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法規
㈠ 幾個地區出台了綠色建築相關的強制性規定幾個地區出台了綠色建築政策性文件幾個地區制定了獎勵措施
北京:自2013年6月1日始,新建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准,並基本達到綠色建築等級評定一星內級以上標准。容
《北京市發展綠色建築推動生態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深圳:2013年8月20日起,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民用建築,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遵守國家和我市綠色建築的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至少達到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國家一星級或者深圳市銅級的要求。
《深圳市綠色建築促進辦法》
今年還有上海,山東部分城市,江蘇部分城市....
㈡ 綠色建築有沒有強制條文使用規定隔音砂漿
那當然沒有啦,這么跟你說吧,只要做好隔音減震措施,控制好DB,滿足綠建就行了。
㈢ 國家發布的有關節能的法律法規、條例有什麼
通用法律法規及政策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版生能源法
3 重點用權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
4 節約能源監測管理暫行規定
5 能源標准化管理辦法
6 節約用電管理辦法
7 關於建立GDP能耗指標公報制度的通知
8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能源發展重點專項規劃
9 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十五規劃
10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十五」規劃
11 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
12 節能中長期規劃
13 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14 國務院關於「十一五」期間各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計劃的批復
15 「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
16 能源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㈣ 綠色建築現在是否硬性規定
新的《綠色建築評價標准》比之前的更加嚴格,所涉及的內容也更加廣泛。此次更新的內評價標準是在總容結了近年來我們自己國家評價的實踐經驗和所研究的成果的基
礎之上,經過領導的多次組織專題研究和測評,當然其中也借鑒了很多國外比較先進的評價標准經驗,也是徵求了和此方面有關人事的意見。此次的評價標准比之前
的更加廣泛,評價對象范圍比之前更加廣泛,評價的各個階段也是更加的清楚明確,評價的方法比之前的也更加合理科學。
評價綠色建築主要有六個指標,在每一個的指標下,滿足一定的項數就可以被評為一星級綠色建築、二星級綠色建築或者三星級綠色建築。最新的評價標准中是采
用打分的方式評價的,總分達到45-50分是一星級,60分是二星級,80分是三星級。評審專家認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雖然需要,但做起來容
易,也不需要多少錢,就4分。這樣一來,不少過去被評為一星級的項目現在可能評不上,二星級可能降為一星級,三星級則降為二星級或者一星級。
㈤ 有關綠色建築在市政方面的法規 標准
你好。
2009年、2010年分別啟動了《綠色工業建築評價標准》、《綠色辦公建築評價標准》編制工作。
2011年中國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項目數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長,綠色建築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呈現出良性發展的態勢。截至到2011年底,中國取得綠色建築標志的項目達353項,2647棟建築,3488萬平方米,其中設計標識項目330項,建築面積為3272萬平方米;運行標識項目23項,建築面積為216萬平方米。其中2011年,全國獲得綠色建築標志的項目是241項,1950棟建築,建築面積2504萬平方米。
隨著中國綠色建築政策的不斷出台、標准體系的不斷完善、綠色建築實施的不斷深入及國家對綠色建築財政支持力度的不斷增大,中國綠色建築在未來幾年將繼續保持迅猛發展態勢。
2012 年5月國家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快推動中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3年1月6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築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准要求。同時還對"十二五"期間綠色建築的方案、政策支持等予以明確。
更多的資料可以到建築用品必省網查看。城鄉建設部也有。
用心回答,歡迎採納
㈥ 當前我國政策,行業規范等對綠色建築技術有哪些規定要求
我國中央和地方制定的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是我國現行綠色建築建設的主要技術依據,但內規定的只是綠色容建築設計完或建成完之後的達標情況,而現有的設計類標准也都無法有效地用於指導具體的綠色設計和實踐,極大影響了設計單位對綠色建築的積極性。
㈦ 一星級綠色建築標準是什麼
當綠色建築總得分達到50分時,綠色建築等級為一星級。
《綠色建築評價標准》用於評價住宅建築和辦公建築、商場、賓館等公共建築。《標准》的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標:
1、節地與室外環境。
2、節能與能源利用。
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4、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5、室內環境質量。
6、運營管理(住宅建築)、全生命周期綜合性能(公共建築)。
各大指標中的具體指標分為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三類。其中,控制項為評為綠色建築的必備條款;優選項主要指實現難度較大、指標要求較高的項目。
對同一對象,可根據需要和可能分別提出對應於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的指標要求。按滿足一般項和優選項的程度,綠色建築劃分為三個等級。
(7)綠色建築法規擴展閱讀
綠色建築評價應以單棟建築或建築群為評價對象。評價對象應落實並深化上位法定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提出的綠色發展要求;涉及系統性、整體性的指標,應基於建築所屬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評價。
綠色建築評價指標體系應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5類指標組成。綠色建築評價應在建築工程竣工後進行。在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完成後,可進行預評價。
等級劃分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和基本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