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局牽頭
A. 綜合執法的權利與職能
. 綜合執法局職能簡介.. 1、行使制止、拆除規劃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築物及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區內建築樓房工程驗收參與權。
3、行使對城市民建中少批多建、公建中臨建等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對城區戶外廣告、牌匾、室外裝修、窗改門等制止、拆除違反城市市容標准及規定設施的行政處罰。
5、行使對城區內建成區內各類違章臨時建築制止、拆除的行政處罰權(包括物業小區);負責對拆遷區域內臨街的臨時建築、棚廈、攤亭的拆除。
6、行使對畜力車進入市區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7、行使對城區主要部位衛生環境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對履帶車、鐵輪車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9、行使對機動車和畜力車在鋪裝人行道路上行駛、停放或者碾壓路邊牙石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10、行使對未按規定佔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對佔道期滿後,未按規定期限清理現場和恢復道路原狀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對其它損害、侵佔城市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對城區內損害綠化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對損害道路照明設施或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5、行使對損害市政公用設施及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6、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佔道經營的臨街門點的行政處罰權。
17、行使各種喪事擾民、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18、行使對城區雜訊擾民的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19、行使對城區飲食行業油煙污染市容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0、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排放污水、污物等污染城市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1、行使對城區內三輪車無證運營、違章行駛、違章停車的行政處罰權。
22、行使對營動機動車、人力車、畜力車在停車場點、乘降點外停放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3、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兩側的流動商販、無證攤販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4、行使對城區內主次幹路各種違規車輛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區內各種車輛停車站點設置和管理。
25、行使對城區內設置臨時佔道市場的審批、管理參與權,對市區內違規佔道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26、行使城區內設置廢品收購點審批、管理參與權。
27、行使對零工勞務市場內治安和城區內零工勞務市場外勞務人員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8、行使對主次幹路兩側建立勞務市場的審批參與權和對未經批准從事勞務介紹活動有礙市容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29、行使對違規露天卡拉OK和未經批準的街頭演藝的行政處罰權。
30、行使對打卦算命、巫醫神漢、街頭卦攤的行政處罰權。
31、行使對拒不承擔除、運雪任務或未按規定時限和質量標准及時清除、清運積雪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改正,限期內不改正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的權力。
B. 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嗎
現在全國大部分地方的城管都是綜合行政執法,由城管牽頭行使多個行政部門的相關部分法規,不知你說的綜合執法局的主體是哪個部門,由哪個部門牽頭,若牽頭的部門是公安,則綜合執法局是公安部門,若主體是城管,則綜合執法局是城管。
C. 綜合執法局是干什麼地拜託各位大神
綜合執法局中國 還沒有成立呢~ 不過綜合執法局大隊 還是有的~~ 他們基本上~~ 管的面很大~!主要查城市小販的``
D. 綜合執法局是干什麼地
城管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就是以前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城管的名頭版說起來不怎麼好聽,但是權重慶是大城管改革試點城市,城管的身份是公務員,待遇也是比較好的,女生進去應該是做內勤的,現在城管的職責很多很雜,所以叫綜合執法,不像以前單純上街趕攤那麼無聊。待遇在公務員里算是不錯的,因為是執法單位,所以級別比較高,大概算是中等偏上一點點。不好的地方,就是要承受一定的壓力。看你自己選擇了,祝你好運!
