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的負債
1. 行政單位會計的負債有哪些管理要求
行政事業單位採用的一般為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形式,即當月增加記當期收入,當月減少記當期支出。
2. 行政單位的負債包括哪些
行政單位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各項資產償還的債務,包括應繳預算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其他應付款等。
3. 行政單位負債類的會計科目有哪些
負債類 2001 應繳財政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取得的按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包括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收入等。行政單位按照國家稅法等有關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通過「應繳稅費」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繳財政款項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繳財政款應當在收到應繳財政的款項時確認。 四、應繳財政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按照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處置資產取得應當上繳財政的處置凈收入的賬務處理,參見「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三)上繳應繳財政的款項時,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應當上繳財政但尚未繳納的款項。年終清繳後,本科目一般應無余額。 2101 應繳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稅法等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行政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繳納的稅費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繳稅費應當在產生繳納稅費義務時確認。 四、應繳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因資產處置等發生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繳納義務的,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因出租資產等發生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繳納義務的,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借記「應繳財政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從職工工資中代扣個人所得稅]或「經費支出」科目[從勞務費中代扣個人所得稅],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應繳未繳的稅費金額。 2201 應付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工資(離退休費)」、「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他個人收入」以及「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應當在規定支付職工薪酬的時間確認。 四、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應付職工薪酬時,按照計算出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房租等費用時,按照實際扣除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工資),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照代扣代繳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工資),貸記「應繳稅費」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代扣代繳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工資),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三)繳納單位為職工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時,借記本科目(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2301 應付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購買物資或服務、工程建設等而應付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賬款應當在收到所購物資或服務、完成工程時確認。 四、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所購物資或服務、完成工程但尚未付款時,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同時,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應付賬款,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核銷的應付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五
額的繁育五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 2302 應付政府補貼款
一、本科目核算負責發放政府補貼的行政單位,按照規定應當支付給政府補貼接受者的各種政府補貼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支付的政府補貼種類進行明細核算。行政單位還應當按照補貼接受者建立備查簿,進行相應明細核算。
三、應付政府補貼款應當在規定發放政府補貼的時間確認。 四、應付政府補貼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應付政府補貼時,按照規定計算出的應付政府補貼金額,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應付的政府補貼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應付未付的政府補貼金額。 2305 其他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除應繳財政款、應繳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政府補貼款、應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項償還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應付及暫存款項,如收取的押金、保證金、未納入行政單位預算管理的轉撥資金、代扣代繳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類別以及債權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其他各項應付及暫存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其他各項應付及暫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因故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其他應付款項,應當按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核銷的其他應付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2401 長期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長期應付款的類別以及債權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付款應當按照以下條件確認:
(一)因購買物資、服務等發生的長期應付款,應當在收到所購物資或服務時確認。 (二)因其他原因發生的長期應付款,應當在承擔付款義務時確認。 四、長期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長期應付款時,按照應付未付的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償付長期應付款時,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
(三)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長期應付款,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科目。核銷的長期應付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尚未支付的長期應付款。 2901 受託代理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接受委託,取得受託管理資產時形成的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委託人等進行明細核算;屬於指定轉贈物資和資金的,還應當按照指定受贈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受託代理負債應當在行政單位收到受託代理資產並產生受託代理義務時確認。 四、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參見「受託代理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尚未清償的受託代理負債。
4. 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
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
(一)借入款項
事業單位的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其核算特點:一般不預計利息支出,實際支付利息時,為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而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事業支出;為開展經營活動而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經營支出。
(二)應繳款項
事業單位的應繳款項包括按財政部門規定應繳預算的資金(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款)、按稅法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應交稅金)等。
1、應繳預算款
事業單位的應繳預算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應繳入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應繳預算款項主要包括事業單位代收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管理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事業單位應當設置「應繳預算款」科目,核算各項應繳預算款的收取和上繳情況,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該科目應無余額)。取得應繳預算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預算款」科目,上繳時,借記「應繳預算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應繳財政專戶款
事業單位的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事業單位應當設置「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核算各項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的收取和上繳情況,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年終該科目應無余額)。收到應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借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 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主要指的是哪些方面
初級會計職稱 考試中的考試方向,趕緊來看看下面的內容吧! 行版政事業單位的負權債:(一)應繳款項 事業單位的應繳款項包括按財政部門規定應繳預算的資金(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款)、按稅法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應交稅金)等。 1、應繳預算款 事業單位的應繳預算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取得的應繳入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應繳預算款項主要包括事業單位代收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管理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應繳財政專戶款 (二)借入款項 事業單位的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其核算特點:一般不預計利息支出,實際支付利息時,為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而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事業支出;為開展經營活動而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計入經營支出。
6.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結余減少【53746.85】,應該是結轉收入和支出以後的結果,結轉後支出與收入應該為零。
現在表中收入與支出未結轉至結余,所以結余數據不應該有變化。
把支出,收入清零,表示支出與收入結轉到結余里,表即平。。
供參考。。
3、如果按上表數據,做下一年資產負債表時,表中「結余」一欄,年初數應為多少?
