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吸毒行政
❶ 首次吸毒被行政拘留會不會社區戒毒
首次吸毒被行政拘留後,被認定吸毒成癮的,應根據《禁毒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任吸毒人員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
不接受社區戒毒的,應根據《禁毒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十七條規定,對吸毒人員處強制隔離戒毒二年。
《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❷ 初次吸毒行政拘留5天,對以後辦戶口有影響嗎
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會被錄入吸毒人員庫,對以後辦戶口沒有影響。
但是,在辦戶口時,戶籍民警會核實是否有違法犯罪前科,公安機關發現為吸毒人員的,會對你進行尿檢的。
❸ 第一次吸毒治安行政拘留可以參加教師招聘嗎,能通過嗎
第一次吸毒被行政拘留,如果參加教師招聘,政審不會通過,將會受影響。供你參考。
❹ 初次吸毒應由什麼機構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版的,處十日以權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吸毒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❺ 初次吸毒怎麼處理
第一次什麼事沒有,分地方也分辦案民警和辦案單位,人講究點的不敢上嚴打你說點好話一般就是罰款500到2000不等
第二次肯定是拘留然後掛社區戒毒
第三次如果你家沒有硬人後果我不多說了
❻ 初次吸毒會是什麼罪行
法條:
《治安復管理處罰法》制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評析:據此,第一次吸毒可能被判處10-15日拘留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望採納。
❼ 吸毒初次被抓,一般怎麼判
吸食毒品不屬於犯罪行為,處拘留和罰款。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7)初次吸毒行政擴展閱讀
吸毒成癮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或者強制隔離戒毒。
根據《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❽ 第一次吸毒應該受到怎麼的處罰!
只要是抄吸毒被抓後,就首先對吸毒人員進行行政拘留,然後會對吸毒人員是否吸毒成癮進行認定,如果認為吸毒人員已成癮,就要進行強制戒毒。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
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除。
只有經過尿液化驗,毒品為陽性的才能確定為吸毒人員。
治安拘留、罰款、沒收毒品屬於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決定,不需要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