E. 綜合執法局的作用
、行使制止、拆除規劃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築物及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區內建築樓房工程驗收參與權。
3、行使對城市民建中少批多建、公建中臨建等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對城區戶外廣告、牌匾、室外裝修、窗改門等制止、拆除違反城市市容標准及規定設施的行政處罰。
5、行使對城區內建成區內各類違章臨時建築制止、拆除的行政處罰權(包括物業小區);負責對拆遷區域內臨街的臨時建築、棚廈、攤亭的拆除。
6、行使對畜力車進入市區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7、行使對城區主要部位衛生環境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對履帶車、鐵輪車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9、行使對機動車和畜力車在鋪裝人行道路上行駛、停放或者碾壓路邊牙石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10、行使對未按規定佔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對佔道期滿後,未按規定期限清理現場和恢復道路原狀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對其它損害、侵佔城市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對城區內損害綠化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對損害道路照明設施或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5、行使對損害市政公用設施及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6、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佔道經營的臨街門點的行政處罰權。
17、行使各種喪事擾民、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18、行使對城區雜訊擾民的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19、行使對城區飲食行業油煙污染市容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0、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排放污水、污物等污染城市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1、行使對城區內三輪車無證運營、違章行駛、違章停車的行政處罰權。
22、行使對營動機動車、人力車、畜力車在停車場點、乘降點外停放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3、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兩側的流動商販、無證攤販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4、行使對城區內主次幹路各種違規車輛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區內各種車輛停車站點設置和管理。
25、行使對城區內設置臨時佔道市場的審批、管理參與權,對市區內違規佔道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26、行使城區內設置廢品收購點審批、管理參與權。
27、行使對零工勞務市場內治安和城區內零工勞務市場外勞務人員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8、行使對主次幹路兩側建立勞務市場的審批參與權和對未經批准從事勞務介紹活動有礙市容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29、行使對違規露天卡拉OK和未經批準的街頭演藝的行政處罰權。
30、行使對打卦算命、巫醫神漢、街頭卦攤的行政處罰權。
31、行使對拒不承擔除、運雪任務或未按規定時限和質量標准及時清除、清運積雪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改正,限期內不改正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的權力。
F. 行政執法局的具體工作是什麼是不是城管啊郁悶,大街上捻人的嘛
菏澤市市政管理局菏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2005年09月13日 09:33
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菏澤市市政管理局菏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菏政辦發〔2003〕19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菏澤市市政管理局、菏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菏澤市市政管理局菏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菏澤市市政管理局、菏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主管城市市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一個機構兩個牌子。一、主要職責
市市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有關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各縣市政管理工作。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定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城市綜合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報城市基礎設施新建或改建項目計劃;負責城市園林綠地、路燈、小型環衛設施、小型防汛設施、廣告雕塑、燃氣管道、熱力管道的新(擴)建、改建並牽頭組織實施建設開工審查、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監理、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環衛、廣告設施、路燈、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經營資質管理、經營許可和安全運行;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參與城市市政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進行審批和管理;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處理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
(四)監督管理市政公用行業經營活動和安全運行,負責發放經營許可證和安全運行證;負責制定市政公用行業服務質量標准和服務規范,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組織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藝術管理工作;負責佔用城市園林、綠地的審批和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地率的審核認定並加蓋綠化審批專用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置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准;負責城區環境藝術作品設置的審查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綠地的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布局規劃和分期計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環衛設施配套情況。
(七)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監督;負責城市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建設物外裝修、亮化設施及各類臨時服務設施設置的審批管理。
(八)負責城市防汛工作。
(九)研究提出城市維護資金及有關專項經費的年度使用計劃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研究擬定市政公用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項目攻關、技術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行使有關行政執法權。
(四)組織查處違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
(五)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城市管理集中執法活動。
(六)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領導和統一指揮。
(七)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隊容風紀、行政執法行為的督察工作和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服裝、裝備工作。
(八)負責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案件,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市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置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綜合協調市市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督查、保密、安全和後勤工作;負責信息、宣傳、綜合性文稿起草及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和公用事業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研究擬定有關政策規定;承辦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受理人民來信來訪,承辦有關市政管理方面的投訴事項。
(三)計劃審計科
負責編制城市維護費用使用計劃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公用事業價格和收費標准並監督執行。
(四)市政設施科
參與和市政設施管理有關的各類專項規劃的編制;負責城市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對佔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進行審批和管理;指導城市路燈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安全監督檢查;組織處理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組織實施城市防汛和城市河道排水工作。
(五)市容市貌科