應為 38942.88 。
7. 論述行政單位負債的含義及主要內容
行政單位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各項資產償還的債務,包括應繳預算款回、應繳財答政專戶款、暫存款等。行政單位的會計要素之一。
行政單位負債主要內容包括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暫存款。
應繳預算款是指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按規定取得的應繳財政預算的各項款項,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款、贓物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應繳預算的資金等。
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行政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範圍及管理辦法,按國務院和財政部規定辦理。
暫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及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
8. 行政單位的負債是如何確認與計量的
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什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各項負債應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
9. 負債是行政單位佔用國家或其他單位的資金對還是錯
在法律上講應該是不對的。但行政單位都是政府的組成部門,代表的是政府行為,所以很難界定。
10.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如何填列
一、行政單位資產負債表的編制說明
(一)本表「年初余額」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內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額」欄內。
(二)本表「期末余額」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資產類項目。
(1)「庫存現金」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庫存現金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期末庫存現金中有屬於受託代理現金的,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屬於受託代理的現金金額後的余額填列。
(2)「銀行存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銀行存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期末銀行存款中有屬於受託代理存款的,本項目應當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屬於受託代理的存款金額後的余額填列。
(3)「財政應返還額度」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財政應返還額度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應收賬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預付賬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預付給物資或者服務提供者款項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6)「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7)「存貨」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為開展業務活動耗用而儲存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固定資產」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價。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折舊」科目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9)「在建工程」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除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外的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中屬於非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額填列。
(10)「無形資產」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無形資產原價」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累計攤銷」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待處理財產損溢」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待處理財產的價值及處理損溢。本項目應當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12)「政府儲備物資」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儲存管理的各種政府儲備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政府儲備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佔有並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公共基礎設施」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中「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公共基礎設施原價」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佔有並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原價。本項目應當根據「公共基礎設施」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佔有並直接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的累計折舊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折舊」科目中「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中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額填列。
(15)「受託代理資產」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受託代理資產的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其中受託儲存管理物資的金額)加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中屬於受託代理資產的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負債類項目。
(16)「應繳財政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按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應繳稅費除外)。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財政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應繳稅費」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應繳未繳的各種稅費。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稅費」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繳稅費」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18)「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應付賬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應付政府補貼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支付的應付政府補貼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政府補貼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其他各項應付及暫收款項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2)「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承擔的1年以內(含1年)到償還期的非流動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23)「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承擔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的應付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1年以內(含1年)到償還期的長期應付款金額後的余額填列。
(24)「受託代理負債」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受託代理負債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其中受託儲存管理物資對應的金額)填列。
3.凈資產類項目。
(25)「財政撥款結轉」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6)「財政撥款結余」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滾存的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7)「其他資金結轉結余」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滾存的除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項目結轉」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滾存的非財政撥款未完成項目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科目中「項目結轉」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資產基金」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預付賬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非貨幣性資產在凈資產中佔用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資產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9)「待償債凈資產」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期末因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等負債而相應需在凈資產中沖減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待償債凈資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二、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余額」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內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額」欄內。
(三)本表「期末余額」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資產類項目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資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財政應返還額度」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財政應返還額度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應收賬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6)「預付賬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預付給商品或者勞務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存貨」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耗用而儲存的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存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9)「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事業單位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資產,如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投資」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0)「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持有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股權和債權性質的投資。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11)「固定資產」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價。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各項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2)「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各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攤銷」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無形資產原價」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累計攤銷」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待處臵資產損溢」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待處臵資產的價值及處臵損溢。本項目應當根據「待處臵資產損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待處臵資產損溢」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15)「非流動資產合計」項目,按照「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待處臵資產損溢」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負債類項目
(16)「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應繳稅費」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應交未交的各種稅費。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稅費」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繳稅費」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則以「-」號填列。
(18)「應繳國庫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國庫的款項(應繳稅費除外)。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國庫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應繳財政專戶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繳入財政專戶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應付票據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2)「應付賬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3)「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按合同規定預收但尚未實際結算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4)「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應付未付的其他各項應付及暫收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5)「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事業單位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如承擔的將於1年內(含1年)償還的長期負債。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26)「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借入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本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借款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27)「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應付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應付款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3.凈資產類項目
(28)「事業基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9)「非流動資產基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非流動資產佔用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專用基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按規定設臵或提取的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本項目應當根據「專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財政補助結轉」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滾存的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2)「財政補助結余」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滾存的財政補助項目支出結余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補助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3)「非財政補助結轉」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滾存的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4)「非財政補助結余」項目,反映事業單位自年初至報告期末累計實現的非財政補助結余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如「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為虧損數,則以「-」號填列。在編制年度資產負債表時,本項目金額一般應為「0」;若不為「0」,本項目金額應為「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號填列)。
「事業結余」項目,反映事業單位自年初至報告期末累計實現的事業結余。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事業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為虧損數,則以「-」號填列。在編制年度資產負債表時,本項目金額應為「0」。
「經營結余」項目,反映事業單位自年初至報告期末累計實現的經營結余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余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余額為虧損數,則以「-」號填列。在編制年度資產負債表時,本項目金額一般應為「0」;若不為「0」,本項目金額應為「經營結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號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