)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圖紙會審記錄; (7)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8)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工程施工進度表; (10)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1 1)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1 2)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1 3)竣工圖。 2、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圖。 五、辦理預售許可證 l、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證書、營業執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證。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計劃部門簽發的《項目投資許可證》。 5、如向境外銷售,需提供境外銷售商品房批文。 6、已簽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層以下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基礎和結構工程;四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首層結構工程,無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四層結構工程。 8、建設銀行審核開發建設資金要達到工程總投資25%以上資金的驗資證明。 9、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 10、預售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他項權。 1 1、具有預售說明書(內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點、裝修標准、售價表、銷售計劃;公共建築的分攤、項目工程施工進度、開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 1 2、項目規劃平面圖(由核發預售許可證部門在平面圖中註明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座落位置和樓號)。 1 3、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⑽ 投資者與開發公司合作開發一個住宅樓,所有審批手續都齊全,工商局以無照經營處45萬元罰款,這樣合法嗎
你好!
所有審批手續都齊全?包括工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嗎?如果給工商局以專無屬照經營處以罰款,那明顯您或您投資點沒有營業執照,無照經營的特徵是很明顯的,至於處罰金額的多少合理不合理,那要看您違法的經營額的多少了,建議您與當地的工商機關做好溝通。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