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城市執法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系、接待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文印、印章管理、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負責制定並監督落實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政工人事、黨群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
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重大執法活動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以及全局報道員的培訓工作;掌握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編發局內部簡報,負責向市委、市政府上報信息工作;負責局有關會議材料准備、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法規科?
負責對各類執法文書的審核、傳遞;負責對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和執法資格的考核;負責各類行政復議和聽證工作,承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類案件的應訴、起訴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和規章制度的調研、起草、審核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文書的擬訂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局重大執法活動的安排和日常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督促工作。?
(四)財務裝備科?
負責全局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和裝備標准;負責執法裝備、器材、服裝的管理與發放;負責分配、管理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撥款以及全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發放執法罰沒票據;負責管理、解繳罰沒收入;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管理和行政後勤保障等工作。
Ⅱ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介紹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一個政府機關單位,主要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等工作。
Ⅲ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6人,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人,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人。可配備局長 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
Ⅳ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能
(一)行來使城市綠化管理方源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
處罰權,對損壞、毀壞城市綠化設施和擅自更改、佔用綠化場所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損壞城市道路、橋梁、排水、防水、防洪等市政設施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交通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害煙塵、惡臭氣體或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車輛尾氣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和違反設置戶外廣告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六)對各縣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怎麼樣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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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泰安市岱嶽區城建執法的電話號碼
主營產品
城鄉建設
行政區號
370902
單位注冊地址
山東 泰安 東湖路19號
郵政編碼
271000
電話
(0538) 8228102
Ⅶ 泰安市岱嶽區行政執法單位如何分布我想去走訪一下岱嶽區范圍內的行政執法單位!
行政執法單位很多,比如:住建局、國土局、衛生局、林業局、農業局、安監局、民政局、水利局、教育局、文化局、廣電局等。各地的設置又有差異,你可以登陸當地政府網站查詢詳細情況。
Ⅷ 泰安市政府官員名單
泰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2008年2月18日,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李洪峰的提請,決定任命:
孫運飛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單建軍為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王光鋒為泰安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桑新華為泰安市教育局局長;
郭向軍為泰安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鄭岐浩為泰安市公安局局長;
楊淑東為泰安市監察局局長;
崔義明為泰安市民政局局長;
張政英為泰安市司法局局長;
任先德為泰安市財政局局長;
張書盈為泰安市人事局局長;
張甲軍為泰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劉相玉為泰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邢長彥為泰安市交通局局長;
和璽章為泰安市水利和漁業局局長;
趙明華為泰安市農業局局長;
於文龍為泰安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局長;
胡立東為泰安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文物事業管理局)局長;
艾憲淮為泰安市衛生局局長;
管相貴為泰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馬純勇為泰安市審計局局長;
張 韌為泰安市統計局局長;
艾慶森為泰安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李際山為泰安市建設局局長;
蘇有森為泰安市體育局局長;
宗德峰為泰安市林業局局長;
盧成義為泰安市糧食局局長;
程 明為泰安市旅遊局局長;
白建新為泰安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局長;
劉連功為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劉學保為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Ⅸ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其他事項
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泰山區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岱嶽區專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屬執法局督查機動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投訴中心,分別更名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泰山區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岱嶽區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督查機動大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投訴中心;其機構規格、人員編制、經費形式和職責任務不變。