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行政執法局
⑴ 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在哪裡
坐車到狀元,然後乘坐302中巴車就可以到達。
⑵ 溫州行政執法局電話是多少
溫州行政執法局電話是:88968535,傳真:088968535,地址位於溫州市惠民路858號。
2002年1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溫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同年3月,溫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
(2)龍灣區行政執法局擴展閱讀:
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市政、公用事業、城市綠化、市容環衛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和管理標准,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衛等各項專業規劃,參與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的審查。
3、負責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全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考核工作;指導各縣(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
⑶ 溫州市公安局的下屬機構
(一)辦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調查、收集、分析、研究、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助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組織新聞發布;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以及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承擔局機關文件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文件的審核和會議管理工作;受理、督促查處群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負責局機關檔案管理和公安史志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檔案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楊枝立
(二)紀委監察室
在市局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省廳紀委有關業務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履行黨內監督、行政監察等職責,實行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室合署辦公的管理體制,下設辦公室、案件檢查室、控審室和黨風廉政室。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楊遇春
(三)警務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現場執法、值勤情況進行督察。
警務督察室與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周輝
(四)幹部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及組織部門管理、考核、推薦縣(市、區)公安局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負責管理市區公安機關公安編制的分配、使用,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指導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調配的審核和人民警察警銜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人民警察出國(境)任務審批和出國(境)人員政治審查;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優撫工作;協同省消防總隊對市消防支隊團、營兩級班子及警衛處排職以上幹部的考核、任免建議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以及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五)警務處
負責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和警容風紀工作,承擔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獎勵和評優創模工作,負責立功集體和個人的考核、審核上報工作;綜合、協調公安政治工作,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綜合性活動,制訂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調研、掌握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情況,負責審核、起草隊伍建設等重要文件和政工會議報告以及政工文書檔案、信訪、統計及政治部行政事務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朱成元
(六)宣傳處
研究制訂公安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和措施;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審核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和新聞報道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工作;管理《溫州都市報-警方周刊》編輯部工作;承擔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徐曉海
(七)教育訓練處
制訂全市公安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在職民警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和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導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的建設和教學工作;負責公安院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警察體育活動;承擔市前衛體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李建龍
(八)老幹部處
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組織生活、後勤服務和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吳紅曼
(九)機關黨委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的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丁建輝
(十)指揮中心
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在各業務部門分類預案的基礎上,綜合制訂處置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的工作預案,實施統一指揮調度;負責公安統計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黃偉軍
(十一)略
(十二)略
(十三)經濟文化保衛(基層基礎工作)支隊
派出所建設工作指導。派出所警務機制建設、派出所規范化建設指導,派出所基層基礎業務考核;社會安全防範業務指導。單位安全防範、社區防範、公共安全防範的指導,社會治安安全防範新秩序建設指導;社區警務建設指導。社區警務室建設、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警調銜接、社區矯正幫教、重點人員管控、徵兵政審和社區治安新秩序建設的指導;常住人口管理指導。居民居住地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人戶一致管理和城鎮戶籍制度改革、「三實管理」指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重點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新秩序建設的指導。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金建光
(十四)經濟犯罪(金融犯罪)偵查支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直接參與和組織指導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協調、協助縣(市、區)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和布控;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邱溢鵬
(十五)治安支隊
掌握全市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治安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區)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槍支彈葯、爆炸物品、危險物品、核材料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負責人口統計工作;管理邊境區通行證的簽發工作;指導治保會、保安服務公司等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陳建國
(十六)治安二支隊
