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審批制度
㈠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批表中的編制人、申報人、審核人及審批人由誰來簽字;依據什麼文件
一、施工組織設計:
1、、編制: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編制,項目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參與編制。由本人簽字。
2、審核:項目部上一級管理機構的技術負責人,一般是企業總工程師,或者是企業派出機構的技術負責人。由本人簽字。
3、審批:總監理工程師,沒有實行監理的項目為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由本人簽字。
二、依據:根據《& 建築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GB& /& T& 50502& 一2009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3、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准備案;
4、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三、施工組織設計:
1、、定義:施工組織設計(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是用來指導施工項目全過程各項活動的技術、經濟和組織的綜合性文件,是施工技術與施工項目管理有機結合的產物,它能保證工程開工後施工活動有序、高效、科學合理地進行。
四、根據《 建築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GB / T 50502 一2009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 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3、 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准備案;
4、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拓展資料
重要性:
明確施工目標的同時,應強化施工管理力度。注意理順施工生產活動中人與人之間的協作配合關系,落實責、權、利一致的原則,使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心情舒暢,精神飽滿。當一名施工技術員不但自己要有高質量的技能,而且還要具備科學的管理能力。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在開展工作過程上依靠集體的力量,雙方達成共識,那麼開展工作就更有勢力、更有沖勁。這樣,哪怕工程再大、樓宇再高、要求再嚴,我們都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㈡ 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502-2009)的編制和審批程序是什麼
3.0.3 施工組織設計應以下列內容作為編制依據:
1 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
2 國家現行有關標准和技術經濟指標;
3 工程所在地區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建設單位對施工的要求;
4 工程旅工同或招標投標文件;
5 工程設計文件;
6 工程施工范圍內的現場條件,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氣象等自然條件;
7 與工程有關的資源供應情況;
8 施工企業的生產能力、機具設備狀況、技術水平等。
3.0.4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施工部署、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准備與資源配置計劃、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計劃等基本內容。
3.0.5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批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支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
2 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
3 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准備案;
4 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
㈢ 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一、嚴格按照設計單位設計的圖紙進行施工,如工程需要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或學校主管領導簽證單方可變更施工。
二、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有施工隊伍施工,就有甲方施工管理人員在現場。
三、現場施工員要認真作好現場施工日誌的登記,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做到每天通報,每周講評。
四、配合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好施工隊伍,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五、嚴把材料關,用於本工程的建築主材甲方材料員必須驗收簽證,防止假冒偽劣產品用於本工程。嚴把材料配比關,砼、砂漿配比要進行試配,合格後才能按配比施工,材料要用料計量,隨時抽查。
六、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審計及有關人員作好工程量驗收和簽證工作。
七、在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的重要部位的施工,現場施工主管及施工員要現場跟班,親自監督,嚴把質量關。
八、對於工程的隱蔽部位,要嚴格管理,畫出隱蔽部位竣工圖,嚴格工程量簽證,並作好資料收集存檔,做到有據可查。
九、尊重客觀事實,妥善地解決問題。
十、加強施工管理人員自身廉潔,嚴禁接受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饋贈和請吃請喝
㈣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有哪些規定
1、編制審核:建築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蓋單位章。
2、專家論證審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了論證審查;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3、審批:項目部將企業技術負責人簽批後的專項方案及專家論證意見一同報項目總監,總監依據強制性標准等要求對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簽名批准實施工。
(4)施工方案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安全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並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並採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3)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a)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d)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c)懸挑式腳手架;d)門型腳手架;e)掛腳手架;f)吊藍腳手架;g)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採用人工、機械廠拆除或焊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a)建築幕牆的安裝施工;b)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c)隧道工程施工;d)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e)特種設備施工;
f)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g)6m以上的邊坡施工;h)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i)港口工程、航道工程;j)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㈤ 建築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程序是否需建設單位審批簽字蓋章此規定具體依據在哪裡
需要的;依據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依據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組織實施。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專項方案經論證後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並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後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第八條重新審核。
(5)施工方案審批制度擴展閱讀:
專項施工方案審批的相關要求規定:
1、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註明,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㈥ 施工方案審批制度
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的有關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為了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應制訂本制度:
1、安全生產組織設計編審內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各種設施布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採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③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編制。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採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④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范,「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布設合理有效, 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⑤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⑦文明施工,減少雜訊,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工程採用全封閉作業。
2、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所謂特殊工程是指結構復雜、超高層、跨度大、工藝要求高、所處位置特殊的工程,這些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工程、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井架搭設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有設計依據,強度計算,並有詳圖和文字說明。
3、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點防坍塌、防雷擊、防觸電、防颱風等。
②夏季施工,重點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點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術措施落實。
①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除口頭外,應有書面材料,並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註明交底日期。
②項目經理要注重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③項目部應建立實施技術措施計劃目標管理考核制。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項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審核者、批准者的會簽程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項目)。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