參與和市容市貌管理有關的各類專項規劃的編制;研究制定市容市貌管理目標;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建築物外裝修、各類臨時服務設施設置的審批管理。
(六)公用事業科
參與擬訂城市燃氣、供熱等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市政公用行業經營活動和安全運行,發放燃氣、供熱等公用行業經營許可證和安全運行證;研究制定市政公用行業服務質量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市政公用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項目攻關、技術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園林綠化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綠地的管理工作;負責佔用市區園林、綠地的審批;參與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率的審核認定;參與編制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置的布局規劃,擬定環境藝術作品技術標准;負責城區環境藝術作品的設置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直屬機構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下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縣級規格,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名義行使以下行政執法權: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強制措施權。
(二)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和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強制措施權。
(三)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影響市容市貌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強制措施權。
(四)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侵佔、破壞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強制措施權。
(五)行使省、市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內設辦公室、執法監督科、法規宣教科(加掛投訴受理中心牌子)、財務裝備科。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下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牡丹區大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開發區大隊、市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為市公安局派出機構)。
市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負責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活動,具體協調和處理阻礙或以暴力阻撓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市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由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雙重領導,以公安局領導為主,日常工作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統一安排,其人員變動需徵求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意見。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市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編制總額23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工勤編制2人;配備局長1人,副局長3人,科級領導職數12人。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編制280人,暫使用事業編制,人員依照公務員管理,配備支隊長1人,副支隊長3人(其中1人由市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隊長兼任)。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機關編制17人,科級領導職數8人。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編制23人,配備大隊長1人、副大隊長3人。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牡丹區大隊編制150人,配備大隊長1人、副大隊長3人。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開發區大隊編制90人,配備大隊長1人、副大隊長3人。
市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隊編制14人,配備大隊長1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兼任)、副大隊長2人,人員編制由市公安局內部調劑。
四、其他事項
(一)市建設局負責城市道路、橋涵、地面建築物(城市園林綠地、路燈、小型環衛設施、小型防汛設施、廣告雕塑以外)、地下管道(燃氣管道、熱力管道以外)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新建、擴建、改建及施工企業資質(園林綠化企業除外)的報批管理並牽頭組織實施建設開工審查、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監理、竣工驗收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地、路燈、小型環衛設施、小型防汛設施、廣告雕塑、燃氣管道、熱力管道的新建、擴建、改建並牽頭組織實施建設開工審查、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監理、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環衛、廣告設施、路燈、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經營資質管理、經營許可和安全運行。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成並驗收合格後移交市市政管理局管理維護,城市道路占、挖和公用設施有償使用由市政管理局審批。
(二)城市供水、節水、污水排放入網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城市防汛、城市河道排水工作由市政管理局負責。
G. 敖漢綜合執法局什麼時間成立
1、行使制止、拆除規劃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築物及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區內建築樓房工程驗收參與權。 3、行使對城市民建中少批多建、公建中臨建等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對城區戶外廣告、牌匾、室外裝修、窗改門等制止、拆除違反城市市容標准及規定設施的行政處罰。 5、行使對城區內建成區內各類違章臨時建築制止、拆除的行政處罰權(包括物業小區);負責對拆遷區域內臨街的臨時建築、棚廈、攤亭的拆除。 6、行使對畜力車進入市區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7、行使對城區主要部位衛生環境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對履帶車、鐵輪車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9、行使對機動車和畜力車在鋪裝人行道路上行駛、停放或者碾壓路邊牙石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10、行使對未按規定佔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對佔道期滿後,未按規定期限清理現場和恢復道路原狀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對其它損害、侵佔城市道路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對城區內損害綠化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對損害道路照明設施或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5、行使對損害市政公用設施及影響其使用功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6、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佔道經營的臨街門點的行政處罰權。 17、行使各種喪事擾民、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18、行使對城區雜訊擾民的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19、行使對城區飲食行業油煙污染市容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0、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排放污水、污物等污染城市環境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執法局牽頭,環保局配合)。 21、行使對城區內三輪車無證運營、違章行駛、違章停車的行政處罰權。 22、行使對營動機動車、人力車、畜力車在停車場點、乘降點外停放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3、行使對城區主次幹路兩側的流動商販、無證攤販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4、行使對城區內主次幹路各種違規車輛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區內各種車輛停車站點設置和管理。 25、行使對城區內設置臨時佔道市場的審批、管理參與權,對市區內違規佔道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26、行使城區內設置廢品收購點審批、管理參與權。 27、行使對零工勞務市場內治安和城區內零工勞務市場外勞務人員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權。 28、行使對主次幹路兩側建立勞務市場的審批參與權和對未經批准從事勞務介紹活動有礙市容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29、行使對違規露天卡拉OK和未經批準的街頭演藝的行政處罰權。 30、行使對打卦算命、巫醫神漢、街頭卦攤的行政處罰權。 31、行使對拒不承擔除、運雪任務或未按規定時限和質量標准及時清除、清運積雪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改正,限期內不改正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