配合、協調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行使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刑事案件偵查權;為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提供執法保障,發揮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案事件的調處作用;指導、協調各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的相關執法保障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汪澤斌
(十七)流動人口管理支隊
貫徹執行流動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市流動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相關治安管理的政策、文件;指導全市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發證和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工作,為政府決策和社會查詢提供服務;指導全市流動人口中高危人員的列管控制和居住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動態信息的掌握、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全市流動人口年報統計工作的數據匯總、分析;指導、協調全市「外警協管外口」警務協作工作;承擔與溫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的銜接、協調、配合。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王志平
(十八)刑事偵查支隊
承擔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指導、服務和實戰職能;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項斗爭;指導、組織、參與嚴重暴力案件、涉外案件和跨縣(市、區)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與外省、市的刑偵協作工作; 研究制訂全市刑偵基礎業務和專門手段的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刑事技術三級中心和刑事犯罪信息中心建設,組織刑事技術的推廣應用;負責部分重特大案件的現場勘查、復查和會診;負責痕跡物證的檢驗、鑒定工作;為全市刑偵部門偵破疑難案件提供技術、情報和信息支援;管理、考核全市刑偵職業據點建設。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馮蔣龍
(十九)禁毒支隊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規律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參與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涉毒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非法使用、製造、運輸、販賣精麻葯品,組織指導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承擔市禁毒辦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陳東晨
(二十)略
(二十一)出入境管理局
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審批、辦理公民因私出國、公民因私去港澳台的各項證照;辦理外國人各類簽證和居留證及華僑、港澳台同胞暫住各類簽注或延期手續;受理、審批加入、退出、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指導、管理不準出入境人員的控制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基礎性外管工作,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報,協助偵破偷渡案件。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李維中
(二十二)監所管理支隊
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羈押場所和人員的監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羈押情況,研究制訂有關監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檢查、督促監管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指導看守所罪犯再犯罪案件的偵查和配合偵查機關的獄偵破案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場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導、監督留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檢查、督促監管羈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承擔市局婦女教養對象的管教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胡建斌
(二十三)交通警察支隊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研究、制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和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的對策措施,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市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道路標志線的設置與管理及非交通佔道的管理;參與全市道路建設規劃與設計;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安全檢測、管理和機動車駕駛員適應性檢測;負責、指導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證件的核發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港澳台和外籍駕駛員在溫申領駕駛證件的審批、發放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涉外交通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新認定及責任人處罰的復議;負責全市公安交巡警系統的財務管理;指導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參與對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的產品技術監督;維護公路治安秩序,接受公民報警;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救助在道路上遭受意外受傷、突然患病或者遇險的人員。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曾緒賢
(二十四)特警支隊
維護城市警區內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接受群眾報警,救援危難群眾;承擔處置全市暴亂、騷亂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等突發性事件;制止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嚴重暴力犯罪行為。
辦公地址:鹿城區上陡門二組團
負責人:邵曳戎
(二十五)略
(二十六)法制支隊
負責公安機關內部的執法監督和法制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市局有關公安行政管理執法文件的起草和審核工作;審批全市公安機關辦理的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案件;負責刑事、行政案件的審核工作;辦理由市局承辦的刑事、行政復議案件及刑事、行政案件的理賠工作;負責市局行政訴訟、賠償訴訟的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參與對重大、疑難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處理的研究;負責公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徐良悟
(二十七)略
(二十八)信息通信(科技)處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系統建設的發展及其聯網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業務資料庫建設和計算機應用軟體的開發和推廣,為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負責保障公安信息通訊網路的正常運行; 負責對全市公安系統有線、無線、機要、圖像通信等業務的發展規劃和建設;承擔市局機關計算機、通信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全市公安科技規劃論證、協調、指導;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評審和實施,負責全市公安科技立項、申報、成果鑒定、驗收、獎勵和技術推廣;實施對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的行業管理和技術監督;做好全市的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及學術交流。)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包家順
(二十九)後勤處
負責全市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劃、申報、分配及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建設的規劃和檢查、指導;負責全局性重大會議、偵破重特大案件和暴力案件以及大型活動保衛工作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被裝發放工作;負 責局機關財務、基建、房產管理、裝備管理及民警醫療保健生活等服務後勤保障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陳錦波
(三十)審計室
指導、檢查全市公安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各縣(市、區)公安局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經濟活動的審計調查。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何友興
(三十一)看守所
承擔全市三類案件(危害國家安全、判處無期徒刑以上、涉外案件)、市局機關和龍灣分局等單位承辦的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後的羈押和刑期在1年以下短刑犯的管教、改造任務。
辦公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度山村
(三十二)水上分局
負責市區內河(內港)水域的船舶、船閘、渡口、浦口及水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一般刑事案件;辦理水上集體戶口和對外來進出港船舶的登記工作。
辦公地址:鹿城區江濱西路株柏公寓8幢二樓
負責人:潘為寧
(三十三)交通治安分局
負責市區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旅遊客車、租賃車及各類貨運車輛的相關站、區、點和線路的治安秩序的維護和案件的管轄。
辦公地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機場大道雲翔大廈二樓
負責人:汪建武
(三十四)略
(三十五)強制戒毒所
負責對全市因吸毒、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強制生理脫毒、身體康復及法律、道德教育。
辦公地址:甌海區三垟街道東垟路1號
負責人:
(三十六)市人民警察學校
承擔全市公安機關新民警上崗培訓、在職民警的崗位培訓、民警警銜晉升培訓等工作。
市人民警察學校增掛溫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的牌子。
辦公地址:甌海區南白象鎮頭陀路4號
負責人:胡益遜
(三十七)機場公安分局
負責機場范圍內的空防安全、治安管理、刑事偵查、交通管理、消防監督等工作,具體如下: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為旅客提供熱情服務;負責機場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保障旅客出行的安全有序;負責查辦機場范圍內治安、刑事案件;負責機場的安全防範和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辦公地址:龍灣區機場大道1號
負責人:王曉敏
⑷ 溫州市龍灣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機構簡介
主要服務內容有:辦理城鄉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領的有關證照;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生產性、經營性等項目需報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的有關證照或批復;受理各類投資政策和各種證照申領的咨詢、資料發放等事項。
審批服務中心位於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東裙樓,辦公面積3100平方米。目前,區發展和改革局、工商分局等22個單位在審批服務中心設立了窗口,辦理各類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193項,窗口工作人員70餘人。還下設了一家農林局分中心,19項審批服務事項進入分中心辦理,涉及農業、林業、畜牧業、農機4個方面。 審批服務中心以「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為總要求,以「真情服務 依法高效」為服務品牌,不斷改革行政審批方式,簡化辦事程序,實行一站式服務、陽光下作業、規范化辦公的運作模式。努力將審批服務中心打造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紐帶,政府部門依法行政、高效服務的載體,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
⑸ 龍灣區公務員工資收入多少怎麼算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 3100元;正科級 3300元;副處級 3600元;正處級 4000元;副廳級 4400元;正廳級 5000元;副部級 5500元;正部級 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
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2014年公務員工資改革:
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已明確目標和方向
根據2013年2月國務院轉發的《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干意見》工作任務,胡穎廉就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點應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具體做法有兩點,一是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二是完善職務和職級並行的薪酬制度。
「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支撐,基層公務員更是上情下達的關鍵環節」,胡穎廉認為,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地區差別不合理的問題。現實中,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補貼相差可達3至4倍,同一省內不同地區也存在差距,不僅挫傷了積極性,也直接影響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職務和職級並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陞官」的狹窄路徑之外,拓寬「職級」這條路。這方面深圳走在全國前列。作為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深圳於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規定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同時開始正式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並為後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
「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將延續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導向,更加註重公平正義,而且注重從制度設計上找尋出路。」胡穎廉如是表達對未來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期待。
調整工資結構
人社部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已經對各省公務員津貼補貼發放情況做了調查摸底。下一步,人社部將制定嚴格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在大幅降低津貼補貼在公務員工資佔比的同時,也使得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由暗轉明。
上述專家說,新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出台之後,受益最直接的將是絕大部分基層公務員群體,對於中西部、尤其是一些邊遠地區的公務員,國家將會提高津貼補貼標准,相應地,中西部地區公務員的整體工資收入水平也會隨之提高。
我國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主要的依據是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等政策法規。公務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組成。基本工資標准全國統一。公務員職務高,相應級別就高,基本工資也高。從國務院總理到鄉鎮一級政府的科員、辦事員,共分27個級別。基本工資最高與最低的比例是12:1。
⑹ 龍灣區護照在哪裡辦理
一、可以到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具體地址為:浙江省溫州內市龍灣區府後路77號龍灣區行容政服務中心三樓;值班電話:0577-85880100;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可以到鹿城區辦理,自2019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實行「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6)龍灣區行政執法局擴展閱讀:
辦理護照所需資料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⑺ 溫州市龍灣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怎麼樣
溫州市龍灣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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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永中街道羅東街歸屬哪個行政執法隊
隸屬於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管轄區域范圍。
⑼ 溫州市龍灣區算市區嗎
龍灣區屬溫州市區,是1984年12月,由國務院批准建立的。浙江省溫州市三大城區(鹿城區、甌回海區答、龍灣區)之一,只有這三大城區區的公民身份證上是:浙江省溫州市XX區XXXX,其他屬溫州地區的縣市顯示的是:浙江省XX縣(市)XXXX。
建國後,溫州市成立。1981年地市合並,原市區改設區,名溫州市城區。1984年改名鹿城區。
甌海區原系溫州市郊區,1981年12月析出建置甌海縣,1992年3月撤縣設區,並歸並溫州市區。
但是,在老一代的溫州人看來,正式的溫州人是鹿城區人(甚至有認為屬鼓樓街道 、朔門街道、五馬街道、大南街道、小南街道、市中街道等溫州老城區內的才算正宗的溫州人)。
但行政規劃則鹿城區、甌海區、龍灣區屬溫州市區。
⑽ 龍灣區勞動監察大隊
勞動監察大隊歸屬勞動局,是國家行政執法部門,只有周一至周五上班辦公,其他時間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